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女主大概真是锦鲤化身,不过在县城做生意一个月,就已经有不小的规模了。似乎是有些瞒不住,索性将事情摊开了讲,这一番话在林家不亚于一场地震。
“你说什么?”林老太被震懵了,觉得自己耳朵大概是出问题了,二孙女说的每个字都知道,但是连起来怎么就听不懂呢。
林巧的脸色依旧平静,甚至因为做生意三个月锻炼出来更淡定的气质,“奶奶,我丑话说在前头,这生意不是我一个人的,是福运酒楼的大掌柜看得起我,这才让我入股。说句难听的,我就是给福运酒楼打工,只不过待遇比别人好一些。如今这生意做大了,要招些人手,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家人,所以才提出来这么一说。”
林巧原本心心念念想要甩了林家一家子极品,但是后来却明白了,在大良以孝治国,她无论是不是分家都无法真正彻底的将林家这些人割开。既然没法彻底斩断这些亲情,那还不如给点甜头,从而将这些人掌握在自己手中,也免得以后她生意做大了让他们在后头惹出乱子。
“爷爷奶奶,这事情比较急,今天就得做决定。”
林老太带着两个儿子回屋了,准备商量事宜。林翠拉着林菀也回自己的屋子,门一关就小声叨叨,“囡囡啊,我刚才没听错吧,那死丫头说要带我们全部去县城,这是不是坑蒙我们呢?”
林菀没说话,只蹙眉有些烦恼,这一出在小说里根本没发生啊,剧情里是女主在省城打出了名头,为了男主出面暴露了财富,而男主中了头名风采翩翩,才子佳人一时风头大盛,这才传到了村里,所以才有了林家一家子收拾包袱前去省城问罪实则打秋风一事。
女主现在就已经大展拳脚,生意做到省城去了?卧槽,锦鲤金手指这么强大的吗?
林菀也就只能这么猜测了,容不得她多想,也没人管她愿不愿意,总之林老太一拍桌子决定,全家都必须县城。
林大江还有些舍不得家里的田地,结果被林老太一巴掌呼过去,“瞧你那点出息,以后到县城就是自己当掌柜了,还惦记着家里头那一亩三分地,不穷你穷谁。”
二孙女承诺过,等他们全家到了县城,就让二儿子当店铺掌柜,虽然只是一个小店铺,但是当掌柜啊,这可是顶顶气派的身份了。至于大儿子一家只能打工,林老太虽心里不爽快却也没办法,毕竟搭上酒楼大掌柜的是二孙女,人家对自己亲爹好无可厚非。
“囡囡你以后争气点,别给那死丫头看扁了,不就是个掌柜么,你要是给我找个少东家当女婿,你爹随随便便也能当个掌柜的。”
林菀:“……呵呵。”大可不必,她还未成年不想谈恋爱。
“我和你说话呢,囡囡你可别认命,死丫头都能走大运,你长得比她好看多了,运道准比她好。”
林菀再次呵呵。这和脸没关系,真的。
不过,“娘,你别一口一个死丫头,咱们还是靠着林巧才能全家去县城,又是给你和爹提供活计又是给找住处,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
林翠差点被噎死,但是说话的人是她亲闺女,她想骂人又舍不得。
林菀继续,“娘,等到县城里,是不是该给小宝送去县里私塾?三叔不是在私塾里教书么,让帮问问能不能插个班,小宝念书才是大事。”
为了消耗她娘那旺盛的战斗力,林菀只能找事情给她做了,只有人忙起来了才没工夫去挑事儿。睡得昏天暗地做梦还在吃大肉包的林小宝浑然不知,自家亲姐已经在坑他的道路上迈开了坚定的步伐,自从一条道儿走到黑,完全不带回头的。待林小宝功成名就,想起自己走过的路,满满都是血泪史。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这会儿的林家搭着女主的顺风车,在县城安家落户了。林巧的心思巧妙,将林大江夫妻留在店铺后头的小院,美名其曰看店,于是乎林家虽没有分家,但是三个儿子都是各住一处。
林家二老自然跟着大儿子,一家六口住在林巧给租的一个小院里。和村里比地方是小了许多,但是结实的墙壁上盖着青砖瓦片,无论下多大的雨都不会漏屋顶,地面也抹的光滑铺着青砖,窗户透亮,仿佛这里的空气都变得高贵了几分。
林菀对现在的环境挺满意的,比村子里住的强上太多,虽比不上现代的高科技生活,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啊。
“林巧那死,那丫头就是成心的,那铺子后头宽敞着呢,也不是住不下我们,非要租这么个院子,这院子这么大一个月租金得多少银子啊,敢情这银子不是她出就不心疼!”
