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断的,明明在见到莱恩的时候还是好好的。
我愣了一会儿神,最后把平安锁跟铭牌取了下来收好在床头柜的抽屉里面,拿着断掉的两根项圈丢到了垃圾桶里。
莱恩抬头看着我,最后随着我的动作看向躺在垃圾桶里的东西,就这么一直看着,我不知道它在想什么。
我叫了它的名字,终于它的视线从垃圾桶里移开,扭头过来看向我。很快它走过来,跳上沙发蹭了蹭我的脸。
我抱着它,挠了挠它的下巴,“莱恩,有些话我想对你说,嗯…你知道的,不是以现在的形式。”
我想要跟他再好好聊聊,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不明不白,两人之间带着误解或者是不愿。
我想我暗示地很明显了,我也不知道它有没有听懂,或者说在这样的形态它能不能听懂。
莱恩歪了歪头,仿佛不知道自家主人在说什么,只是凑上来舔了舔我的脸。
我妥协下来,亲了亲它的小脸,“没关系,我等着你好吗?”
我以为莱恩只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变身,我以为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我几乎是每天都期待地等待着,时刻关注着莱恩的情况,就连半夜有时候会醒来看床上的猫有没有变成我想要的那个人。
但事实是并没有。
这种情况持续了半个月,莱恩再也没有变化,它一直是一只可爱的小猫。
仿佛这几个月来,一切都是我的幻想。
七月的一天,我在家里收拾莱恩的衣服,正好有快递送上门,我猜应该是我给莱恩买的新项圈到了。
“您好,快递签收一下。”
我在快递单上快速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递还了过去,“谢谢。”
就在这时,在我和快递员两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黑乎乎的影子飞快地从门缝那里窜了出去。
“莱恩!”
我从来没想过莱恩能在门开的时候跑出去,我一直以为它是依恋我,依恋这个家的,可是它最后离开的时候却看都没看我一眼地离开。
莱恩离开的两小时,朋友们劝我看开点,说它有可能只是出去玩了,饿了很快就会回来,而且它也找得到自己的家。
只有我自己知道,莱恩这一跑可能就不会回来了。
我再一次失去了它。
凌晨三点我在梦里惊醒,从梦里带来的心悸直到醒来后都似乎还存在着,我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调整着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直到感觉到好多了,我才察觉到自己浑身都是汗,粘着身上十分不舒服,我坐起身来打开床头灯,后背竟在这燥热的天气里感到发凉。
我看向柜子上莱恩新的项圈,上面套着平安锁和铭牌。差一点莱恩就可以戴上新项圈了,这样它就算走丢了如果有好心人遇到,也许就会打电话给主人。
但是,莱恩离开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没带走。
我在网上发的帖子就像石头扔进了大海,没有一点动静,同城的粉丝知道了这件事后也帮着我找猫,同样没有任何消息。
我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再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我重新回到床上,将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两度,闭上眼睛准备重新入睡。
可是又过去了半个多小时,我还没睡着,我不知道自己翻来覆去了多少次,我闭上眼就全是莱恩的样子,莱恩与我在一起时的记忆就像是录像机的倒带一样在我脑子里放映着,挥之不去。
最终我坐起来打算不再睡了,我实在睡不着,不如就找些事情做——我又继续收拾着莱恩的东西,我的意思是他的衣服和他的物品。
以前还不发觉,现在才觉得仅仅几个月时间,莱恩的气息就已经渗透到了我的生活中。
我最先找到莱恩的手机,他一般都会放在茶几的抽屉里。手机颜色这么多,他就喜欢用白色,而且还不爱戴手机壳,说是裸机使用手感更好,结果拿到手的当天就在屏幕上摔了条裂痕。
放了这么多天,手机早就没电了,我拿着去充了电,开机后我看见屏保后不由得红了脸,屏保是我的照片,一张我认为奇丑无比的睡颜照。
而且这个角度一看就是偷拍的。
我捂住嘴巴,感叹着,“什么时候偷拍的......”
