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街市上花灯如昼。
温歆没有回去故乡小城,因为小姨从来没有给自己回过信,忧心她不想见到自己。
因此她择了与鸿羽宗相近的城镇。
她人生前十四年皆生活在市井中,成为修仙者的时日又不久,心态没什么改变,很轻易地就融入到享受节气气氛的来往行人中。
只不过会在上元之夜来到街市的,多是结伴出游,或是密友或是爱侣,或是融洽的一家人,温歆独自行走在他们中,显得形单影只。
好在她自己不很在意,一一看过各处热闹的活动,还积极参与猜了几个题在灯面上的谜语,收获了店主婆婆赠予的红石流苏发饰。
发饰小巧又喜庆,温歆很高兴地将它别在自己的发髻上,然后打量着摊位上的花灯,考虑应当买什么样的回去合适。
她的视线很快被摊位上的芙蓉花灯吸引,灯面上绘制的锦簇芙蓉花被烛火照亮,非常好看。
温歆看中了这盏灯,就要将手轻搭落灯上询问店主价钱,谁知触碰到的不是花灯纸面,而是只宽大、骨骼匀称的手。
属于陌生人的手。
她才一接触到他温度较自己高些的肌肤,就立刻急急将手收了回来。
琥珀色的瞳凝向陌生人,发现是位简单束发的墨衫公子。
冷白如素玉的面容上,形廓姣然的薄唇洇出绯红,鸦色长睫低垂,一双墨石眼眸正凝视着她,视线灼热得让温歆心慌。
她自觉这样打量人失礼,连忙垂下眼幕,不再与他对视,道歉着要将花灯谦让:“我方才没注意到公子也看中了这盏灯,既是公子先要问价,就优先公子买吧。”
话落温歆就要让开位置,可却不防这位陌生公子竟忽然展臂圈住她的腰肢,让她陷入了个淡淡冷香的怀抱。
温歆懵了。
她的第一反应竟是觉得这种香气极好闻,想要问问是什么香——然后才意识到她被个初次见面的陌生公子抱在了怀里,怎么都说不过去。
羞愤之情后一步涌上心头,温歆脸涨得通红,有些缺氧的感觉。
但怕惹旁人发觉,只轻声骂了句从书上学来的词:“登徒子!”
明明是位容貌气质皆极佳的公子,竟会突兀将初次见面的异性抱住,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她的手按在对方肩膀上,正要退一步摆脱这个不恰当的怀抱,就听他压低声音道:“道友,冒犯了。我正被个魔种追杀,感应到道友是修仙者,忧心被魔种发现,只能用这种法子求助了。”
正是上元之夜,街市上来往的爱侣不少,情深时搂抱一下是常事,不会引来他人侧目。
此刻墨衫公子忽然抱住她,也就是售卖花灯的店主婆婆眯起眼品了品两人的样貌,心中道了声登对。
温歆正要使力的手迟疑了下,仰面见对方神色认真不似胡诌,心下就信了两分。
比起初次见面、看上去是位正经人的陌生公子忽然起意抱住自己,还是他利用这种办法达成求救目的这个原因合理。
她没有再急着摆脱他的怀抱,虽仍觉得不自在,但还是吐出口气缓和了些羞愤之情,勉强召回自己的冷静,轻声问道:“魔种为什么追杀你?”
温歆对魔种的了解全部来自二师姐,知道他们能操控魔气造成危害,但魔种追杀人总该是有个理由的吧。
“哪里需要什么理由,修仙者发现魔种就会尝试将魔种放逐囚魔森,魔种发现修仙者当然也会进行报复。”
他不假思索地给出回答,温歆不孰知魔种与修仙者的关系,觉得这个说法能说得过去,但又有点奇怪。
然而不及她思考出个所以然,对方就又急迫地开了口:“追杀我的魔种穷凶极恶,此刻应是还没发现我,否则怕是已经在这里大开杀戒了。”
“这里可满是元宵节出游的凡人!”温歆神色一凛,问道:“你已经将他引入城中了吗?”
