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颜端正琢磨着菜谱上的做法,缀在柳条上的鲥鱼猛地翻肚一挺。眉心不由得微微蹙起眉心,他不喜欢这种不守规矩。蜷起食指,在鱼目中间轻弹一下,两条食材便如两片新撷的莲花瓣,柔顺地挂在了柳条上。

既然死是宿命,逃不脱,躲不掉,那痛快地抵达,未尝不是最大的仁慈。

当然,颜端无意于“仁慈”等这些虚妄的标签。身体记忆告诉他,关于死,他很有经验。小到螳螂,大至虎兽,甚至是人。

尤其是人。

颜端承认,与人周旋,他很不擅长;他却擅长——

取人性命。

晨光熹微,回去的路上,行人三三两两多起来,有往来商贩,也有行走剑客。面具后的颜端,一如既往打量走向自己的每一个人。

他确实擅长杀人。颜端自己也承认。只需一眼,他就能根据对方体型量级等,快速确定最佳毙杀方式。

比如迎面走来的这位行者,身矫体健,适合暗器远攻,三丈之内瞄准眉心,寸许银针一枚,便能使其直接倒地,干净利落又隐蔽,防不可防。

前方走路大摇大摆的屠夫,身宽体胖横肉都长到了脖颈,背后偷袭最佳。瞄准枕骨下方一记闷拳,或者握住颈椎第二块骨头用力掰折,也可以当即毙命。

至于路旁亭内歇脚的几人,擒贼先擒王,若要动手,先从侃侃而谈的那位开始。利刃出鞘划开颈侧,顿时就能鲜血喷涌、红光满地,这种骇人场景可以对同伙造成威慑,给自己留有更多出手时间,一并绞杀。

颜端不喜欢颈侧,他厌弃那种血溅满身的混乱感。

当然,掌握技能与动手变现,是两码事。颜端知道一旦自己出手,必有命丧,所以他很少出手。

至少自己能追溯到的记忆中,他还没出过手。

回到食肆,小厮迎上来将鱼接过去,说侯府一早又派了人来,问这两日可否进菜。又称其他接了帖子的食肆酒楼也都忙起来,准备好好借此事扬名一把。

“嗯。”颜端微微颔首,算是知道了。他交代人去准备丝线、山泉水等物。落雨观花的食谱他熟之又熟,但这也是第一次回,他要先私测一次。

小厮关门去之前,忍不住又埋怨两句:“那侯府惯会势大欺人!公子不在,上回来的那位世子跟班颐指气使,好好耍了一通威风才走。还撂下话,说若是我们做的不合老侯爷口味,定会拆了我们的铺子。”

狐假虎威而已,颜端不置可否。

拿着空如白纸的前半生,他逐渐养成了自己独特的识人方式——三招之内可否解决。不确定接近自己的是敌是友,那就一律疑罪从有。若此人三招之内能解决,那便是“安全”的,可以允许对方靠近。而那侯府小厮,自是连被衡量的资格都没有。

这种碾压众生的本事,并没有让颜端安心。有根看不清的弦,始终绷在那里,断掉便是致命一击。

打发走小厮,颜端从怀中取出新制的柳笛,小心吹出几个音符,然后开了枕边的檀木方匣。里面并排躺着四根柳笛,早已干枯。每年柳条抽穗时,他都会做一支。当然,他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

颜端转动手腕,体内功力浑厚内敛。他不确定自己这双手曾沾过多少血、攒过多少命。但他清楚,胸口那一刀若再深分毫,今天的阳光便晒不到自己身上。

能近得了自己身的人,这五年他还没遇到。行刺之人将刀刺进自己胸膛,必定是个江湖高手。高手已经出手,为何偏偏又差了这分毫?

这个问题,颜端始终没想明白。

他重新翻开那半册食谱。五年前他在水涧碎石之上被人救起,身上除了这半册食谱,再就是胸膛上剜心一刀,其他什么也没留下来,包括记忆。

剔鳞成串,是个细致活。颜端不会捋丝走针。缝合伤口,他还是擅长的。当初胸前伤口极深,血肉外翻,很是骇人,救他之人胆怯,是颜端侧卧撑在榻上,一针一针亲手缝合。

粗陋骨针引着粗糙麻线,穿过渗血皮肉,扯起发白的创口一面,与刀刃切开的另一面强行贴合。因为刚醒来,腕间力乏,缝制的切面未能全然对齐。颜端看着略有参差的缝线接口,摇摇头,复又将麻线一一扯开。粘连血肉的绳线已被浸红,从血肉中一寸寸抽扯出来。

