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
纪寻脑海里炸裂似的轰鸣起来,轰鸣过后,徒留一片迷茫的空白。
“师父从来没跟我提起过,他还有什么孩子。”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曾经的恋人生下了他们的骨肉,却把孩子遗弃在了地下城。当年师父一直在寻找这个孩子的下落,但那时候你在准备决赛,他怕你分心,才没有告诉你,只跟我说了。”老爹攥紧双拳,“决赛那天,师父意外出了车祸,我成了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这个孩子存在的人……纪寻,我不敢不找下去……好在老天保佑,让我无意中看到了这条项链。”
老爹恨得流泪:“你想象不到,当年我在地下城找到闻骁的时候,这个孩子过得有多苦……”
那时闻骁大概已经十二三岁了,还瘦得像只小猫一样,却为了保护街头那些比他还小的孩子,跟混帮派的地痞流氓打架。
闻骁打架全凭逞凶斗狠,下手特别黑,可他年纪小,又势单力薄,几个青年围殴一起上来,他根本不是对手,被揍得鼻青脸肿,也不肯说一句求饶的话。
闻骁还不了手,抱头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们就抓住他脖子上的项链,像牵小狗一样把他的头拽起来,拍拍他的脸警告他,最好学乖一点,以后再敢来寻衅挑事,就直接打死他,扔进垃圾箱里。
闻骁涣散的目光突然变得凶狠又毒辣,对着那只扇他耳光的手,张嘴就咬了上去,咬到整条巷子里都回荡着杀猪般的惨叫。
老爹听到有热闹,不经意往这边瞥了一眼,瞥到那条项链时,人顿时傻了,不敢确定是不是真的。
他狂跑过去,强行赶走那群地痞流氓,把闻骁救出来,伸手抓住他脖子里的那条项链,想仔细看清楚:“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
可闻骁根本不分好歹,当即就要咬他一口,老爹下意识一躲,闻骁趁机转身就跑。
老爹心有余悸地握着自己的手背,望见闻骁一个转弯儿的工夫就逃得无影无踪。
这是长期处于高危环境下才长出的性格——过度敏感,高度警觉,对与他同样苦难的小孩子有着超乎寻常的同理心,却又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想着去依靠谁,只信奉自我,信奉暴力。
老爹想接近他、取得他的信任并不容易。
那时候,闻骁已经学会怎么照顾他自己,同时也学着照顾西街那一片所有无家可归的小孩,让他们免于被饿死、被贩卖的厄运。
在弱肉强食的地下城,闻骁就像一头桀骜不驯的小狼王,凭着拳头和野蛮,在西街划出一小片属于他的领地。
他白天替人跑腿打零工,偶尔也会兜售香烟、倒卖点零货,如果这些正经活计都填不饱肚子,他也会干一些“劫富济贫”的勾当,但只挑为富不仁者的钱袋。
等他得到钱,就去换食物,再分给街头其他还在饿肚子的小家伙。
到了晚上,他就睡在一间用纸壳搭成的帐篷里。
当时正是大热的酷暑天,闻骁和胖子、瘦麻杆三个人还会合伙攒上半个月的零钱,特地买一箱廉价的冰棍,分给街头流浪的小孩子吃。
结果因为当天又多了一个小孩排队来要,闻骁就只好把自己手里的那根冰棍递了出去,最后只有他没得吃。
可闻骁也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独自坐去安静的角落里,准备再睡一会儿,因为睁开眼,他又要为下一顿饭而奔波了。
闻骁就像野草一样,在地下城的街头荒芜又野蛮地生长。
老爹看在眼里,心疼得几乎无法忍受。
他想,要是梁锐还活着,知道他的孩子一直在过这种生活,该多么自责难过。
后来他就在西街盘下一间杂货店,像投喂野猫一样,连续给闻骁送了三个月的食物,又从警局里把他捞出来好几次,帮他摆平了一连串的麻烦,才逐渐取得了闻骁的信任。
老爹跟闻骁承诺,他会想办法安置好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将他们送去济贫院,让他们能吃饱穿暖,还有机会去念书。
但作为回报,他需要闻骁来杂货店里帮忙。
权衡一段时间过后,闻骁答应了他的条件,只带着胖子和瘦麻杆一起住进了老爹的杂货店,成为了他名义上的养子。
老爹本打算过段时间就将他带回龙家,可他试探了好几次,问闻骁想不想去未来城,想不想去贵族学院读书,闻骁都坚定地拒绝了。
闻骁喜欢地下城,因为这里是他的家乡,有他的朋友,他的家人。
老爹知道这事也急不来,索性先顺着闻骁的心意,在地下城隐姓埋名地生活。
他想着,等到闻骁成年,再慢慢把他的身世告诉他,到时候就由闻骁自己选择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听老爹说起这些事,纪寻觉得好像在听天方夜谭,一切都很荒诞。
他茫然地从老爹手里接过那枚铁牌项链,手指抚摸着上头的刻字。
他还是不敢相信,再次确认:“做过亲子鉴定了吗?”
