第2章 二、食肉者亦食人

“我们是太常寺太祝常大人家的,奉命出来办事儿的,您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们几个上不得台面的计较。”

太常寺太祝?墨书没想起是哪号人物……别说是他们几个,就算他们家大人也是和自家少爷搭不上话的。

“可不敢,我怕你们家大人回头再治我个不祥之罪,”宋鹤霄捡起帷帽拍了拍土递给了身侧的林清秋,道,“你该向这两位小姐磕头认罪,不然我就把你的头拔秃,送你去做和尚。”

几人跪得十分干脆,止不住地磕头求饶:“林小姐,您也知道素日里大家活得都不容易,看在咱们有几分旧交情的份儿上,放我们一条生路吧。”

林清秋看着几人的狼狈模样觉得他们活该,但这口气出的也不是十分畅快,想这世间真是很有意思——普通人走投无路时只能舍了这条命去搏一线生机,寄希望于自己的血能溅得高一些。

而达官显贵在推杯换盏间便可消弭恩仇,上下嘴唇一碰,普通人的生活便要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清秋深知他们跪的不是自己,而是门第,认的不是公理,而是权力。

她将帷帽给身后的女子戴上,然后拢了拢自己的头发,道:“凭什么都要我们原谅?今日之事,我记下了,来日再见,必当奉还。”

宋鹤霄歪头看了眼林清秋,不知她要怎么报复?

“今日多谢公子出手相助,清秋不胜感激,但今日之事烦请公子不要传扬。”

宋鹤霄颔首表示理解。

“以免损害这位姑娘的名节。”

宋鹤霄诧异地抬头道:“那你自己的名节呢?”

“我是商女,自小跟随家中长辈走南闯北,名节之事困得住别人,困不住我。”

宋鹤霄睨了还在磕头的几人一眼道:“你们几个听懂了吗?这件事最好烂在肚子里。”

“既如此,我们二人便先走一步。”

林清秋和身后的女子行了个谢礼便转身离开了。

“不行!等一下!”领头那人慌忙出声阻止。

林清秋恍若未闻,步履未停。领头那人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想去拦下她们,却又不敢起身,只能望着渐行渐远的背影干叹气。

宋鹤霄正过身子,挡住了他的视线。

“这位公子,不能让她们走啊!林小姐可以走,另一个得留下。我们也是奉命办事儿,您高抬贵手,别为难我们这些卖力气的不是?”

宋鹤霄转了转脖子,意味深长道:“走了一天也累了。”

于是用剑鞘抵住那人的脖子往下压,直到他的脊背平到剑放在上面掉不下来为止,这才稳稳地坐下了。

“那你倒是说说为什么另一个女子要跟你们走。”

“那女子家里欠了地租还不上,她家里人便想用她抵债,捆了送进府来,谁知她竟偷跑出来了。我们也是听差办事儿,要是抓不回去,恐怕我们几个是要掉脑袋的。”

“你们的命与我有何相干?”宋鹤霄拿剑鞘拍了拍“凳子”的脸道,“不过,你们要是再多说一个字,我便马上让你们脑袋搬家。继续磕,在我走出巷子前都不许停。”

语罢,宋鹤霄起身,墨书随即上前帮他拍了拍身上的稻草。好戏结束,自己也该退场了。

……

转过弯去,宋鹤霄一改吊儿郎当的态度,轻声道:“墨书,你去查一下刚刚那位林姑娘和那个……什么李大人。”

“常大人。”

“嗯,叫什么都行。”

“您是觉得那位姑娘非同寻常?”

“是很不同,”宋鹤霄回想了一下道,“她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为什么会只身出现在这里,而且她似乎早就知道我是谁。”

“原来您是因为事有蹊跷才愿意替她摆平这件事。”

宋鹤霄捻了捻手里的稻草,道:“不,是因为她漂亮。”

……墨书不确定自家少爷知不知道害臊两个字怎么写。

“不过,少爷,今年风调雨顺,况且我朝田赋三十而税一,再怎么样佃户也不可能沦落到卖儿卖女的地步啊。可若真如他们说的那样,我们也不好插手。”

“我们毕竟刚回京,不了解世态也是有的,但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们几个说的倒不像是假的,没事儿,他们回了府也就挨顿揍,看他们调戏女子的样子便知是惯犯,也是他们活该。你派几个人去常家的田庄走一趟,若真是欺压农户,找几个兄弟夜里去他府上把账本烧了就行。”

墨书挠了挠头,有些为难道:“少爷,咱们这不是在边境,是在京城。咱们今日已经很引人注目了,又是招摇过市,又是英雄救美,夜里还要去火烧账本。咱们是不是有点太高调了?”

