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古代庶子21

“只是,吃再多的药,那大儿子也好不起来了。”

“可是家里的生意还要做,富商老爷就叫小儿子来帮忙。虎父无犬子哪,那小儿子干得也不赖。”

“只是大儿子天长日久地喝药,性子渐渐的就偏狭了,看不得弟弟好,说什么弟弟是为了争家产才害了他。可是天可怜见的,那小儿子还能叫哪天下雨,哪天出太阳吗?要真能这样,还做什么生意啊?做神仙不逍遥自在吗?”

“至于那大夫,跟这家无亲无故的,又何苦坏了自己的口碑呢?何况,后来,那大儿子是找过其他大夫看病的,一个有问题,总不能个个有问题。”

瑞王没说话,目光黑沉沉的,一动不动,显然是听进去了。

他觉得这侍从太天真。

天象确实是无法控制,但会观测天象的能人异士从来就不少。

知道哪天下雨,就想办法引诱那大儿子出去、淋雨,这又不难。

至于大夫,就更简单了,重金相诱即可。

只可惜,太子太过谨慎,宫中御医又难以收买,不然倒是可以用这些手段。

侍从对这个阴晴不定的王爷在想什么不敢深想,继续说道:“过了许久,大儿子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派人买了砒霜,想药死这个弟弟,家产就全是他的了。”

“却不想,人算不如天算,那小儿子养了一条狗,是自小养到大的,十分珍爱,平时也爱偷偷地用自己的饭喂它。那一日,也幸好小儿子又喂了狗,狗吃了肉就死了。”

“小儿子知道不好,便去衙门告了官。”

“大儿子自作自受,被判了秋后处斩,只是他身子不好,进了牢房没多久就一病去了。”

“王爷你看,人心易变如此,焉知秦礼不是下一个呢?”

瑞王冷笑一声,“说得好,秋闱之后,就去看看秦礼吧,他虽不能科举了,可若是能看见自己的同窗能科举,想必心中也会十分欣慰吧。”

“王爷英明,秦礼那厮定然会十分欣慰的。”

侍从离开瑞王的住处许久后,一阵晚风吹来,他才感觉到自己的后背竟然已经全湿了。

他的肩膀往下一塌,沉默地在夜色中叹了口气,只觉得十分疲惫。

孟玄,一代剑客,死得潦草,早知如此,当初他就不该引荐孟玄给王爷。

也幸好,瑞王并不在乎孟玄的老母亲。

看在孟玄曾经救过他的份上,等风声过去了,他就偷偷地替孟玄奉养老母亲吧。

侍从揉了揉脸,又恢复了平日里的平静,才循着灯光大步往自己的住处走。

青云观,小瀛洲。

天刚亮没多久,莫惊春就起身练剑了。

哦,对了,顺便监督红樱蹲马步,提高下盘力量。

红樱咬着牙,额头出汗,双腿摇摇欲晃。

一盏茶后,她就跌倒在地,大口大口喘气,感觉一双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歇了一会儿,不用莫惊春提醒,她就自己爬起来继续蹲马步了。

清风明月去斋堂提了饭菜回来。

青云观是正一派,并不禁婚丧嫁娶、吃肉喝酒,所以饭菜里有荤有素。

莫惊春收剑时,清风备好清水手巾给他使用。

见明月在分餐,他过去看了一眼。

他那份花样多,分量也多,卤牛肉、蒸羊肉、青菜、鸡蛋、荷叶汤、点心三样、馒头、牛乳粥,看着比镇国公府的伙食朴素许多,但实在是不算差了。

饭后还有水果和冰奶酪。

又分出两份一样的,鸡蛋、青菜、咸菜、馒头、白粥。

最后分出一份最少的,酸辣小菜、馒头、白粥。

“你们就吃这个?”

明月吓了一跳,眼前这人可得罪不得,虽然出家了,但镇国公的小儿子,和普通出家人能一样吗?

只看搬来观里那天,一车车的行李就知道了。

他是孤儿,幸得观主收养才能平安长大,要不然早被狼叼走了,才调到小瀛洲没多久,对要服侍的这位少爷了解不多,所以平时只默默做事,不敢惹事。

听了莫惊春的问话,明月也只会结结巴巴地说:“是,按例……我们就是吃这些的,鸡蛋是红樱姐姐不吃……所以才分给我们的,我们……没、没抢。”

边说,明月的脸边慢慢地红了起来,说完,整张脸像喝了酒一样,全红了。

莫惊春含笑听着,耐心等明月说完,才说:“我的意思是,就吃这些,你们能吃饱吗?”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还没有得到寒玉冰髓,天气热得离谱,所以食量才小。

但没多久他就得到了寒玉冰髓,又每天练剑、修炼、读书,脑力和体力消耗极大,饭量也猛猛增加。

别看他的早餐份量大,其实他是能吃完的。

红樱也走了过来,“三少爷,怎么了?”

