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腊肉夹馍一个

老话说靠山吃山,生活在凉州青石郡一带的居民便依靠北面的韶光山脉过活。

青石郡辖下有座小县城,叫斧子县。县上百十户人家,家家都是猎户。猎到的兔子呀、鹿呀、野猪呀、野狼呀,运回县上剥皮剖腹,皮毛值钱的卖皮毛,肉好吃的就腌肉,血水每日每时顺着青石板路的缝隙缓缓流淌。

斧子县就是这样一个浸渗着血腥气的青灰色小县。

斧子县上最富有的一户人家,姓宿。宿家兄妹是青石郡里顺途商队的成员。有着这层关系,斧子县谁家猎到了好的皮毛,就会委托宿家运到青石郡里去售卖。

长兄宿纪文育有一双儿女,姐姐宿临夏十八岁,弟弟宿鸣秋十岁。

《时移》中记载,相遇始于立冬这一天的早晨,宿鸣秋偷了他姐姐熏好的一大块腊肉,拿油纸包好,又卷了五六个馍,打了个小包袱鼓囊囊挎在胸前,挑了一把他姐姐削肉用的窄刃菜刀,又拖了一柄跟他体重差不多的铁剑,就这么偷偷溜出家门,跟着打猎的王叔、苗叔、李叔一起进了韶光山脉。

翻过外围的毛虫岭,从蛛蛛山和玉森峰中间穿过,便到了蓝花山。他们在山脚下的树洞里发现一个棕熊窝,又顺着痕迹一路追踪,埋伏在了正在树干上蹭痒痒的棕熊附近。

“苗叔!它好大啊!树都给它磨秃噜皮了!”宿鸣秋的眼珠子又黑又亮,说话的时候也没离开棕熊,脸上抹着掩盖气息的烂泥烂叶,手里攥着他姐姐的那把菜刀。

铁剑太沉,被他李叔没收了。

李叔粗粗厚厚的手跟熊掌似的,伸过来弹了他一脑瓜崩,警告道:“秋小子,等会儿你可躲远点儿!别过来给爷们添乱!”

这是他们先前说好的条件,遇见危险的猎物宿鸣秋不能靠近,即使不乐意,他还是点了点头。

宿鸣秋躲在最南边,往前一些的树头上,苗叔绷紧了弓弦。王叔和李叔分别绕到棕熊的西北和东北方向,三人呈三角夹击之势。

苗叔的箭率先射到棕熊的后腿上,棕熊呼嚎两声,朝着反方向逃,被王叔李叔两人合力拦下。

“吼!哈!砍它!”宿鸣秋自己个儿躲在石头后边,左一拳,右一刀,全挨在空气里,自导自演得起劲。

照这形势下去,三人战胜棕熊是板上钉钉的事。

然而,以北的半山腰上风云突变。

天上像被开了个洞,云和风从那洞里一股气漏出去,这样还不够,整座蓝花山、整个韶光山脉的云都被吸过来,越聚越浓、越聚越黑,形成一条盘桓黑龙般的旋涡。妖风东西南北地乱吹,吹得人睁不开眼、站不住脚。

棕熊就趁这势头,一把推开了王叔李叔,朝着宿鸣秋的方向拼命跑。

“哇啊——叔!叔!”宿鸣秋吓得大叫。

苗叔的箭矢都被风吹歪了,只能抱着树干,扭头朝宿鸣秋大喊:“小秋!装死!趴下!装死!”

宿鸣秋就地一滚,蜷缩在了石头后面,死死地闭着双眼,一只手护住脑袋,另一只握着菜刀抱在胸前。

棕熊理都没理他,径直从他身边跑过。不止棕熊,山里的其他动物也纷纷逃出来,逃得慢的甚至被踩死在半道上。

约莫过了一刻多钟,女娲娘娘火急火燎地赶来,把天上的窟窿补了,风才逐渐息止。黑云没有散去,而是轰轰烈烈地下了一场暴雨。

蓝花山的半山腰,那刚补好的窟窿正下方,在茫茫的雨幕里,微微散发出一道白色的光。

光芒消失后,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自雨幕里走出来。

他穿着黑色的圆领袍,金线绣着自上而下簌簌纷飞的竹叶,腰带上坠着一枚玄色香囊,绣有苍鹰图案。他将头发束成高高的马尾,露出的耳垂上戴着一对菱形耳坠,坠子通体黑色,底部的尖端如同尚未熄灭的火星,泛着丝丝的亮红。

从左侧的耳坠里,突然钻出一道红色的星光,落在他肩膀上,化成一只火红皮毛的耳廓狐,小狐的四只爪子和尾巴尖则是黑色。

“嗷——”小狐叫了一声。

因为它与青年有着主从契约,听在青年耳中便是人言:“主人,我们到了?”