直到缝合口符合了那奇怪的“齐整”要求,颜端方捡起巾帕擦了擦额间的如豆冷汗。

油灯光线昏黄明暗不定,整个过程像在虔诚缝制一个被诅咒的血祭。

惊得立在一旁救他的小猎户嘴巴张张合合,却什么也说不出,险些以为是活阎王下凡历劫。不然好不容易缝好的渗血伤口,正常人谁会再将绳线活活撕开?而且,全程连眉毛也没皱一下。

串鱼鳞,自然不在话下。

洁润鳞片捏在骨节分明的手指间,新缫的蚕丝跟着银纸细针,片片居中穿过。迎着方胜纹木窗格进来的日光,青色瓷盘上托着的九条鳞串,薄似蝉翼,透如冰玉,翩若鹤羽。

颜端瞥了一眼,未做评论,不挑刺就是对自己的作品还算满意。他继续将鱼肉去刺切成寸许小块,而后手持两把错银铜刀,将其细斩成泥。

落雨观花这“花”,便是将鱼泥塑成芙蓉花状。鲥鱼肉泥,洁如雪、绵如纱,盏盏芙蓉沁出晶莹的柔粉。

溪柴火软,泉水沸腾,炉灶底偶尔传出细小的“哔拨”声。

花盏上屉,其上悬挂成串鱼鳞,一派清亮透润,齐整守序。随着光线游走,鱼鳞闪出珠贝柔光。蒸汽上裹,鳞间精华缓缓凝聚、颗颗坠落,滴入鱼盏,滋润着花圃中的朵朵芙蓉。

这次落雨观花的私测,是成功的。但颜端并不急着送去庄府,他在等。

等一个时机。

浓淡相宜的汤汁裹住鲥鱼精华,肉质绵软,入口即化。颜端搛了一朵芙蓉花,未入口便觉清香扑鼻,随着花瓣在齿间融化,鲜味开始慢慢溢开,每一口都变幻着味觉体验,如潮涌,一波接一波带给人极致的满足,最后还露出些柳芽的清新,令人回味。

这是五年来他第一次尝落雨观花。那一抹柳芽余韵,莫名勾起心间那尘封的血痂一角,胸中莫名跟着酸楚起来。他自认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近日却每每心神不静,或许这是失忆前自己熟悉的味道,或许这道菜真的能让自己找回一些线索。

颜端放下筷箸,走到窗前,听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鼎沸人声或许不能让自己静下心,至少可以绊住自己的思绪不去乱想。当然,他不知道的是,鲥鱼香味,也传到了此时正路过门前的墨同尘鼻中。

墨同尘看了眼门上悬挂的小小匾额“尘端食肆”,心跳却快了一拍。

自己刚到淇州没几日,这家食肆更是没来过,怎么会有种莫名的熟悉感?随着隐约闻到的鲥鱼香气,那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棉团越攒越厚,抵压在胸口。

墨同尘觉得自己有些透不过气,他扶了一把身旁的小厮。

小厮见墨同尘方才盯着这家铺子出神,还以为是乏了:“公子饿了吧,要不咱进这店内试试菜?公子,你的手疾……”

“无妨,许是昨晚没休息好。”墨同尘稍稍站稳些,看了眼不由自主开始颤抖的手,扯起衣袖遮住。

又是一年杨柳吐绿,若是他还在……

墨同尘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没来由地想起那个人。

街上人来人往,背负着各自的世界行走。同是人间寄游客,有的人满脸期待,有的人则闲适自在。自己呢?墨同尘眼神沉了沉,嘴角泛起一丝苦涩,竟然还在想着那个死去了五年的人。

墨同尘此次来淇州是拜师求学的。他摸了下胸前的拜帖,示意小厮继续向前。今天是要去学堂拜见先生的。

两人已经走远了,墨同尘突然又回头望了眼“尘端食肆”的方向,像有什么东西丢下了。

袖中的手,也抖得更厉害了些。墨同尘狠命攥拳,恨不能掐出血来,但终究控制不住不宁的心绪。

若他还在,自己还会与他同串鲥鳞,教他柳笛的做法吗?

若他还在,那把弦月刀,还会再次插入他的胸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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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樵山牧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