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娇羞妹妹

谢喻在客房中躺了大半个月,郎中尽心竭力,伺候的下人也是无微不至。

他自己都能感觉出自己的身体一日日好起来,竟是有些积年的旧伤,都隐隐有康复的希望。

这一日,他拄着根拐杖在院中慢慢行走,没走几步,察觉到有人看他。这一抬头,便看到倚着墙一脸笑意的魏陶姜。

“魏姑娘,”谢喻展颜,“今日不忙吗?”

他在这清泉昏迷加上养伤的时间都快一个月了,见到魏陶姜的次数屈指可数。

伺候他的丫鬟倒是很爱跟别人聊起自家的大小姐,不等谢喻发问,就像倒豆子一般,将自家小姐的英勇事迹讲得慷慨激昂。

如今的谢喻对魏陶姜倒是真的有几分好奇,好奇之余却也隐隐有些忌惮,他不知自己的身份还能瞒住多久。

魏陶姜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秦公子瞧着是好多了,估计再有两日,这拐杖也能扔了。”

提起这拐杖,谢喻眉间就有些无奈。

他的身份不好直接暴露,便化名秦庭,称自己是商队的领队,经过驮县时被响马盯上了,不但货物被抢得精光,商队中的人也死了大半,自己是侥幸才能逃脱。

也不知道魏陶姜有没有信他的这番说辞,不过隔了一日,她就不知从哪儿整来这样一个镶宝嵌玉的拐杖。

“秦公子既然是商队的领队,想来平日里不缺黄白之物。也不知你之前过得是什么富贵日子,虽说清泉偏僻,也不能委屈了你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喏,这拐杖拿着,便算是我代替清泉官民略尽地主之谊吧。”

谢喻接到拐杖的时候有点发懵,饶是二十多年间经历诸多大风大浪,也受过不少金钱名利的诱惑。

可富贵得如此……具有暴发气质的拐杖,他还是第一次见。

拿人手短,这个道理谢喻还是明白的,自然是要推辞一番。

“无功不受禄。何况魏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此恩已是毕生难报,万不敢再受姑娘其他恩惠了。”

可是魏陶姜却狡黠地眨了眨眼:“无妨无妨,秦公子不必放在心上。若是他日要想报恩,你能给予我之物,自是比这拐杖富贵万分。如此算来,我不亏本。”

竟是把他当作一笔隐形投资了吗?

谢喻失笑,却又玩心忽起,故意做出一副落寞的样子:“如今我人财两失,东山再起之日遥遥无期。秦某还不知此生是否有机会报恩,魏姑娘还是莫要再为我费心的好,请将这拐杖收回去吧。”

魏陶姜却是不肯伸手来接,反倒是十分大气地挥挥手:“无妨,那便当作是我资助秦公子东山再起的本金吧。我也算是阅人无数,你秦公子绝非池中之物,我信你。”

听着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在自己面前老气横秋地说什么“阅人无数”,谢喻心中觉得好笑。

可是好笑之余,竟又生出些罕见的迷茫与触动。

这小姑娘,到底是无知者无畏,还是在这故意套他的话?

不过魏陶姜似乎也只是这么一说,送出拐杖后,又是七八天没了踪影,似乎一点也不好奇他的身份是真是假。

今日好不容易再见到魏陶姜,谢喻心想不妨趁机试探一番。

可是没等他开口,小院外便传来一个软糯糯的声音:“姐姐,我能进来吗?”

魏陶姜一听这声音,眉眼就先柔和了几分:“进来吧,阮娘。”

谢喻随着她的视线看去,就见到一位身形娇小的粉衣女子迈着小碎步进来。那眉眼看着倒和魏陶姜有着三份相似,只是少了几分大气和从容,多了些娇怯腼腆的滋味。

少女站在魏陶姜身后,匆匆打量了谢喻一眼,就赶紧低下头去。

“姐姐,你让我照看的那位小姐,如今身体已好了许多。她说是要赶着南下去寻亲戚,已辞行了好几次,我实在……实在拖不住了。”

魏陶姜看着她有些不安的模样,活像是自己犯了什么大错。

“阮娘真棒,帮姐姐拖住了这许多日。如今不用管了,姐姐去处理就好。”

少女耳尖微微泛红。

魏陶姜回身向谢喻介绍:“秦公子,这位是我妹妹,魏阮娘。”

谢喻礼貌微笑:“二小姐好。”

魏阮娘却似有些受惊一般,向着魏陶姜身后又躲了躲:“姐姐,我……我在院外等你。”

看着她落荒而逃的背影,谢喻有些吃惊。

他不由自主地低头打量了自己一番,衣衫工整,并没什么不妥之处啊。

难道是自己长得太凶了?

看着谢喻似乎有些怀疑人生的模样,魏陶姜失笑:“秦公子不必介怀,我妹妹便是如此,自小怕生,平日里都不肯出门的。”

谢喻恍然大悟,旋即又觉得奇怪,姐妹二人,受着一样的教养长大,怎的会性格差距如此之大?

不过如此一来,谢喻倒是没有再试探的机会了。

魏陶姜同他礼貌道别,带着魏阮娘离去。

而谢喻则是看着天边渐渐西下的日头,心中暗暗计算。

按照世昌的脚程,也该到大营了。若是他们骑快马而来,最迟明日清晨,就该到清泉了。

看来这魏家,他是住不了多久了……

而另一头,魏陶姜随魏阮娘到了东侧院,见到了当日那位体虚的小娘子。

多日疗养,这位小娘子苍白的面色倒是红润了不少。

她一看到魏陶姜,眼睛便亮了:“你来啦!”

