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过半,五月初的盟主大寿,陈放既然代他应下了,那再不愿意也得去了。
只是季庄主久不问世事,人情世故也不屑一顾,竟然就打算这么两手空空地前去赴宴,说凑个人头真就只凑个人头。
在人情世故里摸爬滚打一路长大的陈公子看不下去了。他不打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去劝解季庄主,毕竟人家本来也没打算答应,全责在他,他便自告奋勇地要替季庄主好好地准备一下生辰贺礼。
他先是小心翼翼地征求了一下季修的意见,介不介意他在山庄的藏宝库里挑选礼物送出去,季修想了想那些老庄主收藏的奇怪玩意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如果能从那堆只有情绪价值没有价值的破烂里挑出合格的贺礼也是陈放的本事。
陈放想得倒是简单,凌霄山庄屹立多年,岂会没有些文房书画天材地宝?等到他跟着刘管事亲自到所谓的“宝库”去看了后,才明白季庄主为何答应得如此痛快。
放眼望去,灰尘遍地,蛛网张罗,东西倒是样式繁多,收拾收拾可以开个杂货铺,可惜粗略一看,竟然连个完整的都挑不出,更别说拿来当贺礼了。
刘管事站在门口,还不忘提醒他:“陈公子,已经到了。”
陈放收回目光,觉得这贺礼恐怕得外出采买了,于是又向这位管事问道:“之前庄里送礼,一般都是送些什么?”
刘管事呵呵一笑:“陈公子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不过来这里才两年,这期间庄里未曾送过礼。”
问问老庄主可能有结果,但凌霄山庄在季修手上已经经营成了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除了眼前这个陈某人没谁能探访至此了。
他只好长叹了一口气:“盟主五十大寿,自然不好拿些陈年旧物搪塞,我还是同庄主再商议商议吧。”
所以当他字斟句酌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后,季修才会冷笑一声:“你那天答应得那么痛快,到头来还得我破费挑件礼物。”
事到如今季修说什么他也只有认了,陈放姿态放得极低,唯唯诺诺地站在那里,看得季修心里竟然有些暗爽,蓑衣客这幅模样,普天之下看过的人恐怕就他一个。
所以他才心情大好地应下了:“可以。”
陈放对他的心中所想全然不知,还以为是季庄主终于想明白这其中的门道了,他忙不迭凑上去,很是讨好:“庄主想送些什么?若是字画,我恰巧知道那城中有家老字号,店主和我有些交情,可以少些银两,若是金石瓷器,我也恰巧有位故交......”
知道他朋友遍天下,季修抬手制止了他的唠叨,言简意赅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自然是剑,上好的剑。”
凌霄山庄亦有那么一个关系密切的姊妹山庄,名为赤赭山庄,以铸剑为业,依一个铁矿而建,盛产品质上乘的各类武器,季修甚至怀疑老庄主手里那不下十把的“凌霄宝剑”就是来源于此,量大还从优。
季修接过凌霄山庄之后,也就只和赤赭山庄还有来往了,倒不是他故意如此,只是兵器之于侠客就如同笔墨之于才人,是必需品,恰好有这么个顺手的选择,他也就延续下来了。
闭门谢客只是借口,季修倒没有那么抗拒出山,只是厌倦了写作江湖名为人情的那些凡尘琐事,三岁小孩都知道盟主的寿宴岂止是寿宴,可事已至此,再多推辞也没什么用了。
庄主要出山,这可是三年来的头一遭,刘管事更是第一次遇上,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安排,所幸季修让他无需多虑,一切照旧,顾好庄里的事就行,弟子们的功课切不可落下。
以为庄主一走,这识字上课可以暂停一下或者偷一下懒的孩子们顿时又失落了。
除了第一次出山搞了个大排场以外,季修其实并不怎么觉得需要额外准备些什么了,蓑衣客习惯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走,和他厮混了几年的自己自然也没学点好的。
赤赭山庄恰巧在去往柳州的路上,寿宴还有半月,沿途顺路去挑件礼物,时间上是再宽裕不过了。
三年来第一次踏出凌霄山庄,竟令季修有些感慨万分,陈放走在他前面,身上是他来时那身青衣,背影亦如三年前那般高挑挺拔,季修看了半天,忽的不知怎么就看他不惯了,快步上前走到了他身前,还侧过头多说了两句:“我不喜欢有人走在我前面。”
