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换回路翊原本的身体后,两人一起去拜访了达斯。
冬天火锅店的生意蒸蒸日上,达斯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辛苦并快乐着。路翊许诺他新年几天带薪休假,时隔已久和家人孩子们一起享受跨年夜,达斯在上个月开始就对此十分期待了。听说路翊要地上房屋的钥匙,他用比以往更加诚挚的态度,满脸笑容地一溜小跑进保管室,取来后双手奉上。
那是一串铜打造的钥匙,造型平平无奇。
“可是里面只有最基础的床和桌椅之类的,要不要我去联络采购更好一点的?啊,打扫工作也还没有做过,如果现在就去的话,我让母亲……啊不,我亲自去!”
“不用不用,你忙你的,生意要紧。我也不是经常住,有床有桌子就行。剩下的东西有需要的话会让矮人帮我做的。”
达斯知道路翊大概有自己的喜好和办法,自己帮忙说不对还是倒忙,快速点了点脑袋,决定识趣地不去打扰他。
他看了一眼路翊身边的鲁弗斯,不由得在内心感慨,对方自从来了地下城后就几乎与布莱克先生……也就是路翊先生寸步不离。想当初他也每天为布莱克先生忙前忙后,但仔细想来也没鲁弗斯这么卖力过。感觉一天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
达斯叹了口气。果然有才华的人在哪都会被人重用。鲁弗斯不光办事靠谱,还是名强大的冒险者,完全可以保护路翊先生。自己这种剑术稀烂的家伙,还是守着店铺,安心帮地下城赚点小钱更合适……他没什么别的优点,但做事脚踏实地。路翊先生一定也是当初看中了自己这一点才出手相助的。那么他只要做好对方交代的事,就算是回报了。
路翊用手指挂着钥匙圈转了几圈,笑着谢过达斯后,和鲁弗斯直奔房子而去。
居民区两栋房子为一组占据一块地,每块地又以道路分割,两栋房子之间有几米距离,呈镜像对称格局——虽然房子离得近节约了空间,但同时也保证了三面采光,按照现代的叫法应该称之为“双拼别墅”,比连徘别墅还高级了那么一点。
鲁弗斯家隔壁的那房子就一直空着。毕竟大部分来地下城务工的人类都负担不起一整个房子,他们大多选择住员工公寓,不想和人同住也有单人间可选。现在居民区里还很冷清,和几条街外的员工宿舍区域形成了鲜明对比。
插入钥匙转动,路翊推开门的一瞬间就闻到了一股新房子混合着灰尘的独有气味。阳光透入窗子和门洒落在空荡荡的地板上,让本应寒冷的房间变得似乎温暖了那么一点。路翊四周看了看,觉得这间有通风和采光,透过窗户而非神灵的意识能亲眼看到路过的人,这栋房子确实比起地下城的小房间更有那么点“家”的感觉。
“我家那边有打扫工具,等下拿过来。这里灰太多了。”鲁弗斯说道。
“我不急。”路翊的短皮靴踩在木地板上发出了清脆的回响。他穿过还没有沙发的客厅,来到小厨房旁的后门,那里通向后院的空地。他这边的和鲁弗斯家的地域简单地用篱笆隔开了,种上了外表像爬山虎一样的地下城植物,形成了独立的两个小院子,但个头高些的应该还是能够越过隔栏,清晰地看到对方后院的全景。
莉蒂希娅在他们家的后院里种了些花草,靠路翊近的这一侧有一个鲁弗斯早上闲着没事做时亲手用木材打的小仓房,这个版开放式的迷你仓库里装着工具,诸如铲子、花壶、铁桶,以及冬天壁炉里需要用到的柴——地下城的杂货店里可以随时订购木材,暗精灵们会在下一次外出巡逻后带回来,以此保证大家能够顺利过冬。
比起被打理得井井有条的院子,自家的院子显得一片荒芜,长了不少杂草。路翊看了一眼就感到疲惫和麻烦,准备之后运用改变地形的魔法稍微偷个懒,从地下各层中找块满意的地“复制”过来。
想好解决方法后他立刻眼不见为净地关上了后门。
两层楼给一个人住有些奢侈,但鉴于整个地下城都是路翊的,他住起来倒心安理得。在空旷的房间里转悠了一圈后,路翊开始着手从多个房间里瞬移来回搬东西。鲁弗斯见他有独特的搬家方式,不太用得到自己出力,于是主动去找自家的打扫工具,准备来场简单快速的清扫工作。
出于安全起见,路翊的备用身体们肯定不能搬到地上来。有关地下城核心的秘密也一概不可以。在跑了几趟,将不那么重要的书本、文件都安放在一楼的书房后,路翊开始搬运大头——衣服和首饰。
二楼卧室除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外只有一个简易衣柜,对路翊的衣物来说容量稍显不足。
他竟然不知不觉有这么多衣服了……
