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晴明蒸骨

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不朽。[1]

古人认为用玉敛葬,可保肉身不**,死而复生。

移舟帮着破获过重大盗墓案件,几个盗墓团伙黑吃黑,在墓道里血拼后死伤无数。棺椁里的尸骸都被随意丢弃在地上。她随刑警队去得早,还看到散落的玉片。

那座墓,后来被抢救性挖掘,宣布是公侯之墓,盗墓贼还丧心病狂抢走了金缕玉衣。

如移家父女这般,居住在山野之中,仅有两间小木屋,死后连尸体都是被草草掩埋,是谁给她衔了玉?

她失神片刻,应抒弘也来了后衙。

“大人……是谁,给我收的尸?”

也不知是解毒药有用,还是案子沉冤得雪,她已经能发出声音,就是有些沙哑,说不连贯。

应抒弘也知此案没结,“城里的胡老汉。你认得?”

移舟摇摇头。

应抒弘没试探出来,瞧她不似作伪,又将实情告知,“说是有人用了二两银子让他收的。”

“只给了二两银子?”移舟再次捏着手中的玉蝉,幸好衣袍宽大,拢在袖中,悄无声息。“他将我们埋下去时,没发生什么奇怪的事么?”

应抒弘眸光一闪,便知她问起案子,不为知晓过程,而是追寻真相。

“买棺材的钱,是二两银,酬劳也是二两银。不过他贪了钱,只买了最便宜的薄皮棺材。”

若非如此,她在棺材里,只怕早就闷死了,也等不及刘原撬开了。

移舟默默点头,还没思量出最佳方案,犹豫着要不要现在就将玉蝉交上去。

“移家姑娘……”

只见刘原兴冲冲进来,“大人说案子破了,你也可以走了。要我送你回去吗?”

“……”

这下,移舟握紧玉蝉,警铃大作。她跟着去过杏花村,杨小凤的证言不假,那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窝。有移老五在,女儿都不安全。更何况她孤身一人,不用三日就被人抢回去了吧。

这石台县衙,破是破了些,好歹是公家衙门,县官也勉强算是清明——

这不是送上门的编制吗?

“大……”

没等她开口,应抒弘将她神色的细微变化尽收眼底,转身吩咐刘原,“去醉香楼拿一份名录回来。”

“是——”

刘原没应完,应抒弘又吩咐道:“先把人送回杏花村。”

移舟也顾不得什么礼仪尊卑,快步上前,拉了一把他的袖子,再后退一步,福了一礼,“大人在查案,我——”

只见应抒弘拂袖,亦是横眉以对。

“我会验尸。”移舟赶在他开口之前,亮出底牌。

应抒弘目光微动,她一个仵作的女儿,会验尸也是寻常事。

只是,女儿身入县衙,终究是不大方便。

“本官不用外人。”应抒弘便无恻隐之心,且不说此番来多有要事,县衙里也没地方安置她一个女眷。

“那……大人……他……”

二人的说话声小,刘原没听着,快步上前来,移舟也知再犹豫当真是没一丝机会了,“没婚配吧?我可以……”

“……”

这下,不说是应抒弘了,就连是刘原,也倒吸一口凉气。

在京城时,大人每每打市集而过,没像卫阶一样,那也是收了无数香包帕子。这些东西,也是他帮着处理的。

大人一直没婚配,那是——

没等他腹诽完,只听得他家冷心冷肺的大人开了金口,“衙门新到一具尸骸,去验!即刻去验!”

刘原当即一哆嗦:大人,这是开窍了?

移舟也是一惊,上下将人亦打量:这么爽快,还这么急,不能是有什么隐疾吧?

早知答应得这样爽快,她就不把自己卖出去了。

*

等到了停尸的地方,移舟才知应大人表述之严谨。

“新到”一具尸骸,那是真新到了一具尸骸,这儿不是只有一具。

停尸房里,放着三具白骨化的尸骸。

“刀……”她的声音还是哑的。

刘原带路过来,将身上的佩刀取下递过去。

一把五尺长的佩刀,是要把木梁劈了,开个天窗吗?