至于如何称呼魏陶姜,她却有些为难。如今这府上有着两位魏姑娘,一位当日将她捡了回来,另一位又悉心照料了她这许多日。

魏陶姜却似是能猜出她的心思,微微一笑:“我叫魏陶姜,你若是不介意,便称呼我一声阿姜吧。”

小娘子眉眼弯弯:“好,阿姜。我姓潘,家里人都唤我婵儿。”

魏陶姜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清泉及周边各县上,都没有姓潘的人家。

她面色不变,柔声唤了句“婵儿”。

“多谢阿姜这段时日照顾我,我如今身子已大好了。父亲让我南下去青云寻姑母,我却耽搁了这许久,怕是再不能多加逗留了。”

青云城,是如今舆国的都城,距离清泉又何止千里之遥。

魏陶姜也不再多加追问,只是担忧:“你一个人南下吗?这里到青云远得很,路上赶马车加换水路,没有两个月是到不了的。眼瞅着要入冬了,只怕是你的喘症沾染不得寒气。”

潘婵也有些为难,想了想还是勉强笑道:“我也知其中艰难,可是家里派的护卫在路上或死或逃,我一路打听过来,又被人骗着走错了方向。再耽搁下去,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青云,不管如何,我还是冒险试试吧。”

魏陶姜沉吟片刻,试探道:“那不如雇几个得力的,护送你去青云?”

潘婵不好意思地低头:“我如今囊中羞涩,自己能不能撑得到青云还两说,哪里雇得起旁人呢?”

魏陶姜不甚在意:“那有什么?你好歹经过清泉一场,赠与你些盘缠是应当的。便包在我身上吧,你且等我几日,我安排好一切便来告知你。”

潘婵愣了愣,旋即上前紧紧抓住她的手:“阿姜,我,我……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才好。我们俩素昧平生,你却这样待我……”

话到最后,竟然哽咽得说不下去。

魏陶姜摇摇手:“害,这有什么?谁还没有个出门在外、需要旁人搭把手的时候?你放心便是,在这儿安心再住两日吧。”

安抚好了潘婵,魏陶姜这才带着魏阮娘回主院,魏寒塘和李姨娘已经等着她们了。

“大姑娘,二姑娘,快坐下用晚饭吧,再过会儿菜都该凉了。”

李姨娘姿色并不算十分出众,但是胜在气质温柔如水。即便魏阮娘是她所出,这么多年又是一直养在她身边,她却一直恭恭敬敬叫着“二姑娘”,绝不肯做出半点坏规矩的事儿来。

魏陶姜也很喜欢她,倒不全因为她温和谦卑,主要是李姨娘厨艺绝佳,魏家老少三人都被她喂得白里透红、油光水滑。

今日的晚膳是一盘素萝卜丸子、一道蒸咸菜,还有一锅冒着热气的羊杂汤、并一盆淋着辣椒油的刀削面。

一看那奶白色的羊杂汤,闻了闻飘荡在空气中的肉香味,魏陶姜就不受控制地咽口水。

李姨娘便是有这个本事,总能用不怎么昂贵的食材,做出令人食指大动的美食。

魏陶姜迫不及待地落座,等着魏寒塘动了第一筷子,便赶紧乘了小半碗羊杂汤。

一入口,那醇厚咸香的羊汤便马上霸道地滚腹而入,没有一丁点的膻味,只带着微微的辛辣与油脂的香气,顺着食道一路而下,带着周身都暖和起来。

魏陶姜即便赞美过无数次,还是忍不住真诚道:“姨娘,每天能吃到您做的菜,真的是最大的福气。”

李姨娘笑得眉眼舒展,还是谦恭道:“是大姑娘不嫌弃。大姑娘喜欢,我便给姑娘做一辈子。”

魏家的饭桌上通常是“食不言”,倒不是他们有多注重规矩,全然是因为吃得停不下来,实在舍不得拿这张嘴去做别的事情。

一刻钟后,饭足汤饱,饭桌上的盘子和汤盆都已经空空如也。

魏寒塘慢条斯理地漱了漱口,这才抚着肚子问魏陶姜:“西侧院的那位客人身体可好些了?”

魏陶姜打了个饱嗝:“瞅着是大好了,估计没几日就该走了。”

魏寒塘想了想,犹疑道:“他到底是什么人?我看着他像是有些功夫在身上的,真是商队的领队吗?”

商队的领队会些功夫倒也没什么稀奇,可是谢喻受的伤太重,加上郎中诊治后曾直言,他身上很有些积年的旧伤,倒像是经常与人拼命似的。

难不成这谢喻这样倒霉,每次带领商队都能碰上劫匪?

那倒也该说他好运,每次都能死里逃生。

魏陶姜似笑非笑:“父亲信他的鬼话呢!商人无利不起早的,我给他那拐杖可是问族里的三叔祖借的,据说价值连城。他见到时眼中却只有吃惊,没有半点贪色。这是什么商人?视金钱如粪土的商人?”

魏寒塘一听这话,脸色倒也凝重些许:“那他会是谁呢?怎么会被喜匪追杀到清泉来?”

魏陶姜托着腮,侧头看了看自家高大的围墙:“是啊,他到底是谁呢?算算日子,无论是寻仇的还是寻亲的,也该找到咱们家了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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