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第七十六章

“怎的我们没有那山药薄脆。”萧潼又有些眼馋,这次连声音都提高了一点。

黄录事在桌下踹了他一脚:“吃完了便走,小心寺正惩戒你!”

萧潼一听,赶忙将红烧肉的汤汁倒进了自己碗里,学着鱼香肉丝的吃法,将碗里的半碗饭和着汤汁,一并吃了个干净。

待完吃饭,他又抢着找杜时笙结账。见杜时笙笑眯眯地给自己抹了零头,萧潼在心里响亮地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叫你胡说,看你以后还调侃杜娘子不!

三人与魏修晏打了招呼,迅速地离开了清欢小馆。

宋录事回头,瞧了瞧灯烛下,魏修晏与杜时笙言笑晏晏的模样,只觉心中有些躁动不安。寺正与杜娘子?定是自己想多了,二人身份犹如云泥,自己这微末的官位都没有勇气放下,更何况是寺正?

可是,当他想起那日,寺正在早朝慷慨陈词,给圣人历数五月出生的婴孩惨状,又觉这世上,似乎并无寺正畏惧之事。郎绝无二,芒寒色正,此般人物,杜娘子定也会喜欢吧。

思及此处,他深深叹了口气。

魏修晏吃完了饭,又逗了逗金黄豹,见天色不早,便起身欲走。

谁知,金黄豹却拽着他的袍角不肯松嘴,闹得杜时笙只好斥他:“金黄豹,休得胡闹!”

魏修晏瞧着金黄豹的模样,忽的想起一事,说道,“某竟差点忘了,今日是来送些东西给他的。某从兽医处听说,可以给小狗吃些麦皮和肝脏,某便叫家仆买了些来,今日正巧拿来。”

说完,魏修晏去自己所骑的青骢马上,取下给金黄豹带的鸡肝和麦皮,引得金黄豹围着他转来转去,不停地蹦起,去够鸡肝。

魏郎君竟然,还真的巴巴的来送狗粮?这可真是个称职的铲屎官啊!杜时笙本以为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竟然言出必行了。瞬间,魏郎君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更加英伟高尚了一些。

“魏郎君当真细心,儿代金黄豹谢过郎君。”杜时笙旋起两个小梨涡,浅笑道。

魏修晏见她笑得明媚,如沐春风,也不自觉跟着浮起了笑容:“杜娘子不必说外话。”

外话?嗯,好似昨日江边一叙后,二人确实变得十分……熟稔了。杜时笙脸上,一时爬上了两朵红云,直瞧得魏修晏更是挪不开眼。

拿着沉甸甸的鸡肝和麦皮回厨房,杜时笙对一路蹦蹦跳跳,追赶自己的金黄豹说:“你可仔细吃这狗粮,莫白费了魏郎君一片心意。”

金黄豹听了,扭着圆圆的小屁股,“吱吱”叫了几声,似是应和一般。

见这傻狗还挺知趣,杜时笙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小娘子,咱们也做个鱼香肉丝尝尝吧!”巧环已馋了许久,凑到杜时笙身旁笑嘻嘻道。

杜时笙两手一摊,无奈道:“没有里脊肉了。”

巧环不解:“小娘子,我特地留了咱们晚饭用的,就在厨下放着呢!”

“嗯,方才都给魏郎君用了……”杜时笙云淡风轻地说道。

说完,她就以金黄豹的速度回了厨房,徒留巧环在原地嘟哝着:“魏郎君这吃的有点多啊……”

**

魏修晏从清欢小馆离开之时,日头已经落下了,暮鼓即将响起,街道上人流已是稀少。

他骑在青骢马上,想着今日杜时笙红润的面颊,不由弯唇一笑。

她扬水在胡瓜藤上的模样,与阿蓉真像。

幼时,夏日炎热,阿蓉便拿着水瓢将水扬起,一边扬一边说:“下雨咯!下雨咯!”

