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相遇

这样的坏运气并不会持续太长时间,接下来近四十八小时里路德维希都平安无事,还抓到了几只同之前一个种类的飞行生物。由于不知道它的真实学名,实事求是的路德维希决定还是不要轻易给人家取浑名比较好。

随有着路线推移,地图上也多出了越来越密集的五角星,几乎都距巨离前进路程不算太远。个别零落在森林中的,也很少能走出太远。

路德维希懂了,这是一份击杀名单。

这里的河流都不是自然形成,考生都无法通过地转偏向力辨别方向。那能怎么办?考场道具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法:击杀其他考生作标记。

毕竟考核规则明摆在那儿,只说了定位器人为损坏就完居,又没勒令禁止同僚间互相残杀。而且定位器定位器,这玩意儿给人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定位。

判断不了方向?那没关系,淘汰一个同僚,地图上就会显示我俩的打斗场地在哪儿,我只要顺着定位回到正确路线上就万事无忧。

多简单、多容易、多便利。

不说圣格勒和诺丁切斯科,整个叶尼赛额帝国的军区都鼓励同僚竞争,特别是指挥竞争。岗位就那么多,谁干得好谁上,干不好的就拉倒,反正不工作也饿不死你。

在一个高福利、高智能化的社会,人情变通是很灵活的。

所以他之前放走米兰达真是个相当大的失误,如果他能淘达一个对手,得一个记分点,最后的总分也会相应提高,排名多少会好看些。

于是路德维希决定了,下次再遇见主动挑事的二话不说直砍胸口。有近身防护罩?没关系,一次不行就砍两次,反正防护罩那玩意儿只能用一次,报废率相当高,经不住他从各个方向连砍。

普通行星日中为正午,这里的日中为午夜,气温会降下来,青蓝的天空则会显现出一种纯净的湛蓝色,说明大气层厚度增加,短暂回归了宜人居住的气候。

趁着这个空档,路德维希仔细观察了一回轮流值守的太阳。午夜时分日光减弱,指甲盖大小的太阳也缩成一颗米粒大的圆点,呈深邃的金红色,是典型的红矮星。

这种恒星寿命不长,只能燃烧几百万年,质量一般相当于太阳系母恒星的几十分之一,光芒相对黯淡。也难怪作为双星系统在行星行至恒星之间时没有引起海水沸腾,两颗恒星到达行星地表的辐射也相对微弱,没有热到难以生存的程度。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的考场位于高纬地区的原因。

别人估计判断不出这个关键点,但路德维希生活知识较为丰富,就不客气笑纳这个优势了。

地下水再丰富,能丰富到地表吗?

答:冻土地区能。

也只有高纬冻土地区突遭高温侵袭时才能立刻水露地表,还能搞得泥土湿泞严重,一踩一泡水。在赤道地区肯定是不行的,蒸发旺盛,而且是红壤。

根据泥土湿泞程度来看,发洪水是迟早的问题,很有可能就是给定时间的十五天。为什么要往高地走?高地固然水源不多,但是安全。

更何况星舰停滞需要平坦开阔的空地,再小的星舰也是这个理,没地盘就没得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星舰绝不会停在全发洪水的低地上,那接下来的路就好走多了。

路德维希就这样走走停停,对待猎物像之前一样如法炮制,难吃到连他那条不挑的舌头都难受了。加之水储量告急,他得偏离原路线去找水。

看来他不仅是个饭桶,还是个水桶。

乘着午夜凉风,他嗅见了水汽来源,立刻改变方向,直奔发水地。

他预计考核时间已去过去六十小时有余,而这是第二次午夜、第二次富含水汽的湿润盛行风,说明这颗行星自转一圈所用地球时至少在六十小时以上,十五天折合下来一共自转六圈,出现十二次午夜。也就是说,依靠行星风系寻找水源的机会只有十二次。

路德维希给自己的到达终点用时为八天,机会对半折,但十分充裕。如果他选择去坑人,十五天堪堪够用;然而前面又说过,他是个正人君子。

正所谓老实人,老实人毫无坑人想法可言。

他又一次撑翻过板状树根,脚下飘兮,腾空的脑子却告诉他哪里不对。

这里必须说明,自从离开考场起始点后,他再也没见过那片叶子铁打的红棕乔木林。哪怕偶尔有见,也是孤零零一棵鹤立鸡群,树根虬结而盘,没长出墙高的板状树根。

现下他手下撑着的,是一棵葱绿、正值壮年,且树皮光滑的——总之是常见的植物科碳基生物,巴掌大的树叶软得跟布料似的。

路德维希站定脚限,鞋后跟立刻陷下去半截。他狐疑地回过头,那高大的树根耸如城墙,树皮带着一种新生的光滑,摸起来非常舒服。

如果拿去做家具□□,一定大受欢迎。

他先是冒出这个商人非常的想法,随后立马否决:呸!这树有问题!

迟顿了三天的大脑豁然灵光乍现!

