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flag不能乱立,仅仅两年不到,他就又一次来到了这座罪恶之城。
这次不是来抢东西的,是有人雇佣他。
---一位熟人,他需要还对方的人情。
雇佣他杀死一个叫“蝙蝠侠”的怪物。
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的雇佣兵新秀对怪物这个词嗤之以鼻,只是觉得雇主的形容有几分熟悉。
当看到那个黑漆漆的影子,他才恍然大悟:这不就之前跟他抢东西的怪人吗?
装甲的造型没什么变化,头顶尖角、后带披风,纯黑的涂层能很好地融入夜色,全身上下都被遮掩在这层怪异的壳下,只漏出一个有点方的下巴。
蝙蝠侠好像也认出了他,态度和动作明显郑重许多。
他们交手了。
琴酒发现对方的非致死性武器、装甲性能等等都有显著的升级,身手也有不小进步,即使自己同样比以前强了不止一星半点,依然很难对付他。
很强的对手,他想,让他都有些热血沸腾。
可惜他是收钱办事,没拼命的心思,他这种独行者想要保证在哥谭这种地方的安全,就绝不能以伤搏命,战斗中多少有些拘束。
而他的对手,也许是一如既往地不想下杀手,也许是在别的地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一副无心恋战的样子。
最后在双方均有收敛的情况下打了个平手。
蝙蝠侠没能抓住琴酒,琴酒也没能杀掉蝙蝠侠。
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完成雇佣任务---人情自然是没能还掉---也是“蝙蝠侠”第一次给琴酒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
一声并不明显的枪响。
被爆头的倒霉蛋倒在地上,血液掺杂着脑浆在瓷砖上渲染成大朵大朵簇拥盛放的艳红花朵。
琴酒熟练地拆开手中枪口还有点烫的狙击枪,突然想起之前见过的大丽花。
可惜缺了点绿叶。
蝙蝠形状的飞镖从刁钻的角度旋转着飞来,琴酒本能地侧了下头,几根银白的发丝缓缓落下。
“可惜,晚了一小会儿。”他冷笑着拎起装好的东西,从容后撤几步,在蝙蝠侠突入房间的瞬间离开房间,进入对方的视觉死角。
蝙蝠侠不快地压下嘴角,迅速冲过去,却只能和往常一样看到黑风衣一闪而逝的下摆。
十几分钟的追逐和心理战之后,两个人都清楚,追不上了。
又一次,琴酒从蝙蝠侠手中溜走。
或许这看上去并不光彩,但是谁在乎呢?两个人都不是在意所谓荣耀的人,琴酒在摸清两个人不算外物战斗力相差不多之后,就再也不跟这个穿盔甲的家伙刚正面了。
后来陆陆续续的,琴酒又接过不少和哥谭有关的单子。
没办法,黑面具和企鹅人都是那种会花大价钱为自己的生意保驾护航的人,接这种大单子的空闲时间清一些任务地点同样在哥谭的小任务也是很顺理成章的一件事。
这座城市构造神奇的很,那种能让他专程跑一趟的大单子基本都是反派发的,真正要对付的差不多就蝙蝠侠一个。
有的时候跟那些雇主相处还算有趣,不过更多时候,他会意识到为什么他们总是被关进阿卡姆,而不是黑门监狱。
和蝙蝠侠有关的任务他或多或少失过手。
对于其他雇佣任务完成率高达100%的琴酒来说,这简直是耻辱---虽然除了他自己以外,根本没有人这样认为。
甚至他的雇主都觉得他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毕竟只有他和小丑能拖住蝙蝠侠那么长时间。
但琴酒并不满足,他从没真正意义上的赢过蝙蝠侠一次,这几乎成了他的执念。
基于这种情况,琴酒针对自己的“老对手”做了不少功课,想要知己知彼,找对方的弱点下手。
他乔装改扮调查蝙蝠侠,深入了解哥谭,甚至明里暗里“采访”了几个□□组织头子和超级反派。
然后他觉得那个家伙可能是个疯子。
在哥谭这摊烂泥中努力维护光明正义真的很傻,坚持不杀原则就更蠢了,一个智商很高的成年男性竭尽所能、不求回报、长此以往地做一件损己利人的蠢事,不是疯了是什么?
他比阿卡姆的那批家伙还要疯,只是看上去很正常而已。
但很多哥谭民众似乎称这个疯子为……英雄?
光是想想这个词琴酒就觉得牙酸,他放弃了继续调查蝙蝠侠的行为,因为不想去了解一个疯子的想法。
不过这种固执己见的疯子不敌对时通常比较可信,看这人做事的风格,或许某些情况下会成为一条保命的退路。
“哼……下次下手轻一点好了。”红色光点明明灭灭,琴酒叼着烟轻笑。
他对有用的人一向态度好,即使是“可能有用”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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