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一名上班族,在我最初的设想里我和阿福应该会跟袭击村子的野兽还有邪恶的强盗搏斗,然后九死一生,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我们除了巡视村庄之外最多的工作是站在村口检查进出村子的人和货物,有时候接到报案也会去抓点小毛贼或者听老太婆絮絮叨叨哭诉自己儿子和儿媳妇如何狼心狗肺,花一点点报酬雇我们把她儿子和儿媳修理一顿,促使其“改邪归正”。
我不讨厌我的工作,虽然它真的没我当初想象的那样伟光正,甚至有点寒酸,但我还是喜欢它,它是我成为这个村庄一份子的契机,也是我新生活的保障。
拥有全村最威武的“恶犬”,又有全村最体面帅气的工作,我本应该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才是,但我谨记着“谦受益、满招损”的信条尽量低调做人,巡逻时候遇上有人需要帮助就去帮一把手,或者停下来用我蹩脚的本地话跟他们寒暄两句,我希望他们明白我跟阿福是保护他们的人,也希望他们能相信我、支持我的工作。
现在村里的小孩们都非常喜欢阿福,当我们巡逻到固定地点可以休息的时候那些小孩子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凑上来,只为运气好的时候可以得到我的允许,用手摸一摸阿福油亮的毛发。
阿福身上的毛是棕灰色的,颜色有些杂,如果不是它的大脑袋基本呈现方形,尾巴也比较长而蓬松,我真会觉得它更像狼。
能够接近威武的阿福是孩子们最值得夸耀的事情,我只会奖励把手洗得最白最干净的小孩摸阿福,所以那些平常手脏兮兮的小孩哪怕只是为了摸摸阿福也会在沟渠里把小手反复搓洗得白生生。
整天巡街多了,没多久村里所有人我都给认得清清楚楚,不光记了一大堆名字,甚至连有些人的喜好都知道。
现在我知道村子里有农夫和猎户,也有伐木工和手艺人,最特别的要数村里的巫医,是个满脸皱纹的中年女人,一头红褐色的长发能披到腰间,总是戴着一串由不知名石头穿成的大项链。她一双眼睛白得几乎看不到瞳孔,我估计是白内障,她看不见东西,但胆子却大得吓人,时常不听我的劝阻自己一个人拄着拐杖挎篮子出村到充满浓雾的树林里采集些古怪的浆果、蘑菇还有植物根茎,有时候天都黑了才慢悠悠回来,我都替她捏一把冷汗。
她在第一次遇见我的时候表情很古怪,用她发白的眼睛端详了我很久,絮絮叨叨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然后就连连摇头似乎很遗憾,我不懂她什么意思,只当她装神弄鬼。
路过村子的游商总会给她带类似于活蝙蝠、□□和成兜大蜘蛛之类的可怕东西,我看得毛骨悚然,真难为村里人愿意生病以后找她看病。
在村里晃荡熟悉了,还真了解不少本村难以让人接受的各种陋习,首当其中就是那个跪地舔鞋表示无上感激之情的玩意,简直让我反感透顶,什么烂人他妈会想出来这种方式去“尊重”别人?
关键是村里人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只有那种方式才能表达自己发自内心的赞美和感激之情,别人不接受的话他们还会无比受挫,甚至因爱生恨,简直就他妈离谱,我才不信有这种事情。
干满第一个八天,我把手头拿到的第二个金币跟第一个凑一起请了村里会搭房屋顶棚的伐木工修葺房屋。
伐木工们彻底掀掉了屋顶,用加工过的粗壮木料替换掉了我家原来的屋顶横梁,侧面同样粗的木料人字形搭骨架然后卡扣在一起,看着就结实,随后长杆和捆好成席子的细密树枝铺在上头,然后把抹了动物油脂晾晒过的厚厚草席一层层由下到上盖好,完成了这个能够让上百斤重成年人站在上头随便走动也不会垮塌的结实屋顶。
以后不用再担心雨水和雪水渗漏了,这种屋顶不生虫也不发霉,哪怕完全不维护,轻轻松松也能用上十年。
两金币是不够请人花费这么多材料做出这么高质量屋顶的,它不过是“首付”,加上我请他们搬来大块石头按我要求拆开小半堵石墙砌起的壁炉,我还得付他们五枚金币的人工还有材料费。
但壁炉是毫无疑问物超所值的,只要里头的火烧起来,整个屋子都很快会变暖,再加上我改装了门口把入口向外延伸一小段又换上了厚实的木门,屋子现在堪比我以前的地穴小窝。
天气继续变冷,河水流速继续在变缓,按我估计上河村要准备祭神了,所以最近我常常顺着河流来的方向凝视遥远的山里,我有点想念那里,不知道那里的人怎么样了。
我的工作适应的不错,阿福这条笨狗也已经明白自己没法逃脱每天上班的命运,乖乖跟我认真工作起来。
属于阿福的补贴我从来没贪污过,每次发了它的薪水我就从猎户那买肉给阿福炖了吃,阿福抱着木盆狼吞虎咽,我们四个在一旁吞口水。
我不穷,还过修葺房屋的钱以后手头就渐渐宽裕起来,因为跟村里人比较熟,找伐木工买柴火价钱很划算,我很奢侈地从猎户那买了张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革,毛很短却非常柔软,鲜红的底色上布了不少明黄色小斑点,看样子有点像鹿,不过似乎比我印象里的鹿大一些,皮革被鞣制得非常柔软,味道也很淡,我当被子盖,每晚上枕着阿福盖着它都睡得很香。
