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厅!!!!
我很激动,很兴奋,但是我没有告诉念念,于是我也没有人可以分享这份兴奋。
我还是很简单的往脸上涂了点颜色,精神精神,添添气色也就罢了。穿了件白色的针织衫,绣着玫瑰花的牛仔裤,带了条珍珠项链,这项链很有意思,看起来像是猫咪的铃铛一样。
如果是念念在的话,一定会说:"你呀,你可要小心些。"
我轻声说,"别呀。"
这么高兴,又这么不安,这么激动,这么焦躁。我不敢说这是恋爱的滋味,但我绝对是陷入了爱情中。
费劲巴力的找到了咖啡馆,看到季风在那里挥手,一副乖乖的样子。男大学生里他最显小。他穿着身咖啡色的大衣,一件白色内搭,浑然一个美丽少年。
我落座,简直有点不敢跟他对视。他便开始正儿八经的主持局面,"你喝点什么?"
"我喝甜的咖啡。不要苦的。"
"哦,我来冰美式。"
什么——这个男人!竟然在我选择甜咖啡的时候选择了咖啡中的中药——冰美式!!!被激起了胜负欲呢!
于是我又默默的给我的咖啡加了袋砂糖。
"所以,正题。"他吸了一口气,说,"我……"
我屏住呼吸。
"我知道你喜欢我。"他的手清瘦,握着杯子。
"傻子才不知道吧。"我借用了念念的话。
他沉默了,"那次你跟我告白,我很开心。"
"然后你就把我给拒了。你开心了,我不开心。"
"我其实不太喜欢那种场合。"他说。"有种很尴尬的感觉。"
……我能说其2实我是理解的吗。i人中的王放到那个场景可能也是想逃走,虽然对当事人很残忍。
"我想了很久。还是想和你在一起试试。"他慢悠悠的说,"可以吗,我很认真的说。"
他那双孩子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葡萄似的。睫毛长长,嘴唇薄而粉,像兔子的嘴巴。
这是个什么人!这是个多祸害人的人啊!
我能说什么呢?
"试试就试试呗。"我哼唧着说。声音软绵绵的。像是蚊子在叫。
"ok。"他说。
"我感觉有点热。"
季风戴上一顶米色的棒球帽,"出去逛逛吗?"
"行。"
季风在人多的时候老是冷着脸,鹤立鸡群,我就慢慢腾腾的,看看这儿,看看那儿,就是不想看人。季风发现了这点似的,拉住我的手,说:"走快点。"
"你腿长,你走的快。我就是腿短……"
"你快点捣腾几下,不就走的快了吗。"他说,"行行行,我走慢点。"
"对了,"我想起来,试探的说,"你不是要给我,那啥,做法来着吗?"
他恍若刚被扇了一巴掌,"什么?"
"你说的?"
"……再过一段时间吧。"他说,"看看状况。做法属于改命,本身也是无奈之举。"
"嗯哼。"我摇晃着他的手,虽然稍微有点紧张,但之所以紧张才更要用力摇晃以掩饰我的紧张,"我有种预感,我最近做梦会做的少一些了。"
他说:"但愿吧。梦鬼的想法,也是很难预料的啊。"
恋爱恋爱,如何才叫恋爱呢?
我从没谈过恋爱。
大概就是对他好?
买几杯奶茶,他送我几管口红,我们一起去约一下会。这就是恋爱?
我不明白什么叫恋爱。
我对他,只有懵懂冲动的感情,却完全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来表达。
我写过诗:
"请你告诉我/当长河变成沙漠
星星上不再有水泽/那满载着辉光的月亮/陷入黑砂糖般的寂灭
一切都终止的时候/梦的界限在哪儿?
梦是否就是宇宙/而你/是宇宙里我最庞大的快乐"
这种事,仿佛也轻轻飘飘,没有重量。
他收到后,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很艰难的输入了很长时间:"写得好,下次不要再写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是男孩子要来做的。
我想他是怕我被人看不起吧。
喜欢什么的,这种东西很廉价的,有的时候开开心心,没有的时候就扔到一边,就和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廉价事物一样。谁都得生活。
即使是这样……我只是希望找到一个天真的家伙。相信爱,相信希望,哪怕自己也有缺点和不足。
爱如果不被自己承认的话就不算存在了,因为自己的答案,大部分情况下是不会骗人的,甚至具有预见性,结合着感性和理性得出的答案,往往是最真实的吧。
所以我总是很容易承认我喜欢某人,或者如果有人表达对我的喜欢,我就会很高兴。即使受伤,我也想绽放一下所谓的"爱之花"啥的。
我有时会发现他在盯着我看,我不知道那眼神里有什么样的意思,好像很平常,好像很简单。
他在我身边时,我确实很少做梦了。
我从小到大被家里娇惯着长大,他也同样,然而我不擅长家务,不擅长做饭,只会做简单的清扫,他样样全能。
他照顾我更多。
我是个顶笨,顶没用的人,他是被人称赞的"季少",基本上完美,没有缺点。
有时他请我跟他的朋友一起吃饭,我总是不出声,他总是跟我说:"没有关系,吃得香就行,你就负责吃。"
我说:"我不是猪。"
他说:"你不是猪?"
