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公子难得的被这话说得哑了声,顿了一顿,只得无奈地道:“连淮。”
“哪两个字?”
连淮微怔了一下。行走江湖多年,报出姓名后对方仍不知道自己身份的情境还是头一次遇见。
他于是随意一伸手,端来桌沿上放着的一碗凉白水。
举动之间,水面纹丝未动。
崔莹暗道:随意一个动作便将水端的这般平稳,足见此人功底非浅,难怪金银二兄弟都挡不住他。
只见连淮以手代笔,轻蘸了水,在木桌上一气呵成的写下两个字。字迹清逸出尘,胜似大家手笔。
“江湖第一公子连淮?”
他应了声。
崔莹心中微动,暗道:果然是他。不过,他已然不认识我了。
说起连淮,那可是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是流风剑鼻祖连彭麟的长孙,年纪轻轻武功便已达化境,剑术更是独步天下。对于如此天纵奇才,江湖中人莫不叹服,加之此人才貌双绝,坊间口口相传中便有了第一公子的美称。
虽说传言都道连淮行侠仗义,扶危救难,从不趁人之危,是不可多得的正人君子。但从眼下他这当绑匪的行径来看,难保不是声闻过情。她还得小心一些才是。
崔莹不由地在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
可惜了这般好的皮囊,可比那柳姐姐四处争抢来的男宠都要好看,却翩翩武艺高强,是个亲近不得的。
而眼下既然已经落入他手中,崔莹自知武功不敌,一时半会儿也逃不掉,于是便决定安心地做一个被人劫持的弱质女子,只作乖顺地随他出去用早膳。
桌上是一碗米粥,一些清水,两个黑乎乎的馍馍。
崔莹小口尝了勺粥,顿觉味淡如白水,米粒粗糙,甚至有些膈舌头。一口喝完,就再没有喝第二口的勇气。
她锦衣玉食惯了,这种东西在她看来自然是难以下咽的。
这一顿饭用的倒是安静。
连淮生性清冷,并非多话之人。她不去故意撩拨他,他便不会主动同她说话。
崔莹又勉强喝了两口,终于再也没了胃口,放下筷子颇有些百无聊赖。
闲来无事,她便不由的去看连淮。一看之下,不由得心中惊艳,再度感慨上天在造人时的偏心。
他用膳时很是安静,动作斯理优雅,如行云流水般从容自然。桌上摆放的冷硬馍馍在他的举止衬托之下,似也变得高雅起来,分毫不输镂空金盘里精致名贵的点心。
晨光落在他齐整绾起的青丝上,生出一层薄绒绒的光华,漂亮暖融,更显得他温润如玉,公子无双。
习武之人对周遭的风吹草动向来敏感,何况是连淮。
他早便察觉到了她的目光,见她迟迟不移开视线,终于停下手里的动作,抬眸望她一眼。
崔莹蓦然间被他的眼神撞上,只道他要开口谴责自己,无趣地说些男女大防之类的话叫她不许再看,不料他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兀自放下粥碗,起身出屋去了。
他这是做甚么?
莫不成是他觉得自己的调戏太过受不了,竟就此连绑架都不顾,抛下自己走了?
崔莹正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却见他已然端着一小盘热气腾腾的玉米馒头进来了。
蒸气升腾至他面前,袅袅随风散去,竟让他的面庞多了一层隔雾看花的朦胧,清逸似谪仙。
连淮将碟子在她面前放下,淡淡的说道:“这是这户人家里最好的东西了,你若再不吃,我也无法。”
崔莹不由得一怔。
他原来以为自己方才盯着他是为了这个……而他方才出门去,估计是拿了铜钱去和户主换吃的了 。
想到这里,她心里微动,伸筷子尝了一口,只觉那面团抛松香软,比之又冷又硬的黑馍馍,当真是强上千倍万倍,心中也不由的对连淮的细致赞叹一回。
果然是江湖少女的梦中情人。
即便是对一个仇家的女儿,绑架来的人质,他竟也能如此体贴入微。她甚至没有开口提出要求,便已能受到他这样的照顾了。
若不是明知他武功高强,又是连家山庄的少主,江湖地位非常人能比,崔莹倒真想想方设法引诱他跟了自己。
但想到如今自己的性命还在他的掌控之下,她只能被迫暂时断了这个心思。
前排提示:因剧情需要,本文中所提到的所有古代地理位置之间的路程都比真实历史同比例缩小1.2-2.5倍,因此行路时长也比真实历中记载的短很多。同时,本文有许多架空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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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妖女撩夫记》
文案一
人人皆道江湖第一剑仙连淮清冷正直,风光霁月,是世间罕见的谦谦君子。
世人求偶皆看重女子的容貌,出生,而他只需佳人“心地纯善,与他两情相悦”
生得国色天香,坐拥极乐殿万千珍宝的魔教妖女崔莹表示:……巧了,她唯一没有的就是心地纯善。
于是,她换上素衣,扮作卖身葬父却被纨绔调戏的柔弱孤女,然后得偿所愿的被他所救。
她牵着他的衣角求他带自己一起行走江湖,眼中朦胧着的漂亮水光终是让他心软了。
从此以后,连公子身边就多了一个温柔病弱,天真可爱的美娇娘。
至于那个心狠手辣,阴晴不定,人人谈之色变的魔教妖女是谁?和她有什么关系吗?
