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古代庶子31

莫惊春站在床前几步外,静静地看着床铺,合上眼睛,脑海中开始快速推演昨晚这里发生过的事情。

像是放电影一般。

有人趁他不在,进入了他的房间,什么也没做,只到床前确认了他不在。

又在这里待了一会儿。

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不过动作应该不大,因为附近的气息并不混杂。

然后,这个人就默默地离开了。

莫惊春睁开眼睛,双眸闪过一抹金光,他还是低估别人了。

不能因为自己成为了修士,就看轻凡人啊。

主世界的花国就证明了,凡人团结一致,也有通天彻地之能。像风咏之爷爷,做凡人时,带领亿万黎庶改天换日,做鬼时,直接开辟十一阎王殿,自己做阎王。

他就算成了大能修士,就能和这样的人一较高下吗?

他有这样的智慧、心胸和意志吗?

没有,那他凭什么小看凡人?

就凭那点修为?就凭他运气好,想要什么就能签到什么?

这点修为和签到系统,是永远属于他,无法被剥走的吗?

一句句拷问自己,莫惊春再自己一一回答,答案令人羞愧,不一会儿后背就沁出了冷汗,几息间打湿了内衫。

只差一点,他就成了那种骄傲自满之人。

一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因一点进步而自得自满,不愿再睁眼看世界,不愿再虚心学习,而是裹足不前的人,莫惊春就后怕不已。

后怕之余,求道的意志也被杂质淬炼,变得愈发纯粹。

——啵的一声响起。

好像整个世界对他摘下了一层面纱,露出清晰度更高的面目。

识海内,无数玄奥的文字化作玉盘大小,浮在半空,散发出清凉的银光。随后玉盘裂开,先化作小草,继而化作一朵张牙舞爪的花朵。

花朵虽是植物,却有主动进攻之心,不断出击,抓捕猎物。

已经化雨的神识在识海落下,不断汇聚,最后大地上出现了一条清澈的小河。

炼魂术二转,成!

莫惊春瞬间感觉神识变得前所未有地强大,发生了质变的那种。

从那种自己无所不能的感觉中苏醒过来后,莫惊春几乎要感到一丝失落了,不过他摇摇头就摆脱了这种想法。

天亮了。

天光乍亮,风雪消停。

莫惊春身穿白底金纹圆领长袍,双手打开房门,仰头看向天空,浅金色的阳光洒落,落在他脸上,衬得他如金童玉人。

“长春师叔,早。”

一个穿着青色夹袍的青年从远处的阴影中走来,他眉目柔和,脸上露出令人舒心的笑意。

莫惊春眯了眯眼,看向他,含笑道:“丹阳,你也早。”

今日天气大好,风停雪歇,但还是格外的冷,树枝上挂着厚厚的霜雪,大地披着厚厚的棉袍,人们吐气成霜。

然而,青云观附近的村民都能出来活动了,有些人甚至只穿着单衣就出来了。

“媳妇,神了!真的一点也不冷!”

“是啊,难怪昨晚囡囡睡得那样香。”

有人试着放下金乌石,瞬间被冷意冻到,立即哆嗦着拿起了金乌石。

“一定是老天保佑!一定是老天保佑!”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妇人泪流满面,走出门外,朝着大地磕头。

她年老体衰,已经做不得重活了,年轻时还能搓麻织布,然而眼睛早就熬坏了,现在也织不了了,儿子儿媳都开始嫌弃她了。

昨夜她躺在炕上还是冷得浑身僵硬,叫了几声儿子都叫不动,本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死去了,没想到半夜好像就暖了起来,起床时才在身上摸到了一块暖融融的石头。

孩子们也放开了手脚,在雪地里跑来跑去,尖利的笑声驱散了冬日的冷寂。

“你们手里拿的什么东西?”

一个身形微丰的壮年汉子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两个狗腿子。

他是村长的儿子,家里百亩良田,一个姑姑还嫁给了镇国公府的一个管事,在这村子也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平时脸上总是挂着笑,但没人敢小看他。

他本来是想趁着风雪停了,带上一些野味到城里孝顺姑父和姑姑,没想到竟然看着这些穷鬼大冷天的在这里耍闹,心知有异,特地过来瞧瞧,结果听了一耳朵诡异的话。

村民们面面相觑。

还是老妇人支支吾吾地将事情说了出来。

这汉子顿时心中一动,说道:“真有这样的好东西?给我瞧瞧。”

老妇人顿时僵住了,浑浊的眼睛里出现了无助和绝望,手里紧紧地握着金乌石,不愿意交出去。

汉子等了一会儿,见老妇人不愿交出,顿时皱眉,道:“你老人家是知道我的,若是这石头真有你说的那般神奇,我就花钱买下,绝不叫你吃亏就是。”

两个狗腿子立马助阵,“就是,大娘你快交出来吧,一块破石头能保你富贵吗?还不如给我们大哥。”

老妇人颤颤巍巍地伸出了手。

一个狗腿子立刻上前抓过石头。

然而下一瞬,他就尖叫着扔掉了金乌石,猛地蹲下,抓起路边的雪就往手上敷,“啊!好烫!”

