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乞丐

最近清水镇上来了一个乞丐。

这是一件既寻常又稀奇的事。乞丐的存在是一件寻常事,要是年景不好,又或是家里得罪了什么人,总有些人会落得个家破人亡流落街头的下场。可清水镇上出现了个外来的乞丐却又是件稀奇事。哪怕是流民,也爱往繁华大城里走。那里高门大户多,运气好了还能赶上有人施粥。清水镇不大,名声也不显,流民也不爱来这儿。

这乞丐不但来了,还寻了个角落猫着不走了。

他也实在是走不动了。

他原本身上的华服早被他当了换钱,让他吃了几天的饱饭,如今身上的单衣褴褛,想来哪怕是送人都不会有人要,也避不了寒,他整个人都被冻得僵硬。往地上一躺,感觉连膝盖都打不了弯了,蜷缩起来都困难。

每到夜里,他家乡的空气也冰冷刺骨。只是他在家时有高床软枕,玉炉升烟,哪有单衣宿于室外的时候。

他是一个很不一样的乞丐。

多数的乞丐,要不就是一脸苦相,畏畏缩缩;要么就是泼皮粗野,拉帮结派,仗着人多势众,专欺良善人,不给钱还不让走。

这个乞丐背靠在巷子墙上,半躺着,嘴角含笑。若不是看他饿得面黄肌瘦,冻得嘴唇颤抖,还以为他是靠在美人榻上。

巷子里的孩子们把他当成乐子,围着他转圈拍手笑,又从家里偷出饼,掰着丢给他。

他也不恼,冻得红肿的手指从地上捡起被掰碎的饼,放入口中细嚼慢咽,像是在吃什么珍馐,咽下去后还笑着对扔饼的孩子道谢。

孩子反而被他此举弄得红了脸,嗯啊了一阵,扭头偷来了个完整的饼,捧着递给他。

冬日里的面摊生意兴隆,老板忙着招呼客人,来不及清洗递回来的碗筷。乞丐看在眼里,走下河岸边的阶梯,蹲在河边,在冰冷刺骨的水里认认真真地洗净了手。又到小摊前收拾了桌上的碗筷,走到河边刷洗。

他十指肿得和胡萝卜一般,动弹起来格外吃力。他往日也从来没做过洗碗的活计,要打起十万分的精神才能好好将碗筷刷洗干净,动作又慢得很,冰冷的河水激得他连骨头缝里都是疼的。

待到面摊快要收摊时,摊主给他盛上了一碗热乎乎的汤面。他抱着碗,往角落里一坐,也不舍得马上把面吃了,双手抱着碗贴在胸口,用来暖和身子。等到双手被暖热了,手上的冻疮开始发痒,他才小口小口地喝着面汤,艰难地用着筷子夹面吃。

他喜欢这热热闹闹的景象。哪怕这天气越来越冷,自己或许哪一天夜里就要熬不过去,冻僵在这里醒不过来,也比死在那个寂寞的家中要好。

天色渐渐暗下来,巷子里也少有人穿行。他觉得缩着身子有些难受,又见好久没有人往他身旁过去,便松懈下来,稍稍摊开了些手脚。他的脑子被冷风吹得昏昏沉沉,隐约听到巷口有谈笑声传来,却反应不及。直到路人走到了他身侧,他才看见是两位姑娘行了过来,忙收起了双腿让路:“抱歉,是我挡住姑娘去路了。”

这个乞丐的声音清亮,甚是好听。

而且他语气里没有一丝局促,仿佛像是二人在园中小路赏花相遇,他轻轻低头致歉,让开去路。

这样的人实在不像是一个乞丐。

举止颇为不寻常,却会沦落到衣食无着的境地,阿灵不由得想起一类人来,凑过去轻声问道:“你可是玩家?”

“玩家?这词倒是新鲜。”乞丐抬眼看她,嘴角上扬,声音因寒冷而有些颤抖,“我平生好玩乐,但不敢被称为‘家’”

那便不是了。可这人说的话引起了阿灵的几分兴趣:“那你说说看,什么人才能被称为是玩家?”

乞丐还真在这寒风里和阿灵讨论了起来:“要成为大家,必要经年累计钻研,著书立说,给后人以指引。在玩乐之道上也是一样。我的资历实在不够。”

听他这般说,还真把玩乐当成做学问一般。

阿灵奇道:“玩乐也能成大家吗?”

“为何不能?若能让天下人都可玩乐,而不是终日苦熬,这还不算是玩乐上的大家吗?”他摇头叹道,“可惜我资质不够,只能自娱自乐。”

“你如今也能够自娱自乐吗?”

乞丐抬头望着她笑:“为什么不能?开心地活着比不开心活着要好,好的坏的难道还分辨不出来吗?如此看来,自娱自乐岂不是最简单的事情?”