*
发现玲珑玉确实在他身上之后,崔莹派人送信给连淮,假称自己被魔教中人绑架,让他来浮屠塔救她。
她在塔中布下重重机关,就等他被困其中,然后逼他交出玲珑玉。
不曾想他武功竟高超到如此地步,且全不顾自身安危,就算顶着累累伤痕也要冲到顶楼救她。
她只好用剑在自己身上划出几道伤口,鲜血流出,营造出被虐待的模样。
却见他眸色微敛,轻叹一声:“你既是装的,用画笔随意涂两笔就好,何必这样自讨苦吃。”
文案二
出江湖以来,连淮从无败绩,他唯一输给了那个没有心的魔教妖女崔莹。
他爱她,宠她,但他知道她对他只是利用,全无半分动情。
当他身中极乐殿的春毒,第二天醒来发现床上的落红时,他冲动之下举剑自刎,却被她一把抱住。
“你好狠毒的心……想让我守活寡吗?”她从没有这样无措过,满眼泪光,几乎是在哀求他。
他第一次知道,她原来也会真心的哭。
小剧场
成婚当晚,崔莹拿出一对蛊虫。
“我不相信任何人,你若想做我的夫君,我就将母虫种在我体内,子虫种在你体内,但凡你变了心,便会被子虫咬噬心脏而死。”
连淮淡淡一笑道:“你身子孱弱,种蛊恐怕有损血脉流通。不如你喂我一颗毒药,每年给我暂时压制毒性的解药吧。”
崔莹嫣然一笑:“也好。”
直到白头偕老,她也没有告诉他,她每年给他的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补气丸。
预收文2:《嫁给前夫的死对头暴君》
沈云妗倾慕太子已久。嫁入东宫两载,她温柔小意,尽心侍奉,却不曾捂热他的心。
因为他心里另有其人。
帝王驾崩,天大大乱。叛军抵达长安城下,利剑架在她和另一个女子的脖颈前。
那让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叛军首领殷珩对着太子挑眉笑道:“我只放一人走,要你的心上人还是要太子妃?”
太子面沉如墨,半晌微微闭眼道:“放菱妹走。”
那一刻,天地静默,沈云妗只觉心如死灰。
————
众人皆道殷珩从小生于荒野,是刀剑里闯出来的疯子,人间的活阎王,心狠手辣,无所在乎。
作为他仇人的妻子,沈云妗自知凶多吉少,便想以死了断,不料却被他拦了下来。
他轻柔的抚过她的眉眼,似是临时起意。
“你说,他那样自傲的人若是知道自己的妻子在他人榻上承欢,脸上的神色该有多精彩。”
佑安七年,殷珩占领大片疆域自封为王,而沈云妗成了那暴君独夫唯一的帐中人。
————
初时,面对阴晴不定的暴君,沈云妗每日都觉得自己活不过今夜。后来她逐渐发现,他并非她所想的那样。
他偏执暴戾,她温柔耳语可解,他杀人如麻,却因她一言而放下刀剑。
自此宫中盛传一句话,谁照做了便能讨得君王欢心——万般皆下品,唯有妗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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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太子率领大批人马反攻城下,当见到了自己无时无刻不思念着的人时,他不由得全身一震,双目通红,声音暗哑:“妗妗……”
却见沈云妗小腹微隆,身穿雪白狐皮,眉目间带着他从未见过的甜蜜笑意。殷珩立于她身侧,撑伞为她挡风,闻言转过身,阴冷道:“再看一眼,小心你的眼睛。”
预收文3:《被抢亲后我嫁给了绑匪》
为了攀求富贵,温家将芳龄二八,生得国色天香的女儿温钦嫁给了好色老头作妾。
洞房花烛夜,温钦袖中藏了一把匕首,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
谁料烛影晃动,竟有刺客破门而入,将她用药迷晕绑走了。
当夜,国公府大乱,所有侍卫都在寻找那个挟了刚过门的姨娘私奔的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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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钦没想到自己还能绝处逢生。
但这“生”的处境也依然艰难。绑走她的匪徒与温家有杀父之仇,也许哪天一时兴起就会杀了她报仇。
于是,她想了个法子。
从昏迷中醒来后,她假装失忆了,见到那绑匪就欢喜地扑到他怀里,乖巧粘人的对着他叫哥哥,抱着他的腰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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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钰与温家结下了血海深仇,不死不休。故而,他果断出手抢亲,挑拨国公府和温家的关系。
只是,望着那个管他叫哥哥的美娇娘,裴钰只觉得头疼无比。
一开始,他心知温家人的奸恶狡猾,对这仇人的女儿不假颜色。
后来,他却将这姑娘锦衣玉食的供着,她一掉眼泪,他就心慌意乱,忙不迭的哄人。
位极人臣之后,裴钰望着那被自己娇宠一世的夫人,忍不住自嘲:他这做的恐怕不是绑匪,而是菩萨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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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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