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死里逃生(未修)

罗哥见林昭犹豫不已,赶忙加把火:“在废弃区,一块砖下去能拍死一片穷鬼,同情是没有止境的,你们有这样的本事,干嘛不收费,连五块钱都掏不出来,饿死也是他们活该啊!”

罗哥的话说的直白刺耳但也都是事实,条件不允许他们一直待在这里做慈善,她倒还好说,在哪其实都一样,但沈哲呢?

难道为了所谓的善良,让他困在废弃区,置仇恨于不顾吗?

林昭沉思了片刻,点了点头:“罗哥,你说的很有道理,但五块钱一只未免太贵了,不如两块钱一只吧。”

罗哥立马表示赞同,钱又不进他的腰包里,爱赚多少赚多少,他还是喜欢跟善良的人打交道,这种人狠不到哪里去,就算是知道自己坑她,也不能杀了自己。

于是,他立马堆满慈祥的笑容,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姑娘,你还是太善良了,能遇到你,真是我们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你看这地方人多不方便,哥知道一个空房子,不如你们去那做饭,整个废弃区的人都去那买,不就像个小餐馆似的!”

林昭虽然感谢罗哥给予了很多帮助,但对他仍充满了戒备和提防,毕竟这个人两面三刀,心口不一,还是得小心:“既然有空房子你怎么不去住?还要跟这么多人挤在一起?”

罗哥浮夸地拍了下大腿,拼命地挤出两滴泪珠,压低声音,装出一副悲痛的样子:“你不知道,那个房子本来是留给我大哥和一众弟兄们的,谁承想他们去了那沼泽地,再也……”

罗哥停了下来,装模做样地好顿擦了擦根本就不存在的眼泪,继续说道:“再也回不来了!我们可是一辈子的好兄弟啊!那个房子我是舍不得让别人住的,但是姑娘你是在乐善好施啊,我没什么本事,也就能帮上这点忙了,也算是我积积德吧。”

林昭见罗哥情真意切,信以为真,与沈哲、林正安商量了一番后,就跟随大汉去了新房子。

这个房子与之前的几乎一模一样,除了有一个柜台和三张折叠床。

祭先生不愧是祭先生,动作如此迅速,罗哥在心中暗暗感慨道。

“这里居然有折叠床,还正好三张?”沈哲向罗哥投去了怀疑的目光,自己都睡在地上,却特意给他们准备床,未免也太可疑了。

罗哥讪笑着挠了挠头,这肯定是祭先生对自己随机应变能力的考验,说不定他此刻就在某个角落看着自己呢。

于是他睁眼开始说瞎话:“小兄弟,你不知道,我们这些刀尖舔血的人是有很多规矩的,这三张折叠床是我们三位老大的,我级别不够只能睡地上,如今他们去了,送给你们,我也算是行善积德了。”

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林昭总是直觉哪里不对劲:“那都给我们了,你自己怎么办?”

罗哥见那套说辞糊弄过去了,豪爽地拍了拍胸口,大声道:“我没别的本事就是身体好!都在地上睡了这么久了,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更何况地上都铺着简易草席,凉不着!”

说起简易草席林昭就难受,那草席又冷又硬又扎人,完全起不到隔凉的作用,还硌得她身上又红又痒。

有床给他们住,不感恩戴德,还在这里疑神疑鬼地干什么!

于是,她也好顿夸赞、感谢罗哥,两人倒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

罗哥走后,林昭把房子好一顿检查,一无所获后,悬着的心才放回了肚子里,于是走到沈哲身边商量起办法。

“这些难民基本上没有什么钱,在城市里一斤大米要七百多块,而在这,一只兔子他们最多只能掏出五块钱。”沈哲皱起眉,情况比想象的还要艰巨。

“这五块三块的,我们得攒到什么时候?”林昭不禁感慨前途真是一片黯淡。

只有买得起城内的房子才算是E级公民,才能进入城市,而城内的房子就算是贷款,首付最少也是五十万,这样下去,他们俩猴年马月才能进城?

真糟心啊!

林昭躺在折叠床上,感觉浑身的肌肉都放松了下来,整个人好像陷了进去,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沈哲围着房子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还在草里捡到了一大块铁皮,用火焰在上面烧下了“烤皮甲兔肉,两元一只”的字样放在了门口。

不大一会儿,罗哥领着五六个人拎着好几大串皮甲兔走了进来:“大老板,我们来送货了!”

