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夏,桃花村。
今年的夏天格外的漫长,热浪一波接着一波的扑面而来,到了日头西斜,生产队的社员们才拎着锄头、扁担等农具下工。农村里就着日头上工下工,所以夏日最难捱,到了夏季硬生生的要比冬日里多干两个小时。
赵曼带着草帽,站在大树底下都觉得热的眼晕。
对于初高中都不爱上体育课的懒人超级选手来说,上工一天约等于要了她小命,赵曼拎着锄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的快要跌倒在地上,但只要看见知青点的大门,就能见到小旋风一阵刮过,她已经抢在众人前头进了门。
冲进院子里,首先从井里打了凉水,舒舒服服的喝上一大缸子,再从院子中晒热的水缸里面打上一桶热水,院子里面晒的是活水,每天都换,在煤炭跟天然气都没有普及的时代,柴火比粮食还金贵,可要省点用。
冲到知青点后院洗了个战斗澡,做完这些,才感觉自己终于活了过来。
知青们也是见怪不怪了,小丫头是可怜的,十二岁就来插队,虽然有些小毛病,但是想到赵曼可怜的身世,知青们也觉得见怪不怪了。
——臭美,每天回来首先要给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
魏敏跟赵曼关系最好,也知道她这个臭毛病,不知不觉也跟着她学了起来,还别说人下了工先洗个热水澡,着实轻松不少。
赵曼洗完澡,就看见外面拿着毛巾跟桶子的魏敏排在后面,两人相视一笑。
“赵曼,我妈叫你过去一下。”说话的是赵曼的便宜表姐苏爱华,人站在知青点的门口,却不敢进院。
“哦。”嘴上答应的好好的,身子却很诚实,赵曼从廊下找出来个小篮子,在门口的菜地里摘豆角,她的动作轻快好看,像燕子在跳舞,不到一会儿小框子里面就满满当当的了,摘完了豆角就开始剥玉米皮。
豆角茄子都是当季的时令蔬菜,因为产量大,农村都喜欢种这几样,知青点的门口有一块自留地,也种了一大片的蔬菜。
“我妈说叫你过去一下。”苏爱华又重复了一遍,看着赵曼那张小狐狸精一样的脸,心里头的火就蹭蹭蹭往上冒,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死妮子一点都不听招呼。
听苏爱华说这话,赵曼这才懒洋洋的抬起眼皮子,那双微微往上翘起的桃花眼,便是让女人看了也心动,她找了个小板凳坐下,手上摘着长豆角,那十根细长细长的手指像葱段子一样,村里的小伙子们都喜欢这一口,只要是赵曼娇滴滴的求人帮忙,就连大队长的儿子的方大江,都乐意帮。
想想方大江平日里看赵曼时候的眼神,苏爱华就气的一口牙都要咬碎掉。
赵曼翻了个白眼,心说你妈叫我过去我就要过去吗,叫一声小姨真当你是我亲小姨啊?
“是小姨要让我给洗衣裳吗,我们才下工还没有吃饭呢,而且今天还是我煮饭,让小姨别骂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呜呜呜,你看我今天去地里,还把手给刮了呢。”说着眼泪汪汪的把手臂往前摊开,而此刻眼泪汪汪的赵曼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一般。
瞧瞧这茶里茶气的发言,仿佛是一拳头打进了棉花里一样,气都不顺了。
其实这娇滴滴的丫头,也没有给自家做过几次事情,可每次都能让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现在她娘也不敢让她帮着家里做活了。
这话说完,知青点的其他人看着苏爱华的眼神就带着那么一点不善了。
这苏家也是过份了啊,动不动就叫赵曼干活,不是割猪草,就是洗衣裳,赵曼本来年纪就小,也是要下工,下工了以后还要给你们做活,你们当自己是地主婆吗?
知青点都是轮班做饭,轮到赵曼她做的最简单,煮个玉米,再煮一锅子长豆角就完事,虽说饭菜简单,但是赵曼的手艺好,豆角都能让她做出肉味来,所以知青点的人都挺喜欢她做的饭菜。
“快点走快点走,赵曼是我们知青点的人,我们都舍不得叫她做事,你们到使唤上了,你们这是资产阶级的腐化现象!”
“就是,又不是真的亲戚,装什么装呢,赵曼是赵曼,你们苏家是你们苏家,我们都舍不得使唤赵曼,凭什么叫她上你们家给孝敬,又不是亲大姨,说白了就是个小妈的亲戚而已。”听到小妈几个字,苏爱华的嘴角抽了抽,赵曼怎么连这个都跟人讲啊。
“看什么看,再不走我们就要赶人了啊。”
苏爱华看见知青点的人已经很不友善的要拖着竹竿子真的来赶人了,扭头就往外面跑,一边走一边看着坐在小板凳上面懒洋洋正在摘豆角的赵曼又在翻白眼了,气不打一处来。
啊啊啊啊,真是气死人了!
