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文月的提议,王婶子挺心动的,先前她其实一直就有这个想法,只是怕儿媳妇心里不舒服才没说。
现在儿媳妇主动提出来了,而且看上去也没有勉强的意思,她有些期待的看向林巧云,“巧云丫头觉得呢?”
说实话,林巧云也没想到事情竟然发展成这样。
不过在这个时代,她孤身一人,如果能多一个真心对她好的家人,她还是挺开心的。
“我愿意当婶子的干女儿。”
王婶子喜出望外,一手牵着文月一手牵着林巧云,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高兴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林巧云笑着道:“婶子不去通知一下王大哥吗?”
王婶子摆摆手道:“通知他做什么,只要文月同意,我同意,他的意见不重要!”
这下林巧云算是明白王大哥的家庭地位了。
王婶子开心了一会儿又道:“那巧云丫头收拾收拾,咱们今天晚上摆一桌庆祝一下。往后你就跟着干娘住,我看谁还敢乱说什么!”
林巧云摇了摇头道:“庆祝一下可以,搬东西还是算了,咱们住的这么近,住在哪里都一样的,没必要非挤在一起。”
王婶子急道:“那怎么行呢?你喊我一声干娘,那我们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住在一起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林巧云笑的乖巧,“一家人也不是非要挤在一起呀,只要我们的心在一起,那我们就永远都是一家人,我也永远是干娘的干女儿。”
被她这句话说的有些感动,但想到她一个小姑娘家,终归是不安心。
更何况刚刚还发生了那样的事,就怕林大家的狗急跳墙啊!
王婶子还有些犹豫,想要再劝,被文月拉住了胳膊,她看出了林巧云是真心不想住她们家,而不是假客气。
于是开口劝道:“娘,你就听巧云妹妹的吧,巧云妹妹说得对,咱们离得这么近,喊一声就能到。
没必要非挤在一起,就算我们不住在一起,也是一家人。”
“这,好吧。”王婶子这才松了口,不过人看着还有些失望。
文月又道:“巧云妹妹从今天起就成了我们王家的女儿,娘,不赶紧回去准备东西吗?”
闻言王婶子一拍大腿道:“对对对,我得赶紧回去好好准备准备,巧云喜欢吃什么菜,跟干娘说,干娘给你备着!”
见王婶子的低落情绪被转移,林巧云和文月相视一眼,又同时勾着唇笑。
“干娘准备的我都爱吃。”
……
到了晚上,王婶子过来喊林巧云去吃饭,林巧云手上提了一个袋子,王婶子也没开口问,只觉得这丫头真是懂事的惹人疼。
以前林老三还在的时候,这孩子虽然话不多但还是个小孩模样,经历了这一遭,一举一动间已经有了大人模样。
就她这个周全的样子,那是多少大人都做不来的。
这么想着,王婶子又有些心疼她。
到了王家门口,王家大哥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王家大哥叫王卫国,穿着衬衫,戴着眼镜,人看着斯斯文文的。
一见到林巧云,他就笑眯眯的迎了上来,“叫了十几年王大哥,这回真成你大哥了,巧云妹子,往后在家里你可得多照顾着你哥我啊!”
他说着还看了看自己娘和媳妇,一副被欺负的模样,惹人发笑。
“哈哈,那可不行,我是站干娘和嫂子那边的,大哥找错战友了。”
听她这么说,王卫国也不生气,故作可怜道:“那完了,我只有和爹一个阵营了。”
王婶子的老公是个老实巴交的技术工人,闻言赶紧跟他撇清关系,“我跟你可不是一个阵营,我是站你娘这边的!”
一番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林巧云来之前想象的尴尬气氛也不存在。
王婶子牵着她的手进了屋里。
王家的房子和她家的格局差不多,一进门就是客厅,客厅放了餐桌,既待客又当餐厅。
左右两边各一间房间,应该是老两口一间,王大哥夫妻俩一间。
厨房和院子里大多数人一样,在院外搭了棚子,垒了灶台,这样做饭的时候烟不会飘的满屋子都是。
她进了屋,还没坐下就笑着把手里的袋子拿出来。
先拿了一瓶茅台递给王叔,“这是我爹给人做定制衣服时,客人送的,他一直藏着没喝,眼下也喝不上了,我借花献佛,就送给王叔了。”
王家人都震惊了,这可是茅台啊,一瓶要七八块还买不到,这是要批条才能买到的,林老三给什么样的贵客做的衣服啊,居然随手就送了一瓶茅台。
王叔眼馋的不得了,又过不了良心那道坎,难舍的拒绝道:“这,这我可不能收,这东西太贵重了!”