寡妇在第一场雪之前生了小孩,或许是经验丰富的缘故,她本来正往起挂洗过的衣物,突然来感觉,站着就把孩子生出来了,我慌慌张张烧热水帮婴儿擦洗,她表现得格外淡定,只在把包裹在麻布里的小婴儿抱在怀里的时候表情才温柔一些。
寡妇给这个健康的小男婴喂奶,哥哥姐姐好奇地围在旁边看,他们俩都因为这个小生命的诞生而充满喜悦。
寡妇却高兴不起来,她知道我每八天就有一枚金币的薪水,我几十天就能把买她儿子跟女儿的钱交给她,然后按约定照顾满她一整年,再把她和她怀里的婴儿请离我的家。
以前在我眼里面目可憎的寡妇现在全靠着我可怜她才能维持生活,我已经不恨她或者讨厌她了,只要她不要给我惹麻烦,我愿意照顾她一段时间,尼娜和弟弟现在成长得很快,两个人个头都已经全面超过我了,干活比我更卖力,我相信他俩很快就能照顾自己,还能养活寡妇和弟弟,让一家人过上好生活。
村子里第一场雪只下了不到半天就停了,让满以为雪会积一厚层能打雪仗的我大失所望,山里边的方向乌云密布,寡妇说只有山里才会因为那里的守护神下那么大的雪,芦河村这边的冬天虽然冷,但雪很少会没过膝盖。
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不会影响我工作,下雪天懒惰的阿福明显不愿意出门,被我揪着耳朵好说歹说,许诺给它吃香肠才勉强同意离开温暖的草窝冒风雪上班。
它是条不称职的懒狗,才工作几天就腻味了,要不是有我督促,成天就想着开小差。
我裹着平常当被子的动物皮当斗篷去村口跟搭档碰头,今天跟我一起巡逻的是那个叫“桑得”的年轻人,他很健谈,我们一起巡逻的时候他会放慢语速给我讲一些他觉得有趣的事,我俩交情很好,连我家修葺房子请的人也是他给推荐的,省我不少钱。
桑得来得比较晚,他戴着头盔缩着脖子,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我还好,看起来我的衣服比他更破烂,但我破烂的衣服底下是新的内衣秋裤、毛衣毛裤还有棉袜子,再加上我出门前先吃了东西又热身运动过,根本不冷。
对桑德来说巡逻只是顺着固定路线走一圈看一看情况,我不一样,我巡视村子从来都打起十二分精神,哪怕听同伴讲话也不会完全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这还是跟大狗学的,它哪怕在村子封闭,可以认为完全安全的情况下也从来不放松警惕,芦河村可远称不上安全,所以我更不能放松警惕。
转眼我当守卫也已经两个月,我和阿福发现并赶走过闯进村子的野猪;逮捕过偷藏在别人家屋后草垛准备犯案的毛贼;撞破过半夜三更在外偷情的男女;也处理过更多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暂时还没有遇到更危险的野兽,但我一直都在训练阿福,要它时刻做好准备,准备跟像“拉唬”那样可怕的对手战斗。
天可怜见,我作为一名全职守卫,不但没有其他人那样的盔甲,竟然连一把铁剑都没,我上班两个月了,唯一的武器还是一根一米长的硬木棍。
我的上司加勒大叔也很愧疚,他说他会想办法给我弄武器和装备,我告诉他光给我武器就行,装备可以先欠着,否则我还在长身体,要是现在弄个儿童款发给我,等我长个子以后可就没法用了。
加勒大叔对我的通情达理非常欣慰,我有时候接外快在村里做点帮忙要债或者寻仇之类的活计也不阻拦我。
我爱钱但是我有分寸,明码标价,讨债向来只收四分之一手续费,在这村里可以算是再良心不过,我现在人脉广手段多,那些个借钱不还的老赖根本受不了我的折腾,不出几天就乖乖还钱。
而且我下手讲究一个“恰到好处”,雇我寻仇即不会动刀把人砍出好歹伤感情,又不会打太轻而不解恨,我和尼娜两个半大小子带着棍棒冲进去一顿暴揍,就是成年人也给打懵,最重要的是有凶悍的大狼狗在一边龇牙咧嘴镇场子,有人敢反抗一口过去能卸掉一条腿,哪怕是手里有刀子的人也没胆量真跟整天巡村的猛兽拼命,只能护住脑袋挨一顿打自认倒霉。
当然,这种黑心钱也不能多赚,我好歹是本村的正义使者,手头紧的时候这么玩玩还行,总来这一手肯定得失去民心,如果村里人把我当祸害,那么我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我收手很及时,不到一个月公报私仇把之前看不惯的村里滑头们收拾了个遍,给自己还有跟班尼娜打出点名气以后立即收手,以后再有人花钱找我干类似的事情我也不考虑参加。
讨债和当打手也确实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早就想要拿一些金币去另一个世界卖掉来改善生活了,可这边乖乖上班来钱有点慢,新家又需要添置东西,到处都需要钱,赚到的外快一共十七枚,我已经计划好,七枚月底带回去交给我妈卖钱,十枚我自己在这边留着,给家里再添些东西和工具,让冬天过得更舒服点。
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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