莱恩的手机没上锁,里面的东西也很简单,没有几个软件,就像是老年人用手机一样。
但是一打开相册,里面就有上千张照片,每一张都是我,不一样的我,吃饭的我、工作的我、睡觉的我、笑着的我、皱着眉头的我......但很多都是偷拍角度,在我毫不知情的时候。
我被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表达我的心情,大概是震撼,再然后是感动,最后是后悔。
我不是故意偷看莱恩的**,我只是在想手机里会不会有些信息,暗示他会去哪里,我只想快点将他找回来。
接着我打开浏览器,看见他的搜索记录是——“怎么做一个成熟有魅力的人?”“什么是顾家?”“怎么让喜欢的人喜欢自己?”“人类是怎么谈恋爱的?”“怎么样能跟喜欢的人永远在一起?”
再接着我打开其他的社交平台,他发的帖子都是关于“喜欢”、“爱”、“追求”,他就像是不懂爱的人笨拙地向别人学习,怎样才能得到喜欢的人的芳心,日复一日,不知疲倦。
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有人说——跟他/她结婚。
接着我发现他的账号非常熟悉,我发的每一条跟猫互动的视频,他都在底下点了赞,并且发了赞美的话,每条都是,有时候评论时间比视频发布的时间晚个好几个月,即使这样,他的评论却从不会缺席。所以我才对这个粉丝印象深刻,认为对方是我的忠实粉丝。
可是没想到是莱恩。
最后我发现最震惊的是,莱恩有写日记的习惯。
他的手机里有一百多篇日记,我看了眼最早的时间,是他在变成人的那一天,他记录着跟我在一起的每一天。
我将他的日记看了下来,才明白莱恩的所有行为都是什么意思。
“有人说,要想跟一个人在一起,首先得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这样别人才会有可能考虑你,至少也有可能不会让喜欢的人跟着吃苦,我是不会让陶淼吃苦的,他每天外出打猎那么辛苦,我想让他每天都开心。
我没有学历、也不够聪明,很多老板都不需要我,一天下来我都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但到第二天,我很幸运,一家蛋糕店的老板收留了我,他人很好,还教我做蛋糕,后来我发现这家蛋糕是陶淼最爱吃的。我就每天学着做好吃的蛋糕给陶淼,刚开始很难吃,但陶淼还是愿意品尝,看着我的成长,陶淼是个很好的人。
我找工作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别人说如果想要跟一个人永远在一起,那就向他求婚娶他做老婆。他们说黄金最好,但那个东西太贵了,我买不起带花且很好看的,我只有买最简单的那个。我想要拿着戒指给陶淼表白,我喜欢他,我想要永远跟他在一起,他会同意吗?”
我看到这里,立马放下了手机,朝衣柜走去。莱恩的东西不多,大多衣服还是我给他买的,他有个好习惯就是,会把所有东西都放在一起,不会乱丢,以至于我看见这篇日记时下意识就是想到他把戒指放在了衣柜里。
我慌乱地在衣柜里翻找着,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直到一个丝绒小盒子从一件风衣口袋里掉了出来。
这件风衣是我第一次带莱恩去买衣服时,夸他穿的好看的那件。
我俯下身捡起盒子,深吸了口气将盒子翻开,一枚崭新的黄金素圈戒指躺在里面。
我无法想象莱恩将它拿着反复看,无比珍惜且脸上露着高兴的画面,可他最后连这枚戒指也没带走。
我颤抖着手将戒指拿出来,试探性地往自己左手无名指上戴,尺寸刚刚合适。
我怔愣地看着,接着眼角瞬间就红了,左眼的眼泪夺眶而出,掉在我的手背上,温度烫得可怕。
这时我才后知后觉到心脏处传来的痛感,前所未有的剧痛,我用力地按住心口,弯腰大口喘气,手心里还攥着那个小盒子,因为太过用力,指节全都泛着白,整个人都控制不住地颤抖着,迟到的眼泪这才大颗大颗往下掉,砸在地板上。
最后我绝望地闭上眼。
“莱恩,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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