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元捡了个男人。
不管怎么说,随便捡男人是个危险的行为。而且以阿元的情况,捡回去了她也养不起。
但是阿元最后还是把这个男人捡回去了。
原因无它——这个男人从天而降,砸坏了她的房子,不仅是屋顶塌了,整个房子都碎了。
等他醒了,她得找他赔偿。
阿元今年二十,两个月前她来到了白山村。其实也不能说是来到了这里,两个月前,她从村子外的乱葬岗里爬出来。
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乱葬岗里,只依稀记得自己的名字叫阿元。
阿元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儿,好在村子里开酒馆的刘大娘愿意收留她,留她在酒馆里做工,虽然月钱少得可怜,事情多的要命,但好歹刘大娘是愿意包吃包住的。
现在阿元住着的小屋子就是刘大娘的,以她现在的身家,肯定是赔不起的,恐怕在这儿做到老死都赔不起。
她回头看了眼躺在柴房角落、紧闭着眼的男人,这人的衣服料子很是贵重,摸起来滑溜溜的,而且这男人头上戴的簪子,腕上缠着的链子,手指上戴着的戒指,没一样是不值钱的。等他醒了,随便拿一样出来都能抵债了。
想到这里,阿元松了口气,还好这段时间刘大娘去另一个村子,里看望将要生产的女儿了,如果她在这儿,看到房子被砸坏了,自己肯定得被迫给她做工做到老了。
不过这个男人是谁呢?怎么会从天上摔下来,难道他是飞到一半落了下来?
阿元听村子里的人说过,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好多仙门,这个男人是仙门的人吗?
管他什么人,醒了别赖账就行。
她从家里翻出剩下的几服“万能灵药”,熬了给男人喝了后,阿元就去了刘大娘的院子里。
刘大娘的院子和阿元的院子离得不远,她临走前把钥匙留给了阿元,嘱咐她要替她喂猪喂鸡喂鸭喂狗,要看好院子,还要给后院里的菜锄草浇水施肥,顺带着在她回来之前,阿元必须得把酒馆下个月要用的酒酿好、随桌的咸菜都做好,还得上山去砍柴,把酒馆的柴房堆满。
一个月那么一点工钱,阿元觉得自己好像是被卖给了刘大娘似的,什么都要做。
虽然抱怨,但事情还是要做,毕竟村子里只有刘大娘家富裕些,还能雇佣得起人。
阿元想先攒一点钱,然后花二十文搭何叔的驴车到镇里去,到那儿再去找个活计,她还年轻,才不想永远留在这村子里。
等把刘大娘交代过的事情都做完,已经是傍晚了,阿元擦了擦汗,锁上院子的门往家里走去。
回去之前,她顺带着去村里的赤脚大夫老胡那儿又拿了点药,赤脚大夫在村子里行医几十年了,不管治什么病,永远都只有一副药方子,灵不灵不知道,反正没吃死过人。
阿元不想惹人注意,说是自己最近一直头疼脑热,还想开几副药。
晚上吃过饭,阿元熬了药,她端着碗到柴房来给男人喂药。
只是刚推开柴房的门,就看见男人已经醒了。
听见有人推门,他抬起头,盯着逐渐开启的门扉。
所以阿元一进来,看到的就是一双金色的眼眸,借着门外的一点月光,那双眼睛像宝石一样熠熠闪光。
“你醒啦?”阿元走到他旁边蹲下。
“老胡的药还挺管用,”她低声嘟囔一句,又抬头看着男人,“你还记不记得你晕过去之前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轩辕焱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两个月前,仙门那群老家伙们不知道使了什么办法,竟然炼成了禁术并蒂双生。
所谓并蒂双生,简单来讲就是一种伤害转移的邪术。
例如,甲和乙之间炼成了并蒂双生,那么乙方在活着的时候所受的一切伤害和痛苦都会转移到甲方身上,如果乙方在术法未解开前死亡,那么甲方也一定活不了。
炼成此术的代价是乙方在炼成前会遭受神仙也难忍的痛苦折磨——将自己的魂魄抽离出来打碎,再辅以各种几乎已经绝迹的宝物,与从对方身上取得的血肉融合。
而且这不是一次就能完事的,最少也要九九八十一次。
轩辕焱心中冷嘲,两个月前,仙门想这种禁术来对付他,他们杀了那个和他命魂相连的人,但可惜那禁术似乎是出了点问题,没能让他魂飞魄散,但也元气大伤,损害了根基。
在他养伤期间,魔界那些蠢蠢欲动的势力都想杀了他,取而代之成为新一任的魔尊,如今魔界到处都是追杀他的人,前几日,他逃窜至此,虽然很不想用这个词,但事实的确如此。
从回忆中回过神,轩辕焱看向面前的少女。
这似乎是个凡人,身上没有任何灵气波动。
“你不怕我吗?”轩辕焱看着她,“我的眼睛。”
“你的眼睛?”阿元怔了一下,她不觉得变色的眼睛有什么可怕的,之前她还见过老胡的眼睛变成红色的呢,“金色的眼睛,这个颜色是挺罕见的,挺好看的。”
轩辕焱笑了一下,这个凡人到底是胆大,还是无知?
