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 7 章

第七章:羊毫

“韦德寿韦大人到!”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喝声,原本热闹非凡的诗会陡然一静。

所有人都停止交谈,纷纷转过头。

在众人的注视下,韦德寿款步入内。

“他就是韦德寿,《江雪》的作者?”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想不到写出如此佳作的人,竟然是这般模样……倒是与我想象中不符……”

“兄台这是以貌取人了,韦先生大才,内蕴风华,岂是凡人可比。”

“是我失言了,今日有幸能见到韦先生作诗,不枉我提前三日从阳城赶来。”

“你竟是从阳城来的?据说今年诗会本该在阳城举办,因为韦先生改到了江城……”

“江城已经好几年没办过诗会了,今年沾了韦先生的光,是咱们江城文人的福气。”

在众人的讨论声中,韦德寿走入庭院内部。

才刚进门,一名衣着华贵的中年人便迎了上来,正是此次诗会的承办方东道主,江城最具名望的世族族长宋濂。

“韦先生来了,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今日有幸能请到韦先生,寒舍蓬荜生辉啊!”

韦德寿对于这种场面,早已见怪不怪,在众人的簇拥下,他坐到了右边第一排第一个的座位上。

才刚坐下,韦德寿的目光就被隔壁的小胖子吸引了。

小胖子身着锦衣,头发乌黑油亮,皮肤白腻如雪,头上的玉簪、颈间的璎珞、手上扳指宝石五颜六色的,闪耀夺目,贵气逼人。

“这位便是轰动江城的大才子韦德寿韦先生。”宋濂对小胖子说着,转头对韦德寿道:“韦先生,这位是明公子。”

明公子?

没有介绍,没有名号,就一个称呼?

这两日在崔洛白的帮助下,韦德寿疯狂恶补勋贵宴会的规矩。

此时他已知晓,在这种大型活动上,主位一般由承办人坐着,左右两排,根据来人身份高低依次往下。

梁国以左为尊,因此左位的客人地位会略高于右位。

此时,韦德寿坐于右位第一,明公子位于右一,说明宋濂认为这小胖子的身份地位比他高。

梁国文风盛行,不论男子还是女子,都以清瘦为美,这么胖的人韦德寿不是没见过,但胖得这么富贵,还出现在诗会这般高雅的地方坐于首位,却是少见。

韦德寿心中好奇,主动拱手道:“明公子安好。”

小胖子透过肥胖的眼缝瞥了韦德寿一眼,微微颔首,连手都没抬起来。

韦德寿本就鄙薄小胖子的肥腻,此时见他态度倨傲,心中略微有些不快。

自从他的诗作传唱出去之后,走在江城中,人人都对他恭恭敬敬,连宋濂这样的世族族长都不敢怠慢他。

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待人接物如此傲慢失礼,委实令人生厌。

不过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韦德寿也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计较。

文人墨客都到齐后,诗会正式开始。

令韦德寿欣喜的是,今日诗会的主题,果然以春景为主。

座下的人提笔写完,由侍从高声念出,虽说其中不乏颇具灵气之作,但对比崔洛白给他准备的诗句,那可就差远了。

韦德寿押题成功,心中甚感自傲,他提笔书写,字迹洒脱狷狂,只待一旁的人念完诗句,轮到他的时候正好压轴,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

他盘算得好好的,耐心等候着,眼看就要轮到他时,突然,一旁的明公子却是打开折扇,一边轻晃一边道:“整天都是这么个流程,我在京都都看腻了,委实是无聊,乏味,无趣得很。”

他话音刚落,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宋濂第一个起身道:“明公子,江城只是小地方,比不得您平日里见惯的大场面……”

“地方虽小,却是人杰地灵,江城传唱的诗句,早已传到京都,宋大人不用妄自菲薄。”明公子说着,似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趣事,对宋大人说:“听闻大人家中有一珍品‘墨玉夜光杯’?”

宋濂连忙惶恐地道:“明公子,此乃宋某先辈家传之物,怕是……”

“此乃数百年前的旧宝,我当然知道是你祖传下来的。”明公子说着,从袖中拿出了一盏墨色玲珑酒杯,摆在了桌上,“恰巧,我也得了一盏,与你家那只,似是同根同源。”

墨玉酒杯拿出来的那一瞬间,全场一惊,宋濂更是直愣愣地看着那酒杯,像是魂都被吸走了。

此杯乍一看漆黑如墨,伴随着拿酒杯的人手部晃动,灯光映在酒杯上,摇曳出点点清辉。

当明公子将酒杯置于桌上时,酒杯真正的形态完全展露出来,杯身光滑细腻,薄而透亮,墨玉自带的云水纹荡漾间,仿佛能透过酒杯,看到杯后美景。

此时它仅是空杯,便如明月般温润溟濛,若是倒上美酒,怕是更加璀璨吸睛。

更有传闻,此杯白日汲取日光精华,夜晚自带光晕流转,比那夜明珠还要稀罕百倍。

这般好东西,宋家当做祖传之物藏着掖着,平日里连看都舍不得让人看一眼,现在就这么随意地被置放于此?

