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是一男子,面目清秀,只不过我这扬尘殿可没有那么好走,刚开始还可以,用意志强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到大殿中央竟直接跪下了,一道笔直的血印留下他走过的足迹,启明跟明灯面面相觑,看来又是一个悲情人。
“来”,我吹了一口气,他的记忆缓缓走出。
我的名字叫裴烨,是一名R**队火箭团一队队长,在一场特别行动中意外解救了一名战地记者,她的名字叫随风
因为意外解救了她,随凤向部队请示为我们部队写一篇特别的报道,由我负责接待她,“裴烨你好,我叫随凤,人也随风,很高兴可以参加此次行动”,她的手很小,特别白,握在手心里软软的,那是我第一次在女孩面前脸红,而且还被主人公发现了……
随凤,人如其名,她像风一样自由烂漫,一样洒脱,也同样勇敢,我最喜欢的是她那双明亮的眼睛,那是我入伍的第四年,在之前,我唯一的想法是报效国家,但我从没想到我这样的朽木竟也为之哗然。
我喜欢她。
这是我第一次见她便刻在心底的事,后来邱刃说那是一见钟情,我觉得没错,就是一见钟情。
她像个小太阳,总是会问我很多无聊的问题,但不知怎的,那些问题从她嘴里说出来都会变得非常有趣,有的问题实在不知道怎么编答案
她就会笑盈盈的看着我,说“裴烨,你也没有那么无所不能嘛”,神气牛牛的掐着胳膊向我挑眉,这感觉就像是干旱的沙漠终于找到了一股甘甜的溪流,一切开始慢慢发芽,于是沙漠开始变成绿洲
来队里的每一天她都跟着我后面,像一只赖人的跟屁虫,每天仿佛有问不尽的问题,但最熟练的是还是犯花痴
可是我竟不知不觉中沉醉在这种感觉中,这种奇妙的感觉,就像是在弥天风沙的沙漠里遇到了一个屋子,你可以在里面避雨,也可以在里面敞开心扉。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可能就是一见钟情吧,想不到这4个字也能出现在我这个硬汉的身上,随凤的出现扰乱了我的心。
但我知道我们之间并无可能。
我的父母都是军人,而且都是缉毒警,他们在很多年前就已离我而去,有人说我的母亲是一名卧底,而我的父亲是他接应的上级
他们在很多很多年前相爱,所以我出生了,他们故事的最后就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被仇家报复。
一家三口在汽车被安装了炸弹,母亲陪我在后座用身体为我挡住了激烈的撞击,因此我免遭其难,但父母当场去世。
警局的各位领导同情我,并且我父母为警局立下汗马功劳,在各位警察叔叔的庇护下,我安然无恙的长大了。他们都是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我知道只有活着的那个人才是最痛苦的。
我在无数个梦回时刻,仿佛在听到妈妈在跟我求救,我也常常在想,如果回到那天,如果妈妈没有保护我,如果我没有执意的去学习桌,如果我没有缠着妈妈陪我坐在后面,那这一切会不会都不会发生。
没有人告诉我答案,所以我就在这样慢慢长大,其实说是吃百家饭也不过,或许我早就在很多年前那场车祸中死亡,而现在之所以活下来,是因为这条命并不属于我自己,是为了人民,是为了国家,是为了奉献。
幸运的是我成为一名军人,在部队我拼了命似的执行任务,追捕敌人,荣获过三等功和二等功。
他们都说是因为我不要命的劲儿。
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有父母,有亲人。而我什么都没有,我无牵无挂。所以我每次见到敌人都会拼了命死的往前冲。小六经常说我是拼命三郎。
也许吧。我有信仰,但是我没有力量。我有目标,但是我没有力量,我是个特别无趣的人,这样的成长环境导致我这个人心里十分压抑,不爱与人交流。
小的时候,其他小朋友见我是个闷胡,也不会主动跟我说话。
随凤是第一个闯入我世界的女孩儿。
我虽然真正了解过他,但我知道他家境殷实,是独生女,父母从小宠到大的宝贝。
或许他确实是对我有好感,或许是因为我这空有的皮囊,亦或是这身本领,他追我的是现在这里面闹得沸沸扬扬,但又要写报道,上面又给压力,所以我也无可奈何。
认识随凤的第49天,她认认真真的跟我表了白,我拒绝了他。
认识随凤的第60天,他为我们部队写的报道格外好,登了军报,上级特批他为我们部队撰写报道,他非常开心,冲动的抱了我。
认识随凤的第81天,她说她好爱好爱好爱我,我不敢,从小到大的成长环境,没人告诉我该怎么对待这一份炽热的感情。
认识随凤的第152天,我跟随凤表白了,她喜极而泣答应了我做我女朋友。
但我实在笨拙。
我眼睁睁的看她从一个活泼的小太阳变得多愁善感,患得患失。而这一切都源于我,我非但不能给她带来快乐,反而给她带来了忧愁。
这并不对等。
所以我决定放手。我不能因为贪求生命中的一束光而改变了她原有安稳的人生,我跟她提了分手。
她实在痛苦与好友在酒吧买醉,但却没曾想被当初父母的仇家所绑架并凌辱,等我赶到时,人已经在了医院。
她浑身上下全是伤痕,医生说他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精神错乱,且丧失了生育能力。
我知道这都是我的错。
都是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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