路翊看着这些从地下房间的柜子里、床脚、地毯、椅背上捞来的各种衣服在床上堆成了小山高,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他偶尔也会购买一些基础衣服,但其中的绝大部分应该都是暗精灵们和如今搬来地下城工作的老弗里送给他的。在开发新款式的时候大家总是很乐于为路翊先做一件产前样用于试穿。
比如路翊总是穿着的黑色金边长袍,以及冬天时出场率极高的那件带有蓬松毛绒花边的连帽短斗篷,就都出自他们的馈赠。
路翊也很喜欢鲁弗斯送给自己的那件枭熊皮毛外套,一直珍惜地保管着。但它尺寸有些太大,设计也过于简单粗暴,穿上后比起神秘的地下城法师,他更像个野外的山贼……家的亲戚。
毕竟他的气质不太像山贼。
这还不是全部。布莱克爱穿的质朴法师套装和法杖都还留在旅馆房间。斐的衣服都比较繁琐,为了符合暗精灵的习惯配饰众多,而且尺寸纬度更小,路翊用其他两具身体都穿不进去,所以基本也都放在树屋和私人房间里了。即便如此还是有这么多。
想着正好借此机会好好分门别类整理一番,路翊难得有精神叠衣服挂衣服。这么一收拾,就过去了近一个小时。
在他整理衣服的时间里,鲁弗斯已经从隔壁家里取来了拖把和水桶,热心地帮路翊将地板清理了一遍。原本布满灰尘的地变得光亮。
他干活的速度比路翊想象的还要快。路翊还想着等整理完衣服就帮对方一起拖地的,没想到等他艰难地将衣柜撑得满满的时,鲁弗斯已经结束了。要知道路翊后面还有一对首饰没整理完。
“不好意思……感觉重活儿都被你做了。”路翊转过头就看到鲁弗斯一脸“然后呢?”的表情看着自己整理衣服,不由得不好意思地用指尖挠了挠脸颊。
鲁弗斯直摇头,晃了晃手里的拖把,就像在摆弄一件武器棍子:“这点体力劳动连热身都算不上。你现在在收拾什么?我来帮你一起做?”
“正在整理这些小玩意们。”路翊指了指桌上散乱纠缠在一起的项链、耳坠、手链和它们原本应该归属的盒子。
除了衣服外,路翊的首饰也有许多来源于地下城子民的馈赠。在斯佩的市场他买到过不少魔法师专用的宝石饰品,但由魔兽、植物和骷髅等地下城产物做成的耳环戒指别处可见不到。作为地下城的代行者,他虽然并不需要这些东西增加魔力,但认为这种对外的形式意义是很有必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本人确实也喜欢这些制作精致、造型神秘独特的饰品。可能是出自自家的缘故,路翊觉得它们比昂贵的贵族珠宝更加漂亮。
“我可以碰吗?感觉首饰这些东西,挺……贵重的。”鲁弗斯停顿了一下,他本来想说挺“私人”的。
“还好啦,不算很贵。说实话你就算弄坏了一两个我也不会介意的。”路翊摆摆手。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
在帮忙将饰品放回首饰盒里时,鲁弗斯看着那些曾经出现在对方耳垂和脖颈上的小东西,莫名有些不好意思。
或许是想到它们曾经紧密地贴着路翊的皮肤,鲁弗斯像是那些小小的耳钉烫手似的,迅速地用指尖捏起塞进了饰品盒的一个个格子里。路翊看在眼里,还以为鲁弗斯是怕这些东西太精致脆弱,一不小心折断捏碎了它们,忍不住勾起嘴角,觉得此举十分可爱。
“……说起来你从来不戴耳饰啊。明明你有耳洞?”路翊伸出一根手指,歪头点了点自己现在什么都没戴的耳洞示意着。
鲁弗斯看到这幅场景先是愣了一下,随后下意识地抬手摸上了耳垂。
那里确实有一个耳洞。
他捏了捏后想起来了什么,思考了几秒,“唔”了一声,对路翊解释道:“你这么一说……啊,虽然很高兴你竟然注意到了这么小的细节,但其实在此之前那一直都只是个残留的痕迹。你知道的,斯佩国的贵族有着不论男女都在幼年时期就穿耳洞戴饰品的风气,但我毕竟不能算是真正的贵族,也没有魔法师靠饰品辅助施法的需求。虽然到克劳福德家后按照规矩穿了洞,但进入青少年时期后就一直没戴过什么,所以它早就长死了。”
“……啊。”路翊意识到了到了什么。
他做鲁弗斯这具身体的时候似乎还不知道这件事。只清晰地记得鲁弗斯确实有耳洞。
路翊当时也很震惊,自己竟然会记得这种别人身上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细节。
鲁弗斯肯定了他的话语似的继续说道:“没想到你会留意这个我自己都不记得的小玩意,意外地把它还原过头了。”
也就是说四舍五入……自己帮鲁弗斯重新穿了次耳洞?
路翊因为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个场景而变得焦躁起来,在原地来回踱步,嘴里念叨着:“原来如此啊。真、真是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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