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我错了

高煜气鼓鼓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继续竞走模式。

见高煜这可爱的模样,脸上还泛着红晕, 林祎继续哄他说:“灿灿,我的好灿灿,别生气了,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都听你的行不行?”

林祎人生中第一次这么卑微,深感家庭地位堪忧。

高煜原本的气都消了大半,这会儿林祎都这么说了,他要还是生气,就显的有些小气了,他停下脚步,软糯糯的说:“那你以后都听我的。”

高煜态度放软,林祎凑近了他一些,“都听你的,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高煜呆怔的看着他,从他们在一起这才一天不到,林祎像变了一个人,从原来的高冷变成事事以他为主的暖男。

爱情的力量真是一种强大而又神奇的力量。

林祎看着高煜呆怔的模样,脸上浮现出几丝笑意,抬起手轻轻地揉了揉高煜的头:“别发呆了,快中午了,饿不饿?”

林祎不说还好,他这么一说,高煜顿时感觉饿的不行,“饿了,前面就是休息区,我们去吃个泡面吧。”

两个人一人吃完一桶泡脸和一根烤肠,就接着爬山,原来的山路都是石阶,相对来说要好走一些,到了一线天,这个两个山壁夹成的狭长的石巷,路况变得复杂,原本能容纳三个人宽的路,好像被挤成一条窄线。

特别是到了百步云梯,只能扶着栏杆往上爬,高煜眼睛盯着脚前的石阶,完全不敢看别的地方,走到一半他甚至腿有点抖,幸好有林祎在后面推着他,给他一个助力。

又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迎客松,当高煜见到这颗具有独特造型的迎客松,疲累瞬间消失,站在迎客松的面前,他仿佛能够聆听到它述说的古老故事,感受到它传递的岁月沧桑,放佛它不仅是一棵树,而是是一位坚韧的守望者,承载了一个民族的记忆。

迎客松的姿态坚定如磐石,傲然挺立,千百年来保持着同一个造型,风雨不改其姿,每一片针叶,都见证了岁月,见证了时光的流转,和历史的变迁。

和大自然的传承相比,人的一生显的短暂而又渺小。

这一刻,这一幕,能让人放下许多执念的东西。

想象着这棵树在悬崖边,迎风站一千年,高煜感受到了无尽的孤独,他沉浸在迎客松给予的震撼中无法自拔,恰逢旁边的游客问导游,打断了他的冥想,游客的话他没有听到,只听到导游的介绍。

导游:“黄山早就对迎客松实行了“特级护理”,它是全国唯一的配有“警卫”的树木,在迎客松边上这间小屋里,常年居住着专职护理员,护理员不仅给迎客松浇水、培土、施肥,白天也会站在迎客松的栅栏外看护,规劝游客不要吸烟、不要接近迎客松,每天还会观察迎客松的树干、树皮和松针的变化以及病虫害和天气变化情况,并做好详细的日记……”

所以它被照顾的很好,有人守护它,它不再孤独,高煜放佛共情到这颗树的灵,感受到了它曾经的冷寂和如今的喜悦。

“怎么了?”察觉到高煜的神奇不对,林祎关切的问。

高煜天马行空的臆想,感触良多,“只是感受到大自然的神奇和魅力,林祎你说,它们会不会也有思想?也能感受到时势变迁,体会到人们的喜怒哀乐?”

“或许吧!”

情绪抽离出来,高煜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他拉着林祎拍了不少照片,才心满意足的去坐缆车。

等两个人坐上大巴返程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登了一天的山,第二天又要上班,两个人洗了个战斗澡就睡了。

周末爬过山,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所以这个星期上班来的每一个同事都走路迟缓,有的甚至一瘸一拐,被一起开会的其他部门调侃,同部门彼此看着对方的走路姿势也忍不住大笑。

凭借僵硬的走路姿势,以至于他们无论走到哪里,别的部门的人只要一眼,就能知道他们是造型中心的,因为今年秋季团建只有他们一个部门坐那么远的车,去爬那么高的山。

高煜也不例外,回来的第二天一睁眼,就觉得浑身酸痛,像被车轮碾过一样,双腿也酸疼的厉害,林祎心疼他,每天都背他上下楼,晚上洗过澡,还给他捏半个小时的腿,来缓解他的症状。

整个部门的人,就只有林祎一个人,没有丝毫后遗症,就像日常出去交了个游,轻松惬意,朱子晴每次见到他,都嫉妒的双眼冒光,最后恨恨瞪他一眼,趄趄趔趔的挪动双腿走开。

高煜每天捏腿的时候疼的滋哇乱叫,羡慕林祎有这么好的体能,不久的将来又因为林祎有这么好的体能而悲痛的滋哇乱叫。

Joseph还没回来,没有安排新的工作,这周高煜和林祎把图纸充分的沟通,又把打合过的图纸汇总整理,只等设计总监回来做最后的决定。

周三的时候,高煜和赵斌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会儿曹总的情况,曹总这周还是郁郁寡欢,沉默不语,好在赵斌约他出来聚餐,他同意了,还特意交代叫上家乐二胖和孟川,还有其他十一层入职之后相处比较好的邻居。

高煜和赵斌也猜不出曹总的想法,但还是按照他的提议,分别约好了这些人,定好周五下午六点半公司一号门口集合,又定了个能容纳这些人的包间。

周五下班后,高煜和林祎径直去了一号门,等他们到了门口,其他人都已经到了,定的饭店离公司不远,步行就能到,一行人就没打车,全都步行过去。

提前都多多少少了解了曹总的一些情况,即使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也知道他心情不佳,就也都没像以往一样,欢快吵闹的聊天。

到了饭店包间,按照往常的惯例点完菜,服务员拿菜单出去关好了门,包间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都停留在曹总身上。

曹总头发有些凌乱,眼下乌黑,是黑框眼镜也掩盖不了黑眼圈,衣服也皱巴巴的,整个人好像在森林里迷失,被野兽追赶好几天,好不容易才出来的探险者,和原本意气张扬的曹总判若两人。

时间凝固了片刻,半晌儿,曹总才咂叭一下嘴,嗫喏的说:“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说我不够好,觉得我不够优秀,配不上她,她能找到更好的,我想挽回她,用尽了所有我能想到的办法都不行。”

曹总说完所有人都担忧同情的看着他,由于不是当事人,真相细节并不清楚,所以都你一言我一语,开始讨论起女生的想法来,他们不是对女生有什么看法和偏见,只是想探讨一下她这么做的原因,明明都在一起两三年的人,怎么会突然觉得对方不够优秀提出分手。

学校里边的女孩与社会接触的时间短,思想单纯,不物质,谈恋爱也只看喜欢不喜欢,周围都是同学,而且没有更多的对比,一旦走出校园进入社会,身边的人就变成成熟稳重的师哥,事业有成的领导,风度翩翩长的帅的有,幽默风趣年龄相仿的有,对比之下,自己那个愣头青男友,有心里落差也正常。

况且曹总个性轻浮张扬,平时喳喳呼呼,喜欢说话夸大其词,经常不过脑子,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不靠谱,她女朋友做出这个决定也不是不能理解,大家虽然心里这么想,却也没说出来,在曹总的伤口上撒盐。

还没等大家消化完曹总的这个话题,曹总又扔了个重磅渣男,他一副做了重大决定的表情,艰难的开口说:“所以我决定从特斯离职,回去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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