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朝生暮死13

【来说说让你最难忘的一次追星经历吧】

梧桐依云发布讨论:

楼主先来。和朋友在米兰街头偶遇过夏灵蕴,真人好瘦好美啊,朋友172,50kg,本来觉得女明星再瘦也就和她差不多,但是真的没有可比性,夏灵蕴比我朋友还要瘦一圈,头超小,她那天是拍杂志吧,穿了条玫红色的连衣裙,超难驾驭的颜色,整个人就是漂亮得bulingbuling的发光,整条街的人都在看她

去微博搜了下照片,应该是这一套[图片][图片]

亲眼见到比精修更惊艳,名副其实的神颜大美女[流口水]

吃炸鸡不蘸酱:

我太土了,现实里从没见过明星

七喜:

在波士顿见过Gillian Kramer,香港演唱会追过闵秀珠,内地明星……我和王一崎住同个小区hhhhhh,没有什么很难忘的,可能是我没见过顶级俊男美女……

星stella:

啊啊啊这问题必须请A姐姐来回答@Abyss

吃货火车狂吃狂吃:

线下听一个站姐说过夏灵蕴是当之无愧的内娱颜巅,但最上镜的明星是赵曼,最不上镜的是白夕微,真的假的

天竺鼠车车:

陪姐妹去过公演现场给林子晗投票,他一出场我快被周围晗妈们的尖叫声震聋了

但我觉得最帅的是曹剡

麦当当薯条:

在livehouse追过很多名rapper的现场,还在夜店碰见过叶龙祺带他女朋友来玩儿,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他们真的很丑,一个比一个丑,普男都不如,黑炮圈是内娱颜值盆地没错了

[引用:麦当当薯条……]安赛蜜:

呃rapper本来也不看颜值吧?

脆脆:

看帅哥追啥rapper啊,一帮糙老爷们儿。嗑颜的话追小爱豆体验感很好,妆造天天换,常看常新,还能享受养成系的快乐。追我小墙头期间短暂地移情别恋磕过子晗dd,他长得好看是一方面,就……笑起来太迷人了,真的有心脏是为他跳动的怦然心动感5555

Abyss:

来啦,刚好在玩手机。

工作原因经常和国内外影视娱乐公司打交道,楼上提到的名字我都见过本人,包括Gillian Kramer,嗯……内娱颜巅夏灵蕴是正确的,目前没见过比她脸型更标致的小花,而且她气色永远那么好,天生就该吃这碗饭

年轻男明星里非要拔高个的话,裴令宣吧。不是水军也没有接他的营销,我上次见他是三四年前了,他在日本拍戏,我是去出差,同事喜欢他,我们俩就约着去探了一次班。裴令宣不是那种惊艳四座的好看,但只要你在人群中看到他,就再也挪不开眼了

说他的长相清冷超然,确实一点也不夸张,他的五官位置比例无比完美,就算不懂艺术,也能理解为什么导演和摄影师都偏爱他

我前两天才从内蒙古回来,没错就是去了晴雨剧组……卓昀真的,从没想过他会那么适合古装,那个喜欢他的同事夸他是西施,淡妆浓抹总相宜,把我笑死

撇开滤镜不谈,我线下近距离看过的艺人里,他也是让我印象深刻的。另外,有必要破除一下组里最近疯传的洗脑包,晴雨男主男二关系挺好的,没有谁欺负谁,不信的话等剧播了看片花吧。

希望大家理智追星啊,明星的生活无论怎样也轮不到我们这些打工仔操心……

[引用:Abyss……]隐形人:

哇好羡慕啊,层主做什么工作的?方便透露吗

[引用:Abyss……]梧桐依云[楼主]:

A姐姐居然来我的帖子了!!!抱住合影!!!!

[引用:Abyss……]妲己(已狐化):

啊啊啊啊啊姐姐!!你去晴雨剧组见到林子晗了吗QwQ

Abyss:

嗯,男主也见到了,子晗还是那样快快乐乐的,很讨喜,而且他居然还记得我(~_~;)

总之快乐追星,多多挣钱,见不到的早晚都能见到

我要去搬砖了,所以不能再回复更多……

灰灰~

[引用:隐形人……]锦鲤:

A姐好像是做影视宣发工作的,但音乐那块她也很熟,正儿八经的资深圈内人

[引用:锦鲤……]脆脆:

我怎么记得她自己说过她是搞制片的

金蝉子:

天呐,看得我也好想追线下啊

***

“你的短信。”

裴令宣一收工,明伽就迫不及的地把手机还给他,宛如那是块烫手的山芋。

吓到了。他窃笑,愣头青啊。

“你换号码了?”裴令宣给发讯息的人回电话。

“嗯,旧号不用了,新号只有你知道。”

“你回来我们也见不上面,我在草原拍戏,这里信号不好,没有便利的交通工具……”裴令宣讲着电话走远,明伽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

他正思索着合格的助理该怎样做,后方张导却走来限制了他的行动。

张导怕是疑惑有一阵了,早先没闲工夫来关心,这会儿宽厚的手掌抚着他的肩,和气道:“小远……啊不,明伽,你这是在给令宣……跑腿?”

