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毛球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莫娜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选择回清华读在职博士,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你有你自己的家,有你的亲人,可我强行把你绑在身边,强迫你和我组成了一个畸形的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天少喝高了,一向很少失态的他在KTV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大家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叫毛球的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色戒》,你不经意说了句,女主的鸽子蛋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在等待,等你到了20岁结婚的法定年龄就嫁给我,我要办一场最盛大的婚礼,对着全世界宣告,这个美丽的小新娘是我莫少一苦等多年的一生挚爱。盼你盼到20岁,你说你还在读书,等毕业再说,我又苦等到你大学毕业,却没想到你早已和你真正的爱人暗中制定了逃离我的计划,或者说,你宁肯被车撞死也不愿意嫁给我,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稚气未脱的17岁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身材瘦削,气质柔弱,但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7岁,初遇那年,你17,我24。如今我已经43了,你的年龄却永远停留在22岁。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总是那么害羞,低着头,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但抬头时笑起来也是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说我是莫氏集团唯一的男丁,以后要承担起整个莫氏家族的基业,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用最卑鄙的手段,以你最重视的艺雅威胁你留在我身边,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我对你不好,我知道。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你和那个与你年龄相当的阳光男孩,想起你对我的背叛,想起你脚踏两条船,而你在另一条船那更快乐,这总让我发了疯妒忌,想狠狠折磨你。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车祸现场,看着你倒在血泊中,曾经年轻美丽的你被撞得面目全非,我终于觉得灰心。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我想起我29岁生日那天你在海边陪我一起度过,我很放纵自己。原来这样的机会,真的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我对你不好,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也许你离去是最好的结局。
今天是我的婚礼,各大报刊头条都是莫氏集团的钻石王老五终于成婚了,是的,43岁的我终于和柯氏集团的千金喜结连理。婚礼很盛大,新娘子也很漂亮。柯氏集团的千金,又是演艺圈的影后。堂妹莫娜说,我和她站在一起宛如一对璧人。是的,我们看上去很般配。
我想起婚礼前,她对我说:“莫先生,我允许你心里有人,请你也允许我心里有人,我会作好一个妻子的本分,尽妻子的义务。如果你答应我,柯氏集团就是我的嫁妆。”柯氏集团一直是我们想拿下的一块大饼,我是个商人,而她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我微微一笑,把那枚戒指套进了她的无名指。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结婚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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