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英雄当救美

“格老子的,敢耍我!”

耳听怒再也不信他的半句鬼话,提刀便冲了过去。

程不渔沉下声音,对身后白衣女子道:“他背朝着你,你便敲他脑袋。”

白衣女子伸手欲拦,他却已经双手攥拳,脚下发力一蹬,一跃窜出三丈高,身形一闪,便已经与耳听怒打在一处。

白衣女子仔细观察着他二人的来回过招,程不渔看似只用了些拳脚,可每一招式都拿捏得极为精准。

近身肉搏与手持武器相较量本就处于劣势,可程不渔却自刀光之中闪转腾挪,灵活穿梭,宛如一条狡黠的游鱼。每闪避一招,便落下一拳,拳无虚出,都结结实实打在了耳听怒的胸腹之上。

丐帮一拳原本就是极痛的,更何况程不渔这小子还曾一不小心打掉过大帮主叶远山的一颗牙。加之他还戴着天下至坚的玄铁指虎,这一拳又一拳下去,耳听怒脸上的青筋愈发凸起,起初只是吃痛闷哼,而如今却发出了一阵阵不情愿又忍耐不住的吼叫。

耳听怒的功夫原算得上是高手,但这从未见过的钻空子打法。程不渔这打法又流氓又丝滑,让他一时间竟然手脑不一,连连挨了几拳,措手不及。

而程不渔却也不是个没脑子的憨货。他知道自己不过是借着先落一招、出其不意的优势,在这刚刚交手的时候占了上风,恐怕再过一会儿,等耳听怒看穿了自己的路数,挨打的就是他程不渔了。

非得速战速决不可!

却见他那指虎之上突然现出短刃倒刺来,锋利无比。那些个短刃倒刺银光一闪,耳听怒又是心下一惊,急忙旋身躲避。程不渔就这般虚晃一招,而耳听怒急于闪躲,已将自己的背部全然暴露于白衣女子面前。

突然,耳听怒眼前一阵白雾迷蒙,紧接着,眼睛只觉砂石摩挲,又如火灼,剧烈疼痛起来。

原来程不渔方才那短刃倒刺诱敌是假,而这硝石粉末暗算偷袭是真。

还未等耳听怒惨叫出口,身后那白衣女子已从腰间提起一杆银闪闪如笛子般长短的棍儿来,自手上一旋,银光一闪,径直从他头顶劈落。

“咚”地一声,耳听怒只觉得脑壳一痛,浑身一麻,整个人瞬间僵直得像个桅杆,没出半点儿动静,便仰面倒下,人事不省。

程不渔长舒一口气。还好这人是个呆子莽夫,否则还真不知道要如何解决掉他。

白衣女子浑身紧绷的弦终于松懈。缓缓垂下手臂。她竟踉跄了两步,膝间一软,撑着棍儿,跪倒在地。

“哎!你没事吧?!”程不渔忙跑过去,拉起她的手腕,二话不说便撸起她的袖子,将手指搭上了她的脉搏。

“还好还好,没受内伤。”他心中的忧虑消掉了大半,“你可觉得哪里不舒服么?”

白衣女子急忙抽回了手,摇了摇头。

程不渔眨着眼睛,奇道:“你怎不说话?莫不是个哑巴?”

白衣女子瞥了他一眼,眼中流露出几分无奈。她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想要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又轻轻咳了起来。

程不渔叹道:“你都这般样子了,还是别一个人走了吧!待会儿这厮醒了,又要跟老鹰捉兔子似的,将你捉了去,到时候你可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他又想了想,嘟囔道,“也对,你本来也不会说话。”

白衣女子攥紧了拳头,心中暗想,这人话怎这么多。

程不渔却并不打算放过她。他追上前去,笑嘻嘻道:“不如我送你出城吧!如若你走不了太远,这里离丐帮很近,便随我回丐帮去,养好伤再走!”

白衣女子只愣愣瞪着他。这番好意,热情似火,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还没等她想好,程不渔又拍着胸脯,一脸自豪道:“我叫程不渔!是丐帮少主叶舟的徒弟,云水盟盟主楚天阔的义弟!你放心好了,跟着我,定然没人再敢招惹你。”

原来这小子后台竟这般硬,难怪刚刚口气那么大。

丐帮乃天下第一大帮,而这第一大帮的少主,但凡是个江湖人,甭管老少,都要敬他七八分。

云水盟则更不必说,乃北辽江湖正道结盟,维护江湖正义的组织,受朝廷庇护,那些如雷贯耳的门派如武当、少林、真武门、丐帮、苍祁剑派等,皆在云水盟麾下。

而三年前,云水盟替朝廷击退了渗透北辽江湖的东瀛组织“赤竹”。云水盟盟主楚天阔武林盟主的地位更是不可撼动。

眼前这小子竟然有这般身份地位,若耳听怒真的伤了他一毛半发,恐怕他们六贼各个也别想活着离开北辽。

不过,若能躲过耳听怒的追杀,跟着他走,倒也确实是目前最为保险的主意。

白衣女子心下正细细思量着,只听程不渔道:“我便叫你阿白吧!你看如何?”

