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回

第二回

地球绕着太阳转,生命围着地球转,在没有推倒既定的秩序而由新的规则开始之前,一切就都是对现状维持的周而复始的状态。假若让我评价一下生命,那么我要说生和死都不重要,因为这两个生命指标的存在仅发生在很短的时间里。相对于生命由产生到消失的整个存在过程来说,生与死所占去的时间几乎可以被忽略掉。所以我认为生命的最重要部分是存在的过程,而过程的表现形式则是体验。

是啊,仅在幼年我的生命体验就很丰富。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形体上的蚂蚁之前我被球形的外壳包裹了两次,又两次破壳而出,这对于在地面上生存的那些胎生的大型爬行动物而言简直就不能理解。小小生命的塑造过程也并不简单,正如那种两条腿走路的“大型”爬行动物常说的那句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实话实说,我生命的初级阶段的确是要经历如上的程序繁琐的各种麻烦事,这是生理的必要阶段,祖先适应自然而进化出的既成事实我是没办法改变的。自然为各个物种设计由生到死的过程和展现形式就是天命,天命的事年高德劭的领袖尚且要尊崇而我一个小小的子民就更得服从啦。可是有时候我还是不免要想一想,母亲生出来的一个壳里面包裹着我,当我咬破了母生的壳钻出来以白虫子的状态在外面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又要吐丝造一个壳将自己重新包裹进去,随又再次来一个破茧而出,经历了这样两次从球包的壳里爬出来的过程才具备向成蚁生长的条件。干如此重复性的“活儿”简直属于“吃饱了撑的”之类的事吗!想到这里我还真羡慕陆地上生长的那些爬行动物,最起码它们生出来就和父母是一个模样的,出生之后它们生命的接下来无非就是由迷你版向成型版的升级罢了。

话虽是那么说,事情还得按照它的道理运行,毕竟规矩这东西不是说变就可变的。破壳就破壳,不来两次破壳我怎么就能成为一只真正的蚂蚁呢,自然给个个物种设计的生理规律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我记得在很早的时候说过自己曾经长得很白,皮肤白的就如同苍蝇的幼虫一样。经历了一段没有腿的蛆虫一般宝宝的阶段之后我的身体具备了一种吐丝的功能,不过我并不觉得这很好玩,因为我吐出的丝只有两种用途,一种用途是被工蚁们拿走当作生存材料使用,另一种用途则是用丝把自己的身体包裹成一个球团。我们蚁宝宝肚子里的精髓之丝,不是为别蚁做嫁衣就是像傻瓜一样用它制成“囹圄”将自己包裹其中,如此,具备吐丝的功能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好儿玩的。仔细一想,“作茧自缚”指的不就是我们蚂蚁的这个生理阶段吗!当然,它也可以套指蚕、蝴蝶,乃至我最看不起的苍蝇的生命周期的同一生理阶段。我认为创造出这个成语的那种两腿的“大型”爬行动物,是在借助这样一个大词嘲笑我们很多昆虫的这种所谓的愚蠢的行为。——难道我们的祖先真的就像他们想象的那么愚蠢吗?我想果如他们的想象,恐怕今日的自然界会减少很多种类的昆虫。至今以我们蚂蚁为代表的很多昆虫的生命周期仍旧要经历卵、蛹再到成虫的这个特殊阶段,说明我们的这个看似滑稽、可笑的生命存续的特殊状态完全适应进化,不符合自然淘汰的标准,所以我可以骄傲地说我们和那种自鸣得意的两腿动物一样都是上帝的宠儿。

上帝宠爱一群小蚂蚁听起来却有几分可笑,可是仔细想一想地球都是宇宙中尘埃级的物体,小蚂蚁再小不也是那颗蓝色的行星上的一个生物性的单位吗。这增强了我的底气,因而我还要说上帝也宠爱苍蝇、蚊子、老鼠、黄鼠狼、猫头鹰、蟑螂、鳄鱼、乌贼等活着的生灵。我的这种判断的依据就是它们都没有死,没有死就是活着,而活着就应当归上帝管。管死的部门是地狱和天堂,死神才是那里的判官。

既然是上帝的宠儿,我们也应该能从上帝那里领到快乐与烦恼、幸福与苦难、勤劳与懒惰、美丽与丑陋等存在的表现状态。的确,上帝对它的宠儿都不吝啬,那种自认为是最高等动物的两腿的家伙们受到的上帝的恩宠太多,但是我们得到的同样的东西也并不少。上帝把地表给了那种自认为智慧的两腿动物的同时也给了我们,而把地下给了我们的同时却并没有给他们。很有意思,也许我的心态是幸灾乐祸了,——看吧,慷慨地给他们地下的却是他们最惧怕打交道的死神。说起来还真是奇怪,唯独那种两腿的动物死了之后非要往地下钻,而我们只会在活着的时候往地下跑。思想不同喜厌也会不一样,萝卜青菜各有所好嘛!地上地下又有什么区别,哪个生灵知道灵魂到底是喜欢地上还是倾心地下,除非生灵与灵魂真的能够沟通。没有一个生灵见过灵魂,而灵魂那边的事生灵这边也从不真正知道。我作为一只小蚂蚁不会想明白这些深奥的道理,哲学家考虑的事旁观者就不要掺和其中,否则老虎、狮子、猎隼等凶悍的家伙们也会把自己的专业——吃肉改为它们最不擅长的思考了。——噢!又罗嗦了那么多,算了,还是-回到现实中说说我自己吧!

我像蚕宝宝一样作茧自缚把自己包裹了一段时间,最后,终于破茧而出摇曳着小米粒大小的身体在蚁穴里爬行和游弋。当时我身体的颜色还真的很像小米粒所具有的那种颜色,说的准确一些更像是小米中的陈米的颜色。可是后来黄色就从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的身上退却掉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头到屁股的红红色彩。事实上我并不讨厌红色,也就是说我完全能接受自己身体的这种非实质的表肤的变化。然而当我的皮肤变成了最红的红色的时候,我所认为的不好的迹象也就出现了。似乎殷红向浅黑转变的过渡之桥非常通畅,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彻头彻尾的黑色蚂蚁。再看看周围和我一起长大的小伙伴,简直是一个比一个黑,我都快认不出它们了。事实上别蚁永远都是己蚁的镜子,乌鸦骂猩猩黑丑——听来也太过滑稽了。我有这样的自知之明,所以也就没再用善意的话语去提醒和自己一起亲密长大的其它小伙伴们身体的这种奇妙变化。我不想让自己的体肤变成黑色,其原因则在于我讨厌这种与光明为敌的颜色。虽然我并不认为黑色是世界上最难看的颜色,但是从一出生就与这种颜色打交道的经历让我先天就对其有一种因厌而生的抵触情绪。按照这个逻辑反推,假如我是生长在永远光亮的空间之中,或许白色就成了最让我反感的色彩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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