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他是个很好的人

“滚啊。”陆暮西不想说话,也不想搭理他,径直往篮球场走。

宋涛迩笑够了才小跑着追上,不停撞着他的肩膀问:“那女孩儿谁啊?”

陆暮西被撞的踉跄了两步,回头不耐烦地屈膝给他一脚:“同桌。”

宋涛迩熟练地躲过,赖兮兮地揽着他的肩膀,慢慢回味了一下:“看着是个软妹啊,还挺漂亮的,每天逗一逗解解闷,你这一年也不算亏。”

他一脸“哥这主意不错吧”,看得陆暮西阵阵无语争先恐后地往外冒。

“软妹?就你这样的,她一回能说自闭八个。”陆暮西觉得自己这哥们未来真是道阻且长,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听哥一句劝,咱们这看人的眼光,下次就别看姑娘脸下菜碟了,容易被姑娘揍。”

宋涛迩直男式懵逼,他就刚刚那么惊鸿一瞥,打招呼那姑娘笑得灿烂,长得白又眉眼弯弯,怎么看怎么都像个软妹啊。

他觉得自己眼光相当好,绝对没问题,但既然陆暮西身为人家同桌都这么说了,那他一外人也不好觍着脸反驳。

“你同桌为什么跟常悦在一块儿玩儿啊?”宋涛迩问。

“常悦?”陆暮西有点惊讶。

“对啊,刚刚她旁边那个是常悦。”

休学前陆暮西是跟常悦一个班的,不是特别熟,但知道她很有名,各方面能力也很强,俩人大概就是个点头之交吧。

刚刚打招呼其实就是个几秒的事儿,他也太久没见过班里的人了,只隐隐约约扫到了眼林度旁边女孩的侧脸,也没认出来是谁。

陆暮西有点无语,宋涛迩这人是怎么问出这个问题的:“你都不知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俩怎么认识的?你不想想,我踏进新班才多久。”

“啊,也是啊。”毕竟他已经一年没进过学校了,宋涛迩想了想,问道,“你同桌是不是广播站的啊,常悦是上届广播站站长,平时来找她的学弟学妹还挺多的呢。”

他这么一说,陆暮西发现自己还真弄不明白林度那诡异的人际关系,据观察,她跟汤林和就是纯铁哥们,还有一个叫余斯清的女生,听对话他们三个应该初中就是一个班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好。

她跟班里其他男生女生关系也都挺好的,班里大型开玩笑讲八卦的场合都少不了她,甚至隔壁班人好像也挺喜欢她的,经常有不同班级年级的人来班门口找她问题。

他现在觉得林度认识常悦也不算很奇怪,至于广播站,陆暮西认真思考了一下:“这我还真不知道。”

宋涛迩斜他一眼:“你这同桌怎么当的。”

还没等陆暮西就这句话其中的逻辑捋出个所以然来,俩人已经踏进了室外篮球场。

就是拿网子一块块框起来的场地,看起来非常简陋,里面有几个穿着高三校服的男生已经拿着篮球等着了,见俩人进去,把球拍过来,嗷嗷起哄:“呦呦呦,陆学弟真是个大忙人,这么久没见,终于有空跟我们打一场了。”

“陆学弟,好忙哦~~~”

起哄的都是之前经常一起打篮球的那几个。

陆暮西接过篮球,随意地运了两下,竖起中指挑衅地笑了笑:“打一场咱们就知道谁是弟弟了。”

……

刚刚林度跟陆暮西打完招呼后,常悦就有点心不在焉。

她其实隔着老远就看出来那两个人是陆暮西和宋涛迩了。

那个许久未见的身影,即使过了这么久还是能一眼认出来,常悦都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更可笑的是,自诩落落大方处变不惊的她,竟然愣在原地说不出话。

她在心里打了好多遍草稿,装出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挽着林度,貌似不经意地问道:“你认识陆暮西?”

因为一个不经意的碰面就心神不宁,这不像她,在别人面前佯装淡定、百般试探,也不像她,可她还是这么做了,甚至不惜用蹩脚的伪装来掩护自己那点诡异的自尊。

常悦说完就有点后悔。

刚刚应该再坦荡一点的。

她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修行到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道行,可看到这么别扭拧巴的自己,她心里依旧是说不出来的挫败。

林度惊讶地转过头:“学姐你认识他?”

“他之前是我们班的,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休学了。”

“这样啊。”林度恍然大悟,怪不得那天他穿着高三的校裤,“他现在在我们班。”

常悦本来想再问一句“他现在怎么样”,可又觉得这实在太不像自己了,“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倒是林度好奇地问:“他以前什么样啊?”

她这个问题几乎是脱口而出,没有任何犹豫和思考,常悦愣了一下,随即苦涩地笑了。

是啊,这样才对,自然的好奇和询问才对,不管是该坦荡一点还是拧巴一点,只要瞬间有这样的想法,挣扎过,就已经是欲盖弥彰。

他以前什么样?

“他啊——”这么简单的问题,常悦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半响才一字一句答道,“他是个很好,很优秀的人。”

“你居然用了这么朴素的形容词。”林度有些诧异,常悦常年处于校园权利中心,深谙语言的艺术,平时夸手下人的词儿都不带重样的,张嘴就引经据典能把人说得忘乎所以,现在居然就说了个好,林度不可思议地挑挑眉,笑问,“什么叫好?”

