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一只破茧的蝴蝶,一边美丽,一边孤独。
宋稚星见庄晓又恢复面无表情的模样,连忙鞠躬,怀抱着文件夹,小跑着离开。
庄晓站在原地,望了一眼被高楼大厦分割得逼仄的灰沉天空,心情也如天空一样沉闷。她一只手插进大衣兜里,去休息区接了一杯咖啡,慢慢踱步回了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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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九晚五的生活就像杯子里水,平淡而掀不起任何波澜。庄晓也不会想着走出这种生活,至少没有家里的叨扰,自由自在很是畅快。
刚关上电脑,公司副董事长盛婉就发来消息,让她去副董办公室一趟。
直觉告诉她,今晚上可能得加班了。
果不其然,一进副董办公室,坐在转椅上的盛婉就告诉她:“庄晓,今晚上你得跟我一起出席一个饭局。”
盛婉保养得很好,已经年近五十了,脸上却少有皱纹,皮肤白皙有光泽,看起来像是才三十岁出头。
庄晓叹了口气,她向来对这些饭局是很抗拒的,但因为是盛婉要求的,所以她也只能答应。
看出来她的无奈,盛婉端起马克杯抿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笑着说:“哎呀,就当是带你去吃顿大餐啊,还能见着明星呢!”
庄晓和盛婉的关系很好,她入职时,盛婉还只是总经理,也是她的直接上司。两个人都是“拼命三娘”,一起工作,一起升职。庄晓曾经很疑惑,为什么盛婉对她很是照顾。直到今天看见宋稚星,她忽然领悟到了一些原因。
她抽出桌子上的一本时尚杂志,随意翻了几页:“谁啊?”
“就你手上那本杂志封面上的人。”
庄晓合上杂志,目光落在那张骨相绝美的脸上。
柯眠,因为出演古装剧而走红的九五后小花,凭借着一张具有古典美的鹅蛋脸和不俗套的演技,瞬间在娱乐圈吸粉无数。
那部古装剧庄晓也刷过,确实演得好。
盛婉继续说:“公司最近参与投资了一部新的古装剧,定下来的女一号就是她。今晚上导演组在礼兰酒店订了包厢,邀请所有投资方和主演一起吃顿饭。咱们老董今晚上要回去陪娃,就让我去。”
“然后你就要拉上我作伴?”庄晓的眼神有点幽怨。
“去嘛去嘛。”
“先说,我不喝酒啊。”
“那正好,你开车!”
庄晓放回杂志,瞟见盛婉电脑上的出席人员,将头伸过去看了看。
一排下来,全是各种公司的大佬和流量明星。
庄晓缩回了脑袋,刚好没看见第一页最上方那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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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参加饭局的各路人员差不多都到了。庄晓他们公司是第二大投资方,她和盛婉的位置比较好,是副主宾位。右手边是两个主宾位,还空着。
她百无聊赖地划着手机,心想着不知道是哪位京圈大佬。
旁边的人尽说着客套熟络的话语,听得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在这声色犬马的氛围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盛婉堆着笑意,应付完各路人马后,纵使她八面玲珑,也有点招架不住,叹了口气,在旁边坐下。
庄晓打趣道:“怎么?还没开始吃饭就累了啊?”
“唉,习惯就好了。”
“已经七点了,还有谁没到啊?”
话音刚落,包厢的门就被推开,服务生引着一男一女进来。
众人纷纷起身。
只有庄晓还怔在座位上,灯光明亮炫目,照出她的失神。
身着灰白色西服的男人大步流星地踏过崭新的红地毯,琥珀色的瞳仁里噙着漫不经心,表情是一贯的散漫随意,却也难掩一身独特的气质。
即使是金钱的铜臭,也似乎化成了昂贵的翡翠。
他旁边的女人正笑脸盈盈,一身改良过的中式风格连衣裙尽显她的扶风细柳,上翘的桃花眼,似勾玉般的卧蚕,五官精致而绝美。
相比之下,庄晓觉得自己就是女娲随便甩出的泥点子。
盛婉以为她是看见柯眠,激动得忘了站起来,在桌下戳了戳她的肩膀。
她立刻回过神站起来,跟那群人一样立得笔直,像个等待检阅的哨兵。
桌上的人都堆起了圆滑奉承的笑容,纷纷向款款而来的男人问好。
林仲七幅度轻微地颔首,扫了一眼桌上的人,正要收回目光,却怔了几秒。
庄晓正在心里念叨着,不要看见我不要看见我,下一秒,就不偏不倚地撞上了林仲七的目光。
那一刻,她的耳边竟不自觉响起了林仲七的声音,时隔多年,那一声声小蝴蝶竟仍那么清晰无比,仿佛就在昨天。
他好像变了,也好像没变。
不过倒是挺人模狗样的,西服果然是男人的神器。跟他以前把松松垮垮的校服随意套在身上相比,还是雅观多了。
老熟人见面,是不是该打声招呼呢?
