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提亲的是县里的大户,做布匹生意的,光是见面礼就把云福的眼晃瞎了。
大户也是向云翠提亲,不过不是做正妻,而是小妾。赵春红一听是做妾,顿时就不干了,她还是觉得女儿嫁给沈家做大妇好,若姑爷读书有幸得了秀才功名,女儿就是村里第二个秀才娘子,她就是秀才的丈母娘,那多有面子。
云福见了白花花的银锭哪里肯放手,当即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家的做了主,赵春红也没话说,就说把三十两彩礼退给沈家。
吃到嘴里的肉哪里有吐出去的道理,云福想到了李代桃僵,让云穗代替云翠嫁给沈延青。
反正秀才娘子最是要面子,就算发现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难不成还敢闹,她不要脸,死去的秀才相公总要脸。
赵春红一听也是,反正云穗是前头那个生的,死了活了横竖不是亲生的,她管这些做甚,家里宽裕些才是正经道理,这样她的苗儿也能多两套新衣,多吃几顿肉。
云穗知道沈家是好人家,可是人家要娶的是姑娘,不是哥儿。
三十两的彩礼,放在哪里都是重礼,若被沈家发现自己代替大姐出嫁......
云穗第一次请求父亲,换来的却是一顿毒打,后娘虽然对他刻薄,但也不曾打过他。
被亲爹收拾了一顿,云穗也就死心了,乖乖代替大姐上了花轿。
云穗咬了一口鸡蛋,柔嫩醇厚的滋味滑过唇齿,破开的蛋黄滑入汤水之中,他再也忍不住,飞快用勺子将蛋捞起来吃掉。
糖水裹了蛋液的香气,云穗都忘了上次吃鸡蛋是什么时候了。他小口小口地啜着糖水,啪嗒一声,有水珠掉到了汤里。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热烈的劝酒声,云穗回过神,小心翼翼地用手指蹭了蹭脸颊,唯恐把妆粉和胭脂蹭掉了。
蹭干眼泪,云穗放好了碗,把盖头放了下来。
昨晚后娘给他说如果被发现了也别跑回家,省得被他爹打。后娘让他留在沈家,说只要他勤快干活,认真服侍夫君,秀才娘子性子和善大方,又好面子,会留下他,给他一口饭吃,等给沈家生了孩子,沈家就更不会赶他走了。
从白天等到黑夜,门外动静渐渐平息,门口有人在打趣新郎,说是要闹洞房,云穗听了攥紧了手心。
“**一刻值千金,还请诸位哥哥行个方便。”沈延青朝众人作了个揖。
众人见他文绉绉地行礼,知道读书人脸皮薄,也不闹他,说了几句荤话便结伴走了。
吴秀林见儿子竟会应酬了,惊得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要知道她这儿子平时最是沉默寡言,是个一锥子戳下去都不会喊疼的主儿。
见儿子还站在门口送客,吴秀林笑眯眯地把人拉到房门前,“儿子,快进去,别让新媳妇等累了。”
“知道了,娘。”沈延青淡淡一笑,“您也辛苦了一日,早点休息。”
沈延青见吴秀林满意点头,嘴角勾笑,自己十几部古偶不是白演的,不就一新郎嘛,他演起来得心应手。
回到房里,沈延青看着红盖头,尴尬得脚趾抓地。
拖延不是他的风格,有些事早说早解脱。沈延青下定决心,大步走到床边。
红布掀开,望向他的是一双澄澈的杏子眼,眼波如秋水,睫毛似羽扇,沈延青无暇细看,盖头掀开后便转过身坐到了桌边。
房里只燃一对红烛,昏昏暗暗,两人隔了些距离,看不清表情。
正当沈延青打腹稿时,新娘却先开口了:“夫...君,该...安歇了。”
沈延青瞥了一眼,见她红着一张脸,神情羞涩,脚趾瞬间抠出了套三室一厅。
“不用了。”沈延青脱口而出。
这话伤人,特别是对新娘。
可他也没办法,这一步决不能走错,免得小姑娘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我...云姑娘,你我成亲并非我愿。我来不及...拦下这门婚事,委屈你暂时嫁给我,不过你放心,在此期间我们同居一室,互不打扰,等你有了想要终生托付之人,我会放你走。”
沈延青见人半晌不搭腔,呼出一口浊气。
包办婚姻是糟粕,这小姑娘也是受害者,在现代社会两情相悦的情侣走入婚姻都可能一地鸡毛,更何况是陌生人的他们。
等了半晌,沈延青见小姑娘还是不说话,轻声问道:“云姑娘...你觉得我的提议如何?”
“......嗯。”
沈延青闻言松了口气,向床铺拱了拱手。
辛苦了一日,沈延青早就乏了,见水盆里有水,刚把帕子放进水里,他突然想到小姑娘还没卸妆,直起身笑道:“你先洗吧。”说罢,转身出了房门另去打水。
等沈延青提着水桶回来,将漂着一层胭脂粉面的脏水倒掉,换上净水洗了把脸就准备睡觉了。
想到以前繁琐的晚间护肤流程,只洗一把脸的日子实在是太特么爽了!
洗完脸,沈延青从床上拿了个枕头,初秋暑热未消,也不用盖被子,只披外袍就够了。
道过晚安,沈延青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云穗攥着手心在床边坐了半晌,见沈延青睡熟了才和衣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这人竟没发现么?
他的孕痣那样明显......
云穗躺在床上反复琢磨沈延青说的话。
沈家二郎是读书人,又生长在县城,多半瞧不上乡下的姑娘哥儿,就算是大姐,这人多半也是刚才那番说辞。
想着想着,云穗觉得后娘说得对,只要他老老实实跟着沈家二郎,在沈家还能有口饭吃,不知想了多久,云穗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院里的鸡打鸣叫醒了沈家众人,吴秀林兴高采烈地敲了敲儿子的房门。
沈延青猛然惊醒,把枕头往床上一扔才去开门。
“娘,这么早,什么事儿?”沈延青打了个呵欠。
“二郎,快叫你媳妇起来煮饭,别耽误你爷和三叔下地。”
吴秀林进了屋,见新妇还睡着,心想亲家母是个麻利人,怎的没教女儿做新妇的规矩。
有诗云:“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即便是高门大户家的小姐,嫁入夫家也要亲自下厨三日,何况他们这些小门户,乡下人家更不必说了,媳妇必须日日操持家务,料理饭菜。
沈延青听完笑道:“娘,我去煮吧。”小姑娘刚来就让人家煮饭,他觉得不合适。
沈延青是个富三代,从小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但他去国民户外综艺《老爸去哪儿》当过飞行嘉宾,为了打造完美形象,公司团队在录制前请人给他做过厨艺特训,用土灶煮个饭炖个菜,对沈延青来说并不算难。
吴秀林闻言嗔道:“说什么胡话,你这手是抓笔杆的,哪里能做粗活。”儿子从小读书,连菜刀都没拿过,哪里会做饭,想来是心疼媳妇才说出这话。
吴秀林推开儿子,走到床边,见新妇用被子遮了脸,不禁抿唇一笑。
这孩子还挺害羞。
“翠儿,该起了。”
吴秀林笑着喊了几声,见人半天不动,一把扯开了被子,等她看清被子下的脸,瞬间笑不出来了。
宝宝们,呜呼,我发现还是主攻视角的文我写起来比较顺畅,我还是先写这本[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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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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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替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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