那日,她还扬了水,在自己送她的兔子身上,说兔子也热,要井水沐浴方才凉快。结果,那兔子直泻肚了几日,不吃不喝,差一点就归了西,吓得阿蓉哭了好久。

忆起往事,魏修晏面上尽是恬淡。

只可惜,阿耶,阿娘,林阿叔,沈阿婶,还有阿蓉,眷眷往昔,故人难寻。

阿耶自戕之前,曾把七岁的魏修晏叫到书房,叮嘱他一定要记得,无论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要相信。林阿叔的案子,必须要翻。林阿叔是负屈抱怨而死,也是因魏家而死。若是不能给他一家忠烈正名,自己在九泉之下,无颜见魏家列祖列宗,也无颜见林阿叔。

阿耶说这番话之时,魏修晏便已听出阿耶是在交代后事。但他那时只有七岁,改变不了的事情太多,就如,他也没办法让阿娘为了自己,坚持活下去一样……

然而,阿耶仍旧没能为林阿叔翻案。那千字带血的谏书,被先帝轻飘飘地随林家的案宗,一同尘封了。

今上登基后,魏修晏又考取了功名。旁人都道,他是为了扭转魏家的门庭衰微,只有他自己才知,他是为了阿耶和阿娘的遗愿,也是为林家,寻一个公道。

只是这事太过隐秘,他只能靠自己,既不能可寻求宋相公和万阿叔的相助,又不能拉河东公府黎家,一同趟这个浑水。

幸好,这些年里,他暗地里也找到了一些线索和人,北地災戎的祭司和柳士枚,是他现下最大的期望。只要他们能帮助自己,把凌王在外勾结外族,在内结党营私,搅乱朝纲,操纵科举这些事情坐实,他便可将证据呈给今上。

如若今上顾念手足情谊,那便用为林家正名一事交换。如若今上不肯循私护短,那便在查凌王之时,将这事一并掀开。

这几年,魏修晏如苦行僧一般,精心筹谋算计,却怎样也没想到,阿蓉竟然没死!她笑靥如花地于闹市卖朝食,开食肆,纷华不染,只是不再记得自己。

不记得也好,那些血雨腥风的往事,若是想起,对人心,是何等蹉跎啊……

现下,他除了为林家正名,还有了一个新的责任,护着阿蓉,让她如此般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

迎着落日余晖,魏修晏的脸上,眉目疏朗,现出了少见的柔和之色。

不远处,一个俊逸清雅的男子步履匆忙地走来。

“魏郎君。”那男子对他打了个招呼。

“何郎君。”魏修晏对他颔首。

二人都不是善谈的性子,点头问候过之后,便各自朝相反的方向继续前行。

骑马走出几步,魏修晏忍不住回头瞧了瞧何青,只见他手中拿着书籍,步履十分急切,往清欢小馆的方向走去了。

今日,她铺里的小伙计说,往日菜单子都是何青所写。魏修晏听了,心中竟微微有些异样,是他从未体验过的一种,酸酸麻麻的别扭之感。自己练了这许多年的字,如何不能写个菜单子?不仅今日要写,以后还要一直写。

可除了菜单子,他们是怎生熟稔起来的?平日竟走动的那般频繁吗?竟然连小伙计都与何青相熟。魏修晏眉心皱了起来,忽然生出了些莫名的烦躁感,原本还想让她用杜时笙的身份,一直快活地生活下去。

现下,他却又有些想让她找回记忆,想起自己。

这种纠结和烦躁,在他胸中萦绕,挥之不去。导致直到他回到魏府后,也不曾露出一个好脸色来。

长寿见着如此臭脸的阿郎,心下疑惑,阿郎连饭都没吃,就春风得意地出了门去,不是去清欢小馆吃饭了吗?现下,怎的这般满脸不快地回来了?

