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时分。
何书贤拖着一副疲惫的身躯来到杜燕家里,她站在她家门前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叹气。她觉得好心累,为什么她的歌没有人听啊啊啊啊!!!
“难道是因为我不够专业吗?”何书贤在门口站着,自言自语道。
她在学习乐器的时候有简单学过初步的知识面,其实按理来说,她比起没去学过这些东西的人是会懂一些音乐的。
不说是行内OG(元老级人物)这种空话,但也算是冉冉升起的新秀。可是为什么呢?她感觉自己的音乐事业停滞不前。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舅父何忠不太爱听歌,但他不是觉得自己制作的歌曲还可以吗?那应该也不是很不行吧,为什么没有人爱听呢?
如果说是何书贤本身的歌喉音色不好听导致,那她去驻唱的时候,唱别人的歌还有听众夸赞她唱歌真不错,那他们也没有必要去捧自己这个陌生人?应该是真心实意的吧。赞美她,她又不会给他们钱。
综上所述,何书贤只想问一个问题,为何她的歌曲只能打苍蝇???
Why,why,why?她又问,她再问,她天天问。
无心应付杜燕这个长辈,何书贤随便敲了几下门。甭管杜燕开不开,不开就算了,她等不到她开门,便有充足理由可以就地开溜,何乐而不为呢?反正她也不想和他们周旋。
经过何书贤这极其敷衍的一通敲门声后,过了约莫几分钟,有人给她开门。何书贤都不想来杜燕家,她本身就一堆烦心事,自己还得拄着拐杖,你说她容不容易?
开门的人不止是杜燕,适逢古鹰也在这里。
他看到何书贤杵着拐杖靠门倚立。面色懒懒淡淡的,眼皮无精打采地垂下,头发凌乱披在肩上像胡乱生长的墨色海藻。身上穿着一条吊带冰丝睡裙,肩头露出透明的内衣肩带,看起来毫无顾忌、不拘小节,有一种野蛮生长的生命力。
世俗审美观念中,何书贤的皮相不够精致不够完美,骨相却是生得极好,五官立体度高,额骨饱满,单凭鼻梁已然勾勒出不俗的弧度。
这样姿容的女人,往往很难在容颜上真正逝去,因为她们年轻时和苍老时的样子不会差太多。简单来说,就是年轻时候就显得蛮成熟的。
实话实说,古鹰的确要承认是自己审美观狭窄,他更偏向于喜欢脸型小巧圆润,气质甜美的女性。
何书贤的气场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强的,她这个人个性是说一不二的,真正决定去做的情况下,就是九头牛拉不回来。
说起何书贤的外形不是很差,这身高,这样貌,有点类似那种走国际道路的超模的风格,她其实是挺符合当代高级感观念的新兴女性。
他们之所以告吹,只是因为个人审美差异罢了。
“书贤,你来了!远道而来,有失远迎。”杜燕这个人是惯会开玩笑的,她把何书贤拉进里屋,看着她顶着两个黑眼圈,抓着她的手忙问她这是没睡觉吗?
“书贤,你这个样子不太健康,天天不睡觉呢。要不得的嘞!我得替你舅舅说说你,真的是坏习惯,要改掉的,你甭说什么几千几百的护肤品,都是白搭,你得把这个生活规律给调整过来才是真道理。”
“我没有不睡觉,杜阿姨,我只是睡得不够。”
何书贤说着忍不住又打一个大哈欠,她没有化妆,也没有穿很正式的衣服,居然只是穿着一条睡裙就来别人家做客。很明显,何书贤这是想着和古鹰全无可能,索性不想装淑女风范了。
“你冷不冷?”
杜燕看见何书贤穿成这样样子来,好像在自己家似的,她也不怪她,她可能来得太着急,懒得梳洗打扮。这样也好,大家自自然然的,不要整这么多虚伪的表面功夫。
“不冷,就是累。”何书贤被杜燕双手扶着坐到沙发上,她懒洋洋的样子,古鹰全程没吭声,蓦然把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递给何书贤。
“什么?”何书贤没看到古鹰的动作,她还以为是杜燕给自己到了一杯水。“阿姨你不用这么客气,我不口渴。”
“书贤,不是我呀。是古鹰给你装的水,你这孩子傻了吧?”
何书贤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举止有多么S&&B,她略带拘束地一笑而过。
她无意间看到古鹰手臂上的肌肉线条,他的肤色有些幽深,自己却是白肤色,这样两相对比,显得黑白分明。
何书贤心里骂自己道,她是性缘脑大爆发了是不是?!居然会想着她是牛奶,古鹰是巧克力,他们在一起就是口味浓烈的牛奶巧克力。
对不起,她有病。
这么多年她没有男朋友,神志不清而已,没逝的。
等会回家吃点中药调理一下就好了,治理一下她的老毛病。
古鹰的眼神不自觉地往上抬,他不觉意观察到何书贤接过热水的手居然在发颤,她的手腕太过细瘦纤弱,仿佛如同一根快要折断的柳枝。
也对,像何书贤这种饮食不规律,吃得少干得多的人来说,能出落得珠圆玉润吗?