她看了一眼早餐,又看了眼明月,知道莫惊春人好,但还是解释道:“最近我胃口不好,实在吃不下那么多,亏得清风明月人好,愿意帮我吃一些,也免得白费了。”

明月感激地看着红樱。

莫惊春没好气地说:“难道我心眼就这么小,还能为这种小事生气?”

“我知道您心胸宽大,不至于为这事生气,只是有些事我们也得跟您说清楚啊。”

“罢了,你们都在长身体,就吃这么点,挨得住吗?”

明月忙道:“不少了不少了,我们能吃饱的。”

清风低头捂住眼睛,简直不忍直视。

红樱也噗嗤一声笑了,她就没见过这么傻乎乎的孩子。

莫惊春嘴角抽了抽,看向红樱,“笑什么笑?知道你这几天为什么蹲马步坚持不下去吗?”

红樱:“?”

“你吃的肉太少了,以后多吃肉,每餐必吃一份。瘦巴巴的,跟竹竿一般,还想习武,别回头把自己练没了。”

红樱立即低头,“我以后一定努力加餐。”

“还有你们俩,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你们吃得太少了,以后每日肉蛋奶菜,皆不可少,斋堂那边,就说是我吩咐的。”

“红樱清风,中午你们一起去传饭,赏些钱给大厨,请他多费心思。随后,去找执事,叫人在小瀛洲砌个小厨房,回头我叫府里送个厨子来,换些花样。天天吃这些,不够腻的。”

吃完今日份早餐,莫惊春开始教导红樱学习拳法。

这拳法正是他从剑修传承中找出来的《落英拳》,动作柔和轻灵,走的是借力打力的路子,十分适合女性修炼。

正好清风明月也要练习拳法,正好,三人可以一起互相督促,共同进步。

教了几遍,留下一册书给红樱琢磨,莫惊春到静室修炼《太阳真经》去了。

他来这里也有几日了,静室里的聚灵阵早已布置好了。

莫惊春从空间里取出四颗灵石,一一放入阵眼。

地上的阵法线条亮了一瞬,灵石里的灵气被阵法汲取、锁定,无法冲出聚灵阵的范围。

一缕缕如烟似雾的淡蓝色灵气上升,汇聚到静室半空。

灵气越来越浓,最终几乎变成了一朵祥云浮在半空。

莫惊春踏入阵中,深呼吸一口气,只觉得灵气进入肺腑,有一种抚平所有不适的凉意,它并不冷,只让人感到无比的舒适,全身上下每一个窍穴打开,拼命地吸取。

盘膝坐在阵中央,运行功法,丹田内的火种迅速苏醒,吸引灵气进入丹田。

淡蓝色的灵气洪流受到无形的吸引,从半空落下,直直落在莫惊春头顶,灌入他的身体。

灵力流转奇经八脉,不断淬炼各个穴位,增强着皮肉的坚韧程度,第一次用灵石修炼,引气入体变成炼气一层时,他就试过,普通的武器,但凡钝些,都比较难伤到他了。

丹田内储存的灵力也在凝实、增加。

这正是实力的体现。

过了许久,莫惊春才睁开了眼睛,感受着在丹田里绕着火种游动的灵力,轻轻吐出一口浊气。

太好了,终于炼气二层了。

到了炼气二层,他也可以修炼一些小法术了。

比如清洁术什么的,他是真的很需要。

等日后筑基了,就能御剑飞行了。

哈哈哈,想想就美。

莫惊春自顾自地乐了好一会儿。

系统以前看电视见过疯子一个人又哭又笑,如今见莫惊春也这样,代入公式,顿时一个激灵,忍不住冒了出来,“惊春你变傻了吗,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儿笑?”

一下子就不哈哈了。

莫惊春嘴角抽了抽,“想什么呢?我想到了开心的事情,笑一下不行吗?我就不信,你没有这样傻乐的时候。”

“没有哦,我一般都是跟兄弟姐妹们待在一块的,要笑大家一起笑。”

“好吧,”想了半天,莫惊春憋出一句,“你们还挺团结的哈。”

“你刚刚在笑什么?”金色光团凑近问道。

“我修炼进阶,现在已经是炼气二层了。”莫惊春眉眼飞扬,“等我日后筑基,就可以和你一样在天空中飞翔了。”

系统啪叽鼓掌,“哇,进步好快,好厉害!”

“那是。”莫惊春仰头,鼻子都翘得高高的。

午饭时间一到,他立刻收起了傻乎乎的笑,恢复成了成熟的大人模样,才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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