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归客(四)

亦绯天是个蛮奇怪的人,不只是身份,也是性格。

他所知的两段不堪回首的经历,一段是当世的前尘,他知道里面充满不堪,却无所谓有无,也无所谓自己是否了解。真相不重要,他容许天下人抹黑他,更不想探究。

而另一段,则是他从来不提的异世前生。

从高楼坠落,粉身碎骨,固然痛,但是对于一个想死的、厌世的、极度自厌的人来说,死亡的痛苦已经算不得痛苦,而是淋漓的痛快。

若不是他这四十余年日日坚持给自己暗示,用天下绑住他,他甚至不知道他会对自己做什么。

比起在另一个世界的黑暗,他这辈子,说一句光风霁月也不为过。

一个人若对自己只有恨意,那他多半也不会对他人多友善。

……

我从来不是一个友善的人,小时候,父母拿看怪物的眼神看我。

我站在镜子前,把自己脱光,一一和别人的身体比对,也没什么不一样。

我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说我是个怪物。

学校里,老师同学永远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仿佛我十恶不赦。

他们的眼神,是一种极其恶心的冰冷,掺杂着各种各样的恶意。只是这样平淡地看过去,我就知道他们每一个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此刻是怎样的情绪,有着怎样的心理活动。

知道这些后,他们对我避之不及,但事实上,我对他们心里在想什么毫无兴趣。

我知道,有一种名为读心术的超能力,但我这显然不是,我只是对他人的情绪很敏锐,仅此而已。

我学习成绩很好,一直很好。

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一眼就能明白的东西有些人就是不理解,反复重复也被拒之门外。

我能听懂他们说的话,他们却听不懂我的。久而久之,我放弃了解释和表达,彻底封口不语,不与任何人交谈,不与任何人一同玩耍,独来独往。

我清楚地知道别人对我的厌恶。他们说的坏话从来不需要避着我,往往他们在前面交头耳语,我只站在他们身后,不超过两米的距离,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我觉得很奇怪,他人觉得我很奇怪,我又觉得他人很奇怪。

确实身处同一空间。

但我能看见他们,他们看不见我。

我能听见他们,他们听不见我。

我们像是生活在不同世界,我们是两道永无交集的平行线。

我和别人一不一样,这重要吗?

你的世界是否黑白,你看他人是否具有色彩,这也需要共同理解?

我请问,有人的呼吸是不伴着阵痛的吗?

我不笑,是因为我不开心吗?

我笑,就是因为我开心吗?

你们说,你连对本能的理所当然的反应都无法理解,真好笑。

我觉得,你们的理所当然,才可笑。

不觉得把一切都预设为理所当然,才是最不合理的地方吗?

不过这些事情,到此为止也就到此为止了。说来说去都一个样,完全的无趣与无聊。

那时我为数不多觉得很有意思的事情是,有一年秋天,老师带我们去采枫叶做书签,还教我们做拼贴画。

我很喜欢美丽的东西,那些事物能够在我与世界之间架立起桥梁,语言无法表达的心情,却能够通过一张图像轻而易举地解读,这非常的不可思议。

我终于被理解了。

因此我也喜欢上了教我们的女老师。至今我还记得她的名姓,她姓赵。

她说我的审美很出色,问我有没有兴趣学画画。

她一开始很喜欢我,我指的是,在她认识到我之前。

而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误以为她是同类人。

我花了两个月将昆虫拼成一幅精彩绝伦的画,满心欢喜地去拿给她看,却把她吓得直往后退。

我依旧记得她当时的表情,恐惧、无措、不理解。

不只是害怕,更多的是难以置信。看向我的目光充满谴责,刺痛我。

我愤怒极了,我一步一步走向她,让她把那幅画一点一点吃下去。

然后我转学了。

母亲知道这件事以后,对我大吼大叫,父亲更是对我拳打脚踢,说我是个疯子。

他们把我送到小姨家,但依旧给我办理入学手续。

你一定把你这疯样藏好,别露出来,不然你就无家可归了,懂吗?

