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琼琚

我是不讨厌狗的。上小学时,姨奶家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学了我总喜欢跑他们家撸一会儿,以至于忘了回家吃饭和写作业,非得爷爷或奶奶上门来催不可。

姨奶见我爱狗,也曾说送我一只,我因家中实在连人吃的饭菜都很节省,多数时候都是吃的碎玉米蒸的饭,或是面疙瘩汤和粗面馒头混着吃。

一年有三季去山里割草喂鸡鸭,偶尔还会择些认识的野菜——如灰灰菜、荠菜、马齿苋等,纯粹的吃米那是极奢侈的,只能拒绝说不会养怕养不活。

那年头,青黄不接没菜吃的时候,跟奶奶半夜里打着手电筒上山去捡蘑菇卖钱是常有的事——还得是逢上下雨的时节,若是不下雨,那就只能把家里的余粮,譬如鸡鸭生的蛋,或者晒干剥好的黄豆豌豆粒儿拿到街上去卖了换钱买玉米、土豆之类更便宜又管饱的杂粮。

卖东西也必须得起大早去流动市集,走大约三十里的路,路上必会揣上前晚上抄写的书本上必背的诗词,边走边背,不能肆意歇脚,因为去得晚了是没地方可以摆摊的。便是有,东西也很难卖出去。

为了筹钱买米买菜,有时候等到天黑了也不见有人过来问过来买,心急了就会找个纸皮写个价格,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掉,换吃的以解燃眉之急……

饶是如此,我仍会偷偷瞒着爷奶,把自己吃的饭菜拿去喂姨奶家的狗。

我总觉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我好。

然而终于那条大黄狗还是死了,听说是偷了村里某户人家腌的腊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后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没几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别人,又心疼养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还得倒贴那家主人上百块钱,于是请了我堂叔帮忙烧热水褪了毛,将那条狗剁成大块给煮吃了,完了还端了一碗给我爷爷奶奶……

在那个饥寒交困的年代,做这样的事再正常不过。

我仍然是爱狗的,不过让我养狗,却实在是接受不了。即便我有钱,也是不愿意养的。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寿命短,人的寿命长,一旦我养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头,就好像从我身体里掏出了一缕魂一样,未来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难过好几天。

然而就在昨天,轶去火车站接某位久别重逢的朋友返校途中捡了三只乳狗回来,我就忽然得了“厌狗症”了,看着那狗娃子绕着我转悠,攀着我的腿脚边缘舔舐,我没来由地心情郁烦,想跺脚把它们都赶走,关到门外去。

倘若直接和轶说,只怕他会不同意。于是我从轶的书桌上取了一张只能竖着写的信纸。挖耳挠腮写了这么一封信给他,原文如下:

“爱妻惠鉴:吾喜清净,厌狗如仇,盼轶卿走送之。跪谢。琼琚谨白。”

轶本名顾轶,原是有望成为我的大学导师的,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我毅然选择了复读……如今我二人处在一个屋檐共同生活了三年,已然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原先他让我叫他“哥”,我恐他妹妹心里不平衡没有答应,后来,我在网上交了个写玄幻小说的笔友,本打算像旧时代那样书信往来互通款曲诉衷肠来着,轶怕我上当受骗,说若我非要写信,寄快递是不现实的,来来回回折腾的是我,况是寄到外省去的,薄薄一封书信极容易丢失,不如不寄的好,还省得等候。

我强烈抗议轶的说辞,觉得他是心疼邮费,轶委婉地提议说当今这个社会与陌生人打交道,需要的是双方长时间的契合,如若某天对方突然不回信了,我难免会多想乃至于情绪低落,倒不如直接写给他来得方便,他忙里偷空回我就是了。

我觉得在理,不仅省了等候的时间,还省了快递费。于是与他商议书信往来时怎么称呼他。

他说:“叫我轶就行了。”

我用生硬的尚不熟练的手语问他:那我呢,你怎么称呼我?

他低头沉思片刻,说:“古人二十加冠取字,我给你随便取个字吧,就叫琼琚。往后有什么事不方便当面说明,你就在信里写,写完了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三天内必定回你。”

去年八月暑假期间,我堂叔的大女儿喜生贵子,在婆家——马鞍市办满月酒请客,适逢邓韬和林彧君回惠城度假,接我去他家玩,顺带捎上我一起去吃酒。

我盛情难却,同意了,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轶担心我去“别人家”会有诸多不便,一再嘱咐邓韬要好好照顾我。

五日后,邓韬将我平安送回医科大教职工宿舍,当天,我收到了轶写与我的第一封书信,内容如下:

“琼琚亲览:

