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方凯毅如同卢梭,爱抽象的人类,不爱具体的人,该就这样放他走吗?
也许只有痴人才说爱,沈翊感到自己是真的醉了,“你预想的结局是什么,方凯毅,”他伸向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
方凯毅没有立即回答他,于是他重复了一遍。
“我是真想死在那里的。”方凯毅呢喃着,手也伸向酒瓶,于是握上了他的手。
“哈,神的手,”方凯毅突然发笑,笑得疯魔,“你把我下放人间了。”
“你不让我死,你给我选了更痛苦更恶毒的惩罚,我凭着对你的爱抗下来了。”
“我不是,”沈翊感到头晕目眩,存在的实感渐渐抽离,“我爱你,我没有惩罚你。”
痛苦确实是创作的沃土,但他确信他把普罗米修斯作完的一刻非常幸福,即使泪痕未干——这种感觉近似爱恋而胜于爱恋,倘若他是女性,那这就是在撕裂产道的剧痛中解剖出另一个相像之人。
沈翊转头,想看清他,看清这使他剧痛又迷恋的人。
他不是一个会特地区分爱情亲情与友情的人,于他而言只有爱的多少,头顶的灯具迷糊得没有清晰轮廓,明亮得仿佛正午太阳,“我爱你……”,他用另一只手去抚摸他施予爱的人,有时候看是无法真切地感受的。
人的骨骼,皮肤,肌肉会随着年龄增长发生变化,但带着幻想的爱会穿越时间、地理,像千万年前雷电暴烈炸响在干燥丛林,点燃人的热情,即使它摧枯拉朽,毁坏生命。
理性有时是艺术的敌人,我的朋友,我的缪斯,我的……恶魔,你已经走过边界,而我的蠢蠢欲动已经被桎梏,如果把我们都送入但丁的炼狱,我应该会在血管跳动的脉搏里看清我的怪物,那是名为理想,和庞大虚空互相映衬出的冰冷现实。
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而他摸到了缪斯的眼泪,“我恨你,”缪斯说。
“我爱你,留下来。”混沌的意识里,索性更自私 ,更残忍,退行得像孩童一样耍赖。
孩童对喜欢的玩具是怎样的?抚摸,抓揉,啃咬,他凑过去,蹭蹭鼻尖,尔后张开双臂把人笼入怀中,埋入侧颈,一口咬下。
别跳了,他烦躁地眨眼,然而眼轮闸肌是不服从人的精神意志的,白光扩得越来越大,吞没一切,关于人的,关于神的,关于黑暗的,一切臆想都湮灭了……
醒来时,他感到两个膝关节牵连的肌肉在痉挛,一个人形坐在不远处的阴影里,一动不动 。
“方凯毅,”喉咙涩得厉害,他想掀开被子下地去,结果一阵头晕,又倒了回去,“……”
“喝水吗?”同样是宿醉醒后,方凯毅起身的动作比他利索很多,除了发红的眼皮,简直看不出他醉过。
毛毯落在沈翊脚边,宽大沙发横躺下一个成年男性后,另一个也只好借着靠背,在剩余空间坐着睡眠。
“你酒量不错,”沈翊感到太阳穴和眉骨都突突跳,水送到眼前,他抬手去接,但方凯毅并不给他,牢牢抓着杯子,“喝吧。”
沈翊也只好低下头,在被倾斜角度的杯口慢慢地啜饮,这个姿态,方凯毅可以看到他细密的睫毛缓慢的翕动,往下是胸口一小块肌肤,锁骨在这个角度因为透视被头遮挡。
这件棕色亚麻是他的衣服,沈翊穿起来显得领口口稍大,但谁穿了沾着自己呕吐物的衣服能舒服睡觉呢,方凯毅齿列上下张开,又轻扣回原位,他感到嘴唇似乎有些干燥。
沈翊清醒以后迅速把那张镇静理性的皮穿戴好,至少在方凯毅的角度来看是这样 ,他喝完水抬头一看:“你被咬了,我发酒疯吗?”
“你抱我,让我留下来,咬我,然后开始反胃,我扶着你去厕所吐,”回想那个场面,方凯毅面色不虞,他有点轻微的洁癖,“作为补偿应该是你跟着我去国外。”
沈翊苦笑:“那可真是对不起了。”
“沈翊,你觉得我们两个的情分,可以关我在北江一辈子吗?”
“我没这么想过。”
“你想把我放在眼皮下监管是确有其事。”
“我又留不下你,你把我的动机厘得再清楚也没有意义,”沈翊轻声说,“这么记仇啊?”
“刻骨铭心。”
“方教授,饶了我,”沈翊想像平常一样笑,但上半张脸完全不动,他太知道方凯毅是什么样的人了,因为他以前就是那样的人,“友谊不该是这样的,互相伤害。”
方凯毅偏不要粉饰太平,他从袋口取出眼镜带上,仿佛一套装甲,森冷冻人:“我的事业到底是控制还是解放人类,自有时间与后人为我证明。”
沈翊看着他,只觉得这人固执得令人发指,但脑子被残留的酒精卡住了,让沈翊说不出话,倘若真要论其中门道,基因编辑的弊处也可以列举若干,如果只是工具本身,当然没有那么多可以拍案而起的争端。
他的图谱研究到现在,不能说对人性手拿把掐,但对于如何挑起一个人的怒火,和攻击对方可能的弱点已经非常熟练。
“你有没有研究过你的基因,我认为它应该具有相当大的缺陷,你有自闭谱系的病症吗?”