“还不够。”

……

与此同时,林清秋已经端坐于“月笼沙”铺子内品茗,铺子的老板轻烟正招呼着给她带来的女子量体裁衣。

“林小姐,这太贵了,我怎么配穿这么好的料子,”女子低头看了看自己浑身的泥污,不好意思道,“给我几件没人要的粗布衣服就成。”

轻烟忙接茬:“诶哟,我的美人儿~瞧瞧你这身段儿,怎么就不配了。这衣裳啊,就是给人穿的,摆在那儿看有什么意趣。美衣配美人,那才叫相得益彰呢。”

“老板,您就别打趣我了,我没有这个身份。”

“在我这儿啊,只要进了店就都是客,大家都一样。何况你还是林小姐带来的人,就更没什么可多虑的了。”

轻烟量好了尺寸后,奉上了茶点,便把空间留给了屋内两人。

林清秋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王青青,”她尴尬地搓了搓手道,“我爹说贱名好养活。”

“谁说不好?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俨然一副春意盎然的景象。”

王青青眼睛弯了弯,没再说话。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回家去吗?”

“我……我不知道……”

“你这几天可以先住在这里,我和这里的老板有几分交情,不会赶你走。等衣服做好了,你要是想回家便回家去吧。若是他们又找上门,把衣服当了也能抵你们这一年欠的租子。”

时候不早了,窗外天空中已经挂了几点星子,她复又看了眼正低头思索的王青青,心里泛起一丝酸——日暮斜阳何处归?

“我先走了,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差人送信到延庆巷子的林宅。”

“林小姐——”

林清秋撤回了迈出的脚,知道王青青是有话要说。

“我不想回去了,并非是我嫌贫爱富。而是我回去后仍会被卖,再有一次我便不知会在哪里了……”

“你有兄弟?”

“有一个哥哥,已到了要成婚的年纪。”

“那你对家里可还有什么牵挂?”

王青青沉默了半晌,道:“再无牵挂。在他们强扭着将我送进常府的时候,我便和他们再无关系,那点骨血我已经用眼泪还了他们了。从今日起,我不再是王青青,请姑娘赐名。”语罢,磕了个响头。

“既如此,便把姓氏摘了吧,至于名字,就留着吧。青青,也很好听——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以后你对外可以称作子衿,不知道你满不满意?”

“可我没读过书,不知道其中的深意。”

“你只需记住,是我需要你在我身边。”

林清秋牵着子衿满是老茧的手将她扶了起来,不用想都知道她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

“可是小姐,今日您为我得罪了常大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寻衅报复,万一他让那几个人来堵你可怎么好?”子衿眸子里是满满的担忧,一时间攥着林清秋的手更紧了几分。

林清秋拍了拍她的手,安抚道:“别怕,他们几个活不过今晚。至于那位常大人,尸居余气,不足畏也。”

子衿骇然,她从前在田庄唯一见过的有钱人便是田庄的管事。从未见过其他富户,如今也不知林家是究竟做什么的。

“你这几天先别出门,免得遇上危险。以前你应该也没有好好休息过,按时吃饭,等我传信给你的时候一定要胖上几斤。”

子衿眼圈通红,忙点头答应。

等到林清秋下至二楼时,才隐隐听见楼上雅阁内传来压抑的哭声。哭吧,哭吧,眼睛模糊了,这世间的苦痛才能被稀释几分。

……

出了门,林家的马车早已等在了门口。

林清秋头靠在车厢上闭目养神,道:“夜紫,你派人去查一下常重城郊的田庄里有没有一户姓王的人家,有一子一女,年年欠租。”

“千乘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那户姓王的人家有一子,名叫王远志,十七岁;有一女,名叫王青青,十六岁,”夜紫将林清秋的发髻理齐道,“今日暗楼传来消息说您遇上了危险,可把我给吓坏了。”

“我没事,遇上了安国公之子,他替我解了围。”

夜紫没想到林清秋这么早就遇见了宋鹤霄。

“宋世子今日午时在百味处品茗听书,出手十分阔绰。”

林清秋眼睛微睁,夜紫处理过的账比大多数人吃过的米还要多,她想不出给了多少银子才会让她特意强调这件事,于是问道:“有多阔绰?”

“给了一锭金元宝。”

林清秋复又把眼闭上了,期盼着这样的客人多来点儿才好。

夜紫见林清秋不语,遂换了个话题:“您当时为何不去暗楼调人呢?若是那宋世子没出现在那里,您可怎么好?”

林清秋睁开了眼,语气是从未有过的严肃:“事成之前,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暗楼的存在。”

“我知道。只是在我眼里,没有任何东西比您更重要。”

夜紫努了努嘴,两颊的肉让人忍不住想捏一捏,林清秋也确实这样做了,顺毛道:“我就知道我们夜紫最关心我了,放心,没有把握的事儿,我是不会轻易去做的。对了,这件事你没和林叔说吧?”

“没敢说。”

“那就好,不然小老头儿又要吹胡子瞪眼的,”林清秋似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道,“至于王青青,以后就叫她子衿吧。这几天轻烟会留意她,等轻烟传信来说没问题,便先把她安排去田庄避避风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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