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对绝大多数大学生而言,意味着丰富多彩的消遣时光。约会、逛街、泡网吧,皆是常见的选择。然而沈飞,却与这些娱乐绝缘。约会?他连个心仪对象都没有;泡网吧?囊中羞涩的他,实在拿不出那笔费用。若非要找个勉强能沾边的,恐怕也就只有压马路能算“逛街”了,如此看来,沈飞在大学生群体中,倒也算是个别样的存在。
整个上午,沈飞都沉浸在图书馆中。这四年来,图书馆的藏书他不知翻阅了多少,这儿已然成为他常待之地。就连图书馆管理员,都对沈飞的这份坚持钦佩有加。管理员曾提议沈飞来帮忙,可一听没报酬,沈飞便笑嘻嘻地婉拒了,毕竟谁愿意做这白工呢。
下午一点,沈飞准时踏入酒吧,此刻正是酒吧换班的时间。“王哥,忙着呢!”沈飞对着正在擦拭酒杯的男人扬了扬手。
王哥,酒吧的老板,身形彪悍,可脾气却出奇地温和,与他那粗犷的外表大相径庭。自沈飞上大二起,便在这儿打工。他手脚勤快,还擅长弹唱,很得王哥喜爱。这几年,沈飞跟着王哥学到了不少调酒的技巧,可谓一专多能。
沈飞将酒杯逐一擦拭干净后,开了瓶啤酒递给王哥,笑着问道:“王哥,今儿咋没见嫂子呢?”
王哥接过啤酒,灌了一口,无奈地说:“你嫂子带孩子看病去了。现在这医院,看个小病没个千八百块根本下不来,可又不敢不治。那些医生,还号称白衣天使呢,我咋觉着跟恶魔似的。”
沈飞笑了笑,宽慰道:“王哥,钱没了还能再挣,孩子身体得赶紧养好才是。”
王哥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小飞,你以后要是当了医生,可别这样啊。”
王哥深知沈飞这四年大学没要过家里一分钱,生活不易,所以每月都尽量多给他些工资。其他服务员也都了解沈飞的情况,对王哥的做法并无异议。再加上沈飞人缘颇好,大家都快忘了他是来打工的,甚至有人误以为他也是酒吧老板之一。
沈飞笑了笑,没再多说,继续低头擦起酒杯。他里里外外忙碌着,一直到晚上五点,酒吧即将迎来营业高峰。晚上五点,算是酒吧客人陆续上门的起始点,结束一天工作的人们,常来这儿喝杯酒放松放松,也有下班后来此约会的。不过,真正的客流高峰是在八点以后,那时夜生活才正式拉开帷幕。
常来的客人都和沈飞熟络,他在吧台卖酒时,还能和熟人们聊上几句。四年的打工经历,让沈飞深谙人情世故,大家都很喜欢他。兴致高的时候,沈飞还会拿起吉他唱上几段。因沈飞的缘故,酒吧生意愈发红火,王哥自然满心欢喜,有时自己不在,就干脆让沈飞代为管理酒吧,对他信任有加。
就在这时,两个女孩走进酒吧,在拐角处落座。沈飞一眼便认出其中一个是沈桐。大晚上的,两个女孩来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在沈飞看来,简直就是给心怀不轨之人送上门的“猎物”。好在沈桐虽格外引人注目,但暂时还没人敢上前搭讪。
沈飞赶忙叮嘱几个服务员多留意那桌,万一有人闹事就麻烦了,服务员们纷纷点头应下。
沈桐并未注意到吧台这边的沈飞。沈飞看着她在那儿有说有笑,酒却一杯接一杯地灌,不禁暗自叹息。现在的女孩怎么都喜欢往酒吧跑,喝多了大半夜的,多不安全啊。
沈飞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时不时朝沈桐那边看上几眼,权当解解心中的相思之苦。酒吧这种场所,向来不乏社会闲散人员和地痞流氓。这不,几个染着黄毛的家伙晃晃悠悠地走进酒吧。他们耳朵、鼻子、嘴上到处打着孔,沈飞瞧着直纳闷:又不是牛,往鼻子上穿啥环呢。
这几个黄毛一进酒吧就盯上了沈桐。在这昏暗的酒吧里,沈桐就像一盏耀眼的明灯,格外醒目。黄毛们嬉皮笑脸地凑过去和沈桐套近乎。沈飞见状,把手中的活儿交给旁边的人,悄无声息地走到沈桐身后,密切留意着眼前的动静。