程不渔殷切地看着她。她目光闪避,轻轻一叹,犹犹豫豫地点了点头。

程不渔拉着她的胳膊,欢喜道:“荆襄女子少见你这般高挑脱俗,你定然不是本地人!想来你是头一遭来荆襄,今日正巧是中秋夜,我们不妨走走逛逛,我敢打赌,你定喜欢!”

说罢,他竟拉着阿白,迈开步子,一路小跑起来。

月色皎皎,灯火莹莹,空中飘落的桂花芬芳馥郁,他如此欢脱喜悦,而阿白如此苦涩无奈。

都这般时候了,他竟还有心情走走逛逛!

我可是随时会吐血的!我可是随时会昏厥的!快带我去丐帮,快带我出城,怎么着都成啊!

可他偏要……走走逛逛……!

如果心中的悲戚有画面,那此时此刻,一定漫天都是阿白崩溃的泪。

程不渔带着她走街串巷,热心肠地买了糯米丸子、桂花糕子、太极芋泥,一股脑统统塞进了她怀里。

程不渔急不可耐道:“糯米丸子,这是小爷我最爱吃的零食!我愿称之为天下第一美食!你快尝尝!快尝尝!”

起初她是抗拒的——但出于礼节和面子,她还是品尝了一口……这天下第一美食。

她突然发觉,这东西香甜软糯、细腻爽滑、鲜嫩多汁,的的确确算得上是美味,而且是她在南魏从未吃过的美味,一颗下肚,唇齿留香。

“如何,小爷没骗你吧!”程不渔仰着头,傲然笑道。阿白看着他,真诚地点了点头。

和好朋友——尤其还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分享自己最爱的美食,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快乐和幸福。

临近子时,管弦悠扬,歌舞升平。如若每天都能过上这般闲适自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该有多好!

就在二人端着糯米丸子四处闲逛时,突然听得一家气派奢华的客栈内传出一阵桌椅折断、杯碗碎裂的嘈杂声响。

这阵声响咣咣铛铛,噼里啪啦,紧接着传来一阵鬼哭狼嚎。这些声音盖过了婉转动听的歌舞乐声,引得路人纷纷骇然驻足。

人的本性便是如此,又怕又好奇。

程不渔和阿白也不例外。他二人呆呆立在客栈门口,嘴里塞满了食物,鼓着两个像松鼠一样的腮帮子,瞪着两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满面好奇地向客栈内探着头。

却见一蓬头垢面、胡子拉渣的棕皮汉子正一脚踩着凳子,一脚踏在桌上,面色因愤怒而赤红,目眦尽裂,像是快要溢出血来。

在他脚下,狼藉碎屑不堪入目、狼狈之人战战兢兢。

丐帮弟子的衣衫虽然潦草但并不邋遢,而这汉子的衣服却全似几块破布摇摇欲坠地挂在身上,能遮挡住隐秘部位已是勉强。

他看起来大概四十多岁,头发打着结儿,胡子挂着灰,一眼望去,活像个落魄的鬃毛狮子。

只听他开口便是惊雷滚滚,厉声爆喝道: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你们都是吃什么长大的,天灵盖儿里面扣着的竟全是屎么?!老子从早在这陪你们玩到晚上,竟没一个人能赢过我!无趣!无趣!!!”

说罢,他竟然抄起身旁架子上那尊极为漂亮的瓶儿来,抬起手就要将它砸得粉碎。

店家屁滚尿流地爬到他面前,嘶声泣道:“好汉!!好汉,使不得,这是小人祖传的宝贝,是家父的遗物,万万使不得呀……”

这汉子放下手臂,指着他怒声道:“既然使不得,就快去找那能赌的来!若还是赢不过我,我便砸了你们这破店,敲碎你们的脑袋,用你们的脑浆子泡酒喝!”

“是……是!好汉莫急,小的……小的这就去……”

店家仓惶冲出客栈,客栈门口已经满满当当地挤了一大堆看客。

程不渔心中暗暗想道:“别人好赌,图个赚得盆满钵满;这人可当真奇怪,赚了钱反倒不开心,非要求败,找那不痛快。”

他心中充满了好奇,悄悄问一旁抱着一把大刀的看客道:“兄台,你可知此人是谁?”

“你不认识他么?他便是那泥塘狮子穷赌鬼,‘毛都赔光’屠人富。别人为赢他为输,赚的钱非要都赔光才开心。”

剑客边说边摇头,“若不稀罕那些钱,给我多好?”

程不渔讶然点头,“是了。这可真是个怪人。”

阿白扯了扯他的袖子,想要让他快些离开。只因她实在是觉得这人奇怪又可怕,热闹看得多了,怕不知又遇上什么事端。

而屋内,屠人富似听到了他们的悄声对话。他一双恶狠狠的眼睛中迸出如刀剑一般的目光来,直直刺向他们二人。

他抬起手,指着门口,沉声道:“你们两个,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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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江上渔
连载中无争M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