“我认为喋喋不休的过度交往才是一种病症,”方凯毅平静冷漠地总结,“我不是阿斯伯格,没有什么童年创伤,脑部扫描也没有额叶损伤迹象。”
“你的意思是你完全是后天习得这一套理念?”
“对,五个小时后我的航班就会起飞,刨去我的交通和提前登机时间,你最多还有三个小时来给我灌点情绪垃圾。”
“无懈可击啊,方教授,”沈翊简直想为他鼓掌,“我还能说什么呢?你完全不打算为自己的一意孤行找任何借口。”
“我们无法说服彼此,你知道的。”
“假如有一天我能站上国际法庭,我一定带着那画在大庭广众之下血溅三尺。”
沈翊耳里嗡鸣一声,他一把揪过方凯毅:“你敢?!”
“冒天下之大不韪,多刺激。”
方凯毅下一个动作让沈翊脑中已经濒临断裂的那根弦彻底报废,他借这个距离,竟然是直接伸手扣住了沈翊的后脑勺,快速地落下一吻。
沈翊被连续两次的冲击打在原地不得动弹,下眼睑快速地抽搐片刻,生理反应说明他还有人体活性。
“方凯毅,你病得不轻吧。”良久。
“大概像犹大对耶稣?”方凯毅笑,“你学艺术的,比我懂。”
若按绮念去观赏圣经,犹大之吻何其香艳,一吻杀一人,杀的还是人心所向。
“你自比圣子?”
“算了,”方凯毅摸他的手指,抓太紧了不好硬掰,“放手,不然我继续吻你。”
沈翊如言松手,他莫名有些失落,但很快转身去房间提了一只手提箱,里面不过是两本打发时间的闲书和笔记本电脑,其余行李都提前托运了。
“我走了,你好好休息。”他从房间里走出,正好看见沈翊在猛灌凉水,那么厌恶吗?也是,一个注定要分道扬镳的人,的确可恨。
但没等他走到大门,沈翊霍地起身,拦住了他去路,一把揪住他刚系好的领带往下拉,逼他低头,落地有线上会议,对接方要求必须正装出席,虽然有给下马威之嫌疑,但条件丰厚。
方凯毅刚要发作,就被一通生涩凶狠的舔吻给堵住了,完全就是乱来,磕得他牙都疼,但很快这个天才就找到了章法,勾拨起他的舌头,也在齿列和牙龈当中自如地穿梭游走,然后在他要完全闭眼时,退出在嘴唇上恶狠狠地咬下标记:
“我情愿当莎乐美。”
方凯毅吞下那一口血味的唾液,他们说,爱是苦涩的……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吻过你了。
头颅若不能滚到爱人脚下,便是肩上负担。
方凯毅合上房门,沈翊没有跟着出来送别。
北江冬天没有雪,只有零星几场的雨和降温,而他都赶上了。
古来今往,记忆像一个巨大的漩涡,时间长了里面的泡沫会有趋同性,合并着粉碎,他模模糊糊朦朦胧胧地想着出狱那天。
隧道—高架—隧道,防护栏杆外两侧山和枯水的池塘如喝醉的人打趔趄,晃得剧烈,大棚的塑料布从白到黑,田埂,果树,茎叶鲜活程度随车程衰减;轮印沿着马路针脚的白线一直咬到郊区的沙泥地,车辆减速,缓慢地从市政翻新马路的沙堆旁轧碾过,道路平顺时,司机一脚油门切入北江市西郊监狱侧门旁,稳当地停住了。
雨幕弹落脆响在车顶,地面,这座城市仿佛永远温暖,潮湿,蓄着一些柔情。
看哪,年轻人,我要吻你,我要抱你!雨慢慢小了,又被风吹斜了,柔润地浸湿半降车窗里男人的发梢,一柄直杆高尔夫伞从打开的车门探出,黑的,新生的发一样光洁美丽。
男人不疾不徐地去到颜色沉闷的铁门前,那里站着狱警和他的接风对象—北江冬天不太冷,但穿着两层单衣还是薄了些,也许是作息规律的原因,人倒没有以前那么消瘦了。
“恭喜。”
“谢谢。”
“你眼睛不舒服吗,好像有点泛红?”
“我很高兴以完全的自由身重新见到你,昨天晚上到现在,我大概睡了四个小时,可能显得有些疲惫。”
现在的眼镜其实他需要适应,即使这是三年前他最常用的,狱中必须佩戴全树脂材料的,他原镜框含钛金属。
他不喜欢过多寒暄,于是打开后座车门就坐下,但喉头一痒,还是忍不住叫:“沈翊。”
黑色直杆伞收拢,横放在车内地面,留出一小滩水。
“嗯。”
形貌温润的人在他旁边落座,一如既往用素色装饰自己,这是非常柔和的着装风格,但他感到一阵战栗,为着他想象的目光和情绪——即使已经整理过,三个月的蓄发,长度不过堪堪及耳,好像回到规则严苛的中学时代,舌头下意识地舔着它右边的软肉,咬烂的软肉又在缓慢渗血,右腮往里吸紧了些,口腔内膜的弹韧和脆弱,破裂出血的咸味和北江临海、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的特性如出一辙,其实隐藏危险。
“先回你住处好好休息怎么样?”
“好。”
“你似乎有些紧张。”沈翊对他微笑,眼角堆起一点细纹,像花瓣的丝络——是玫瑰,为被斩首而生长的头颅。
头颅……
我要把自己的头颅,献给亲爱的,就像献出一朵金色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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