“每天呼朋唤友地也能考年级前几,性格阳光有朝气,同时又不像那堆二百五一样的男生,整天只会开无聊的玩笑和傻乐,老师同学都爱跟他开玩笑,轻松往那儿一站就一大把人喜欢,特别意气风发……”常悦说着说着,嘴角泛起了笑意,随即又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了,耸耸肩,努力看起来轻松一点,笑着朝林度眨眼,“我可能是羡慕他万人迷吧。”

坦白说,这个描述让林度有点陌生,她感受到了陆暮西社交很轻松的那个体质,但着实没体会到他有多么阳光朝气,也没太感受到有多意气风发,他在班里不怎么发言,也不主动不参与话题。他更像是被薄雾遮住的太阳,发着光,却少了真实的朝气。

林度笑着看了常悦一会儿:“你也是万人迷啊,你不知道吗?”

“看来是我们表现的还不够明显啊。”她假装叹了口气,掰起指头挨个数,“每天参加那么多活动,管理那么多人,学习还那么好,温柔又大方,什么乐器都会,关键是长得还漂亮,往那儿一站谁不叫一声女神?啧,我觉得他羡慕你还差不多好吗?”

女孩儿面上随意地笑着,像是在调侃,偏偏语气又十分认真。

常悦怔了一瞬,心里突然就轻松了起来。

是啊,即使喜欢他,常悦还是那个骄傲的常悦。

她为自己刚刚那些百转千回别扭的小心思感到好笑,一把拉起林度的手,大步往前走:“就是!他羡慕我还差不多!”

——

送完人,林度去食堂找余斯清汇合。

她昨天晚自习就叫唤着今天要跟食堂排辣子鸡的长队决一雌雄,等林度磨磨唧唧走进食堂的时候,她还在人山人海的队里排着。

辣子鸡身为泽苏二中的顶流,常年在各窗口里居于不败地位,每天排队的人能组成八个跑操方阵。

等林度从隔壁窗口打了份粥,又从另一边买了两份菜,余斯清才端着盘子挤出来,嘴里骂骂咧咧:“我靠,这辣子鸡窗口的大叔什么时候打菜能大方点儿啊,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生怕那为数不多的两块鸡肉进我嘴里。”

林度扫了一眼那百分之八十全是辣子的辣子鸡,实在搞不明白窗口大叔在抖什么寂寞:“你跟他卖卖惨好了,让他多给你打两块肉。”

“你以为我们没干过?”余斯清沧桑地举起筷子,在辣子海里挑挑拣拣,“我只能说,不爱吃辣子鸡是你的福报。”

“我们?”林度敏感地嗅出这里头绝对有故事。

食堂辣子鸡窗口一家独大,随即逐渐膨胀,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以前是鸡肉里找辣子,现在在一众爱好者地追捧下变成了辣子里找鸡,大家群情激愤,怨言颇深,但,身为校园最底端的学生,显然,愤怒没什么用,大家只能一边憋屈一边继续排队,因为确实好吃。

身为那家辣子鸡重度爱好者,余斯清真是有苦说不出:“我不是之前加了个辣子鸡窝囊废联盟吗?”

林度想了想:“嗯,你们无能狂怒的辣子鸡受害者建的群嘛。”

余斯清:“……“

“你这么说也没错。”

“我脸皮儿薄,不好意思找那大叔多打点儿菜,但我们那群里有人去了,啧啧啧,结果非常惨烈,勇敢一次,直接自闭一生。那大叔不仅不多打菜,还翻白眼儿,态度特别差。”她叹了口气,“这谁还敢找他多要两块肉啊。”

怪不得叫窝囊废联盟,林度从人流缝隙中往辣子鸡窗口扫了一眼,那大叔长得又高又壮,大眼睛粗眉毛,凶神恶煞的,估计百分之八十的窝囊废群员还没开口就已经怂了。

尊贵的辣子鸡窝囊废联盟群员余斯清挑挑拣拣,统共找到五块拇指大的鸡肉,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林度叹为观止地看了半天,同情地把自己面前那两盘菜往前推了推:“这菜干脆改名叫干煸辣椒算了,这样你们辣子鸡窝囊废联盟群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解散了。”

余斯清筷子顿在半空,苦着脸抱怨:“你是不是人啊。”

林度乐了,舀起粥喝了几口:“汤林和这学期天天忙什么呢,都不跟我们一起吃晚饭了。”

“谁知道,他天天说有事,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昨天听别人说那个懒批现在天天跟别的班人打篮球呢。”余斯清扒拉着米饭,越想越不对,认真地提出疑问,“你说他是不是疯了?”

余斯清的怀疑很合理,因为汤林和爱上打篮球这件事儿就跟有人会组建辣子鸡窝囊废联盟群一样令人匪夷所思,毕竟他懒得跟条蠕虫一样,从小就讨厌一切让人满身臭汗的运动。

他喜欢画画,在上高中之前,他连上课摸鱼都是在涂鸦,不画两笔就手痒痒。

虽然汤林和看起来跟这种安静的爱好一点儿不搭边,虽然林度不太懂艺术,但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厉害,画什么像什么,从认识他到现在,每一个美术老师看到他的画眼里都会出现一抹惊艳,对,就是惊艳。不是那种作为老师居高临下的包容和鼓励,而是实打实的赞赏。

他怎么会突然爱上打篮球?

而且还不告诉她们两个。

这是什么很难以启齿的事儿吗?以前汤林和也没少当真香怪,他从来都是觍着脸当什么都没发生,这次居然遮遮掩掩的。

难道他突然到了什么“少男情怀总是诗”的年纪?

林度茫然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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