“我不太确定。”
他苦笑着将领口盘扣解开,让温歆能够看见他还没妥善处理的狰狞伤口。
伤口在肩颈要害,蔓延而下,末端不知终结在哪里,但外翻的皮肉泛着白,看着很可怖。
温歆对他说法的最后犹疑也消散了。
“我被追逃入城才发觉不妥,只是实在伤重,不能保证出城前都不被发现。所以求助向道友,至少与我扮作普通情侣我一道出城,将可能在城中的魔种引出去,避免殃及无辜。”
闻他此言,温歆没再多犹豫——自己没什么可被图谋的,一个忧心殃及无辜的人应也不是恶人。
为了避免城中无辜的凡人遭害,自己应当帮他。
“好,我助你出城。”她终于还是应承下来。
若是一会儿遭遇他口中魔种,实在别无无法的情况下,她就只能召出师父赠予的一道剑气。
——只可惜此番元宵外出,未料到会遇见这种险事,将紫雷猫交还给大师兄照看了,否则有雷属性的紫雷猫应能克制些魔种。
男子松开环在她腰肢的手臂,温歆驱散自己的紧张情绪,轻吸了口气做好心理建设。
然后她生疏地将手空悬着环住他的手臂,避免施力会加重他身上的伤,尽量不去想自己正主动挽着位陌生公子。
眼下还是将危险引出城更重要。
二人这样行走在街市上,看着就是一对情浓的恋人,只不过容貌上更胜他人一筹,显得赏心悦目。
“多谢道友。忘了说,我名程烨,不知道友名讳和宗门?”行出些距离,程烨主动向温歆自我介绍道。
“鸿羽宗温歆。”温歆简洁又诚实答了他的问题,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周遭,担心程烨口中那个魔种忽然出现。
因此她没能发现程烨一直在看着她,也不知他眼眸中涌动着的是多么激荡的情绪。
克制着、压抑着表现出谦和有礼,实质却心怀无限爱怜和庆幸。
如同被带刺的藤蔓一圈圈缠绕在心脏,藤蔓不断地收拢以至花刺都扎入,带来难以忽视的麻痒痛感。
程烨才不是什么修仙者,而是让重生归来的怀剑峰四人忌惮万分的大魔。
此刻言说向温歆的,关于魔种追杀修仙者的说辞,当然只是糊弄天真不晓事的温歆。
魔种遇见修仙者鲜有能逃脱抓捕的,大多隐姓埋名低调行事,即便憎恨修仙者也不会敢行追杀之事。
否则一旦被追杀的修仙者求助向大的修仙宗门,就会失去自由甚至性命。
不过程烨知道自己的说辞会取信温歆。
因为温歆温软的性格就像是本可以随意翻阅的书册,而他已经用长达十年的时间细细阅读过。
在十年之始,他没想到自己明明魔功大成,已是可以肆意为祸时,会有名不见经传的小娘子将自己囚住。
——也没有想到与化作阵灵的小娘子朝夕相处的十年里,会不可自拔地沦陷在她安静的温柔中。
明明最开始会嫌她劝说自己向善是聒噪,觉得她在如同幻境中的阵法里碌碌日常是无用之举。
可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沉湎在普通日常中的温馨中。
十年的点滴相处远胜从前数百年光阴,那些曾被他引以为傲、透着血腥气的赫赫战绩全都成为往日旧影,却是温歆行走在花田中望见他时盈起的一个浅浅笑容一直鲜活如新。
他是天生的魔种,在他人的仇恨与恶意中生存数百年,温歆拿来劝说他向善、不要毁灭世界的大道理根本无法触动他。
然而他爱上了会温声细语来劝说他的小姑娘。
当十年期到,温歆在阵法世界中创造的一切都随着阵法消散逐渐消失,她的身影也淡化透明,最后一次轻轻问向他:“程烨,离开这里后,你能不要毁灭世界吗?”
他答应了,换得温歆一个安心的笑容,莞尔逝去。
程烨没有将答应的条件向温歆说出口。
他可以不毁灭世界,但前提是得有温歆存在的世界。
没有她,这个世界于他没有任何意义,他根本不愿留在这里。
当阵碎灵逝,温歆构筑的阵法壁障消失,程烨重新出现在无数准备与他拼死一战的修仙者面前时,没有向他们投去一眼。
他面无表情地仰面向天,与天为敌,凭一身魔功生生倒退百年时光。
天若有道,数百年不曾予他半分欢愉,他便要行逆天之举,回到仍存在温歆的世界里,改变两人的结局。
一齐带回的还有温歆曾向他讲述过的、对她很好的师父与师兄师姐们。
程烨没觉出他们待温歆有多好,至少不认为对等温歆为他们牺牲自己。
将他们一并带回到过去一直忽视温歆的时光,是给他们一个向她作补偿的机会——他心爱的小姑娘合该被所有人疼宠。
至于怀剑峰四人对自己的痛恨和忌惮,程烨全没有考虑。
他是主导逆推时光的人,即便回去过去的世界,能力也不会有丝毫减退。
魔功已然大成,任他们怎么闹都无所谓。
他唯一的恐惧就是即便回到往日时光,已然灵逝不存于世的小姑娘也不会重生,那她就真不知该往哪里寻回温歆了。
所幸他的忧虑是多余的,停下时光洪流的逆推后,程烨就追踪到温歆的气息存在于怀剑峰。
只是在这个时间点,温歆与他没有任何交际,他突兀前往怀剑峰,怕也会让那同样重生回来的四人拼命。
为了不让温歆困扰,他忍耐着没有立刻去见她,而是等待她独自离开怀剑峰,才与她相遇在元宵街市。
程烨本来计划有很多向温歆求援,给她留下好感的方法,身上也特意熏有在阵法里温歆自己配置、极喜爱的冷香。
可惜见面时实在到底没压抑住感情,竟直接抱住了她,被她脸红着骂了句登徒子。
虽然是被骂了,但程烨依然觉得反应过于可爱。
他垂眸看向小姑娘透着稚气与天真的侧脸,目中蕴满柔情,轻声道:“你曾经的遗憾,我会都带你去完成。”
周遭人声嘈杂,温歆没听清,仰面问道:“程道友有说什么吗?”
程烨声音平和,换了套言辞,道:“咱们还是小心慢行些,快走反而显得有异。”
“好。”意识到在街市上急匆匆赶路,对比周遭慢行闲逛的人,可能会被追杀程烨的魔种发觉,温歆放慢了些步子。
街市的花灯照在两人身上,软和了他们的轮廓,晕上浅浅一层暖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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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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