当然叫不动了,原主确实是一个听话的傻白甜,但是谁让那一次赵曼洗衣的时候落水,两人的灵魂在失控隧道里面打了个转,她已经不是原本那个叫赵曼的小姑娘了。
现在的赵曼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社畜,加班猝死以后来到了一本年代文里,独生子女,父母又是公职人员。
听起来超级牛逼对不对,可惜原主就是个炮灰。
原主出生于六十年代,在家里是最小的女孩子,作为家里有五个哥哥一共六个孩子的大家庭,这个最小的小姑娘,却顶替了哥哥的名额,来农村插队的知青。
父亲赵传炯是一个纺织厂的主任,跟原配只生了赵曼一个孩子,后来渣爹跟同单位的方曼丽好上了,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原主的母亲突然在家里消失,原主也成为可怜没娘的孩子。
要说这个方曼丽也是有本事的,她原本也只是纺织厂的勤杂工,因为勾搭上了赵父,不仅编制解决了,最后入主东宫,顺便把自己跟前夫的五个儿子带到赵家让赵传炯这个冤大头养活。
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家里有方曼丽做主,渣爹就不太能说得上话,就连最后家里要派人下乡插队,都报得是赵曼的名额,当时还不到十二岁,后娘又使了点手段,谎报了年龄才让她下乡。
原本赵家的那几个小伙也要下乡去的,结果方曼丽找了点关系就免了。
最后原主被派到了方曼丽的老家插队。
在赵父看来,方曼丽真的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后娘,当然傻白甜也信了。
刚开始赵曼真以为自己到了乡下可以放飞自我爱自由,却不想到了农村以后不仅要上工,还被方秀丽一家当成童工一样的使唤,队里的活干完以后还要去帮着干家务活,为了儿子的前程,方秀丽甚至打算把原主送上一个四十多岁的领导的床。
按照书中的剧情,苏爱华过来叫她,就是打算给那位领导相看相看的。
可怜原主才十六岁,就这样被人糟蹋了。
当然,现在这个赵曼肯定不会走上原主的老路,要她做家务什么的是绝对不可能,她自己懒的腰都懒得伸,能不做就尽量不做事。
赶走了苏爱华,赵曼转身进了厨房,知青点的厨房不大,在旁边支了个小屋子,里面小到只能容忍一个人进去,所以平时除了做饭的人,其他人根本不会进来,瞅准了一个四下无人的机会,她从空间里面掏出来一小锅油,以极快的速度铲了一锅铲油出来。
这一系列的动作驾轻就熟,她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处理完油以后,赵曼再飞速的把油藏了起来。
这坛子油就是她在系统商店买来的,没错这就是所谓的穿越者的金手指。
那些知青,也没吃过啥好东西,一大锅豆角里面稍微掺点货,谁能吃出来?
赵曼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发现,通过劳动,系统可以给她一定的金额,比如说她现在做的是农民,一天的收入就是五十块,这些钱不能提现,只能在系统商店购买东西,而且是在同等环境下购买,比如说现在她身处的是农村,她的系统商店相当于四十年后农村小卖部,里面除了八宝粥,方便面,香烟,还有的就是一些快要过期的物品。
这些东西都是七十年代没有的,哪怕她想提一点东西出来卖,也怕被人当成“□□”给打死,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去享受。
也就是说,如果她想兑换高阶一点的东西,就必须去大一点的城市生活,为了不天天吃盗版火腿肠临期八宝粥,她试着在县城里面兑换物品,物资的种类就齐全很多,但是吧,县城也没有她心心念念的防晒霜。
为了防晒霜,她以后也要去大城市里面生活呢。
这个金手指也有不足,需要用劳动来兑换金额,干的活越累或者技术含量越高,兑换的金额也越多。
呔~
对于懒癌末期的人来说,这个设定简直丧心病狂!
女主的年龄是个伏笔。
关于这本书发生的地点,其实是架空,农家小院是我在伊犁锡伯族自治区见到过的小院(微博上有),至于地点跟哪位作者撞了,我也没有办法保证我去的地方别人没去过。
至于城市发展轨迹其实是架空SZ,西北没有这样的地方。
为什么要这样写,因为这是我的世界,我很喜欢锡伯族小院,就写书里面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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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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