阿灵挑起了眉毛:“你这是诡辩。”

乞丐摇头:“我本就不爱与人争辩,如今我是个乞丐,要靠别人帮助才能得来吃喝,就更不会与人争辩了。”

他对自己的困境承认得坦然,阿灵道:“你真是一个特别的乞丐。”

“你不是也很特别?也不是所有人会和一个乞丐聊那么久的。”

“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好心人。”

“好心人是不会看着一个乞丐被冻死在街头的。”

阿灵长叹了一口气:“看来好心人是要破财的。”

乞丐笑了起来,笑得过于放肆了些,以至于呛了一口寒风,咳得停不下来。他好不容易克制住了咳嗽,撑着墙站了起来,双腿虚弱地颤着,向阿灵作揖道:“多谢姑娘。”

***

甚至还没来得及通名姓,乞丐一到阿灵家里,就发起了高烧。郎中来来回回几趟,好几碗药喂下去,乞丐的高烧才退了下去。

直至三天后,乞丐悠悠转醒时,感觉自己身上像压了一座山一般,可又极软,像是云彩把自己裹住。被窝里暖烘烘的,房间里生了两个炉子,他手足的冻疮开始发痒,他忍不住在被单上磨蹭起来。

一只手制住了他的动作:“别乱动。”

他抬眼看去,果然见到那日的姑娘坐在边上:“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我如今才悟到,做人果然要谦虚。”阿灵道,“我不该标榜自己为好心人的。好心人果真是难当。”要不是她与南入竹外出一次,收获颇丰,按她原先的家底,非被这人这一病掏空不可。

正巧南入竹端着药进来,闻言接话道:“好心人果然是没有山贼容易当。”

“好在我如今身无分文,如果是山贼,怕是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也只遇得上好心人。”

南入竹把药递给他,他挣扎了几下,才从两层被子里挣扎出来,半坐起身,接过了药,皱着眉头把药喝尽。他将空碗递还给南入竹,道了声谢,吞了好几口唾沫都冲不淡嘴里的那股苦味,不由得苦笑道:“山贼倒是不用这么苦的药。”

“你还知道山贼用什么药不成?”南入竹反正是不知道的。

“自然是蒙汗药。蒙汗药若非没有异味,怎么能混在饭菜里给人吃下去?”

阿灵失笑:“听着你倒是颇有经验。”

乞丐愁眉苦脸:“想来是比大多人更有经验些。”

“那你如今身无分文,是被山贼劫了吗?”

乞丐点点头又摇了摇头:“是,却也不是。我如今这样,是因为我从山贼窝里跑出来了。”

正如他之前所言,他在玩乐上颇有研究。一个喜好玩乐的人,一定是一个不吝啬于花钱的人;一个总是花钱的人,不管到哪儿,都是个名人。而山贼可以不关注旁的,却一定要关注会花钱的人。

这就使他成为了山贼窝里的常客。

好在玩乐多的地方往往是大城,大城里什么都多,好管闲事的江湖人也多,更何况管的是有钱人的闲事,总能赚上一笔。

他在山贼的山寨里最多待不过四五天,就能毫发无伤地被人给救出来,正好有理由大摆宴席款待恩人,再给恩人送上酬谢。

然而几个月前,山贼将他抓上了山,还未等到人来救,山贼却不愿继续当山贼了,自己收拾包袱离去,却留下了山上的肉票。除他之外还有五人,几人面面相觑。

往常他被山贼困住的时候,周围也有旁人,可他却从来没在意过他们的去向,这次却莫名地关注了起来,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几人都无亲无故,也不知道家在何处。

他觉得奇怪:无亲无故,绑来又勒索谁去?又仔细一想,其实自己在此地也算是无亲无故,却被山贼绑了十数次。这便只能归咎于山贼格外得笨。

到底算共患难一场,他也不能撇下他们不管,便回到山下取来了存着的银两,给他们分了当做路费。

听到这里,阿灵忍不住插话道:“然后你就没钱了?”

“怎么会,这才五个人,我怎么会没钱?”他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色,“是帮到第三百七十二个,我才发现自己快没钱了。”

他喜欢四处游历,这一路上走来,他才发现需要帮助的人着实多了些,他的钱也花得快了些。当帮到第三百七十二个的时候,他打开钱袋一看,才发现身边只剩下了五两碎银。

“然后我就把钱给他了。”

“啊?”南入竹看着他,露出了佩服的眼神,“你真是个好人。”

阿灵问:“然后你就流落街头了?”

乞丐点头:“差不多吧。我去当铺把身上的玉佩给当了,得来了五百两银子。”

身边有五百两银子傍身,竟然是差不多流落街头吗?阿灵看他的眼神都变了,突然间有一种想把他赶出去的冲动:“五百两银子你就这么全花完了?”

“我一分钱都没花,全被人偷了。”

发现银钱被偷的时候,他正点了一桌子菜,结果拿不出钱付账,掌柜的还以为他是吃霸王餐的,要拿他见官。他便把身上最后一样值钱的簪子留下抵了饭钱。

他摊了摊手:“后来我走着走着,就到了这儿了。”

阿灵目光复杂地看着他,实在是很难评价他究竟是太倒霉了,还是全靠自己的本事,才能沦落成现在这个样子。

在游戏里,从山贼处解救他其实是个周常任务,就是用来给玩家反复刷资源的那种,他记忆里的十几次根本不是全部。他从觉醒前到觉醒后,真的一直是个很倒霉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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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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