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虽然人烟稀少,但距离附近的小镇不远,不算偏僻。”土地主边走边介绍脚下这令他引以为傲的土地,“是块难得的风水宝地。”
“你看看,这土地很肥,种什么都能养起来。空地面积也大,你想搞点什么都可以去镇上或者城里找人弄,建房啊、水井啊、牲口棚啊……随便你折腾。”
“呐,那边就是小溪,天气好你可以下去抓抓鱼虾什么的。”说完,土地主又指指另一边的山头,道:“那边是山,上面有野兔野鸡什么的,只要有本事,你可以去捕猎的嗷。”
“俗话说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土地主语气骄傲起来,道:“这里山水都有,还有肥沃的地,发展起来之后,怎么着也饿不到。”
“你买我这块地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土地主向应谕打包票,“相信我,这儿未来会是个让你感到幸福的地方。”
这些话应谕都知道,毕竟他看了很多地方才选定的这里。要说这块地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四周没什么人家,像被隔离起来的小世界。
好在,这种缺点对应谕来说不叫缺点,反而是个加分项。因为他并不喜欢跟人接触太密集,待在这种没人的小地方蜗居着,很舒服。
确定了要买下这里,后面的流程就很顺利。
土地主和应谕去城里找了交易所。
他们去的交易所在四大城之一的小邢城,小邢城也是四城中距离他们最近的。
应谕交了一千枚金币,交易所数完金币,确认数量无误后,拟了一份土地转让书,让他签字画押。随后,交易所又收了土地主交来的地契,确认地契没问题后,也让土地主签字画押。
等双方都在纸上留下各自的标记后,交易所店小二小心翼翼地收好这两份土地转让书,然后郑重地将地契交给应谕,相对的,土地主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金币。
拿到地契,那片土地才真正意义上的归于应谕了。
事情办完,应谕跟土地主道别,出了交易所,走在小邢城热闹的街道上。
“还剩下七百多枚金币。”将手中的钱袋拉好,应谕自言自语道:“维持一段时间的生活倒是没什么问题。”
“阿谕!”斐乐从应谕口袋里飞出来,颇有些激动地问道:“买了吗买了吗?”
应谕道:“买了买了。”
“喔喔!以后有家喽!”斐乐开心的眼睛都弯成了小月牙,背后的翅膀也兴奋到扇出残影,“咱以后终于不用到处奔波当流浪汉了,哈哈哈哈哈哈!”
“不是流浪汉。”应谕纠正道:“是旅人。”
斐乐美滋滋道:“没差啦。”
应谕以前是在四城之首云哈顿主城工作的。工作了四五年呢,那真的是份很好的工作,薪资极高,一年下来就可以赚到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
不过他还是厌倦了,因为过于无趣。在那工作的大多都是些老轱辘棒子,天天喜欢算计来算计去,不是你坑我一下就是我坑你一下的,整的人心累。
应谕是个随性的人,不爱被拘着,如果生活的不开心,那他一定会做出改变。最终,经过深思熟虑,他选择离开,去环游云哈顿大陆。
退出主城高档却疲倦的生活,出去,想去哪就去哪。
最高的山、最清澈的大海、最明亮的星空、最美丽的花海……各种未曾见过的风景,未曾品尝过的美食,去体验起来,体验一下那是种怎样的感觉。
在规划的旅行路线中,他遇到了斐乐。
初遇斐乐,是在一座森林里,他很惨,被卡在了树上。
那时候的斐乐不知道卡在里面多久,状态很糟糕。
彼时的应谕打算穿过森林,去看沙漠。
他正好路过那棵卡了斐乐的树,听到了如同蚊子嗡嗡一样的声音,他多看了一眼,也幸好多看了一眼。
斐乐得救了。
斐乐是个奇怪的生物,虽然有人的形态,但是小小的,只有巴掌大小,背上有一对接近透明、闪着蓝光的翅膀,像故事中的花精灵一样。
云哈顿大陆未被发现的生物很多,所以见到这样的“小花精灵”,应谕没有过于奇怪。毕竟这种生物说不定早就被记载了,只是他孤陋寡闻,没有听说过。
斐乐没有讲自己的来历,身体好后,就一直跟在应谕身边,叽叽喳喳的结伴而行。
一直到现在,他们走了两年,走过很多地方。
云哈顿大陆的美景他们几乎看了个遍,去过的地方数不胜数。
这期间当然是快乐的啦!但这种快乐是有代价的,应谕工作几年鼓起来的钱包越来越扁,不过好在,就算扁,也没扁到哪去,他还是有底蕴的。
这些底蕴可以让他和斐乐一辈子不工作,也可以过得很好。
但应谕才24岁,未来还很长,靠着存款懒懒散散过一生,他觉得有些别扭,他还是想找点事干,但找的事绝对不是回去继续工作,那是不可能的。
没出去玩这两年还好,玩完之后心都野了,再回去工作,会很难适应,他也不想适应。
最后怎么办呢?
