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那时我就在想,没有什么会比这些日子,这些时候最难熬了。
到现在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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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班上最可怕的存在,所有人都不敢惹她。
她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都很宠她,她打完人老师在群里面和家长提及此事时她的父亲公然在群里面表示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不会轻易动手打人,肯定是被打的刃的问题。
老师也拿她没办法。
大家都讨厌她。
我……恨她。
很早的时候,我和她是同桌。
她是个胖女孩,四年级就已经有了二百斤,在大家千篇一律单马尾的时候天天顶着双马尾,因为名字里面有个“曼”网名就叫“曼曼公主”。
矫揉做作的公主病,对吧?
看完了《淘气包马小跳》的我不禁开始思考,是否名字里带了个“曼”的都不讨喜,无论是书里的路曼曼,亦或是……鲁曼。
真是一个符合她性格的名字,我嘲讽的想着,粗鲁而傲慢。
和她同桌的日子,一开始很正常。
直到某一天,我们一起画画的时候,她用水滴状的图案拼凑成了一朵盛开的花,每一个水滴都是花的花瓣。
真的很好看,我盯着那涂鸦看了一会,忽然有了灵感,照着那朵花的样子自己画了一遍,又倒过来加上了上半身的衣服,然后兴致勃勃的戳了戳鲁曼。
“唉,你看,”我高兴的嚷嚷着,“这个反过来还可以变成裙子呢。”
我边说边拿手指着我画的涂鸦,花朵反过来便成了裙摆,一花两用着实奇妙。
我以为她会惊喜的和我讨论,一起再画出更多的小裙子,然而她只是默不作声的盯着我的涂鸦许久,脸色变的很阴沉,肥胖的圆脸上露出不悦,开始拧我的胳膊。
她一边拧一边呵斥:“不准抄袭我的画!”
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有没有哭,或许我只是很茫然的接受着这疼痛,因为我从未想过……这也会惹怒对方。
谁还不是被捧在家长手心里的小公主小王子小宝贝了呢?即使我不是独生女顶上有个哥哥也不意味着我会比独生子女少几分宠爱,比他们自卑。
所以我,那时的我,还不懂如何放低姿态,如何卑微的讨好他人,不去惹怒他们。
我和她起了矛盾,于是在过几天的投票竞选班干部中,我没报名,她报名了,在她和另一个女生竞选时,我投了那个女生。
我们是举手投票制的,老师先让那个女生进行投票,我举手了,尽管鲁曼一直努力把我的手往下压。
接着是鲁曼的投票,她向来是那么自大而目中无人,以为全世界都必须围着她转,和班上所有人都产生过争执,几乎所有人都厌恶并远离她,没有人愿意给她投票。
包括我。
所以当她试图强行抬起我的手的时候,我开始努力的挣扎,我挣扎成功了,老师在讲台那里她不敢太用力。
没有人投她,那个女生胜利了,我也胜利了。
她很生气,又开始打我。
拧胳膊真的很痛,长长的指甲刺进肉里面,揪着那一块转个圈,就能让我几乎停住呼吸。
现在想想还挺好笑的,何必要为了一时的意气被收拾的那么惨呢?放低姿态,适当的后退,让喜欢逞强的人上不行吗?
只可惜那时的我还没经历过毒打和教训,所以不懂。
所以就算被打也是活该的,我幸灾乐祸的回忆着,非但生不起半点心疼,反而觉得解气。
这种懦弱的混蛋如果不等着蜕变,倒不如就这么被活生生打死好了,世界上的垃圾已经够多了,不需要再多一个我。
又被收拾了一顿——或许是好几顿,毕竟她连着几天都没消气——之后,我终于学到了教训。
我不再试图去反抗了,我安静的躺平摆烂,低眉顺眼的任她折腾,当一个无声的只会顺从的玩偶。
我学乖了——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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