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夜半

华灯悄逝,弦月弯心,夏虫初鸣,祥和的夜覆在朦胧里,并不安宁。

城西徐记杂肉铺的墙壁都是泥土为墙,后墙处暖黄的光晕从一扇纸窗子里透了出来,泛着薄红,依稀照着不远处凸起来的小土堆。

霎时,一道身影顺着后墙另侧,轻步走到这扇窗子旁,紧贴着土墙,面朝小土堆,头微微一挪,屋里头说话的声音逐渐清晰。

“今日来买肉的还挺多人的,有人看狗馅新鲜,买了八斤狗馅。”

“那可不,徐记就是招牌,每日的肉确保新鲜。”

“儿媳以前不爱吃狗肉馅饺子,今日一吃,倒是爱上了。”

“以后想吃,娘在给你包。”

……

说话的是一对婆媳,声话里遮挡不住的愉悦。

檀允珩一袭黑色便装,双手环在身前,右脚往前一伸,脚尖轻轻点地,月光在她鞋尖上泛着银色光泽,氤氲在她周身的寒凉,都被她打碎散在夜空下,仿佛她是竹林骄阳,傲骨铮铮,不畏寒霜,不怯心声。

杂肉铺落在城西最后处,后头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夜半,听取蝉鸣接二连三。

檀允珩眼神透着沉着冷静,接着昏红将田野看了个遍,定定看着凸起的小土堆,明眸微阖,心中落了个声音。

种田一事,她不懂,小土堆不是每片田野里都有,而是只有两块田野有,且这两块田野的庄稼明显长的比他处要好。她料想小土堆有问题。

甚至她都不用刻意嗅,一直萦绕在她鼻息的有股子腐烂血腥气,她一度以为是杂肉铺里晚间丢掉的肉,或许还有别处?

直到土屋里的光晕熄灭,她眼中一片幽黑,小土堆消匿在庄稼地里。

初夏的田野很是热闹,跌宕起伏的虫鸣声,掩了檀允珩行走在田间与庄稼碰撞的沙沙声,正当她靠着迷离月色找到一处小土堆,打算蹲下看时,却听到了这片庄稼地里,有东西踩在地上的行走声。

初夏,庄稼长得没她高,寻源头一望,只见庄稼连片波动,没异样。

田野里不会有野兽或狼出没,极大的可能是有人也在同片田野里。

倏然,接连起伏的不止有蝉鸣声,还有匕首破土发出的微微摩擦声。

在檀允珩走向田野走之际,她腰上别着的匕首就被她拿在手中,紧紧握着,脚步轻挪,尽量不踩到百姓辛辛苦苦种的庄稼根茎。

一点点往声源处挪去,断断续续的凉风扫过她身侧的庄稼,簌簌作响,时隐时现的月被一团黑云遮挡,田间的夜呼吸起来血腥更重,潮漉漉地空气透着阴冷,像一口深邃不见底的枯井,四四方方,无法窥得上空。

檀允珩双手紧握,匕首被她用来撇开庄稼,心里那根弦,没一点松懈,不断往前走。

破土的声音断断续续,仿佛等待着什么。

黑云不移,弯月不出,她周身的暖意被迎面的风冲淡了些,隔着千头万绪,血雨腥风,她看到了蹲在地上挖土堆的身影。

“谁在哪儿。”明净的声音,从风中划开,落在她眼中人的耳廓,不怯不惧,比凉风暖一些,比黑夜沉一些。

让那正在破土的人手一顿,嗓音如给身处迷雾的引一盏明灯,却又不上前,“在下,陆晏。”

陆简昭先檀允珩一步踏月而来,早就在田里深处等待依旧,只待杂肉铺灯火熄灭,便动手。

他身子蹲在地上,垂首用匕首将土堆层层拨开,浸在黑暗里的五官愈发苍白锋利,却没因有人来有丝毫波动。

冷冷一句,不过是礼貌。

陆晏,字简昭。

檀允珩在上他马车前,就已派人打探清楚,往前走几步,故意陌生冰冷道:“陆晏是谁?”冰凉的匕首慢慢抵上这人后颈,在触到陆简昭肌肤的一瞬间,她绣着暗纹的窄袖口被一只手抓住。

旋即陆简昭一个大转身站起,面朝她,他的手白而修长,手心茧重,攥着檀允珩的手腕,他自己的手指都能重叠不少。

檀允珩便装单薄,他一点点用力,手茧隔着她的窄袖暗纹,清晰感受着温热和她的脉搏,他直直瞧着她,冷峻自持。

逐月剥云,朦胧一片,依稀见得她白日的发髻换成一个浅髻,依旧是簪花锁髻,身后青丝被她用一根红绳束着,垂身往他脖颈送匕首,被迫滞在二人中间。

那双明亮的眼神里,暗藏杀气。

掩藏得极好,可他久经沙场,自然看得透。

虽有眼疾,但不瞎。

檀允珩手腕被陆简昭强制扭转,余光便能瞥到,匕首立竿见影,见到熟悉的人脸,她眸中的杀意不存,略带着松懈了心弦,整个人舒缓下来。

她眉心一动,明清的眸色忽而弯笑,在细纱下,尤为醉人,浅道:“陆司昭,大半夜不休息,眼睛不打算要了吗?”

