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错误,巧合还是缘分

他没有倒在地上,而是被菲利克斯接进怀里。

“怎么回事,脸色这么差?一个简单的幻境而已啊。”

菲利克斯接着路逢凰软绵绵的身体,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掀开斗篷一看,才发现他的手腕上用布胡乱束紧,还有血在往外渗。

看着他苍白的脸,菲利克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很难受,难道自己是一个善良有同情心的人?

菲利克斯帮他重新包扎了伤口,又在自己的手上划了一道口子,把血喂给路逢凰喝。

猫头鹰轻轻落在旁边看着他们,它连路逢凰刚才幻觉里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菲利克斯对它说:“你可以放心了吧?他要是血族,刚才就应该施法攻击你了。他没有异能也没用法术,他只是个被迫长尖牙的小可怜。”

路逢凰慢慢睁开眼,周围一片平静美好,他甚至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自从“垂泪祖母”想出用噪音干扰这种损招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平静地欣赏大自然的声音了。

“垂泪祖母”没办法一直使用高强度的精神攻击,噪音攻击省力又高效,长时间下来也达到了让路逢凰精神衰弱的效果。

“醒了?”

路逢凰抬头看见菲利克斯,原来自己刚才一直垫着他。

路逢凰很不好意思地起身,下一刻尖叫声响起;路逢凰立刻抛弃“不好意思”倒回菲利克斯怀里。

“还是不舒服吗?”菲利克斯把他抱紧了点。

路逢凰才发现自己身上盖着菲利克斯的斗篷,斗篷上的气味很香,但闻了就困,耳朵和鼻子也不灵了。难怪之前“家人们”路过时,他用这个盖着身体。

“咕咕。”旁边的树枝上站着一只棕色的鸟。

路逢凰看了半天,认出它是刚才袭击自己的鸟,提醒菲利克斯小心。

却听见菲利克斯说:“袭击?你刚才才往那边走了两步就晕倒了,原来是被猫头鹰袭击了吗?”

路逢凰突然发现自己刚才被猫头鹰撕破的斗篷完好无损。

看来刚才的一切是“垂泪祖母”弄的幻觉。才刚祭祀赐福完一堆血族,马上就有力气给他安排幻觉了?

看来敌人又进步了。

“我们先在森林里住一晚,离这里最近的镇子上刚刚来吸血鬼袭击,怕是不太平,等明天天亮再带你回去回去。”

菲利克斯拉了拉二人之间的链子,接着说,“然后,我会带你去教堂,让神父审判你的罪行。”

路逢凰没有罪,如果说话都算罪行的话,街上的混混们都要被下狱,天知道他们说过多少污言秽语。菲利克斯这样说只是找个理由带他去看神父罢了,希望神父那里能够给他带来一些帮助。

也许可以慢慢暗示他,让他自己接受吸血鬼的身份,菲利克斯心想。不知道他还能这么无忧无虑几天。

路逢凰没有回答,眼泪却毫无征兆地滚落下来。起初只是无声的哭泣,随即压抑的委屈和绝望决堤,他哽咽着,语无伦次:“呜……完了……又失败了……还不如现在就去死……”

菲利克斯吓了一跳,担忧地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是肚子疼吗?”刚刚的苹果还是有影响吗?

路逢凰:“你要囚禁我,我没办法找对象了。”

这次逃跑又失败了,通过脱单来摆脱祭司身份的方法又一次中道崩殂了。

菲利克斯:……

想到“垂泪祖母”到时候也会在他脑海里敲锣打鼓庆祝,路逢凰更郁闷了。

二十多年来没有一次成功逃离,又要回去放血。还不如现在就死去,也许下个月没有“垂泪祖母”祝福的克尔家族会被人类或者其他血族消灭。

菲利克斯本想教训一下他这种不矜持的思想,但看到了他通红的双眼,菲利克斯又发觉他的眼泪充满了绝望。

这小鬼,怎么看着这么可怜呢?

菲利克斯只能安慰他:“别哭了,我不是答应嫁给你了吗,那个金杯已经到了我的口袋里了,你不会是想要回去吧?”

路逢凰停止了哭泣,但忧愁和泪痕还停在他的脸上。

路逢凰:“你真的答应我了?要跟我上床哦!”