老爹说:“这么大的事,我不会弄错。”
再荒诞,也是事实。
闻骁真的是梁锐的儿子。
纪寻眼睛一点一点变得血红,声音嘶哑得像是喉咙都裂了,质问老爹:“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老爹咬了咬牙:“你以为我不想告诉你?当年你输完决赛,人就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成了费默生的人,我怎么说?费默生什么样,你不是不知道,你能把闻骁养在身边吗?到最后不就是给几个破钱,还是从费默生手中讨来的!老子拿你这钱养孩子都嫌脏!”
纪寻有些歇斯底里:“那你也该告诉我!如果有我,他会比现在更好!”
“滚你大爷的,你以为你是谁啊?”老爹不接受纪寻的指责,他抓住那条锁链,将纪寻的右手吊起来,“还更好?你自己能先活明白吗?你在这里,也不过就是给人当狗而已!”
纪寻一时窒息到嘴唇都在颤抖,却无法反驳。
从闻骁身上就能看出来,这些年,老爹把他教养得很好——闻骁的性格张扬又耀眼,既没有过于娇纵,让他变得目中无人;也没有过于严厉,让他处处拘谨小心。
可他又做了什么呢?
他明知费默生是个不好对付的人物,却还是纵容了自己对闻骁的渴求,又错误地低估了费默生的疯狂,连累闻骁也卷入危险的境地,至今还生死未明。
老爹骂得对,这些年他也不过就是给费默生当狗而已,甚至连选择离开的自由都没有。
这一刻,纪寻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连崩溃都是安静的。
“你该早点告诉我……”
如果一早知道闻骁是梁锐的儿子,他绝对不会靠近闻骁一步。
他会把闻骁推得远远的,推到阳光底下、人群中央,推到任何安全又明亮的地方去,而不是将闻骁也拖进他这千疮百孔、泥潭一样的人生里来。
灼烧般的罪恶感从胃里翻涌上来,腐蚀着纪寻的五脏六腑。
他疼到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怎么能害了梁锐的儿子?
他怎么能……
老爹眼睛充血,拳头握得咯吱作响:“闻骁本来在地下城过得好好的,是你,纪寻,是你找上门来的——我有时候想,这他妈的可能就是命,不然为什么偏偏是你把他拽上这条路!”
老爹的声音越拔越高。
“我还想着,也好,如果是你带他去未来城,一定能帮我照顾好他,所以闻骁要签合同的时候,我连拦都没拦,结果呢?我把这个孩子交到你手上,结果呢!”
老爹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眼神瞪着纪寻,像是要活剐了他。
“你们主仆杀了人,为什么要连累他!你个王八蛋!!王八蛋!闻骁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老子这辈子跟你没完!”
老爹越说越愤怒,最后一个字几乎是吼出来的。
可纪寻比他更快找回了理智。
现在不是互相指责的时候,他必须尽快结束这一切的混乱。
不容商量,不能犹豫,而是像剜掉溃烂的伤口一样,越快越好,越狠越好!
看清现实的这一刹那,纪寻硬生生掐断了所有让他软弱、犹豫、不敢孤注一掷的情绪,甚至将这一切情绪的来源——那份对闻骁的喜欢——都一并斩断。
他的呼吸停滞几秒,随后变得又轻又稳。
“我会解决好这件事。”纪寻。
“费默生那个死疯子把你关在这里,你能怎么解决?”老爹急得冒火,观察着四周,想看看有没有可以拿来当武器的东西,“我等会儿就劫持了他,带你一起走!我们去跟成知荣讲清楚,让他放了闻骁,剩下的就让他跟费默生狗咬狗去吧!”
劫持?逃走?
就算老爹能成功劫持费默生,能不能逃出去还要另说。
纪寻负责黎明庄园的安保工作,他比谁都清楚,劫持费默生以后再从这里安全出去的概率有多小。
警卫能找到无数机会朝老爹开枪,到时候连老爹都会有生命危险。
而且,如果没有黎明庄园,他们怎么跟成知荣所代表的整个成氏家族的人抗衡?
纪寻现在不能再冒一丝风险。
每次到了关键时刻,需要做出“正确”的选择时,他都不会犹豫,哪怕这个选择很可能要付出巨大的牺牲与代价,但只要“正确”就足够了。
他抬头看向老爹,沉声说:“我不能走。”
“为什么不走?”老爹疑惑地皱了皱眉。
慢慢地,他像是明白了,看向纪寻的眼神越来越陌生,越来越震惊。
“你舍不得,是不是?!你害怕一旦供出费默生是真凶,你就会失去现在的一切……难道你想卖了闻骁,去保他,保你自己?”
纪寻没有辩解:“是,我想成事,就需要黎明庄园,需要费默生。”
“为什么!那闻骁怎么办?”
纪寻喉结滚动了两下:“我管不了那么多。”
“纪寻!”
老爹一开始还不相信,因为他认识的纪寻从来都不是这种人,可纪寻一动不动,半点要离开的意思都没有,他越看纪寻那双无情的眼睛就越心寒。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对得起师父吗!”
纪寻还是沉默。
终于,老爹再也忍不了了,揪住纪寻就朝他脸上揍了一拳!
“畜生东西!老子看错你了!从一开始我就不该相信你,不该来找你!该死的是你和费默生,不是闻骁!你们这对天造地设的狗畜生!!”
寻寻下定决心了。[彩虹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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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泥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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