弦外之音,她午后刚和陆简昭说完,二人之间要说和问,转头二人十分契合的谁也没喊谁,是她在顾着陆司昭的眼疾,要多加休息所致,是有因果的。

顺带勾着陆司昭给她个像样的答复。

陆简昭不意外檀允珩会出现在这儿,只他听到她话语里的关心,就知是带着深沉心思的,他沉默着松开她的手腕,转身蹲下,才沉声道:“查探要紧。”

匕首把土堆左右拨开,露出一颗动物的头,是一颗驴头,陆简昭沉静的脸上有了少许波澜。

风猛劲儿一灌,一股子血腥味直冲檀允珩鼻息,躲也躲不开,她往前走了两步,也蹲下身子,侧瞥过陆简昭的神色,浮动消失,神色漠然。

眼下她用刚触过陆简昭肌肤的匕首,一点点把驴头上的蚂蚁挪开,直爽道:“都城人人食肉,却又心照不宣的不食禽头。”

一间开杂肉店的铺子,每日收的家禽不计其数,被割下来的头总不能存放家中,等着腐烂,臭味轰天,埋在田间,还能使庄稼长得好一点,何乐不为呢。

若是偷鸡摸狗的家禽死后,不管有心和无心,都会挖坑将其埋掉,不会是个小土堆,这么令人瞩目,加上她刚在土墙外听得的,杂肉铺的婆媳,是不知道今日有只狗是王家狗,只当是有人来卖狗而已。

案子到这儿算是卡着,正经路行不通,所以她和陆简昭晚上误打误撞在这儿碰着,歪路只要找出王府那条狗的头来,便可确定王政安的狗死了。

“即便你我合理找到那只狗头,也得先确定这田地的主子是谁,狗是否真的是被徐记杂肉铺杀掉的。”

檀允珩转过身,背对着陆简昭,自顾自地开始拨另一个小土堆的土,可能性太多,尚需排除,今日还不能排除那狗是否真的进了徐记杂肉铺,即便这片田地十有**是杂肉铺的,也不得妄然下论。

许久她身后的声音也背对着她,“司昭言下之意,当如何?”

很理智的一句话。

陆简昭对城中事务并不熟悉,战场上心细如发,回到都城,又是另一番天地,同宗同源也不能妄言,需虚心好学,方能不愧对他自己要进的司昭府。

而背对着他的明仪郡主,听府上管事说起过,十岁过了科考,入了司昭府,任一名衙役,如今五年过去,早已出落成一名司昭,远近闻名。

他过犹不及。

檀允珩忽而意识到什么,朝身后看了眼,那抹背影即使是蹲着,也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沉寂的湖面不因风吹有任何粼光。

想来是她多思了。

武力上,她及不得一位在外征战四方的将军,陆简昭或许从她走到田间开始,就知有人逼近;年龄上,人比她大五岁,从都城繁琐事上考量,暂且她比陆简昭好些,往后不一定,因为年长的人考量的不会比她少,不过是不熟悉。

檀允珩很信陆简昭理智的过分,她走近时,人未起身,却能快速利落将她手腕抓住,仅仅是知道来者的武力不如他。

终是这个答案,不及她的做法拙劣,陆简昭背影对着她的视线,一片幽蓝之下,月色不存,背影冷漠疏远,想不认出都难,可都城陆姓人众多,‘陆晏’二字,她故作不识,匕首贴颈,杀气腾腾,逼着陆简昭不得不面朝她,开口。

那时她也清楚,陆简昭真的不知身后是她,不然若知她,怎会不知她并不会杀他。

比起都城女子或男子千篇一律,横冲直撞追心中所爱,她更喜欢刻骨铭心一点,让陆简昭的心跟着她的步伐揪着。

欲擒故纵,不落痕迹。

一阵沉默,檀允珩手中匕首都拨了颗猪头出来,才缓缓说道:“明日着人找王尚书要一份田簿,看看这块田到底是哪家。

户部王尚书的儿子,就是今日报案的王大公子父亲。”

檀允珩挪脚到另一个小土堆,“依陆司昭看,像不像王家贼喊捉贼。”

那头陆简昭手中动作不停,声音难免被土覆掉些,听上去寒沉沉的,“不会。”

不会,倒让檀允珩动作一滞,她轻声一笑,在不安稳的夜里,很快被蝉鸣声埋没。

确实不会,王政安若不爱惜那狗,今日就不会在偏堂那番低姿,朝廷官员,无关清流还是权贵,都不会不顾及名声,追心中念念不忘,不用顾忌,可狗无端被杀,传开就是王尚书府竟连只狗都看不住。

当官之家,脸面尤为重要,何况是丢狗一桩不起眼的小事,都能被人群起嘲讽,这些人最会拿捕风捉影之事讥讽他人,仿佛不指点一二,对不起高高在上的姿态。

事情王府并没散开,街上百姓不明所以,只当王政安又是来寻她的,至于午后百姓所来府衙,想必出府衙后,也受到了王府好言提点,不会说漏嘴。

受人指使的百姓,是否会听王府的好言相劝,目前她还不知,毕竟被她派来监守的衙役回去告诉她的是,徐记杂肉铺一切正常,乔装过后,也问了在府衙里支支吾吾的百姓,那些百姓都摆手说不知道。

檀允珩含蓄深远道:“明日汀兰晚宴,陆世子许会明白不少事情。”

珩:好巧啊,你也来。

昭:已读乱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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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夜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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