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那天晚上,他和舍友起了冲突,心情不好,一个人出来散心。

他蹲在花坛边休息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一只小狗被两只野猫撕咬的过程,他看了一会儿,良心发现赶走了那两只野猫,但是小狗伤的很重,身上都是血,腿也断了,要救的话得花不少钱,而他自顾不暇,很多时候温饱都无法解决,压根不可能送它去治疗。

早些的时候,路边偶尔走过一些人,有的看到那只狗流着血趴在那里,眼神惊吓的绕着走,有的直接忽略了,其中两个女孩子蹲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嘴上感叹着它的伤口,眼神怜悯,却并没有没将它带走。

天色渐渐暗下来,一只路过的小猫看见了这只狗,它凑过去用鼻子嗅了嗅小狗,然后绕着它转圈。

那猫似乎没有恶意,但小狗却很惊吓,江瞬倾看到它拖着受伤的身子缩到了一辆旧车底下,再也没有出来。

他想,它也许会被这辆车碾死,就算没被碾死,也会因为伤口感染或者失血死了。

但没想到,这辆车的车主很仔细,开车之前先做了检查,然后他发现了这只受伤的狗,将它从车底下拿了出来。

大家都很介意小狗身上脏污的血迹,那些同情它的女孩子也不敢伸手,男人却就这样光着手捧住他,抚摸着它的脑袋给他安抚。

那一刻,江瞬倾觉得那人的动作特别温柔,他甚至离谱的对一只狗,生出了嫉妒的情绪。

因为他活了这么多年,也从没有人用这样的态度对待过他。

大概他看的太久了,那男人发现了他。

“谁在那儿?”在对方询问出声的时候,他忽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和期待,他一时没想好要怎么回应,然而那人似乎就没了等待的耐心,他收回目光,带着那只狗走了。

江瞬倾感觉一点光照在身上,在他刚准备迎接温暖的时候,那光已迅速略过了他,只留给他一身的凉意。

他没想过会再见到这个人男人,更没想到才第二天,他就再次看见了对方,在他们学校后门的水果店外。

他站在一边看了他很久,然后不像从前每做一件事都要思虑很多,这一次,他什么也不顾的凑了上去。

男人的反应和昨夜一样冷淡,并不怎么搭理他,江瞬倾有些挫败也有些失望,可就这么放弃的话心里又有些莫名的不甘,所以厚着脸皮待在那人身边迟迟没走。

现在回想起来,江瞬倾有些庆幸自己当时的坚持,没有当时的坚持,他和这个人就不会有后来的交集。

熬了一夜,第二天顾景和睡过了头,他很少在外面留宿,缓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在哪,偏头朝旁边的床看去,却没有人。

他揉着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坐起来,看到了床头柜的便条。

顾哥,我回学校了,昨天谢谢!

便条用一个玻璃杯压着,下面还有几张纸币。

顾景和拿起来看了看,一百、五十、二十、十块、五块、一块、还有几颗硬币,加起来三百八十块,差不多就是开这个房间的费用。

纸币看起来有些旧,还有几张像是被水淋湿过又风干的样子。顾景和捏着这一沓钱,似乎能想象到男孩翻遍全身搜罗出这些钱,坐在床头细细抚平叠好,放到那里的模样。

他皱起了眉头。

对于昨天随手的举动他本没想太多,这几百块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现在看来,他这举手之劳,终究成了别人的负担。

果然还是好心帮了倒忙。

顾景和起来,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衣服。

他昨天实在是困,简单洗漱后倒头就睡了,衣服随意丢在衣物篮里也没收拾,但是眼下却被整齐地叠好放在了一只托盘上,清新的味道分明是洗干净了,还被熨斗熨过,他不记得自己叫过客房服务,想必是那孩子什么时候帮他拿去洗过了。

酒店是带早餐的,顾景和洗漱之前叫了送餐服务,换完衣服早餐就送来了,他吃完再没多停留,开车回了家。

顾景和一回家就进了书房,他不用去公司,但这不代表他不用工作,相反他的工作需要耗费掉他许多的时间和精力。

整个上午,书房里都充斥着敲击键盘的声音。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连续不断的好像是机器运转时候发出的杂音,并且给人一种永远不会停下的错觉。

等那声音终于停下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半。

顾景和将写好的文稿保存,合上电脑,放松了一下酸胀的肌肉,然后出了书房。

已经过了午饭的点,他也不想在这上面耗费太多时间,在冰箱里找了些东西,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和锅端到餐厅吃完了,就又一头扎了进去。

下午的时间他处理了助理送来的一批文件,然后看了期货和股票以及时事新闻,并且给自己的手下的账户做了一些调整。

眼下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从数年前起,他便养成了每天看这些信息的习惯,所以对市场经济的动向可谓了如指掌,而这让他获得了不菲的收入。

想想如果让白小芹看到他那些账户上的数字,估计她能直接吓得厥过去。

顾景和下午六点左右要去水果店,五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了今日计划中的所有事情,他一般在五点半出门,只是今天还不到五点林漾漾就喊他过去店里,说是今天进了一批新鲜的生蚝和小龙虾,让他过去吃。

顾景和简单收拾一下出了门。

月升日落,店门前仍旧人来人往,店员们也一如既往的忙碌不休,时间总是这样,在日复一日中飞速流逝。

顾景和还没走近,就看到林漾漾蹲在店门口吃一块西瓜,三四下功夫就将那块西瓜啃的只剩一块皮。

林漾漾将西瓜皮丢到不远处一个垃圾桶里,视线一撇就看见他:“怎么才来?”