“应该是吧?”青年也不敢确定,他四下查看,雨幕之外却是大同小异的山林,根本无从辨认,无奈摇头叹气,“我早就跟五叔说,传送阵年久失修,他偏说那是修远大人留下来的,不能动不能动!这下好,也不知道把我传送到什么鬼地方了!还闹出那么大动静!”

“嗷——(山下有人。)”

“嗯,去看看。”青年应道。

他以灵力撑起一层无形的保护罩,将自己和小狐罩在里面,雨水砸在灵力罩上溅成细碎的水花,远远看去像是覆了一圈雾蒙蒙的光环。

他沿着山势下行,却并非真的在“走”。

狂风暴雨突袭过后,山中道路变得泥泞湿滑,低矮的灌木伏在地上,脆弱的树干则被折断,横七竖八地倒着。

他的脚下生出两股气流,于是凌空而行,无需踩在肮脏的泥地上,遇见拦路的残枝败叶,便轻轻一踏,飞跃过去。如此短短几分钟,他就走到了宿鸣秋等人面前。

妖风离去后,苗叔从树上跳下,拦腰把宿鸣秋捞起来,四个人聚头,一齐躲在凹陷的山壁处避雨。

青年是从山壁上跳下来的,因而把那四人吓了一跳,细看是个人,才收了武器。

“诸位见谅,”青年双手交叠在前,拇指朝上,微微颔首致礼,“小子初到贵地,请问此处可是陵界?”

苗叔闻言,刚放下的心又提溜起来,先是拉了一把靠前的宿鸣秋到自己身后,反问道:“你……你是异界人?”

青年款款微笑:“小子并无恶意。”

你说没有恶意就真没有吗?三个大叔不约而同地想道:又不是宿鸣秋那个傻小子!鬼才信你!

王叔盯着青年瞧,不期然撞上了从青年脑后钻出来的一对好奇的狐狸眼。

好啊!真好啊!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光亮柔滑、色彩匀和鲜艳的被毛!这不得老值钱了!

“嗷——嗷嗷!”阔耳狐发出惊恐的叫声,背上的毛都炸了起来。

“主人!他馋我身子!!!”

青年无语了一瞬,抬手拍拍耳廓狐的小脑壳,对王叔解释:“这是小子家养的宠物,叫大耳朵。”

“家养的啊,可惜了。”王叔无不惋惜地叹道,眼神还有点舍不得挪开,又换来大耳朵一阵愤怒的吱哇乱叫。

这招可谓伤敌八百自损一千,青年觉得自己耳朵都要聋了,拇指食指一掐,牢牢捏住了大耳朵的嘴巴。大耳朵知道惹了主人生气,哧溜一下又躲回青年后脑的墨发丝里。

青年转头笑笑,既无奈又宠溺:“小家伙就是爱惜自己那身毛,平时还挺乖的,也不会跟人生气。”

主宠亲昵的互动似乎颇能打消人的戒心,至少宿鸣秋现在,只顾着好奇小狐狸,早不记得对面是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了。

青年乘胜追击,继续说道:“小子只是想了解一些此界的情况,作为交换,我可以送诸位下山。这么大的雨,想来一时半刻也停不了,不如彼此行个方便?”

苗叔正打算答应。

一个是因为王叔李叔都受了点伤,宿鸣秋那小子现在看着精神,其实已经抱着他的脖子哭了一回,受了不小的惊吓。蓝花山上这么大的动静,苗叔也怕家里人担心,心里迫切地想要回去。

二个是因为,青年承认了异界人的身份,仍对他们以礼相待,直言不讳,从猎户的直觉上,苗叔愿意去相信他。

不料这时,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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