不过看她居住的环境,还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记不记得昏迷之前发生了什么?”
轩辕焱昏迷之前杀了几万魔军,说出来恐怕会直接把这个凡人吓晕吧。
他笑了笑,“姑娘,我有些不记得了。”
“你怎么能不记得了呢!”阿元的神色立刻严肃起来,“那我告诉你,你从天上掉下来,砸碎了我住的屋子,你的赔偿我!还有这几天的药钱,你也得给我,我很穷的,这可不是一笔小开销!”
哈哈哈哈哈哈!
轩辕焱一阵大笑,他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和他说这种话,真是有趣极了。穷?他还是第一次听人用这种词语形容自己。
本来为了防止行踪泄露,轩辕焱是想杀了她的,不过……看她老实得让自己发笑的份上,就饶她一命。
“那你——想让我赔你多少啊?”
“这几天的药钱六十文,至于这房子,这房子也不是我的,赔多少也不是我说了算。”
轩辕焱摘下手上的几枚戒指都扔给她,起身准备离开,“钱,我是没有的,这些就当给你抵债。”
“诶,用不了这么多。”刘大娘的房子撑死了值几十两,这些戒指看起来就好贵啊,少说也要几千两吧。
“多出来的,就当谢你这段时间的照料了。”轩辕焱挥了挥手,身影已然原地消失。
阿元拿着戒指追出来时,只看到空荡荡的院子。
好吧,他已经走了,大概真的是仙门中人吧,可能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也不值什么钱。
阿元将戒指贴身收好,又点检了自己这两个月攒下的三百文钱,以及自己当时醒来时身上穿着的一套衣服,她准备明天就到镇上去,先将戒指卖了换钱,回来之后去邻村将房子的银钱赔给刘大娘,之后再到镇上去找个活计做。
打定了主意,她靠在柴房的边上睡着了。
第二日,天刚濛濛亮,阿元就起来收拾了东西,她去找了何叔,给了他二十文搭上了他的驴车,说自己要到镇子上去买点布料。
镇子离这里有点远,要走一个多时辰。
到了镇子上,阿元吃了个从家里带出来的饼,而后在镇子里的各个当铺面前盘旋,她并不是不敢进去,她只是在观察每个从当铺出来的人。
如果当铺太黑心,压价太狠,出来的人都是脸色阴沉,若是当铺出价公正,那出来的人脸色就还好些。
那人男人给的戒指太贵重了,她又是独身女子,若是贸然露财,万一店老板起了歪心思想直接抢怎么办。
但是阿元看了半天,每个从当铺出来的人脸色都很难看,难道这镇子里的当铺都是黑心当铺么?或者她不应该到这里来当,而应该到更大的城里去?
离这里最近的事凤城,路费最低也要五百文,阿元没有那么多钱。
犹豫许久,她将剩下的戒指都藏好,只留了一枚在身上,然后走进了一家当铺。
“老板,我要典当一些东西。”
老板撩起眼皮打量了她一眼,又垂下眼拨算盘,再一眼都懒得看她。
“当什么?”
“当这个,”阿元拿出那枚戒指,这枚戒指已经是其中最朴素的一枚了,但看到这枚戒指的时候,老板的眼睛都亮了,他的目光粘在戒指上拔不下来。
诶呀,这可真是好东西啊。
瞧瞧这宝石、这做工、简直浑然天成,不似凡物啊。
阿元将戒指收回来,“我要当这个,老板你出多少啊?”
老板回过神来,他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咳,这种做工,也就几十两。”
阿元转身就走,打量着拿她当傻子蒙呢。
“姑娘请留步!三百两怎么样?”
“三百两?”阿元笑道,“老板,你看看你刚才看这戒指的眼神,你觉得它只值三百两吗?”
老板尴尬地笑笑,“那姑娘你说,你要多少?”
阿元思索片刻,伸出两根手指,“两千两,低于这个价我不当,还有,我要银票,不要银子。”
老板咬着牙叹气,过了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行!你在这儿等着,我给你拿银票去!”
当了戒指后,阿元松了大口气,她将银票收好,快步走出了当铺。
只是她刚走,当铺老板就面露阴狠,他挥了挥手,示意一边的壮汉跟上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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