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初窥秘辛(二)

次日巳时。

距离上次服药已过七天,算算也该到日子了。到目前为止,萧衍虽然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却也未曾主动提起和瘾药有关的任何事情。局面陷入了温和的僵持之中,就看哪一方先坐不住、先摊牌了。

毫无疑问的是,先摊牌的那一方,一定会是输家。

沈夜北知道,自己在这场博弈中几乎没有胜算——因为他几乎没有任何筹码。

之前他设想过,最好的情况是自己主政朝鲜、换来和萧衍分庭抗礼的政治资本,可是他又错了。竭尽全部智计、甚至豁出性命换来的一切,到头来却还是差了一步。

“条条大路通罗马,有人生下来就已经在罗马了。”这是年少时柳余缺对他说过的一句话。当初他还不太能理解,现在,算是切身体会到了个中深意。

然而沈夜北并没有因此陷入自怨自艾的泥沼。天道无常,人力有穷,他已经尽力了,便不会后悔。

何况也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如果不是他已贵为朝鲜副总督,如果不是他在朝鲜进行的经济改革已让他名扬四海,昨夜也就不会这般“毫发无伤”的度过了——萧衍、或者说绝大多数官场中人都不是善男信女。你若没有利益可供交换、或者权势不足以对他们形成威慑,便不可能被他们当做“人”来看待。

不被当做“人”看待的滋味,他已经尝够了。

以上都还只是细枝末节。最重要的是,他迄今所积累的政治资本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

如果没有算错,此次回京,便该见分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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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衍这次从小站回来,名义上是“省亲”,其实这不肖子压根儿没去他老爹府邸上拜会过。好不容易把沈夜北给“骗”回来,他恨不得抓紧一切时间将眼前这位冰山美人玩赏个够,若能再“一亲芳泽”岂非更妙……

若不是摄政王那老狐狸指名道姓地不让他对沈夜北“胡来”,已经进了嘴的煮熟鸭子,还会让它飞了不成?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自己手里攥着神仙醉的货源,这暂时不可亵玩——只是“暂时”而已——的极品美人儿,也迟早都会沦为他的胯**下之臣!

所以说,权力真是个好东西。

这位美人儿三弟本该对自己恨之入骨,现在不也只能老老实实、忍气吞声地任自己摆布吗?哈哈,难怪京中凡是权力大到一定程度的权贵大多都会豢养娈童——玩儿身娇体柔、不会反抗、逆来顺受的娘们儿算什么,能玩儿比娘们儿还漂亮的爷们儿才叫能耐,才叫过瘾!

权力真是个好东西啊,比性还要让人上瘾,比chun药还能让人感到快乐——极致的快乐!

真该感谢楚怜(萧道成正妻)那老妖婆生不出儿子来。否则就以自己这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出身,恐怕现在还像那些泥腿子一样,窝在雁回村那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里浑浑噩噩、狗屁不是呢!

不,不对,也不能全怪那老妖婆……

萧衍偷偷瞄了眼身边的沈夜北。虽然对方已经学洋人剪了短发,可美人就是美人,无论什么发型、什么穿着都是这么迷人。如果不是楚怜当初容不下自己这个私生子,自己也不会一直窝在雁回村窝了十几年,也就不会恰巧遇见沈夜北了。

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命中注定一般幸运!

萧衍对自己的“幸运”一直非常自信,并且无比自豪——

打从娘胎出来就继承了帝国第一武将的血脉,恰逢第一武将的正妻忒不争气,死活生不出个带把儿的,自己就幸运地以私生子之身随便认个妈,轻轻松松地摇身一变,成了嫡子;

借着“指腹为婚”沾了老丈人苏文洛的光,轻轻松松地抱上了太后的大腿;

老丈人恰巧是个面团儿似的老好人,见不得酷刑血光又没有儿子能为父代劳,自己这女婿便顺理成章地接管了锦衣卫,轻轻松松拿到了帝国最高特务机关的统治之权;

敏锐的政治嗅觉让自己在先皇楚祯暴毙后立刻抱上了平西王楚慕的大腿,而事实证明,楚慕进京果然不是为了“养病”,而是要重回权力中枢,最后也成功登上了摄政王的宝座,自己当然也得以“鸡犬升天”;

因着抱上了楚慕的大腿,帝国第一支现代化新式陆军轻轻松松地被交到了自己手上。从翰林院编修到涉足军政,这可不是一步登天所能形容的——事实证明,有楚慕从西洋带回来的洋教官、洋章程、洋办法在,想做出成绩太容易了,容易到放条狗在自己这位置上,都能汪出个一二三四来!