路逢凰试探性地拉了拉他的袖子,见他没拒绝便得寸进尺地握住他的手。

菲利克斯犹豫了一下,这少年多大了?十九?十八?还是更年轻?算了,还是先稳住他吧。

“答应你了,我当你的妻子。”

路逢凰举起铁链示意他解开:“那你不要锁住我好不好?也不要带我去找神父。”

“那不行。”菲利克斯干脆地拒绝了。

在他眼里,路逢凰就是个脑子不清醒的吸血鬼,是个高危存在,不能放任其自由活动。

但菲利克斯也很苦恼:这家伙也太喜欢撒娇了吧?他要是再多求几次,底线就守不住了。

路逢凰失望极了:“我不相信你,你是个坏人。我救了你,你给我吃毒苹果,还拿链子锁着我,还要逼迫我进教堂……”

菲利克斯无奈地解释:“教堂事实上对你一点伤害都没有。而且你没有救我,我刚才没死,只是躺那里睡觉罢了。我睡得死,有动静也很难醒。”

睡得死的人在森林里睡觉也离死不远了,可惜常识为零的路逢凰没有发现问题。

路逢凰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流浪汉。”

菲利克斯:“我不是,我很富有。”

“那你为什么在外面睡觉,不在房子里睡觉?”

“因为我在这边没有房子。”

“难怪你过了十二年才来找恩人,原来是没钱了啊,报恩是假投靠是真!”低情商的路逢凰直接当着他的面这么说。

“不是现在才来找,我已经找了六年了,现在才找到这里而已!”菲利克斯为自己辩解。

“你真的在找恩人啊?我还以为你刚刚在试探我呢!哎呀呀,那你当初怎么不留人家联系方式?”

菲利克斯忍无可忍地用手揉他的脑袋。木逢凰没有感觉不舒服,反而是那种被“垂泪祖母”攻击后的不适感减缓了不少,于是他主动把头伸过去求摸,但是菲利克斯没有继续。

菲利克斯带路逢凰来到一个洞穴,在洞口生了火,然后将他的斗篷铺在地上,示意路逢凰躺在上面,他在路逢凰身旁躺下。

在路逢凰看来,菲利克斯的模糊回答说明他真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不知道在人类那里一个房子要多少钱,那个金杯子够不够换。

在离开城堡前,路逢凰特地带上很多别人的财物,不仅是因为金钱能给他逃跑路上的生活带来便利,还因为一些储备粮告诉他金钱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路逢凰本来打算用一个宝物换一个美人,这样他的床上就能有几十个美人,比六长老还多。

但是菲利克斯好像很缺钱,不然我们无冤无仇的,他干嘛非要送我到教堂里去?路逢凰心想。

送罪犯到教堂能得赏钱,是储备粮们教给路逢凰的其中一个生财之道。

菲利克斯很好看,比路逢凰见过的储备粮们都好看,还是一颗人形耳塞、无副作用止痛药。

路逢凰知道,要得到更好的,需要更多代价。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宝石,仔细想了想后,又摸出一条宝石项链……

最后,他拿出满满一袋子珠宝,尝试将它们一个一个塞到菲利克斯的外套口袋里。

菲利克斯已经闭上眼睛了,但他还没睡着,感觉到路逢凰的动静又睁开了眼睛。

“怎么了?”这折磨人的小鬼又在乱摸什么?

路逢凰:“我把这些送给你。”

菲利克斯往自己的口袋一掏,掏出一把宝石。他想起自己曾经养过的小动物,也是会趁他睡着把动物眼里珍贵的东西比如死老鼠放他身上。

“为什么?”

“给你买房子,这样你就不用睡在外面了。”

菲利克斯发现在昏黄的火光下,少年白皙的脸显得更加柔和,眼睛湿漉漉的,是刚刚哭过的痕迹。

菲利克斯伸手轻轻擦过他微湿的眼角,说:“你为什么要给我买房子?”

路逢凰认真回答:“因为你好看,我喜欢你,想跟你睡觉。而且你没有房子躲起来的话,要是吸血鬼(血族)们看见你,它们会把你抓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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