他们威胁我说。

他们觉得我四五岁就能明白他们所说的令人恶心的一切。

但不幸的是,我真的明白。

我不想睡大街,况且我本来就对别人没什么意见。

我再次庆幸,对于未曾见过我的人来说,他们也不相信一个四五岁的小孩能有什么坏心思——虽然我对他人从来没有恶意。

在小姨面前,我是个乖孩子,那种普遍意义上的乖。

她说我长得漂亮,性格又乖,她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那么不喜欢我。

她会给我买其他小孩都喜欢的衣服、零食和小玩具。我不想浪费她的好意,就都收下来,装作很喜欢的样子。

她看出我对绘画情有独钟,便给我买各种各样的画具,送我去学画画。

一切都很好,直到那个男人的出现。

那个男人,本应该是我小姨的丈夫,但他俩离了婚。

他看见我的第一眼,就对我露出古怪的恶心的笑,我一瞬间觉察到他那种难以言喻的、令人恶心的念头。

那之后,他就经常出现在我视线中。

他抓到我,我藏了砖块,但被他识破。

你也不想你的小姨因为你有什么事吧?

他对我笑。

拿小姨威胁我,很可恶,但很有效。

我抿着唇,忍受他的贴近和触摸。

只觉得恶心透顶。

我大概了解到这是怎么回事,也知道两个男的能做什么。但奇怪的是,他从来不会对我做到最后一步。

他似乎只是很享受对我施虐这件事。

我的右手手腕上,比较高的地方,戴了三个串链。

自带定位和花哨的装置,是他最喜欢的玩具之一。

他也给我买过很多类似的玩意,我一点不喜欢。

我发脾气,买一只摔一只,买一对摔一对,往他脸上砸。他半点儿不生气,笑着舔我的手,说我不喜欢,就再给我买喜欢的。

我实在烦,最后选了一个看得还过眼的。露出来是漂亮的蝴蝶,但普通的长袖也能轻松掩藏。

他喜欢在我身上留下淤青和各种奇形怪状的伤痕。

他说我的骨头特别软。

于是他轻而易举地捏碎了它。

我礼尚往来地踩断了他的腿。

他眼里露出兴奋的笑,癫狂地亲吻我,喜欢得不得了。

我几乎要吐出来。

后来我去外地上大学,逃离了这座城市,讨厌一切触碰。不管男的女的,我都退避三舍。

我的画作获了奖,参了展,小有名气。

毕业后,大学反聘我作为美术老师去教艺术专业。

虽然我基本上没有私生活这回事,但身边总充斥着各种流言蜚语。因为这过分惹眼的容貌,也有不少男男女女,业界前辈、学生、投资商想接近我,但我一般会送走他们。

然后他又找了过来。

好死不死,还被人拍到了。

“可真让我好找啊宝贝儿。”

“你躲什么呢?现在这么敏感?”

“你其实很喜欢这些,不是吗?你能说,这么长时间以来,你没有想过我吗……不过我就是喜欢你装的样子。”

“你忘了我怎么教你的?应该怎么把舌头伸进来……乖,别逃避,别反抗……我们是一样的人。”

断断续续的话语配合昏暗的画面令人浮想联翩。

看到视频在网络上疯狂传播的那一刻,我仿佛被浇了一头冰水,四肢百骸刹那间麻木。

但回过神来,我克制不住地大笑出声。

我觉得自己大概也许可能确实疯了。

能抹杀一个人的方法那么多,更何况我天生异禀,如有神助,对吗?

为什么非得受他威胁?为什么非得任人摆布呢?

你总不能指望一个人一直活在阴沟里,还求他做个好人,是吧?

我并不是不能悄无声息杀了他,而是我不想。

但他真是完全的蹬鼻子上脸。

所以我动手了。

他的死完全与我无关。

我洗白自己的名声,又去到另一个城市。

我意外地发现很有犯罪天赋,且对他这样的人有致命吸引力。

我将这些人聚集起来,为我所用。

白天,我是一名享誉颇盛的艺术家,言笑晏晏地出入晚宴,与慕名而来的学生们交谈。

等到晚上夜幕降临,我以城市为舞台,上演精心策划的荒诞戏剧。

你说,这个世界上有神吗?

我的学生说,我的画作里有一种神性。

我漫不经心地想,那我一定是一个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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