初三:我君前日所购苦荞茶三袋已抵,取一包试品,麦香四溢,甚喜,复购三袋。

初四:夜半微有震感,经官方测定4级,浅眠至天明。尽日观书,左右清宁,忧心潭潭,吻君安。

初五:三日未接君来信,深以为念,未敢致电打搅,吻君安。

初六:与友人永龄、徒弟思娴、小妹笑笑结伴游太平古街。遇商人贩多肉,纤小可爱,绿意浓肥如莲座,为消遣计,购九株而返,盼君早归,吻君万千。

初七:《凤栖梧·与君书》远道绵绵风和煦,去留随意,别后归无计。梦里思君尤不见,声声吹断马鞍里。年年谁人过七夕,一朝两地,相顾多言聚。从前偏爱晴时雨,今日始觉愁难寄。

——七月初七灯下书,家眷轶”

我看完后大跌眼镜,古时家眷通常代指妻子儿女,有时也专指妻子。按轶信里的意思,分明是写给“恋人”的。

我心怀怔忡地拿着信找轶,问他这信究竟是不是他写的,还是请人代笔的。

他回说是他自己写的,反问我:“书信往来本就是图个有趣,你假扮丈夫,我假扮妻子。在这样的特定人设模式下,你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吗?”

我叹息绝倒,比了个手语:你可真聪明!

轶笑而不语。

然而……三天了,已经过了三天了!我写的那封撵狗的书信还没有回音。那三只狗娃还在家里到处乱转,咬我的袜子和鞋子,爬到我的轮椅上面睡觉,时不时还钻进我的被子取暖!

啊啊啊,我要疯了!

我沉着脸,从枕头底下翻出用来写字沟通的笔记本,撕下一页纸写了一行字,摇着轮椅过去,“啪”地拍在轶的书桌子,然后双手环抱,死死地瞪着他。

轶似乎正在赶论文,皱眉扫了一眼,点了点头,说了一句“我知道了”,继续敲键盘查资料码字。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继续与狗“同床共枕”,并时刻被狗包围,追逐,舔舐。

转一下轮椅开一下门都担心那狗会被我压到卡到,而轶似乎很喜欢那三只狗娃子,还给它们买了一床新毛毯,喝水吃饭的盆子,以及磨牙棒、宠物泡澡用的沐浴露……弄得本就不宽敞的寝舍变得更狭窄。

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无视”,当天晚上轶准备抱我去洗澡之时,我没搭理他,摇着轮椅来到书桌旁,将桌底下用来装书信的盒子打开,取出里面的信,当着他的面稀里哗啦全撕了,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轶来不及阻止,脸色骤变,瞅着我怒吼:“你神经啊!闲着没事撕它干嘛呢?”

我被吼懵了,禁不住鼻子一酸,连忙摇着轮椅转过身去拉门,因为门关得很紧,把手也装得有点高,我用了很大的劲才拉开。

轶在身后喊我,我装没见。

但我的手速终究比不过他的脚步,他很快就追上了我,抓着我右边的扶手,弯腰看着我,温言软语地向我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想吼你的,我才是神经病,我才是。你别生气,改天,改天我一定把它们送走。”

我看了看灰蒙蒙的即将落幕的天色,气呼呼地望着他,用手点了点他胸口的位置,表示:今晚,你必须送走它们。

他看着我,像是很难抉择似的,说:“那三只狗本来就是被别人抛弃的,我捡它们回来,又把它们抛弃,天气这么冷,它们会被冻死的。你不觉得很可怜吗?”

我冷笑,用手语告诉他:它们有人可怜,那我呢?你让它们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由着它们在我身上拉尿,就差没骑在我头上拉屎了,是把我当什么呢,我也是狗吗?

轶愁眉不展,望着我说:“我这不是马上就给你洗澡吗?外面冷,咱们回去说好不好?”

我红着眼,抹了一把眼角的湿热,倔强地扭开脸不理他。

轶发觉我是真的生气了,连忙蹲下身来安慰我,说是以后再不会让狗上床了。

他不打算把狗送走,我也不打算跟狗同屋,双方各不相让。

最后轶的耐心磨没了,角度刁钻地将火气引到我撕他收藏的书信的事情上来了,责备我不该乱拿他的东西。

我气急,用手语说:那些信本来就是我写的,我想撕就撕。

他咄咄逼人地道:“已经写给我了,就是我的,你凭什么给我撕了?”

我很反感他为这事生气吼我,当即打手势告诉他:要么把送我走,要么把送狗走。

轶拍着胸口保证:“十天,你再给我十天,我帮它们找到愿意养它们的主人后,我就送它们走。”

我:可以,我去外面找地方住,等你送走它们我再回来。

轶拦在我身前,迟迟做不出决定,我愤恨地推开他的手,摇着车轮“走开了”。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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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琼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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