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chapter14

老叶还未枯黄,便已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上海文华大饭店里,宾朋满座,言笑晏晏,留声机里放着当红歌星陆阿曼的情歌,好似靡靡之音,却十分悦耳。

翻糖蛋糕、汽水香槟,男男女女翩翩起舞,期待着能有一次别样的邂逅。

祁兰和吴云白一拖再拖的婚礼,终于在这个冬天举行。

这对新人迫不及待走进婚姻的殿堂,那些金婚银婚的老夫老妻们,看着他们发笑,绝不是慈爱的笑容——

还来了不少政治方面的朋友,高谈阔论,还有穿着军装的少帅,英俊潇洒。

国内频繁的战事好像同他们没有一点干系,他们只管享乐就好了。

吴家的长辈正襟危坐,每一位都是临近入棺材的年岁,单是坐在那儿,什么话不讲,便散发出沉沉的死气。

吴云飞却兴高采烈,喝了一杯又一杯:“三老爷,大哥结婚,你们为什么不笑一笑呢,瞧!大家多快乐呀!”

那位三老爷盯住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咱们吴家是大户人家,祖上有位及丞相的,虽然到了咱们这辈,受社会的影响,没有曾经那么繁华,但也不至于没落到让一个不干不净的女子进门,实在——实在是耻辱。”

三老爷气得发喘,吴云飞急忙放下香槟,怕打他的胸口。

吴云飞叹气:“您的话,未免太难听了些,祁家权势煊赫,咱们两家联在一起,百利而无一害。祁家大小姐知书达理,命不好,受了磨难,我们应该待她更好才是。”

“祁家——就是土匪。”

三老爷冷笑,“我从前以为你大哥只是窝囊,人家吓唬几句,就把自己搭进去了,现在看来,他居然还是个情种。大小姐怎么了,大小姐就不能狐媚了么?”

吴云飞神往道:“大哥……和大嫂……是真心相爱的……”

“你以为你活在伊甸园么,这是十里洋场——”三老爷道,“你大哥固执,你幼稚,我眼瞧你大哥跌入爱情的陷阱,往后他必定会受婚姻的折磨,望你不要步他后尘。”

吴云飞对三老爷的警告嗤之以鼻,他正欲反驳,只见祁遇走来,他顿时抛下老头子,对祁遇笑道:“以后我们就是亲人,可不能见外了。”

祁遇微微一笑,向三老爷见礼:“吴三老爷好啊。”

“哦,祁家大少爷,好久不见,长得这么俊俏了。”三老爷装模作样地揉揉眼,笑道,“你姐姐样子就极美,你更是一表人才,可惜我们吴家没有闺女,不然又能促成一桩好事。”

“看来吴家人很喜爱我姐姐。”

“可不是,令姐温柔贤惠,打着灯笼也难找,嫁进我们家,只觉得委屈了她,心中惶恐得很呢。”

祁遇忙道:“言重言重。”

互相寒暄捧高了几句,三老爷便摇晃着他的山羊胡告辞了。

吴云飞如临大赦,坐在椅子上说道:“每每看见他们这副表里不一的嘴脸,我都想呕吐,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能做到的——若无其事听他献殷勤。”

“估计是因为我早上没吃饭吧,肚子里咕咕直叫,哪里能吐出东西。”

吴云飞哈哈一笑,笑罢,忽然正色起来。

“阿遇,你有事瞒着大家。”

祁遇愣了愣:“何出此言呢?”

“我不像世铃,说话直白,你不要介意。”吴云飞道,“我只提一个人的名字,你就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了,但请不必担心,你的私事,我不会发表任何的看法,只是想提醒你,若是叫别的人知道,这在上海,是要引起一番轰动的。”

祁遇看着他,半响说:“世铭都告诉你了?”

“什么?你告诉了世铭?”吴云飞倒在椅背上,“那这么说,你和金先生的事,鲁兄也知道了?我踌躇了那么久,纠结该不该和你说,没想到,我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吴云飞偶然看见两人亲密,此后便有所留意,他隐隐担心,希望二人的关系不是自己想的那般,直到再一次看见祁遇搂着少年亲吻,心中的迷惘胜于惊诧。

这种爱情,这个年代,这个国家,这样的身份——是毁天灭地的。

“我看得出,你对他,不全然执迷于□□,你付诸了感情。”

好像自己在床底藏了一朵腐烂的花,腐香味被人闻了出来。

祁遇的脸色不大自然,但他并不生气,也不紧张,干过事他认,干过的人他也认。

他和金烙不清不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一次只是被好朋友发现,下一次或许就是家人,下下次陌生人,以他的身份,总有一天,全上海都会知道。

祁遇一身反骨,却罩了一层软弱的皮囊。

在刘宅,他们眉来眼去的时候,是叛逆之心发作,他明知罂粟有毒,却偏要尝之,那滋味的确**蚀骨。

看到蜀葵的脸,哪怕她百般求欢,祁遇也绝不会有一亲芳泽的兴趣,可金烙只要微微一笑,他的心就动了。

他和他,沉缅于肉宴狂欢,好像只有在床第这片方寸之地,才能勉强证明——他和他,天作之合。

可是面对鹿羡——一个小小的侍从的时候,他就忙不迭地遮遮掩掩,生怕旁人发觉他们欢爱,这并不是寻常的羞耻心发作,而是引自内心深处的惧怕。

沈家说婚事时,他也是模棱两可,既不甘心就这么服从家长的安排,也不敢忤逆大伯的决定。

在某些时刻,他不认可他的爱,他不相信这份爱会有未来,他心里有两种念头在打架:

一种是规规矩矩的,娶一位宜室宜家的女子,安然度过一生;

另一种则最为猖獗,它本身就是矛盾的结合体——血肉和心灵的痴缠,它向往的是它印象中的真正的爱情,那是诗人的爱情,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是我曾有过一瞬间,孤独胜于一万年,是爱人转眸的瞬间,是我们目光分离的瞬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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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里红
连载中温小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