显然不可能。
“杜阿姨,你快点说叫我们来做什么吧,别卖关子了。我看古先生应该事务繁忙,他每天这么多工作,我们还是不要浪费他的宝贵时间吧。”
何书贤拿古鹰做挡箭牌,其实是她自己想走。
因为,她真的觉得这个场景非常非常非常的稀奇古怪。一对相亲失败的男女,还有这场相亲局的组建人之一,也可以称之为是红娘。
这三个人搁这儿干什么呢?说群口相声吗?
“我最近没工作。”古鹰忽然出声解释道。
何书贤飞快地望他一眼,心里想给他一拳头。古鹰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诚实?我们俩不都吹了吗?还聊什么聊,真以为在演电视剧,失恋分手后能做朋友?
她就一搞音乐的,又不是来演戏。
“书贤,好不容易都来了,急什么嘛?瞧瞧你这样慌忙,不如先开个嗓热热场子。听你舅舅说,你这孩子老喜欢唱歌,是不是啊?刚好古鹰也会弹吉他,你就可以和他一起配合,给杜阿姨听听看你的唱歌好不好?”
“啊?????”
何书贤懵圈中,唱歌?她拄拐杖,穿睡裙,趿拉人字拖,在杜燕家的客厅当即即兴献唱?什么意思,她不懂,真的不懂这是什么操作。
“阿姨可以点什么歌呢?你们俩都会什么?”杜燕这次就是要当一次月老,她铁了心要撮合何书贤和古鹰两个人,也不管他们俩愿不愿意。
“阿姨,我唱什么都可以。如果我不会,我可以现学,五分钟就够了。”
何书贤这是真话,她有这个能力,她对于歌词和节拍的记忆能力强,如果她喜欢这首歌,一次就不会忘记。
“哇!这么厉害!好妮儿,太好了!阿姨就喜欢你这个聪明的女孩子。”
杜燕的捧场能力一流,她脸不红心不跳地把何书贤夸上了天。在杜燕口中,何书贤仿佛是那个什么天神下凡,好比佛祖座下的灵童降世。
“我看你们要什么歌。”古鹰说着就把吉他拿起来调试音节,他真的带了一把木吉他来杜燕家,何书贤彻底傻呆住。
不是吧?哥你来真的。她心里飘过一串省略号,不知怎么讲。
睡裙歌姬搭配猛男吉他手,这个组合是挺新鲜的。
何书贤硬着头皮唱陶喆的歌《二十二》,好在杜燕也没有说不喜欢。
“春天是她最爱的季节,当微风随意吹乱她的头发,她并不在意身边世界的吵杂。”
何书贤唱起来之后就自在很多,她沉浸其中,忘记了身边的一切事物。
“一场恋爱二十二月后结束。”
古鹰居然能给何书贤伴奏,他拨动着吉他弦,看得出来他也听过陶喆的歌。木吉他比起电子吉他,的确更加适合这首歌,何书贤不知不觉就握着无线话筒唱完了整首歌。
都说了,何书贤最爱随地大小唱,这是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唯一挚爱。
木吉他的音色温暖自然,像是一束火苗般融入她的歌声之中,这首歌比较慢节奏,抒情婉转,娓娓道来。像是在一个清风徐徐的午后向心爱的女孩告白,气氛是轻松自然的。
唱歌的人是何书贤,弹吉他的人是古鹰,在听的人是杜燕。
结合这首歌的用意。莫非,何书贤在向杜燕诉诸表白心意???!!!(bushi)
“好听,真的好听。”杜燕连连拍掌,她这波彩虹屁是吹得一百分,何书贤害羞地笑笑,她迅速地低下头跑回沙发上坐着,脸颊有点儿泛红。
“古鹰,你也评价一下?别恶评书贤哈,要温和一点的。”
杜燕看热闹不嫌事大地把问题的矛头指向古鹰,古鹰点点头竖大拇指,“唱得很好,我喜欢这首歌。”
何书贤默然地别过脸去凝视古鹰的神态,他是一点波澜都没有地表扬自己,一点都不真诚,估计就是为了应付自己的长辈杜燕吧。
何书贤默然地别过脸去凝视古鹰的神态,他是一点波澜都没有地表扬自己,一点都不真诚,估计就是为了应付自己的长辈杜燕吧。
这样一想,何书贤又觉得被人夸也并不痛快。
不是发自真心,说来又有什么用?
她感觉古鹰这个人,真挺伪饰,何书贤逐渐又觉得他没有那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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