我简直快生气了。可火又发不出来——当然了,心里也很暖。
我跟他熟起来之后,就爱抱抱他,亲亲他,像个玩具一样爱不释手。他不抵抗,有的时候也会突然发个疯,抱我一下,但他做什么都有分寸,我做什么都没轻重。
日子就这样过去,便又过了一个秋天。
这个冬天,我住进了病房。
我经常白天睡过去,晚上也轻易叫不醒,季风在他父亲的公司工作,我离他离得远,病愈演愈烈。
梦和现实混在一起,有时我甚至忘记了时间。
季风来看我,他已经是个工作的人了,却还是像个小孩子,看起来机灵又狡黠。
他看看我的病房,病房上的贝壳风铃是我挂上去的,他说他很喜欢。我买了一些发光的水母,放在病房里,黄昏时刻的病房好像一个大大的水族馆,蓝色和黄色的光在漂流。
季风说,他要给我做法。
我们是异地恋,我有种感觉,也许做完法之后,他就要跟我说再见了。毕竟,做法不可能管什么用。他不可能一辈子守着个生怪病的女朋友。
他把手放在我的眼睛上,说:“我在你身边呢,睡一觉,法事就做好了。”
我逐渐陷入睡眠。
睡梦里,我第一次以第三视角看到整个梦境。好几个画面在眼前一起播放:贞杏躺在高塔上,对面就是婴的殿堂。
婴的殿堂里,成晚灯火辉煌,他就在那里享受美人美酒,她却在新婚前死了丈夫。
绝望之下,她从软禁她的高塔上一跃而下,这就是贞杏的结局。贞烈红杏,出墙而来……死后却还被无知的婴太子羞辱,谥号为“忠”。
她已然不忠于太子,不忠于自己的亲哥哥。
她的亲哥哥,在年幼的时候大可以强占她,视她为自己的财产,甚至不把她当做人来看待。但她的死,无意去惩罚任何一个人,只是想要忠于自己的心。
她其实,不是只见过解景安一面。他们小时候就已经认识了。
肖申惊呼一声,看着那张和季风一模一样的脸,年龄小小,大大方方,一派聪明相。
“贞杏!”
他看到她了,蹦蹦跳跳过来。那女孩的身量比男孩大些,男孩却不叫她姐姐,直呼其名。贞杏也很有姐姐的样子,他们时而玩会儿树枝儿,时而玩会儿泥巴,时而摔个跤,时而追着跑,野性十足。
接连数天都是如此。
“要是能跟你成亲,那日子就好过啦。”贞杏说。
男孩脸红了,“我将来做状元,必然能让你过好日子!”
“什么嘛!我娘说了,离朝堂越远越好。那样的日子才平安喜乐呢。”
“不对不对,要心怀天下,黎民百姓!救国民于水火!”
“唉。”女孩喃喃的说,“什么嘛……”
女孩有一天急急忙忙的回到他们的秘密基地,拿出一块成色极差的玉佩,摔成两半,按照书里的说法,道:“咱们两个以这块玉佩起誓。你一半我一半,以后凭此物相认。”
“你要去干嘛?”男孩呆呆的说,“你要走了吗?”
“我要过好日子去了。”女孩轻松的说,“以后你考状元,要来娶我呀,那时候,我就能名正言顺的嫁给你啦!”
男孩还是呆呆的。
第二天一早,车辇旁的唢呐声吵嚷的响起,男孩一夜没睡,跌跌撞撞跑出去看,只看到重重幔帐下,白衣胜雪的丝绢娃娃,被拥抬着,出了视线。
下次见面,阴阳两隔。心如刀割。
女孩是皇帝遗留在外的孩子。皇帝老迈昏聩,宫中外戚当道,婴殿下暴戾无道,她要应付年幼的婴,要陪伴情绪不稳的母亲。多少个日日夜夜,她拿着那半块玉佩,绝望的等待着状元郎来接她。
然而,母亲却惧怕极了宫内的生活,在深夜,爬到高墙上,一跃而下。
那一天,她不再奢望状元郎来接她了。她想,如果他也从高楼上摔下去了,那她也就没什么活下去的意思了。她把玉佩扔在仓库里,从此之后,心如死灰。
然而那一天,他竟然真的来了。
看不出他还记不记得她。眼神一掠而过,仿佛是极其自然的,极其简单的,又仿佛是饱含深意的。她震惊于他竟然真能说到做到,更震惊,他大胆到直接求圣上赐婚。
——如果没有那一天的话,兴许他还不会死。
那一天,她饱含着希望,几乎要翩翩起舞,她哼着歌,感觉自己已经有一辈子都没哼过歌了。日子凝固了,冻僵了,再没有希望了,可是解期出现了,她能回家了!
她到底还是从高塔上一跃而下。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