去种田好了。
找个好地方,想吃什么种什么,吃不完的就拿去卖。如果地方够大,还能养养鸡鸭鹅,如果地方再大一些,就挖个鱼塘,养点鱼……惬意又自在。
反正再差,不会让自己饿死。好起来的话,就了不得了,指不定能靠这些当个小土豪。
种田生活是应谕想了好久的,刚开始环游大陆时,他还没有这种心思,可随着走的地方越多,看的东西越多,慢慢的……不知道怎么就对种田有了向往,且这种向往越来越强烈,强烈到找到理想的土地后,他就毫不犹豫的拿出自己大部分存款买下了这块地。
至于到时候种田种的好不好,种的不好该何去何从,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斐乐跟应谕的想法差不多,只不过在他的想象里,未来是美好的,他坐在应谕的肩头,托着自己软绵绵的小脸幻想道:“嘿嘿,赚大钱,种菜赚大钱,到时候咱就是云哈顿大陆最有钱的菜农,嘿嘿,嘿嘿……”
“别在这想些有的没的了。”应谕脚步一顿,向四周投去目光,“先找找哪有卖种子的,还得买点吃的喝的。”
虽然小邢城在四大城中发展稍差些,但该有的都有,他需要的东西,在这里应该都能买到。
现在正午时分,正是小邢城人多的时候,各种各样的人穿梭在街道,在道路两边的小摊旁挑挑拣拣,进行货物买卖。
今天好像还是个集,人多到爆炸。
应谕向路人问路,打听好种子店的位置后,便离开了这熙熙攘攘的街道。
应谕没什么种植经验,所以找到种子店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店老板讨经验。种子店老板是个温和的金毛兽人,三十多岁,笑起来憨态可掬。
云哈顿大陆的兽人数量并不多,零零散散加起来也就两万左右,因此应谕看到店老板还挺意外的。
兽人外表与人类外表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会有部分动物特征显现在身上。拿眼前这只金毛兽人来举例子,就是他的头顶有一对软趴趴的狗耳朵,屁股上有一条蓬松卷翘的狗尾巴。
一眼就能认出是个兽人,连是什么品种的兽人都能分辨出来。
金毛老板很温和,耐心地解答了应谕所有疑惑,并推荐了适合春天种植的作物,他还表示现在开春不久,正是种植的好时候。
金毛老板推荐了六种作物种子,应谕每样都来了一包。他先试试自己能不能种好,别买多了,全白瞎。
出了种子店,应谕又带着斐乐买了些生活必需品。
这样一来,该买的就买齐了。
他买的那块地没有任何建筑,全是平地。好在,之前跟斐乐满大陆跑的时候,一直随身携带帐篷之类的东西,今晚上不至于睡在绿草地上喂蚊子。
应谕回去后,跟斐乐一阵忙,把帐篷搭好,把篝火生起来,然后吃个晚饭……这些做完,再看天,已经入夜了。
万籁俱寂的黑夜中,小小一簇篝火是唯一的亮源。
应谕坐在篝火旁,手里拿着把扇子,轻轻扇动,用来驱赶蚊虫。他垂着眸,不知在想些什么。
斐乐悠哉地躺在一块大石头上,吃饱喝足后,就是连动都不想动一下,“阿谕啊~”他声音软乎乎的,这么叫应谕的时候却老气横秋,像上了年纪的小老头一样。
应谕瞥了斐乐一眼,道:“干嘛?”
“咱明天可得早起。”斐乐道:“咱得下地干活啦,咱得挣钱。”
“知道。”应谕应道。
“你放心。”斐乐拍拍胸脯道:“明天我定帮你干活,咱咔咔干完,我带着你去那边山里抓野鸡,咱吃烤鸡。”
“你能起来再说。”应谕伸了个懒腰,揪着斐乐的小衣领进了帐篷,“睡觉吧。”
说是睡觉,其实应谕没睡,他在想事情。
在云哈顿大陆,种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种植是需要天赋的,这种天赋说简单一点就是对作物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作物有生命和感情,在生长期间,它们像小孩一样任性,天气不好就不长、渴了不长、无聊了不长、有鸟虫来伤害它们更不长……极其娇气。
但有个例外,如果作物喜欢自己的种植者,那即使生长环境再恶劣,它们也会高高兴兴的长,拼命的长,为了博得自己种植者的欢心,它们会像孔雀开屏吸引配偶一样,尽情展现自己。
这也就是所谓种植天赋,如果你天赋够高,那怎么种植都是简单的,甚至还有可能种出高品质作物,要知道高品质作物和普通作物那可是天差地别的。
可如果你天赋不够高,再加上作物生长环境不好,那折腾一顿可能也收获不了什么东西,都不一定够自己吃的。而且长出来那点作物也不好吃,又苦又涩。
大部分作物五到十五天就能开花结果,生长时间不算长,但是难伺候。要保证作物在生长期活下来且健康地成长,要么种植者招作物喜欢,要么生长环境好。
应谕选择种田这条路,那肯定是做好准备了,作物生长环境他会做到最好,至于自己招不招作物喜欢,有没有种植天赋,答案肯定是打对勾的。
这么自信是有原因的。
当年他在主城工作时,住的小院里就有作物,应该是院子的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
当时小院种了一些彩菜,都快枯死了。
应谕也没特殊照顾这些即将枯萎的菜,他就每天浇点水,这些彩菜就奇迹般自己慢慢活过来了,且越长越鲜活。
那时候应谕就知道,自己大概是招这些小作物喜欢的。他当时甚至考虑过要不要转行,去主城的绿农园应聘。
反正到现在,兜兜转转的,还是种上地了,也算是一种圆满。
应谕闭上眼睛,规划着明天要做的事。
明天起来,就先挖地,肥料也买了,挖好地就施肥,施完肥撒种子,然后浇水……再有时间的话,就要去趟小邢城,啊不,小邢城还是远了些,去附近的小镇就行,买些关于种植的书……然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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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以农民身份开启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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