此地白昼长,几乎不降水,即使地下水丰富,你裸露在阳光下暴晒的树根怎么可能光滑如新生!

当考生是傻子吗!

这一节老师没教过:在野外遇到伪装成植物的不明生物该如何判断其危害。

一般行星环境也养不出这等高等生命!

路德维希当机立断——先跑去取水再说,反正他之前取了水树老爷们也没拿他咋地,只要他不主动出手攻击,没长眼睛的糙皮粗汉们估计平时只会装死。

他额角流下一滴汗——不是害怕,是一种背后发凉的心有余悸。一棵几千米高的树是以吨位计算重量的!他刀厉害,人是脆皮!

如此惊恐加持下,他竟还能做到鞋尖沾地不沾泥,匀速闪避横面乔木,功力之深厚足见其老师之优秀。

视野逐渐开阔起来,终于——

脚下一轻,踩空了。

在路德维希错愕的目光中,铺满厚厚叶毯的地面骤然塌陷,以他的脚尖为中心,方圆五米,内不得幸。他整个人直直坠下去,扎成马尾的长发瞬扬而上,只剩他墨蓝的瞳孔震缩。

两秒后,坑见底。

路德维希同志是人不是猫,没有半空急转四肢着地的特殊技能。好在挖坑人略有良心,坑不深,五米左右,还有一层约三十厘米厚的树叶垫身体下面,摔不出个所以然来。时间太短,他能想到的只有摊开身体受力面积后脑内着地和屁股着地都很危险,所以果断选择面朝下……姿势很奇特,建议诸位坠坑人士不要学习。

他瞬间抽刀横贴右臂,费力把身体挪了个角度,让祖传的无铭长刀替他挨了坠地之痛。

好在是珀稀银做的,不怕他这点鸽子轻的体重。

嘭的巨响,路德维希成功趴地着陆。他脑袋一团乱麻,分不清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右臂贴着刀身,也是皮肉痛麻,一时失去知觉,半天使不上劲。

他极低地呻吟一声,左手撑地起身。手下仍是那柔软宽大的树叶,触感非常,揉捏不出声,十分奇怪。

眩晕之下,他再度指挥左手按过右臂肌肉。幸好,没骨折,应该也没骨裂。

他粗喘着气,翻身坐下,把刀放在身旁,恢复体力。有埋伏,失算了。

他狠狠咒骂着挖坑人,两层楼高摔不死人,摔残却不成问题。此等手段实离方毒险恶,为军校同辈所不耻。

没等他喘匀几口气,余光一瞥,掠过树叶堆积的一个大致人形,大怒。挖坑就算了,人还潜伏在坑底饲机刺敌,要不要脸啊!

尚且能动的左手闪握刀柄,锋刀朝前接,疾加离弦之箭,铮铮撕裂气流。以极为猛烈之势禀扶着路德维希那一瞬的暴怒割裂空间。嘭!

雪亮的刀刃被一层无形屏障陷住刃尖,立刻被弹开。

近身防护罩!

路德维命左手攥拳,狠捶叶毯。

被刀风卷起的大片树叶丝滑切分,轻飘飘打着旋儿震落,冲开被埋之人隐约的面部轮廓。大约所有人都会熟悉,那双碧绿眼瞳与淡金短发。

圣格勒独此一家,绝无错认可能。

奥塔涅夫·哈格斯·根契林。

路德维希刚涨势到半的怒焰,啪的灭了。

完啦。

大皇子阁下还算镇定,倒不是他有多大度,面对飞来横刃仍对对手笑脸相迎,而是他腰间横贯过一条成人腿粗的深褐树根。树根两端都死死扎进坑壁里,皮糙肉厚,大皇子不知拿什么破刀磨了半天也才割开树皮,木屑飞散,飘到他高挺如古希腊雕塑的鼻梁上。

路德维希瞎是瞎,可该死的看清了。

他没有为大皇子阁下超脱凡俗的英俊所折服,低下头只是为了掩饰尴尬到无地自容的表情。

我刚才朝我国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抛了把飞刀。

算不算刺杀未遂?

奥塔涅夫刚看清面前的不速之客,也是尬到大脑一片空白。

首先,在今天之前,他一直以为考进圣格勒的米索先生是个戴眼镜的呆子。

路德维希戴眼镜的样子是真的呆啊!他本来脸上就没表情,还戴副尽显没情商的黑框眼镜,一眼望去这货居然还用水色发圈扎头发,那不是呆子是什么!

其次,就在刚才。他第一次见到了摘下眼镜的路德维常,眼珠虽无神,但杀气十足。

最后,那掷向他的一刀虽然没捅穿他的心脏或脑袋,但轻而易举割开了缚住他腰身的树根。

就凭那只清瘦修长、肤色惨白的左手。

左手。

——好家伙。

恭喜两位男宾正式相遇(啪啪啪掌声起)

我姐问我,奥塔涅夫看见路德维希扎头发不会觉得他性感吗?

我说姐啊,这俩这个时候还是直男啊,直男性感个爹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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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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