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河第一次见到宋溪就喜欢上|他了。更准确来说是,喜欢上|他了。
说好听点叫做一见钟情,实则是见色起意。当时的他只觉得这人合眼缘,长得白净又漂亮,想|泡。
他是个老正经,这是他的不知道前几任情|人给的一个绰号,身上一股子老干|部风。或许是家庭因素吧,他这个人看着确实比同龄人更加内敛。这种内敛也让他在情场上多了几分魅力。
那时的他并不像如今这般无趣,熟知他的人更愿意称他为“闷|骚”。
他向来只对“熟人”闷|骚。唯有一人例外,那人是他想对着“明|骚”的。
在情场上浪荡久了,真心早就喂了狗,就算开膛破肚也不知道能拼凑出几两真诚。不过作为男人,总有一点即便吊不住真诚也能吊住胃口,即便吊不住胃口也能吊住**。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什么“红玫瑰与白玫瑰总是没得到的那支更好”诚不我欺。
宋溪很难泡。
吃多了庸脂俗粉,总是想折一折清高的傲骨——那时他还不知道宋溪的身份。如果是现在的徐正河在知晓宋溪的身份后肯定不会再去冒犯。但青涩的他,他不确定。他不确定当初的自己会不会精|虫上脑即便知道那是一只最陡峭山峰上的高岭之花后会不会停下攀爬的脚步。
后来,经历了很多事情后他们才在一起。
那些所谓的“挫折”,成熟的人一看就知其中套路,但在当时的他看来,还真以为他们是历尽险阻才终成欢好。
困难重重的爱情给本就看不清真相的他再度蒙上了一层滤镜。
宋溪确实是个会拿捏人的。
在过去的每一段情感中,往往都是徐正河先腻了,先放手。
但是这次确实宋溪先放的手。
宋溪跟他在一起的同时搭过很多伴侣,这点他知道,也对对方的“不忠”进行过惩罚。即便他自己也是“不忠”的,但他不这么认为。
直到对方的女伴抱来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又小又软,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为情人的背叛而气愤不已的他甚至想把这个孩子摔掉。但终究是没能出手,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重量,是他抱在手中的重量。
或许人就是这样,越是被在意,越有伤害的勇气;越是被忽略,越是上赶着去从玻璃碴里挑白糖,一颗一粒碾碎了塞进嘴里,混着血液吞下,细细品味苦涩中的甜。
宋溪越是漠视他,他越从两个人之间给予对方爱的分量中挑取不公。越是爱的不公,他越是不想斩断这段扭曲的关系。
他帮宋溪洗|钱,做违法的事,他帮宋溪养孩子,这些都是他情愿的。回报就是宋溪无论有多少情人,他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品。
就在他以为这样的日子能够继续下去时,宋溪失踪了。
他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
徐正河几乎满世界地找他,但不出所料,毫无踪迹。
他甚至觉得自己就像被丈夫抛弃的怨妇,成天只知道带着孩子在原地自怨自艾。
就在他濒临崩溃之际,宋溪回来了。
如果给足徐正河死前走马灯的时间,那么他就会想明白,这时的宋溪已经不是原来的宋溪了。
宋溪回来后,只对他施舍了微不足道的好,就被他牢牢地记在心里。宋溪给了他最大的承诺,永远和他在一起。他也承诺宋溪,永远站在他的背后,做他最信任的人。
十五年时间,孩子逐渐长大。
他和宋溪的感情虽然没断,但也渐渐淡漠了。
这并不是他想看到的局面。虽然没有了盲目的火热,但细水长流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也是不错的选择。
直到徐良语的死亡将这一切虚妄的幻影打破。
倒在血泊里的徐正河,回想这荒谬的十五年,前五年是属于宋溪的,后十年也是属于宋溪的。他究竟爱的是那个令他一见钟情的人,还是和他相伴十年的人?
这件事情太沉重了,他想不明白。
也不敢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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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chapter 20 卷三番外 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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