“我提前了。”他确实比平常早了半个小时。

林漾漾却不买账:“你来迟了,我们都吃完了。”

“没关系。”其实他也没太对林漾漾说的东西感兴趣,提早一时过来不过是因为事情都做完了。

“切!”林漾漾看他不咸不淡的样子,顿觉没趣,心里懊恼的想这家伙一直这么无趣,自己干嘛还总乐此不疲的去逗他。

瞥了撇嘴,他拿起一块西瓜递给顾景和:“尝尝这个麒麟瓜。”

那瓜是用刀切了一点口然后掰开的,瓜瓤细胞没有被刀压伤,色泽粉艳,形状饱满且无籽,光是看着就很诱人,就他吃这几口的空档,就已经吸引了三四个驻足买瓜的学生。

顾景和接过来咬了一口,爽脆清甜,汁水饱满,果然很好吃。

他这边吃着瓜,那边海鲜已经送来了,东西是店里自己采购的,因为觉得货好,就进了几十箱,除了留下吃的和送人情的,剩下的一发在群里就被附近的居民甚至老师学生抢购一空了,还有学生在宿舍用小电锅煮了发在群里炫耀,可把人馋的,有的同学怒言要立马举报违规使用电器,除非让他分一杯羹。

林漾漾找了附近一家小餐馆的老板给加工,送了两箱充当加工费,老板特别乐意,做好了亲自给拎了来。

林漾漾让一个店员接了东西送到楼上休息间,一边招呼了大家先上去吃饭,说店里暂休一个小时。

年轻的小孩们早饿了,又知道他今天要给大伙儿加,可谓垂涎已久,听到这话丢下手里的活就往楼上跑,李佩东还在给客人介绍水果,林漾漾叫了他好几遍都没叫动,走过去说:“李哥,你再不过去就没了。”

李佩东说:“还有顾客呢,店里没人看着怎么行!”

“钱这东西能有赚完的时候么?送走这波暂停营业。”说着直接把店门口的牌子翻成了休息,然后回来等着店里几个选购的客人买完结账,把卷帘门也放下了。

李佩东见状终于不再坚持,只是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林漾漾简直要服了他:“又怎么了?”

李佩东说:“上面有啤酒吗?”

林漾漾道:“烧烤配啤酒,你嫌痛风不够啊?”

李佩东挠了挠头,似在纠结,但显然“**”战胜了理智:“那干吃多没意思,我少喝点儿。”话落已经走到保鲜柜边拿了几罐大罐的啤酒。

“你不是说少喝点儿吗?”

“我给他们带点。”

“你自己痛风就得了,还要带上别人。”

李佩东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拿着啤酒要到柜台边去扫码,林漾漾说:“不用扫了,我请你们,你拿个篮子,再拿点果汁饮料给他们带上去。”

他既然这么说了,李佩东也没跟他客气,就又拿了几瓶水到收银台,林漾漾飞快扫了条码,自己将钱付了。

虽然他是老板,但是为了钱账清楚也为了立规矩,谁拿店里的东西都是要付钱的。

楼上有个休息室,里面有张很大的桌子,他们平常在这里开会和写些价格标签、广告牌之类的,其余时间就在这里吃饭,桌上此时摆了七八盒海鲜,盒子还是装烤鱼的那种超大盒,另有几个小菜和几盒大米饭,先上来的人已经在吃了,看到他们上来,就象征性停下手里的动作打招呼。

求个预收朋友们,爱你们啊!

文名暂且称之为:《血族:丧尸临城,末世里的最后一只吸血鬼》

作为千年来仅剩的一只吸血鬼,艾德里安独居在深山的古堡里

人类世界丧尸爆发,那些脏兮兮的恶心家伙虽然行动迟缓,伤不到他分毫,但无处不在,破坏力很强,于是他决定提前做好防范

艾德里安削平一座山头,用巨大的石块为自己的城堡砌起十丈高的围墙,以此保护自己的家和家里的飞禽走兽……

他站在刚竣工的城楼上,满意的俯瞰着自己的杰作,这时一对被大群丧尸追赶的女人和小孩闯入了他的视线

他不愿管人类的闲事,但最后也救下了男孩,可因为他没救男孩已经被感染的母亲,这个人族男孩从此记恨上了他

艾德里安将程凛带进城堡,强迫他做了自己的小奴隶,端茶倒水,捏肩捶背……

一晃十几年,翅膀硬了的程凛逃离了城堡

三年后他回来了,带着他幸存的父兄和一群人族——艾德里安的古堡,大概是这世上最后一方净土,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避难所,他们想要占领这里

艾德里安不防之下,喝了程凛家人给他的丧尸血,失去行动能力跌下城头

程凛站在城上看着他的尸体迅速被丧尸群吞没,发了疯……

嘴硬傲娇暴脾气绝美吸血鬼受VS逆来顺受实际一身反骨小白眼狼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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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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