季修何时有了这种喜恶?陈放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转念一下,季修好歹是一庄之主,手底下田地和人员都不少,和自己这种身无长物的游民是不大一样,也就由他去了。
三年不至于让这人间天翻地覆,却也让久居世外的人多少有些生疏。
季修明明记得山脚下有个客栈,租借马匹、过路喝茶都是方便的,可是他站在原本该有个草房子的地方看了又看,都没法凭空变出个客栈来。
“来福客栈两年前就搬走了。”陈放同他讲道,指了指泥石路延伸出去的方向,“搬去了前面点的地方,那边有个岔路口,生意更好做。”
能让店家搬迁的理由不外乎就是原来的地方没什么生意。老庄主还在的时候,来凌霄山庄拜访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仰仗着这座大山也能吃喝不愁,可惜季修接手后不仅不待客,还要赶客,一来二去,来的人越来越少,店家能捞的油水也越来越少,直到某天入不敷出,也就忍痛搬走了。
原本还以为下山后就能租一匹马的季庄主没接话,只是扬了扬头:“那就继续走。”
季修要走在前面,陈放也不和他争这个,他抱剑跟在后面,瞧着季庄主在前面走路带风的样子。
也许是“清淡饮食”了太久,他觉得和三年前比起来季修又瘦了一些,习武之人身上自然没有一丝赘肉,可也不会显得纤细,虽说用弱柳扶风也不太适合,可是陈放觉得离了那衬托身量的大氅,再次遇到季修的人肯定都会脱口而出,询问他是否患了什么顽疾。
习武之人对目光的敏感程度也是极好的,不用回头也知道陈放那家伙正对着自己评头论足,季修侧过头,微微蹙起的眉表明他此时心情不太好,最好照做,他吩咐道:“上前来,别走得那么后面。”
庄主有令,小的不得不从,陈放“欸”了一声,屁颠屁颠地就上前和他并肩一道。
搬了地方的来福客栈倒是没怎么改动店内装潢,依旧是最经济实惠的茅草房子,住人的地方倒是舍得用了实木,只是依旧不比得从前,原本个个膘肥体壮的马儿现在个个都缩了一圈,让人担忧若是租了这些马,会不会半路就累死了。
季修想挑个不那么容易死在半路的,陈放却一转身,朝茅草屋内喊道:“店家,真是对不住,你那蓑衣我不小心损害了。”
店家从里面走出来,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矮个子,这么多天他早就当人租了东西跑了,更何况和陈放抵押的银子比起来,那蓑衣是什么不值钱的东西,他完全没当回事,只是又强调了一遍:“银子我不会退的。”
陈放也呵呵一笑:“那是自然,抵押租借的规矩,我还是懂的。”
季修没有挑出称心如意的骏马,听见他拿银两作抵,忍不住问道:“你抵了多少?”
陈放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一个银锭。”
季修算是知道对方漂泊半生为何还没有个住处了,就他这挥霍的习惯,不欠人家已经是三生有幸了,他两弯细眉又拧作一起了:“你真是出息啊,一个银锭够你买多少件蓑衣了?”
陈放却满不在乎地挥挥手:“钱财乃身外之物,我需要蓑衣,千金可抵。”
他说完这故作大度的话,又不禁想到,头一次遇见季修的时候,对方比他这还要铺张浪费,而他当时过得是真拮据,一个馒头得掰两顿吃,而今风水轮流转,居然轮到他来表演大度了。
季修没理会他那番话,他没在外面的马厩里挑中好的,就理所当然地去询问主人家:“店家,你这里还有别的马匹吗?我要去柳州,路途遥远,你外面这些马怕是跑不了那么远。”
店家虽然做的是江湖生意,但是也明白有些事情最好不要知道,所以也没有特意去记那些有名的侠客,只是一看他这身穿着打扮,虽然没有穿金戴银,但是面料和绣艺都是极好的,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可惜他虽然很想挣这笔钱,却也只能叹了口气:“我这现在就这些了,我自己都吃不饱,畜生自然也没法吃得好。”
以他那身量说吃不饱实在是有些睁眼说瞎话了,但二人也没多计较,只是可惜了,还是得徒步走一会儿了。
陈放指了指延伸出去的马路:“前面有个镇子,还有专门的驿站,路途遥远,坐马车可能要舒服些。”
季修瞥了他一眼:“陈公子莫不是忘了,此地是我的生养之地,论熟识我比你要懂得多。”
他这突如其来的无端攀比之心令陈放摸不着头脑,但是季庄主脾气古怪他也只能受着,蛊毒在身,除了哄着没别的招了。
只是依然遗憾,季修到底讨厌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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