好几秒后,才有人回过神,低声交头接耳起来,皆是震惊明公子的大手笔。

“不若今日便以此宝为题,谁能当上诗魁写出惊艳我等的佳作,这墨玉夜光杯,便是他的了。”明公子笑眯眯地道。

大冬天的,他摇晃着折扇,笑起来的时候,连眼缝都快看不见了。

但再没人轻慢他的身份。

宋家是江城名门望族,身份地位比城主还要高上几分,在坐的大多是本地人,很清楚宋家祖传珍宝的分量。

而这看似不起眼的小胖子,能随手将墨玉夜光杯拿出来出题,可见其身份贵重,只怕是来头不小。

对比明公子的云淡风轻,之前还德高望重的宋濂,此刻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看向在场众人。

大家毫不怀疑,只要有人得了这宝物,宋濂一定会付出全部代价买下。

在宋濂的强烈暗示下,一名面容尚还有些稚嫩少年郎站出来,朗声道:“在下宋棋,先向各位兄长前辈献丑了。”

他说着,提笔书写起来,一旁的小童同时高声朗诵道:“非陶非玉自玲珑,一握清寒判鬼工。最是江晚新雨后,满杯星月漾空濛。”

宋棋这首诗,清雅地勾勒出了墨玉夜光杯的空灵神韵,却少了几分内涵底蕴。

不过考虑到他的年岁,而且还是头一个站出来作诗的,已经算十分不错的了。

有他起头打个样,在场的人纷纷回过神来,投入了创作中。

一首又一首佳作脱颖而出,轮到明公子的时候,他打了打呵欠,只当无事发生。

墨玉夜光杯是他拿出来的,此时他没有作诗的兴致,大家自然也识趣地跳过了他,看向了明公子身侧的韦德寿。

春景为题的时候,众人就十分期盼韦德寿的诗句,没想到被明公子打断了。

不过没事,现在又有了夜光杯为题。

只要成为诗魁,就能拿到这个夜光杯,所有人都将希望寄托在了韦德寿的身上,其中宋濂更是满眼地期盼,恨不得亲自为韦德寿研墨提笔。

韦德寿面色僵硬。

见所有人都殷切期盼地看着他,他勉强扯了扯嘴角,提笔蘸墨,缓缓书写起来。

结果才刚起了个头,也不知怎么的,似是衣袖拉扯,竟将那砚滴打翻了。

一时间,水墨四溅,沾了韦德寿一手。

众人一惊,慌忙上前查看情况,倒是韦德寿镇定自若。

他擦了擦被墨弄湿的衣袖,不在意地道:“无妨无妨,老夫只是衣裳湿了,依然能作诗,为了不耽误大家,不如让我的随从替我书写即可。”

他说着,侧身看向一旁的崔洛白,盯着他的眼睛道:“你来,将老夫刚刚告诉你的诗句写出来吧。”

见崔洛白没有异议,乖巧地走上前书写起来,韦德寿高悬的心终于放下来一点。

此刻他心中无比庆幸自己的机智。

还好将崔洛白带来了!

否则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他半首诗都作不出来,岂不是惹人笑话?!

崔洛白的写诗能力,旁人不清楚,韦德寿再了解不过。

几乎不用思考的时间,只要给他题目,下一秒他就能写出诗句,而且句句佳作引人深思。

有崔洛白给他写诗,今天这场面,稳了!

韦德寿沉浸在劫后余生的喜悦中,没注意一旁的人悄无声息抢在了他前面,挡住了他的视线。

等他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崔洛白刚写完的诗句,就已经被一个人高马大的随从拿走,直接递到了明公子的面前。

明公子放下手中的折扇,兴致勃勃地接过来。

当看清纸上的字后,明公子一愣,嘴角抽了两下,然后又还给了身边的随从。

“既然是韦先生的诗,还是由韦先生自己来念吧。”明公子重新拿起折扇,摇晃着脑袋道。

韦德寿见诗作被人拿走,心里还咯噔一下,正担心着呢,没想到那明公子竟然这么快就还给了他。

他连忙接过,展开竹纸就准备念起来,然而当看清纸上写的东西之后,韦德寿脸色一僵,终于知晓明公子那神情由何而来。

崔洛白这狗爬字!

平日里他的字就已经够丑的了,今日更是丑出天际,只因诗会上,宋濂为众位文人墨客准备的是羊毫。

羊毫素有软毫之王的称号,毫身细腻,笔触绵软丰腴,其中内部中空的结构,能够吸附大量墨汁,下笔后,能完美呈现字迹浓淡干湿的变化。

也因为这样,羊毫对持笔者的腕力要求极高。

越软的毛笔,书写时使用的力道愈发需要精准,书写者水平越高,用羊毫写出的字便越具独特的风格。

因其这些特性,这些年深受文人墨客的追捧。

这种笔,对于韦德寿这种书法爱好者来说,是好物,但对崔洛白这种狗爬字的人来说,稍稍一用力,柔软的笔头便完全压在了纸上,与此同时,笔中大量的墨汁滴落下来,最终糊成一团,看上去跟狗踩过了一样。

四行诗句,韦德寿看了半天,竟然也只认出了“玉酒”、“天工、“人间”几个字眼……

这让他怎么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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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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