老妇人大惊,立刻睁大了眼睛,哆嗦着身体,一寸寸地摸索着雪地。

好在金乌石扔得不远,老妇人很快就找到了。

汉子和另一个狗腿子也试了试,也是一到手上就烫得不行,眼看着时间就要过去了,汉子愤愤地放弃了这个想法。到了城里他就把此事当做一个趣闻告知了姑姑。

不过那管事知道后也只当是乡下人胡诌的,没当一回事。

不过就算知道了也没用,金乌石只有一人能使用,无法转让,其他人一拿到手就会被烫伤。

这是莫惊春下的禁制。

若非如此,这些金乌石恐怕只会变成权贵的玩具。

冬去春来,万物萌发,也到了生机勃发的季节。

皇帝后宫多了许多美人,来自东南西北、五湖四海的,小家碧玉款的、风情万种款的、冷若冰霜款的、英气妩媚款的……各式各样,应有尽有。

一时间,皇帝竟有些流连忘返。

身残志坚的男主也在美人的枕头风中,用了苦肉计,逐渐洗刷掉了在皇帝那里的嫌疑,又成了炙手可热的瑞王殿下。

美人们联手霸着皇帝,时间一长,宫里的老人都坐不住了。

尤其是丽妃。

她出身勋贵家庭,是侯爵之女,生得明艳动人,性情也活泼大方,入宫后也颇受宠爱,无子封妃。

然而,随着年月的增长,她的宠爱虽未稀薄,却日益忧虑。后宫妃嫔,无子,就是无根之萍。色衰而爱竭,她还能有多少好日子过?

这一次,众多美人来势汹汹,也属她最为心焦。

好在,她娘家得力,很快就献上了丹药用以解忧。

丽妃熟读史书,自然知道帝王追逐长生、服食金丹之害,她对皇帝也有几分真心,一时间竟不愿献给皇帝。

可是,皇帝宠幸她的时间越来越少。

丽妃坐在花镜前,抚摸着脸庞,总觉得不如年少时滑嫩,“我这是,老了吗?”

一旁的宫人连忙笑着安慰:“娘娘怎会这样想?奴婢瞧着,满宫女子,就属娘娘最是牡丹国色,也最得圣心。”

“最得圣心?一月不见皇帝的圣心吗?”

“这……”宫人哑口无言。

最终,丽妃环顾冷冷清清的寝宫,半晌无言,还是打开了家人送来的药瓶,自己先吃了一颗。

三日后,丽妃求见皇帝,献药。

御医试药,又几日,皇帝服药,只觉身轻如燕,沉疴尽去,大喜,恢复了对丽妃的恩宠,赏赐如流水般流入丽妃的宫殿。

一时间,丽妃独宠后宫,连皇后见了她,都要退避三舍。

可怜那些新人们,只被新鲜了几天,就被皇帝抛到了脑后,好在皇后处事公正,才没叫她们落到太过难堪的境地。

不过,这些都和远在青云观的莫惊春无关。

丹房。

莫惊春又在炼丹,主要是消耗太快了。

窗外是红樱习武的身影。

浓郁的药香中,丹阳从门外走入,双手吃力地捧着一箱黄金,放到地上时,发出了沉重的声音。

莫惊春问:“药这么快就用完了?”

丹阳摇摇头,走到一旁的案几,倒了一杯水喝下。

“观主说是用完了,请师叔再多炼制一些。”

莫惊春无奈地说:“你告诉观主此药不可多用了吗?最多只能一月一粒,是药三分毒,吃多了会猝死的。”

丹阳道:“说了,只是观主说,这是给贵人吃的,想来贵人心里应当有数才是。”

反正估计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死就死了。

“也是。”

好吧,反正药又不难炼制,给谁不是给呢,就当赚个零花钱了。

于是莫惊春将最新炼制好的一炉丹药直接装进了玉瓶里,也不搞什么蜡丸了,因为他猜这些药很快就会被吃掉,也用不着太长的保质期。

一张大几上摆满了药材,许多还没有处理好,丹阳净手后就开始帮忙处理。

装好红参保命丹后,将玉瓶放入一个铺着绸布的木盒里,里面还有两瓶,莫惊春数了数储物空间里的红参,已所剩无几,道:“红参快用完了,这次吃完,可再没有了。”

“无妨,观主说了,很快,贵人就不需要这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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