她咽了一口唾沫,却看见林仲七收回了目光。
柯眠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看起来一副亲昵无间的样子,还挺羡煞旁人的。
庄晓的眉头蹙了一下,心里闪过一丝无法察觉的不快。
帅哥美女,挺配。
林仲七和柯眠在主宾位落座。
他就坐在庄晓的旁边。
庄晓将椅子往盛婉旁边挪了挪,脸也始终朝向另一边,心里却像是打鼓一样咚咚咚。根据她看见的来判断,林仲七是这部剧的第一大投资方,他和柯眠关系密切,应该是在交往。
看来他现在还是高中时那个样子,有钱,会玩,身边不缺各类女娲偏心的莺莺燕燕。而他自己却不过是风流场上走一遭,来去不受半点沾染。
除了高中时期,庄晓好似颗泥点子,在他的身上沾了一段时间而已。
如果不是因为那双钩子,他们俩又怎么会认识呢。
想到钩子,庄晓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忍不住偷偷往桌下瞟了一眼,看看他现在穿的什么鞋。
跟她公司老董的一样,某奢侈品牌全球限定的鳄鱼皮,起价五万,不知道后面被炒到多高了。
五万块,抵她弟一套房的首付了。
“你不觉得你偏着头偷瞟我的眼神很猥琐吗?庄晓。”
林仲七的声音幽幽传来,让她差点被饮料呛到,一副当场被抓包的感觉,脸瞬间变得像桌上煮熟的澳洲大龙虾一样红。
“你不敢看我吗?一直偏着脑袋,不累吗?”他故意拖长尾音,声线明朗中又带着点慵懒。
庄晓厚着脸皮回答:“落枕了,偏不回去了。”
林仲七挑了挑眉眼,哧笑出了声。
桌上一片喧嚣,他们俩的对话就局限于一小方天地,却仍然被柯眠听见了。
她声音柔柔的,和电视剧里面的一样,问:“你们俩认识吗?”
正觉尴尬的庄晓立马站起身,“落枕”一下就治好了,她来到柯眠旁边,秒变粉丝模式,一脸期待地说:“柯小姐你好,我是铂裕公司总经理庄晓,我是你的粉丝,特别喜欢你演的剧,请问可以和你合影吗?”
自我介绍像是故意说给林仲七听的,让他知道,她庄晓现在过得很好,不再是以前的可怜虫了。
柯眠微怔了几秒,随后点点头,绽放出一脸温柔的笑容。
“我帮你们拍吧。”林仲七非要掺和进来似的。
庄晓果断拒绝他:“不用麻烦林总了,自拍就好。”
跟柯眠拍完照,庄晓并没有回座位,而是又去找另外几位主演合影,明明是一个挺无聊的饭局,到了她那,好像变成了一个追星现场。
林仲七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她,直到被前来阿谀奉承的人挡住视线,他心不在焉地端起高脚杯,随便应付了几句,与来者共饮杯中的琼浆玉液。垂眸时,眼睫投出的阴影覆在眼下,遮住了晦暗不明的情绪。
考虑良久,还是用倒叙的方式,这样能体现出庄晓的性格变化。
大概是一个小镇少女遇见了一个富家少年的故事。
一个以为对方不会喜欢自己,一个想要对方破茧成蝶。
林仲七爱庄晓,庄晓爱林仲七,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对女主名字有疑问或者意见的,后面第16章节有对她名字由来的解释。
晋江好文千千万,如不喜欢退出即可,还有更多的好文等待发掘。
排雷:女主多年不回家,只在表面做尽孝心的样子,不是所谓扶弟魔,不接受扣帽子。后期回家看了一眼只是因为工作。弟弟对姐姐的行为支持鼓励,不是熊孩子。
——
预收文《不渝长夏》
貌美明艳潮玩设计师vs乖张傲娇天才画家
1.
巴黎留学那年,沈怡夏受人委托成为了傅之修的监护人。
天降一个弟弟,本以为是个白白净净的乖孩子,结果是个叛逆期的中二少年。
风风火火的二十一岁遇见冷淡乖张的十八岁,一点就爆炸。
沈怡夏觉得他们俩就是命中注定的水火不容、八字相克。
然而,复活节晚会上,傅之修却用双手将她困在角落里。少年明朗如月的眉眼间浮现出少见的温柔。暧昧在那一刻生根发芽,他垂眸轻声道:“沈怡夏,我不想当你弟弟了。”
2.
后来,沈怡夏结束了那段懵懂天真的爱情,回到榕城,成为了潮玩主理人。
再一次遇见傅之修时,他已经是蜚声中外的天才画家。
他看向沈怡夏的眼神里充满了客套与疏离,似乎彻底将她忘记。
沈怡夏明白,傅之修是一定讨厌极了自己。
3.
榕城举办傅之修的个人画展,画作一经展出就吸引无数人竞相购买。唯有一幅画作任凭出价再高他也不卖。
那幅名为《不渝长夏》画作上是一个女孩的朦胧侧影。
有人询问他原因。
他笑答:“因为她是只属于我的夏天。”
-
“我用五年的时间来怀念那个漫长的夏天,而现在,我不再怀念,因为我已经得到属于我的不渝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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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姐弟恋,年龄差三岁。
2.SC,HE。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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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夜莺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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