这下,移舟便晓得了:这位刘大人的隐疾,不在身,在脑。

移舟用昨日那条擦头发的布巾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口罩,便快步入内去。她一心只在那些尸骸上,并没留意身后已经跟了个人。

移老五会验尸,衙门里有记档。应抒弘看过验尸格录,准确无误。

至于眼前的小娘子,得了几分真传,他要亲眼看看。

第一具,是在他来之前,就已经摆衙门了,上头甚至落了灰。

“女子,年龄在十七到二十,骨盆开……生育过……未见明显致命伤。”

以骨断龄,算是仵作必备的技能。一般能将年龄断得这样近,得是资历深厚的老仵作了。衙役们也说,移老五时常将女儿带在身边,怕是耳濡目染学来的。

应抒弘没喊停,只见她又去看第二具,“女,年纪在十八到二十之间,生育过,未见明显致命伤……”

接连三具,都是一样的验法和说辞,刘原在外头听了直拍廊柱大笑。

这小娘子实在太笨了。只懂些皮毛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让大人一眼看出来。

笑声之大,里头的人都听着了。不过,移舟没心思管他。这只是初验。屋内光线不好,而且还有一个挡光的。

移舟起身,没好气瞪了某人一眼,“挡着了。”

“……”

应抒弘脚才挪开,又被喊住了。

“到外头再细验一次。”

“……”

“还有,眼下是用不到刀,但请大人给我配一套,总会用上。”

移舟吩咐得随意自然,仿佛她才是县衙里发号施令的人一样。

衙门不提供仵作的刀具。从前都是移老五自带的,如今他人没了,家里也烧干净了。

移舟面皮厚,要得也名正言顺,应抒弘打发人去找铁匠再打一套来。

谁知,这衙役磨蹭好久,也没走。在刘原发火前,才说:“那……属下是直接将东西拿回来,还是……”

“拿?”

刘原一时没反应过来,应抒弘便讥笑,“你们从前怎么拿的,本官暂不追究。这次将钱还上。”

“是是是……”衙役还没走,等着大人发钱。

应抒弘看得眼疼,打发刘原跟着去。偏后者也是个不省心,一个劲道:“这账,大人可记得来还……”

“本官,没钱!”

这一句,声音极低,几乎是咬着牙说的。可惜,刘原已经同人勾肩搭背走了,移舟听了个全乎,不免将人上下打量了:穿的衙门官服,也没多余的配饰,除了气质矜贵,是一副没钱的样子。

还没多看一眼,人已经转身,移舟谨记职场法则:瓜要吃,工作也要做。

尸骸白骨化,暂且用不上刀。这会儿天气晴好,很适合起个火蒸骨。

停尸房的东侧有一个地窖,长五尺、宽三尺、深二尺。

这正是移老五从前用的,移舟搬来柴火,用打火石试了几下,总算是烧起来了。

衙役进去把尸骨抬了出来,正是午时,三具白骨在日头底下,牙齿裸露,让人不寒而栗,浑身冷飕飕的。

移舟面容无甚变化,让人打水过来,搬了把小凳子,坐着将尸骨清洗干净。

那两个衙役们远远看着,不由吞了口水,争着去做烧火的活——凭她是鬼,也是怕火的吧?

另一人没办法,只能去里头翻了把红伞出来抖抖灰尘。

移舟将骨头清洗干净,根据部位,一一复原在竹席之上。

她在角落里找了到了装酒和醋的坛子,揭开封盖,沉了腰抱起,险些跌倒。

坛子里头,空空如也。

“谁偷的?”

她气得够呛,满手的灰尘也顾不得掸一掸,“连死人蒸骨要用的酒和醋都敢喝?也不怕穿肠烂肚。”

那几个衙役被她平静的目光一扫,也吓得哆嗦。最后,还是年纪最小的卫三被推了出来,“我们……也不太清楚……县太爷死后,县衙里的桌椅都被人拉出去偷换了……”

论惨,天下人一样惨,管你是糟老头,还是官老爷,死后什么也没留住。

应抒弘早从最初的愤懑抽身,吩咐人去市集打醋买酒。

不出意外,又被问是拿还是给钱。

“先记着。”应抒弘面不改色。

其中一人还咕哝着:“怕是不好赊账……”

“咳咳……那不会去找一家能赊的?”卫三年纪小,脑子也机灵些,赶忙拉了他一道去。

一座破县衙,一位沉默寡言穷县令,一个话痨随从,再一群不中用的衙役,堪称最差配置。

移舟莫名乐了,回去将剩下的两具尸骨都清洗干净拼好。

等人赊账回来,她再往烧红的地窖泼入酒二升、酸醋五升,迅速将摆着尸骨的竹席吊下去,盖好草席。

满院都是酒醋混杂着骨头的怪味,衙役们肚子也饿了,个个面如菜色,但也不想吃饭。

“大人,”移舟看着无所事事的县太爷,如是道,“饿了。”

注:[1]葛洪《抱朴子》: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不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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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晴明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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