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喜欢
中雨,微风。寒意入骨。
刚出校门没多久,宫本遥天就被人拦住了去路。他疑惑地看着凌雪儿,“你拿这些东西给我干嘛?”
站在他面前的凌雪儿正把两颗不知道用来治什么病的药片递给他,她很小心,药片没被雨淋到。
“你这几天气色不太好,可能是被电击过的后遗症,我买了点药,你吃了就不难受了。”
“我不吃。”
“可是……”
“我已经没事了。你不用为你把我电到昏迷的事自责,也不用弥补我什么……你当时的行为只是自保而已。”
凌雪儿把药片收了回去,“我能问你个问题吗?你……为什么要杀我?”
“一时冲动。”事实证明,冲动的后果很严重,要不是因为他是纯血种,可能就被电死了。
“……”
“还有事吗?没事我回家了。”宫本遥天绕过她往前走。
“我哥告诉我,你猎杀过阿斯喀尔族,你是把我当成你的同类才会杀我的……对吗?”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凌雪儿,笑:“是,所以你以后最好离我远点,免得被我杀掉!”
“可我不是阿斯喀尔族!我知道你不信……但我真的不是。”
普通人拥有异能?难道……“你也跟人联结过生命?”
“联结生命?那是什么?”
“……没什么。”宫本遥天转身就要走。
“哎……你等等,我还有话跟你说。”凌雪儿追上来,挡在他面前。她站得很近,落在伞上的水花溅到了宫本遥天,她后退了几步,“对不起。”
宫本遥天抹干净脸上的雨水,“没关系,你有什么话要说的,请尽快,我还要回家。”老头回家了要是看不见他,那他之后就没地方可去了。
凌雪儿双颊泛起红晕,眼神坚定:“我……我喜欢你!”
宫本遥天想了想,他和凌雪儿虽然同班,但之前几乎没什么接触,只是这个学期接触过几次而已。“你喜欢我什么?”
凌雪儿懵了,“你不会要改吧?”
“……我考虑考虑。”
凌雪儿沉默了一会,说道:“我就喜欢你不喜欢我。”
换宫本遥天沉默了。凌雪儿轻咬内唇,攥紧双拳,呼吸有些急促,既紧张又期待地等着他的下一句话。
宫本遥天扬起嘴角,笑容温柔,声音也温柔:“谁说我不喜欢你的?”
凌雪儿心跳加速,面色潮红。
宫本遥天收起笑容,“现在,你喜欢我的理由不存在了。请让让,我要回家。”
凌雪儿呆呆地站着,宫本遥天绕过她继续向前走,经过她身边时,再次被小水花溅了一脸。他抹掉脸上的雨水,打了个寒战,真冷。
宫本遥天回到家,还没开门就闻到了屋里弥漫着熟悉的酒香,好像还有饭菜的香气。
推开家门,宫本遥天一眼就看到了饭桌上摆着还冒热气的菜肴。
他放下雨伞,走到饭桌旁,突然听到一声怒斥:“先去把手洗了再吃饭!”
他抬头,看见毒酒端着一个砂锅从厨房里走出来。几天不见,毒酒的胡子又长长了。
“回来了。”
“嗯,洗手去,等会菜都凉完了。”
洗完手回来,宫本遥天看到他碗里多了一大块鱼肉。坐下吃饭,鱼肉入口,盐放少了,有点腥。
“好吃吗?”
“嗯。”
“好吃就多吃点,这鱼是我今天中午钓上来的,可新鲜了!”毒酒又夹了块鱼肉放到他碗里。
.
凌玥琪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听着窗外雨声哗哗。
凌洛翔说,她是纯血种。
黎晗说,纯血种吃人肉。
她说,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杀过人。
但……她是真的不知道吗?
她想起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有一天她睡醒后发现自己换了一套睡衣,身上穿着的是一套浅粉色睡衣,而她前一天晚上穿的那套白色睡衣被扔在了浴室,上面沾染着大片血迹。她没受伤,所以一定是别人的血。
现在想起来,那天晚上,她应该是出去杀人了吧。
好冷。
彻骨的寒意袭来,凌玥琪浑身打颤,头也突然痛了起来。
凌玥琪觉得这种感觉有些熟悉,寒意是从她身体里传来的。但她头疼得厉害,顾不上思考为什么会觉得熟悉,脑海中不时闪现出一些画面,转瞬即逝。
画面开始慢了下来,她看到自己站在螺旋式的楼梯上,她在高处俯视着下方对面的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男人身后站着一个小男孩。
她面前悬浮着一团蓝光,嘶哑的低吼声从她嘴里发出,她身上发出蓝光,蓝光幻化出许多颗悬浮在空中的黑豆。
“快跑!”男人转身大喊着,正要跑下楼。
所有黑豆猛地冲向他们。
小男孩却不动。
男人停下脚步护住了小男孩。
他身上的伤口喷溅出鲜血,像绽放的烟花。
凌玥琪失去意识晕了过去。
没过多久,她睁开眼睛坐了起来,宝石蓝的瞳孔仿佛有股摄人心魄的魔力。
.
一个戴着面具的少年正把头靠在关上的窗边,透过被雨水模糊了的玻璃看着窗外绚丽的灯光。
他轻声地说道:“又下雨了啊。”
.
这场雨连下了好几天,雨过天晴。
学校官网炸开了锅。
有人在上面匿名上传了一个短视频,视频内容是凌雪儿向林遥天告白。
视频从凌雪儿说的那句“我喜欢你”开始,以林遥天的离开作为结束。
之前唐鸢闹跳楼时林遥天和一个高一新生就传过早恋的绯闻,此后就受到了学校里几乎大半女生的关注,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大家觉得他长得好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