见林翠又有作妖迹象,林菀赶紧转移话题,“娘,小宝呢,三叔他们快过来吧,小宝的事情别忘了。”
林翠去厨房忙活了,为了自己儿子的念书大事,下了血本准备了几道大菜,吃人手短,到时候这小叔子肯定得帮忙。
林大河没想到林翠这个抠门这么多年的大嫂有一天会这么大方,看着桌上的几道荤菜,顿时眼皮子跳得厉害,有些下不去手。
“大河,赶紧吃啊,你大嫂别的不行,这手艺可是一绝。”林大山吃的欢快,自己媳妇儿做饭越来越好吃了。
林大河皮笑肉不笑,目光隐晦的看了眼坐在角落的林巧,林巧夹菜时微微抬头,两人目光短暂接触后又分开,林大河这才开始夹菜。
林菀全程吃瓜,任桌上风云暗流,她只专心对付眼前的蹄髈。和林大山一样,沉迷在林翠高超的厨艺下不可自拔。
唔,太好吃了!以后有钱了,她要每天都吃,吃一个扔一个,就是这么奢侈。
林菀带着林小宝在院子里散步,隔着窗户纸能看到屋子里人影攒动,里头说话声音很小,听不太真切,但是她知道,说的是林小宝念书的事情。
扭头看了眼还在玩泥巴的熊孩子,那天真无辜的大眼睛因为挖到一条蚯蚓而迸发出喜悦,顿时有些怜悯。熊孩子还不知道自己能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以后就是学海无涯苦作舟。
“小宝啊,你想不想吃糖葫芦,姐带你去买一串儿?”
林小宝一个激灵,泥巴也不玩了,“姐,你想干嘛?”
一脸防备,恨不得拿个盾牌挡在眼前。林菀刚起的一点愧疚灭了,熊孩子还是趁早扔到私塾里去吧,经历过夫子“爱的教育”才能茁壮成长。
翌日,林小宝被林大山带着出门,再回来喜提书袋一个,一套全新的文房四宝,以及一张生无可恋脸。
林菀若无其事走过去,“怎么了,出门前不是还挺高兴的么,怎么回来就这样了?”
“姐……”林小宝想哭,他积攒着满满一腔的委屈,他爹用一串糖葫芦把他卖了,他以为的只是他以为的,世界变得太快让他猝不及防。
“我要去县城私塾了,三叔带我进去的,已经交了拜师礼。”
林菀沉默。
“一年二两银子,娘说我不好好念书,回家拿棍子打我。”
林菀继续沉默。
“奶说让我过两年给她考了秀才回来,我今年八岁,过两年才十岁,我现在还不会背《三字经》。”
林菀顿了下,觉得两年的时间确实有些为难林小宝了,对一个还不会背《三字经》的熊孩子来说,秀才的功名大概是一道天堑?
“奶这是激励你,没说一定是两年,你花个七八年什么的,十五六岁考个秀才,也很了不起了。三叔当年也是十七岁考中秀才的。”
林小宝的眼泪刷的一下收了回去,眼睛里都是亮光,“对哦,三叔这么聪明十七岁才考中秀才,我可比三叔笨多了,我起码得二十岁以后才能考中秀才。”
林菀:“……”骂自己蠢也是没谁了。
林菀到县城后多了两个两件事,一是每天接送林小宝上下学,熊孩子太小,林翠怕拍花子把孩子掳走,这任务就交给每天闲着无所事事的林菀了。至于第二件事林菀有些无奈,无所事事的她没被家里长辈念叨,反而是对她极好,然而这个好的背后却是……让她找婆家。
“囡囡啊,我偷偷瞧了眼,福运酒楼的大掌柜是个和你爹差不多年纪的,林巧想当掌柜夫人的想法是没可能的,这说明咱和她还是在一条起跑线上,你长得水灵,林巧那丫头整天忙着呢,哪有工夫打扮自己,娘趁早将县城里的好人家都打听打听……”
林菀:“……”女主忙着事业赚大钱,等人家发达了,小鲜肉小狼狗还不是手到擒来!再说了,人家有男主,不仅有男主还有男配一二三……
林菀脑子瞬间清醒,最近舒服过头了,差点忘了剧情杀。
原书中,女主就是在今天会遇上男配,而男配身受重伤,好心且有爱的女主会将人偷偷带回去藏在铺子后面,甚至花大价钱买人参给男配救命。就是这样纯真而善良的女主让男配心动不已,离开时留下玉佩当做信物,也是这枚玉佩使得女主后来在京城里混的风生水起。
这玉佩不是别人的,就是当今三皇子殿下秦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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