看样子沈桐也不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她小心翼翼地应付着。可黄毛们显然不打算轻易放过她。沈飞看了一会儿,心想这哪行,王哥平时最讨厌这种人,自己也一样,绝不能坐视不管。于是,他像电影里的大哥一般,走上前去与黄毛们理论。沈桐一见是沈飞,仿佛找到了救星,赶忙躲到他身后。
黄毛们见有人来搅局,其中一个指着沈飞警告道:“小子,少管闲事,不然伤到你可别怪我们。”沈飞心中暗笑,打量着这几个人,有瘦有胖,压根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这些年,沈飞练就了一副好体格,扛着六袋水泥飞奔都不在话下,还兼职当过保安,期间常和一位当过侦察兵的兄弟切磋武艺。说实话,就沈飞这身功夫,当个地痞都比当医生有前途。
这时,一个黄毛挥拳朝沈飞打来。沈飞反应更快,一把抓住对方手腕,抬腿一脚踹在对方小肚子上。黄毛惨叫一声,痛苦地跪在地上直哼哼。沈桐被沈飞这利落的身手惊得目瞪口呆,连“小心”都忘了喊。
没几下,这几个黄毛就都被沈飞打翻在地,像丢垃圾一样被扔出了酒吧。沈桐哪见过这种场面,吓得浑身发抖。她身边的女孩也吓得尖叫连连,像两只受惊的小鹿,还没等跟沈飞道谢,就慌慌张张地打车跑了。沈飞无奈地摇头苦笑,自己做了好事,还救了暗恋的女孩,咋说也该有点表示吧,心里别提多郁闷了。
沈飞回到酒吧,扶起倒地的椅子,收拾好东西,笑着安抚客人:“大家别在意啊,没事了。”
就在这时,王哥打车匆匆赶了回来。看到躺在酒吧外面的几个黄毛,他满心疑惑。听伙计说完缘由后,王哥火冒三丈,略带责怪地对沈飞说:“你咋打得这么快,也不给我留几个。在这滨海市,我也算有点背景,竟敢来我这儿捣乱。”
沈飞有些哭笑不得。王哥还不解气,跑到门口想看看那几个小子走了没,好补上几脚,结果到门口一看,连个人影都没了。
沈飞把酒吧打扫干净,对王哥说:“王哥,我走了啊。”
“路上小心点。”王哥不忘叮嘱。
沈飞拎着垃圾袋来到后巷,扔掉垃圾,拍了拍手,心想今天虽说有点小波折,但也算圆满。抬头一看,天空中突然乌云密布。沈飞暗自嘀咕,老天爷变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繁星满天呢,这一会儿就乌云压顶了。
紧接着,轰隆隆的雷声大作。沈飞刚想着回酒吧向王哥借把伞再走,还没等行动,一道闪电突然劈下。沈飞只觉眼前白光一闪,浑身一阵发麻,随后便昏了过去。
等沈飞悠悠转醒,脑袋晕乎乎的。他看了看表,自己竟然昏迷了五分钟。沈飞心里那个郁闷啊,天底下哪有人无缘无故被雷劈的。老话说,得做多少坏事才会遭雷劈,自己可一件坏事都没干过呀,难道是晚上总诅咒老天爷遭报应了?沈飞越想越觉得莫名其妙。可再次抬头,天空却已放晴。
沈飞赶忙跑回酒吧,问王哥有没有听到雷声、看到闪电。王哥一脸疑惑地摇摇头,看着沈飞说:“你是不是喝多了?这天好着呢,哪来的闪电?你嫂子刚回来,外面满天星斗的。”
沈飞顿时愣住了,自己明明被雷劈了,怎么就没人察觉到呢?难道只有自己看到了?难道自己被外星人绑架了?无数诡异的念头在沈飞脑海里转来转去,直搅得他脑袋仿佛大了一圈。
回到寝室,沈飞越想越后怕。被雷劈这种事说出去多丢人啊,更何况还如此诡异。沈飞决定自己寻找答案,绝不对任何人透露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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