“对,”明伽实话实说,“他助理请假了,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帮他几天。”

“哦……”张导有所领会了,揶揄道,“那他还不知道你是……?”

“我没告诉他,想找到机会再讲,毕竟也不是很熟。”您老人家就别多嘴了。

“明白,明白。”张导好歹是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老油条,深知和他们小年轻有代沟,为人处事上绝不讨嫌。但又还想和他套套近乎,开玩笑道:“你没有打白工吧?他开你多少工钱啊?”

“没说。”明伽浑不在意道,“我也不缺钱。”

“行,体验生活嘛,开心就行。”张导不再自讨没趣,多拍了他两下,去找摄影师讨论下一场戏的运镜。

“明伽,明伽。”裴令宣打完电话,见他没跟来,于是掉头回来找他。“你到底在干嘛?”

“来了。”

摄影棚外阳光灿烂灼眼,四处都是忙碌景象,此刻一名胡子邋遢的醉汉闯入人群,他牵着一匹黑色骏马引吭高歌,眯着眼陶醉地哼唱鄂温克语的狩猎民谣,音色粗厚沙哑,韵律古朴悠长。

“什么神经病……”离得近的人被他身上的酒气熏到,掩鼻逃走。

裴令宣驻足停留,欣赏道:“觉不觉得,他比我们这些穿着戏服的人,更像从故事里走出来的。”

“是我的故事。”身为故事叙述者的明伽走上去阻拦萨扎,把他往马棚那边驱赶,“别捣乱,你答应过我的。”

萨扎哼哼哧哧地扭开脸,咕哝自语:“你是个见色忘义的小鬼,我就不该错信你的花言巧语。你是瞧上他了吧?明伽,你瞒不过我,你想换他当你的故事主角。”

“我没有。”明伽一手扶着人,一手还要牵马。

好在萨扎并不存心和他作对,顺从地回到棚下,旁观他将马牵进马厩,熟练地加草添料。

“萨扎,可怜的萨扎!明伽不仅抛弃了你,还把你发配到这个可怕的地方做弼马温。”萨扎捡起搁置在柱子下的沾满灰尘的酒瓶子,嘬着瓶口豪饮,皱纹凌乱的面颊生出两团滑稽的红晕,继而朝天空举起酒瓶口出狂言,“他妈的,我操[]你们这群傻逼!来吧,狂风骤雨,雷鸣闪电,狗娘养的上帝也干不死老子,哈哈哈哈哈!”

“你的普通话这不是说的很好吗。”裴令宣最爱凑热闹,空着手款款步近,“能不能也为我做两句诗?”

萨扎不仅中文说得好,也精通俄语和英语,事实上他的学历文凭高过在场大多数人。用抑扬顿挫的语调说话,是他喝醉了撒酒疯的惯常举动;他认为酒精里蕴含着他的灵魂,他沉溺于此,只是希望它们能够重回他的身体。

“你叫……什么名字?”萨扎打着酒嗝,眯起眼缝打量裴令宣。

“我叫卓昀。”

“哦,卓昀。这位细眉秀目的公子就是卓昀吗,这位在他柔白的耳垂上挂了贴金嵌玉的耳坠的公子,就是卓昀吗?”

裴令宣忍俊不禁,又想让这段不伦不类的对话进行到底,答道:“在下是白马王朝的卓昀。”

“白马王朝的卓昀,你杀过人吗?你用你那十根如含水青莲子一样的细白指尖杀过人吗?你有玉兰花瓣一般的脸和修长灵秀如竹的腿,它们沾染过人血吗?”

“是的,我杀过数不清的人,他们血肉四溅的样子,凄厉哭嚎的样子,生命的落下就像一片蝴蝶的断翅。”

“哦……明伽,我原谅你喜欢他了。”萨扎忧郁地贴着柱子滑了下去,头一歪,睡得不省人事。

明伽尴尬得无处安放手脚,“你别理他,他一喝酒就这样,他平时写的诗很了不起的……”

“你的主角很有趣,”裴令宣由衷地说,“就凭你发掘他的这份眼光,我相信你会成功,明伽导演。”

既然是褒奖,明伽也不扭扭捏捏,接受道:“借你吉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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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朝生暮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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