“王叔说这种话,是不拿我当一家人了吗?”
“可,这东西,太贵了……”
王婶子看了看林巧云,她也没料到这孩子竟然拿了这么贵的东西来,想了想道:“既然是孩子孝敬你的,你就收下吧。”
不是她想占孩子便宜,只是孩子捧着心过来的,她总不好让孩子伤心,大不了她以后再补给孩子好了。
王叔听了王婶的话,这才将酒收下,从兜里掏出个红包递给林巧云,“孩子,既然你和我们王家有缘,往后就叫我一声干爹吧。
大富大贵的干爹给不起,但我和你干娘能保证,起码能让你吃穿不愁。”
林巧云接过红包,甜甜的叫了一声“干爹!”
一声干爹听的王叔心里暖暖的,他曾经也想过他要是有一个娇娇软软的女儿这么叫他该有多好,只是后来媳妇伤了身子,要女儿的心愿破碎了,没想到竟然在今天又实现了。
他笑着应了一声,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酒,掩饰住自己内心的喜悦。
他是家里的大家长,他要喜怒不形于色!
接下来林巧云又拿出两条丝巾,丝巾是她爹用给别人做衣服的边角料做的。
一直放在家里,没人用,林巧云就挑了两条带过来。
一条送给文月,一条送给王婶子。
送给王婶子的那条颜色比较暗,适合年长的人用,送文月这条是年轻人喜欢的亮色。
文月一看见就喜欢上了,爱不释手的摸了又摸,“林叔不愧是做裁缝的,这手艺真不错!”
“嫂子喜欢就好。”
一旁的王卫国期待的看着林巧云,大家都有礼物,那他的呢!
林丫头会给他送什么呢?
林巧云见他这副模样,起了坏心思,她假意尴尬道:“忘了给大哥准备礼物了,大哥不会介意吧?”
王卫国眼神里的光瞬间熄灭了,刚刚还一脸期待的样子,现在五官都扭曲在一起了。
有些失望的同时又怕林巧云看到他的反应会伤心,赶紧安慰道:“不会,不会,我一个大男人,要什么礼物啊,呵呵。”
林巧云“噗嗤”一声笑出来,黑黑的眼睛弯成了一道月牙。
她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黑色羊皮小包递给王卫国,“逗你的,这是我爹闲的时候做的小包,用来放电话本,钥匙什么的刚刚好。”
那个时候电话没有存联系人的功能,全都是靠手拨号的,王大哥好歹是一个厂里的小领导,平时肯定也有电话来往。
送他一个小包,装电话本,很合适。
小包做的很精致,里面是双层的,一层小一些的可以放证件之类的东西,大一点的放杂物,上面缝了银色的拉链,让黑色的包不那么沉闷。
就这么一个小包,不止收到小包的王卫国喜欢,就连其他几个也看的眼馋。
林巧云笑着道:“我爹平日里做衣服多,做的包就这么一个,感觉很适合王大哥,就拿来了。”
几人看向王卫国手里的小包更眼巴巴的了,王卫国赶紧往自己怀里一塞,“巧云妹妹送给我的,你们可别想抢!”
说着他把包拿去放自己屋里,出来后又掏出一个红包。
算上王叔王婶给的,今天林巧云已经收了三个红包了。
她把红包放进兜里,本以为送礼环节就到这里的几人,眼睁睁的看着林巧云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双精致的虎头鞋。
“这个是送给宝宝的。”
这双虎头鞋倒不是她爹做的,而是下午她去供销社买的。
家里小孩子用的东西是原身她爹做给原身的,她不能把这些包含爱的东西拿去送人。
所以就去供销社买了一双。
收下虎头鞋,这下王家一家是真的感动了,文月更甚,她都没想到,林巧云会把她肚子里还未出世的宝宝都记在心上。
这孩子可真是细心又周到啊!
他们对林巧云这个突如其来的家人,也多了几分亲近。
送完了礼物,几个人才坐下好好吃饭,席间一直其乐融融,很是温馨。
吃完晚饭回到自己家中,林巧云拆开在王家收的红包,干爹干娘给的红包里是十块,王大哥和嫂子一人给了五块。
她笑了笑,自己果然没看错人。
先不说他们给的红包大小,单说王婶子忙里忙外的帮着原身操办了父亲的丧事就值得她给他们送那些东西。
人在最落魄的时候,得到的真心才最为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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