林昭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这几天累积的疲惫全都席卷而来,浑身酸痛无力,她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

而其他人已经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了。林昭走到林正安身边,指着正在收拾皮甲兔的罗哥道:“你去跟着罗哥学一学怎么收拾食材。”

林正安连连点头,蹲在罗哥旁边认真地学习。

可罗哥不愿意教他,毕竟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但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拒绝,于是收拾的飞快,生怕林正安学会了。

这么一来二去,反倒是效率提高了不少,抓的兔子没几分钟就收拾完了。

罗哥坐在那休息,健谈地给沈哲讲着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废弃区趣事,沈哲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林昭出去捡了五六十根长短粗细合适的树枝,而其他人则在外面上蹿下跳地抓兔子。

废弃区难得一副生机勃勃、齐心协力的样子。

烤兔子的香气很快弥漫开来,吸引了不少难民,他们站在门口踮脚张望,犹豫着不敢进来。

林昭见状走到了门口,热情地招呼起来:“皮甲兔肉,鲜嫩肥美,一口下去,满嘴流油,两元一只,不来只尝尝?”

一个脏兮兮、破破烂烂的男人从兜里掏出了两块看不清图案的硬币:“给我来一只吧。”

“好嘞,您稍等。”林昭进屋拿起一只刚烤好的兔子递给男人,鲜美的肉香拼命地往鼻子里钻,男人止不住地咽口水,也不顾烫手,撕了一小片肉放入嘴里。

肉汁和油脂一起在口中蔓延,酥香软烂,配合着秘制的调料,让人欲罢不能。

饿了好多天的男人狼吞虎咽地就吃完了一只兔子,他从裤兜里又掏出了两枚硬币:“老板,再来一只!”

在废弃区,食物的价值远高于钱,不少人手里多多少少都有点钱,他们看见男人的反应后,纷纷掏出了自己口袋里的钱,争先恐后地要买兔肉。

林昭组织他们到窗户外排队,虽然屋内的人流程已经非常娴熟,但仍然供不应求,很快就排起了看不到头的长队,队伍还在不断拉长,废弃区的难民多到超出了林昭的想象。

罗哥收拾的手都麻了,拿着刀止不住地颤抖,他现在非常后悔没有好好教林正安怎么收拾兔子,以至于自己两只手忙不过来,而他六只手全都空着。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短短半天,房子周围两公里的皮甲兔全被烤光了,硬币扔了一地。林昭将最后一只兔子递给客人后,颤抖着挥了挥手:“没有了,真的没有了,明天再来吧。”

没有买到的顾客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并决定明天天不亮就来排队!

林昭累得整个人瘫在床上,满地的硬币却没有力气去数,脑子完全不运转了。

沈哲略强一些,他蹲在地上把硬币一枚枚捡拾起来放到床后面的地上:“总共一千二百二十六。”

林昭眼皮直打架,喃喃道:“你是说,我们一天烤了613只兔子!”

苍天啊!还不如掏钱买兔子吃呢!

罗哥在心里仰天长啸,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这破活谁爱干谁干吧!

最后剩了十二只兔子是他们几个今天的第二顿饭,头一顿是在上午卖兔子的时候,边干活边狼吞虎咽地吃了。

由于太着急,太忙碌,罗哥觉得兔肉吃着都不香了。

于是他把刀递给了林正安:“安安,来我教你怎么收拾兔子……”

林正安头一次收拾,笨手笨脚地,抓兔子小队见状又出去抓了一圈兔子,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兔子正好烤好。

大家围坐一团,其中一个抓兔子小队的人说道:“我们绕了一圈,但是兔子已经所剩无几了,就剩一些小兔子,还不够塞牙缝的,这样明天可怎么办啊?”

罗哥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朝北走大概五公里,有一片沼泽地,那地方说不定有什么异种生物能抓来吃。”

“不去,你大哥和兄弟们不就是在那丧命的吗?”林昭当即拒绝,开什么玩笑,要钱还是要命,她还是很容易选择的。

“是。”罗哥挠了挠头,讪笑道:“那是他们没本事,小兄弟不是会异能吗?我相信沼泽地没人是他的对手,再说我还指望你们吃饭呢,哪能害你啊?”

林昭仍不愿意去,虽然沈哲的伤已经好了,但是沼泽地刚死了好几个人,他们又不是穷途末路,干嘛要去冒这个险。

罗哥见林昭执意拒绝,只好不再强求:“那我想想怎么能把其他地方的兔子吸引来吧。”

晚饭后,罗哥打着想办法的借口出门了。

夜色下,一条藤蔓缠住了他的脚脖,轻轻地拉着他往一个方向走去,罗哥知道,这是祭先生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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