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风儿轻轻地吹,花儿含羞地犹豫,白云懒散地飘过,太阳慵懒地趴在天空,一切是那么宁静祥和。
从远处急驰过一个身影,它带起落花,带飞了蒲公英,带弯了正在舒腰的小草,定睛一看,那竟是一匹纯黑毛发的狼!
它的眼眸同毛发一样,为墨色。那狼速度不减,直至看到一颗樱树。
那树也有七八米高,远远望去,如虹般的绯云在树干周围,遮住了分支,不知还遮住了什么。
相传有人在晚上曾见过这棵树满树花瓣曾化为金星,紧随着一道冲天的光柱,照亮了直径七米之处。
那狼跑到树下,身上在出现丝丝黑色气流的同时,逐渐化为一个十一二岁大的小孩。
他仰着头朝树上喊:“七哥,父亲唤你!”
见树上毫无动静,他略显无奈,重新化为狼形,给出了一声略显稚嫩的狼嚎。
余音未散,忽从树上传来一声慵懒的声音,“小八,不是七哥说你,你七哥不聋,怎么每次过来都要喊一声呢?”
小八重新化为人形,笑了,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说:“七哥,父亲唤你。”
“不去!每次白老头叫我准没好事,回去告诉他,七哥在养精蓄锐,好味下次任务出力。”
樱花逐渐散去,露出一个男子的身形:黑色利落的短发无风自动,长长的未系衣带的黑色风衣轻轻摆着,同色系的修身裤与高腰作战靴,倒衬得他的小腿修长有力,他如夜之精灵。
唯有腰带上的一块令牌与众不同。那令牌紫檀木的材质,中间雕刻着一个金色的“柒”,还有两块银色的菱形宝石做装饰。
“小八,你转告白老头,我是不会去的。”
说罢,男子双脚交叉,以左臂为倚靠,靠在树干上,右手则提起枝干上的一壶酒,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七哥,你又在喝酒!”小八有些不满地说,“我要告诉父亲!”
正当他转身欲走的时候,却听得一个清朗的声音,“玉西东!好酒难得,分你一半,就当没看见行不行?”
“七哥,你又这样!”小八转过身来,无奈。他随即想起了什么,又道:“七哥,父亲让我带句话。”
男子轻眉一挑,问道:“什么话?”
小八于是慢悠悠地回答说:“他让七哥你看一下黄历,再挑一个良辰吉日,顺便找个字好的……”
男子越听越不对劲,于是打断他,“找个字好的干什么?”
小八看了他一眼,继续慢悠悠地说:“好与这棵树成亲。”
“放屁!白老头在哪?”男子猛地睁开眼,与小八不同的是,他的是金眸,如星辰般镶嵌。
男子将未饮尽的半壶酒随意往树枝上一放,一个灵巧的腾身便轻飘飘落地。
结果他刚跑出三米左右便听小八叫道:“七哥!眼镜!”
去,眼镜忘戴了!
男子一下闭住眼,脚下生风步顿时乱了。
“七哥”,小八轻唤,同时拿过一副黑色半边框的眼镜。
男子接过戴好,再睁眼时,那双金眸竟变为了墨眸。
“呼——吓我一跳”,男子揉了揉小八的头发,笑,“还是小八贴心。”
“对了,七哥”,小八仰头。
“怎么了?”
“七哥,你什么时候成亲?”
“成亲……?”男子身子一僵,擦,忘了这破事了!
“小八,走!咱们踹开白老头的大门问个清楚!”