维新乱党病急乱投医,穷途末路之际居然跑来拉拢自己“自寻死路”?当然,自己也没客气,反手就是一个举报外加倒打一耙,为太后效劳充当“平乱”急先锋,居然因祸得福地获得了太后的赏识;

摄政王他老人家再稍微运作运作,一帮子只会四书五经之乎者也理学心学的狗屁酸儒朝臣们便闻风而动,借着甲子政变的东风,顺理成章、轻轻松松地将自己送上了第一任直隶总督的“宝座”——

轻轻松松。是啊,他的人生就是这么轻松,这么幸运!

洋鬼子们总说什么今生的忍耐是为了换得死后上天堂,狗屁!我萧衍在这人世间活着,就已经等同在天堂里享乐了——还等什么死后?人只有这一辈子,哪里有什么来生,吃什么苦遭什么罪怕什么报应?怎么高兴怎么来就是了!

至于沈夜北嘛……

这是唯一一个让他感到不太“轻松”的人。不过在“性”这件事上,太轻松反而失之无聊,有挣扎、有反抗才更能平添房中*情*趣……如果像个娘们儿一样随随便便就可以征服,那还有什么征服的必要呢?

萧衍这样天马行空地乱想一气,一边侧过头打量着沈夜北。昨天晚上没太注意,如今在这明亮的天光之下,只见自己这“心头好”金发灿灿,肤色雪似的白,羽扇似的长睫毛掩映着幽深如井的绿眸,衬着愈发高挺陡峻的鼻梁……

这小东西,怎么越长越像洋鬼子了?

不过也罢!他萧衍向来是个荤素不忌、土洋通吃的主儿,大洋马(注1)也骑了不止一回,换匹公的也不在话下。

沈夜北显然也感受到了他异样的视线。他不清楚萧衍具体所思所想,但却本能地感到一阵反胃和憎恶。

——即便是仇恨,恨的也只是当初挑断手筋脚筋、施以酷刑。至于“性”这一项,现在想想都觉得荒唐……

无论是在哪一领域,征服与被征服对于男人而言都可谓天差地别。那次虽是被迫,可严格意义上来说,雌伏做了“女人”的却是萧衍。就是因为这么简简单单的“上下”之别,在这件事上,他对萧衍的态度就不是“仇恨”,而是恶心。

人想踩死蟑螂老鼠、拍死苍蝇蚊子时,肯定不会是出于恨的心理。

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身边这个蟑螂一样恶心的人还有利用价值——相当之大的利用价值!

千机丝从袖口里好奇地探出头来,还没来得及多看一眼外面的世界就被迫悄无声息地退了回去,沈夜北若无其事道:“大哥今天带我来这里,是……”

此时两人正站在一家医馆前。医馆是典型的传统楚式医馆,自京都城西医遍地开花以来,这种中医就日渐式微了;可如今他眼前这座不算太大的医馆却堪称门庭若市。门口密密麻麻围着足有百人之多的百姓,一个个面黄肌瘦、形如枯槁,蓬头垢面与灾民无异——

精致华美、富丽堂皇的医馆门前,簇拥着大片大片如同蝼蚁般赤贫的黔首。二者毫无自觉、却无心插柳地绘成了一幅贫富差距极端化的写实画。很难想象,这样的场景竟会出现在整个帝国最富庶的城市里。

“咱们离远点儿吧!这帮穷鬼身上一股味儿,臭死了。”

萧衍没有立刻回答他的疑问,而是一边捏着鼻子,一边避开人群把他拽到医馆后门那里,敲了敲门。应门的小厮警惕地向外看了一眼,却在看清两人的那一瞬间变了脸色,毕恭毕敬地躬身道:“两位爷请进。”

这“小厮”是个练家子,又能认出萧衍,恐怕是个出外勤执行任务的锦衣卫。沈夜北权当自己没有察觉,随着萧衍走了进去。

“三弟,你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吗?”萧衍谩声问道。

“这里是医馆。”沈夜北面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医馆,自然是给人看病的。”

“哈!”萧衍笑了起来:“没看见前门那群穷鬼?就他们还能看得起病,笑话。”顿了顿,他稍稍压低声音:“实话告诉你吧老弟——他们是来‘卖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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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清末对白种女人的歧视称呼(想象一下“马”是用来骑的,男权主义眼中马和女人的共通性)。后演变为对身材高大的女性的侮*辱性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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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龙五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