定是在杜娘子处碰了钉子,阿郎啊,就是与女郎们相处的太少了,哪有送狗粮给女郎的?若不是阿郎长了这一副好面皮,换做别人,怕是被打出来也是有的。

长寿一边牵马去了马厩,一边无奈地摇头。

**

接下来几日,清欢小馆的主打菜肴,又变成了香辣肉丝,鱼香肉丝,可单点,也可做盖浇饭。另外,小馆还临时加了几样山药所制的菜品,其中以山药薄脆最为受欢迎。

还有不少人吃过之后,张罗要带些回去,给家中小儿尝尝。后来,由于打包之人太多,杜时笙便做了朝食摊子的那种油纸袋子装了,让客人拿回家。

一时间,街头巷尾有不少手持油纸袋子,边走边“咔嚓咔嚓”吃着薄脆的人,引得所经之人又是好奇又是想吃。

清欢小馆,便因此又火了一把。

杜时笙索性,在铺子门口摆了一张大桌子,密密麻麻摆好装了袋子的山药薄脆,吩咐了阿泰在桌旁售卖。待每日晚上核对账本子之时,杜时笙都会翘着二郎腿,对着账面的营收美滋滋地欣赏半天。谁叫古人没有薯片呢!

一连十数日,杜时笙和巧环两人,忙个马不停蹄,还要将孙阿婆一同叫来帮忙,每日身上皆是炸山药的味道。

“不成了,不成了,这个月都不想再吃薄脆了!”一日晚上,杜时笙沐浴之后,躺在床上叹气道。

“小娘子,咱们明日添些清淡的菜色吧!”巧环贪嘴,这些时日山药薄脆吃多了,有些消化不良。

杜时笙用手指点着下巴想着,何种清淡的菜最能解腻消暑呢?

忽的想起坊中一户门前的牡丹正开的灿然,不如做点花食来吃。

吃花,是自古便有的雅趣,屈原和陶潜便有吃菊的癖好。魏晋之时,以百花作为五石散的药引,更是在民间风靡。唐宋之后,吃花的习俗,无论是从花的种类还是做法上,都比之从前更加丰富。

“咱们做花食吧!”杜时笙对巧环说。

“小娘子好主意!我在王府之时,吃过一回御赐的牡丹饼和桃花粥,又甜又香。”巧环想起牡丹饼的滋味,舔了舔嘴唇。

有一年,郡主听说宋相公家的十一娘影影绰绰的议亲,被皇后赐婚截了胡,高兴得赏了不少好东西给府内下人。

杜时笙听了此事,摇头叹道:“难怪魏郎君瞧不上华岚郡主,她这脾性,忒也狭隘善妒了。若是当真嫁给了魏郎君,怕是要日日争风吃醋,闹得府中不宁了。”

巧环却道:“小娘子说错了,宋十一娘并不是与魏郎君议亲。”

“那是与谁?”杜时笙好奇地问道。

吃花是自古以来的传统,感觉就跟吃蔬菜差不多,毕竟都是植物。唐朝以前,就有已经有吃梅花、菊花等的传统,比如陶渊明就爱菊花,也爱吃菊花,还迷信吃菊花能延年益寿:“酒能祛百虑,菊为制颓龄”——《九日闲居·并序》。

两汉时期,菊花,兰花,芍药之类的花入酒比较风靡。后来,唐宋之时,吃花的风气就更加火爆了,唐朝时就有了“玫瑰花酱”了,但是是热食,本文设定有玫瑰花酱前。宋朝的时候,吃花已经成为名媛们追捧的潮流了,大家都认为吃了花便能有“花容体香”。

总感觉人类对于美食,其实是殊途同归的,能吃的都会吃,即便是做法不同,最终都会被开发出来。欧洲人也吃花,超市里的鼠尾草,迷迭香这些香料,感觉是日常家居必备。我原来买过,乱放一气在烤牛排里,吃不出到底是个啥味道,总之,吃过就是了,哈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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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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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长有,娘子不常有
连载中小蚂蚁九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