此大千世界分三族,乃人族、自然族,狼族。
人族以出色的头脑与自身不断发展的实力在大千世界中占有很大一部分;狼族以绝对森严等级与自身能力占据了另一部分;剩下的自然族则是占据了最后一部分。
不过自然族向来与世无争,便也默认最后一块土地。
在三族之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年迈的预言家做出生命的最后一次预言:狼族惊现的流星雨是天动异象,三族很快要变天,唯一的办法就是趁这次尽快斩断所有的因果。
那场流星雨究竟改变了什么?没有人知道。至于因果更是无从所知,况且三族在那几年后相处得还和原来一样,于是又有人说也许是预言家年迈,出现了失误。
实则不然,那场流星雨的确带来了改变,比如白老爷子家中刚巧新添的小七。
那天夜晚,狼族地域惊现流星雨,其过后,狼族核心地带迅速长出一棵参天大树,花为金星,与此同时,神木的核心处渐渐出现一只小狼,这小狼全身墨色毛发,闭着眼看不见眸色。
天将亮时,小狼毛发隐去,只变作一个人类样的婴孩。
说也奇怪,那婴孩天生具备狼族所有的优良品性,不论身体、不论心性,都远超一般狼族,同时已经掌握了人类的基本思维与语言,只有一点,他没有去处,只与那神木为伴。
那神木白天化为一棵樱树,一年四季,永不凋落,白氏家主那天刚好路过,想了想觉得这是天定的缘分,于是决定将他带回,白氏中排行第七,唤白辰柒。
至于后出生的小八,则唤白谦——
我便是那个被白老头捡回去的“苦命”的孩子,但我有自己的名字,姓夜,名叫夜千星。
这个名字从我有记忆时便存在我的脑海里了,所以白老头在给我起名字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我叫夜千星。”
白老头摇摇头,“你现在姓白了。”
我自然是不满的,于是说:“我不同意!”
白老头看了我一眼,威胁似的神神秘秘地说:“我知道你身世的最大秘密,要是想在狼族中平安地活下去,就听我的。”
我权衡了一下,选择妥协。
他见我这样,于是继续想名字,“叫你‘白七’怎么样?”
我双手抱臂:“你自己听听这好听吗?”
“的确不怎么好听,干脆叫你‘狗蛋’算了。”他眼里是逗弄的神情,我看出来了,但是气性压不住,直往他身上扑。
最后,我捂着高高肿起的右脸,听黑了左眼圈的白老头说:“我实在清晨见到你的,理应唤‘晨’,狼族不喜白天,所以去日;你在家里排行老七,换成大写七,叫你‘白辰柒’好不好?”
说实在的,我这狼,哪哪都好,唯独一点,审美不好,分不出个所以然,所以在生活中选了最简洁的房子,穿衣上选了最干净的白黑搭。
我当时只想着好像是比什么“白七”“狗蛋”之类的好听多了,于是点头了。
也许有人会问,你一个狼族戴眼镜干什么?
这个问题我当时也问过了,白老头是这样说的。
他当时把眼镜递给我,让我以后戴着他出行,然后就被我一爪子拍掉了。
我冷嘲:“小爷我有着比你们某些顶尖刺客还出众的能力,你让我戴眼镜是什么意思?”
白老头无奈地笑了笑,将我带到一面镜子前,“看看你自己。”
我一看:镜中人有着金色的眼眸、细细的剑眉、高挺的鼻梁、白净的面孔、利落的下颌线,睫毛是又长又黑又密又翘,再加上嘴角不时勾起的笑……
我靠,这搁谁不心动啊?
白老头见我看得自己都心动了,不禁无语:这小子,也是没谁了……
他一巴掌呼上我的后脑勺,我被扇了个趔趄,刚要发作,就听他严肃的声音说:“看你的眼睛。”
眼睛?
我愣了一下,金色的眼睛又什么问题吗?
白老头给我戴上眼镜,墨眸!
“白老头你干什么?”我大怒,Are you sick?
他只给了我一个简短的解释:“金为光,为星辰,我告诉过你的,狼族并不喜光。”
原来,他是怕我……
“可”,我张嘴,“行动会很不方便的。”
白老头倒像是放松了下来似的,他说:“无碍,你试着来个后空翻。”
听了这话,我原地来了个后空翻,那副眼镜竟还好端端地架在鼻梁上,未动分毫。
白老头又对我说:“狼族多以刺客为职,所以才忌惮较为光亮的事物。”
嘿,早说嘛。
他又带我去了个地方,告诉我凡是刺客都要以一块令牌来证明身份,可以比作人族中的身份证。
结果吧,我那一次一战成名,捂得严严实实的白氏小七的身份也被迫爆出,这个破事还得这样说……
开新文啦,开始边写边存稿
还是给初二的自己一个交代吧
难得课少的一个学期,当然要打打工,写写书,搞一搞成绩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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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狼族刺客白辰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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