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回忆过去,我依旧觉得这是自己在故乡看完了漫长电影后躺在草垛上所做的一个又深又长的梦。我来自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一个位于美国中西部的小镇,那是一个充满泥土气息的地方,四季分明,每到冬天,寒风刮过广袤的农田,天地一片死寂。大多数日子里,阳光仿佛都不愿降临,厚重的云层像沉甸甸的铅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镇上只有一条铺着沙土的小路,边上是一排排简陋的木屋,屋顶被岁月侵蚀得有些斑驳。大家早起耕田,傍晚收工,生活的节奏单调而沉闷,犹如那些永远无法醒来的梦。我的家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父母经营着一块小农场,几头牛,几只鸡,几亩土地,这些简单的生活曾让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我每日与土壤、农活相伴,脚下沾着泥土,手指永远带着一层厚厚的尘土,连看天空的心情都被灰色的云层掩盖,然而我的内心深处却有某种无法名状的东西在酝酿,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命运般的找到了那种东西的所在——那是我对另一个世界的向往,那个远离沉闷与枯燥的世界,那个人人都追求的光辉世界——好莱坞。
我第一次听到好莱坞这个名字是在我十四岁那年。那时我在乡村小店里偶然看到一张电影海报,海报上一个男人站在城市的高楼上,穿着西装,目光坚毅,我已经记不清那部电影的名字,然而就在那一刻,我真实的感到了一股冲击,仿佛从未意识到这个世界竟然有这么耀眼的光辉,自那以后,电影成了我的唯一慰藉,我开始想象自己能走进那个闪耀的地方,成为银幕上某个闪亮角色的一部分。二十三岁的某一天,在仿佛会持续到永恒的日复一日的农活后——一个傍晚,我洗干净手上的泥土,下定决心要离开这片令我窒息的地方,我告诉自己,那个摄影机里的世界才是我真正想要的,于是我将所有的积蓄都存了起来,坐上了驶向西部的火车。那列火车穿越了无尽的荒野,穿越了无数个无名小镇,向着加利福尼亚州驶去。
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刚到这里时,我租了一间狭小的公寓落脚,那儿的墙壁像一个巨大的监牢,四面都是破旧的砖石和肮脏的水渍,尤其是在厨房的角落长满了发黑的霉菌,几乎要吞噬掉整面墙。房东将钥匙交给我后很快离开了,仿佛这沉闷的空气也要把他闷死,我感到呼吸困难。随后我开始试着与这些小事和解,然而屋内的家具太过于老旧,地板也有缺漏和翘角,每当我走过时,它们就像是忍耐着某种无法言喻的痛苦,床板也不例外,每当我翻身,床就会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就像它也在这空间里苟延残喘,等着有一天彻底崩塌,我只能平躺在床上,尽量不去动它。那天后我四处打听着能参加的试镜,可没人看得起来自乡下的小子,我甚至连第一场试镜的机会都没有,那些人几乎每个都带着某种我无法理解的优越感,他们似乎从一开始就属于这里,而我终会离开。和我合租的还有几人,布雷迪是第一个来到这儿的,他比我大两岁,来自弗吉尼亚,如果你问我我们几个里谁最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大明星,我绝对会说是他。布雷迪的皮肤白皙,嘴角总是挂着一副自信满满的笑容,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天生演员”,一进到房间就能立刻吸引周围人的目光。阳台有扇镜子是属于他的——这是他唯一叮嘱我的事,别动那扇镜子。布雷迪经常站在镜子前练习台词,他嘴里念叨着各种经典的电影台词,脸上带着轻微的夸张表情,那时的他仿佛整个人都活了起来。布雷迪喜欢晚上出去泡夜店,每次我看到他穿上精心挑选的西装出门,总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在为某个导演或者制片人表演自己那种“成功人士”的模样。我们两个在大多数时间里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对话,只有他从夜店回来时,我们会一起简短地交换一些城市里的信息。布雷迪向我介绍了许多夜店和派对,也总是带着那些“有故事”的女生回来,似乎每个夜晚都是他表演的舞台——在这儿的每个人都清楚,布雷迪觉得自己注定要在这座城市找到一席之地。布雷迪常常说:“你要学会抓住每一个能让自己站上舞台的机会,机会从不会等人。”
然后是马特,一个来自德州的小伙子。马特看起来憨厚,有着一副很亲切的笑容,总喜欢讲一些乡村笑话来博大家一笑,我和他的关系最好,尽管有些时候我也觉得他的乡村笑话有够愚蠢。马特的头发总是有些凌乱,但那种天然的“乡村气质”反而让他在我们这些人中显得格外真诚,他的生活很简单,每天都在看电影剧本,研究自己能不能在某个角色上找到突破。对于我们这些渴望演戏的年轻人来说,马特是那种典型的“努力型选手”,不像布雷迪那样充满自信,他的每一次努力都显得踏实而低调,所以尽管他没有布雷迪那样的天赋,我也常觉得他会有出头之日。
最后是乔恩,一个来自纽约的神秘的家伙,他和我们完全不同,有几个时候我觉得他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乔恩的生活习惯有点古怪,总是习惯深夜起床,拿着一支钢笔在桌子上画画,似乎是在试图描绘一个理想中的世界,且总带着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仿佛有着无尽的心事,我们很少交流,每次我看到他在书桌前伏案工作时,总能感到他眼中那种冷漠和拒绝的气息。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开始逐渐适应这样的生活,接不到戏时我会打点零工赚钱维持生活,幸运的时间里我能接上那么一两场戏,当然都是跑跑龙套,甚至有一回我出演了一具只出场了两秒、连脸都没露的尸体,一切都是为了那个遥远的午后所见到的海报中的世界。怀疑变多了,我开始思考自己离开家乡是否是个错误的决定,然而紧随这种怀疑的是维持我精神稳定所必须的自负,我逐渐理解了那些大人物的优越感,并开始首先从心理上成为他们的一员——我一定、必须得变成那个主角。没事干的时候我待在潮湿发霉的洗手间里对着破了一角的镜子端详自己的脸,我并不是那种一眼就能吸引所有人目光的类型,但如果有人细看,会发现我其实并不难看:我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阳光下微微泛着金色的光泽,稍微长一点,时常有些凌乱,却不失自然的感觉——在镇上时或许是的,但我在好莱坞,这当然是我刻意摆弄后的结果。我的眼睛也许是我最突出的地方,深蓝色的瞳孔吸引过很多人的注意,多亏了它我的事业不算一无进展,毕竟很多人第一次看我,总是会停留在我的眼睛上,甚至有时候我自己都能感觉到那种注视,我的脸型偏长,颧骨稍微突出,嘴唇并不算丰满,但形状也算过得去。除此之外我知道,阳光洒在我的脸上时,我看起来比平常更有吸引力,镜头前也总能展现出一种年轻而富有生气的感觉,正是我所希望的模样,几个善良的片场工作者也对我说过这张脸像男主角会有的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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